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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04章 老辣(第4页/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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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得随手抓了个小黄,让他去报信。

    等祝缨到了,项乐简单地说:“司法佐带个穿衙役号衣的人进来杀娇娇,那人夺门逃出大牢,现在不知所踪。”

    祝缨对小江道:“你去看她。”指着司法佐说:“拿下!”

    然后下令:“谁都不许动!”

    自己纵身跃上了一旁的房顶,留下一群傻乎乎的衙役仰面朝上傻看着。祝缨闭上眼睛,过了一阵儿才张开,四下张望。

    再次下令:“所有衙役集合!随我出府追捕。传我的令,明天不许开城门!全城搜捕!什么时候搜到了什么时候开城门!”

    衙役们匆匆集合。

    祝缨拔出长刀,突然从房顶一跃而下,刀锋直指一个一直低着头的魁梧身形。壮汉身边的四散逃开,逃得不灵活的甚至跌倒而用爬的。

    壮汉听到风声猛地抬头,又拧身左旋,项乐道:“好贼子!就是他!”

    壮汉手中无刀,俯身要往最近一个衙役身上抓去,祝缨刀锋已至,将他的背上从右臂往左肋重重一划!

    壮汉一声哀嚎!

    祝缨道:“来个人,给他缝缝,拖进去!”

    她要夜审!

    那一边,司法佐在大声喊冤,祝缨道:“堵上他的嘴!烦!这两个人分别看押!今晚该谁当值的?女监为什么只有一个人?男监的人呢?为什么不出来帮忙?”

    盘问了才知道,夜里该两个人值夜的,不过因为之前大量释放了一些“轻犯”,犯人少了,典狱也就懈怠了。他们夜里就留一个人。司法佐轻易地带外人穿着衙役的衣服走了进来,今天本来不该他当值,他与人换了班,大摇大摆地晃到了大牢。

    祝缨道:“项乐,记下,以后府衙的门禁必须严起来!凡进出之人,必得验明身份。入夜后无令不得进出!”

    “是。”

    府衙的动静在夜里被放大,司功等人或派人、或亲自往府衙这里赶来。也有遇到巡夜的,小地方,巡夜者也不敢阻拦李司法等人。待他们赶到,府门仍然紧闭,府内灯火通明,祝缨已然将府内搜了一遍,此时正在大牢里准备夜审。

    选在大牢而不是大堂,因为这里还是案发地点。

    祝缨先命将那个壮汉带上来,人一带上来,今夜当值的男典狱就认出来了:“原来是你?!大人!这个贼就是之前误放的那个!他怎么穿上号衣了?”

    祝缨问道:“哪个?你认得准?”

    男典狱道:“如何不认得,他在我这里关了半个月哩,我天天骂他。”

    壮汉背上吃了一刀,冷汗直流,虚弱地骂道:“谁骂谁?”

    祝缨道:“你是如何进来的?”

    壮汉嘿嘿地笑着:“你猜?”

    小吴亲自守门,此时让小柳来传话:“大人,王司功、李司法到!”

    “只许他们自己进来。”

    二人到了大牢,都吃了一惊,李司法道:“这不是赖三吗?!!!抓着了吗?大人果然厉害!诶?他这衣裳。”

    接着,本府之司士、司兵也来了,小吴都顶住了,只许他们一个人进来,不让带随从。

    几人到了大牢,面面相觑。

    男典狱便接过了叙述的重任:“项小郎发觉不对,追着这贼。然后大人就来了!”接着着重描述了祝缨之英勇,什么拔地而起、从天而降、慧眼识贼……

    祝缨道:“项乐,你来说吧。”

    项乐遂将事情简要复述了一遍。李司法脸色煞白,指着司法佐道:“好贼子!你!你竟敢!”

    司法佐大叫:“冤枉啊!大人,必是这姓项的看错了!”

    这里闹哄哄的,小江从女监走了出来,祝缨问道:“如何?”应该就是个扼死。只是不知道尸身上还有什么别的痕迹没有。

    小江道:“我只管死人,活人得找大娘看。”

    “诶?”项乐出了一声。

    小江道:“人没死,只是背过气去了,现在已经活转过来了。”

    人没死就好办了,既可以指认凶手,又可以……

    娇娇掩着脖子,踉踉跄跄地走了过来,道:“大人!我要告发!”

    司法佐大惊:“大人,大人,不要信这个贱人的!她不安于室……”

    李司法伸手捂住了眼睛。

    祝缨道:“你说。”

    娇娇声音沙哑:“我有证据,他们写的。他们翻我家,一准儿翻不到。”说着,去女监值房,扒开一块砖,从里面拿出来一个小盒子,打开来里面是几张纸。

    祝缨将纸打开,只见一个是司法佐写的,写要休了发妻,娶娇娇为妻,否则天打雷劈。签字画押,还摁了个红手印儿。另一张是大同小异,竟是司功佐写的,也是要给娇娇一个名份,也是签字画押,再加一个红手印儿。

    最后一张与前两张大同小异,是写着荆五郎休妻再娶,如果娶不了,就疏通门路给娇娇谋个差使,使她进南府,还要给她一所房子写在她的名下,另要给她置些田产。以后有了孩子,孩子也好有分家业。同样的签字画押、再加一个红手印。

    祝缨看完,对王司功、李司法招了招手,两人上前,各看了一页,脸色十分之精彩!

    祝缨道:“来人,把司功佐也拿来!”

    李司法大怒:“这个贼子,必得上刑!”

    这里刑具比较齐全。比起黄十二郎家的“仿官样”虽然缺了点儿,但比起祝缨在大理寺、福禄县也就是板子、木枷之类,这里又丰富得多了。

    司法佐平日里审别人时只恨这些刑具不够厉害,现在唯恐它们太厉害了!忙说:“我招,我招……”

    娇娇沙哑地笑了:“晚了。”

    不一会儿,司功佐也到了,王司功劈头给了他一巴掌:“你干的好事!”

    祝缨道:“行了,都说说吧。来,给她点水。”

    典狱拿着水要给司功佐,祝缨道:“你给谁呢?给她!”

    典狱看她的眼色,将水给了娇娇,娇娇喝了点水,道:“妾本是仪阳府人氏……”

    她自述,家里是做小买卖的,有一间小小的铺子,她是个独女。独女,意味着人丁不旺,也意味着父母死后,尤其是父亲死后她的日子通常不会好过。事实也是这样,她的叔叔想要将她“发嫁”,她发现对方是个暴戾的残疾人,前一个老婆就是被打跑的,只得连夜逃跑。

    一个姑娘家,孤身,逃跑,如果自己不是很厉害,极易受侵害。她开始运气不错,遇着些和善的人,但也没有用,他们也无力收留她。也有不好的,想留她下来当媳妇或者儿媳妇。小有家资的人家,娶得起来路明确的儿媳妇。贫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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