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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60-70(第5页/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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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夕增添了些许带着希望的色泽。

    江燕透过指缝看一眼天空中并不刺眼光芒,嘴角带着愉悦的笑意,此时的她,那些掩藏在心底里对生活无望的挣扎,在这一刻,突然冲破了禁锢。

    生活,只要你坚持努力着,还有什么是做不到的呢?

    瞧,狗娃那样一个被人人当成小傻子的小孩子,如今都已经变成了一个说话有逻辑且面对人毫不胆怯的比乡下正常孩子还要聪明些的小朋友,不就是证明了一切吗?

    能改变人的不是环境,而是自己本身-

    太阳带着满身的光芒悄悄的爬上了正当空,漫山遍野的枝丫渐渐褪去了一身白装,就连门口小路上的枯黄小草也露出了黄中藏着嫩绿的新衣,震天响的鞭炮声在江初月的家门口热闹了起来。

    江建文笑呵呵的站在门口看着乱窜的鞭炮,江初月捂着狗娃的耳朵站在门后探着脑袋看着,张雪芬同样一脸开心的正从厨房里往堂屋的饭桌上端菜呢。

    葛粉炒野菜、野山鸡烧板栗、干野菜炖腊排骨、色泽鲜亮的腌小菜、有头有尾的红烧鱼,还有一小筐圆润饱满的白面包子不大的饭桌上顿时摆放的满满当当。

    鞭炮声渐渐歇了,一家四口围坐在一张四方的小饭桌旁,透明的小玻璃杯里盛着颜色浓郁泛紫的葡萄酒,看起来极有想让人尝一尝的欲|望。

    江建文看着眼前三张笑脸,一项不苟言笑的他也终于咧嘴笑了起来,随即端起眼前的酒杯:“过去的一年,有改变,有收获,最重要的是,我们一家四口还能这样齐齐整整的坐在一张桌子前吃团年饭。”这话说的颇为感慨。

    “雪芬,谢谢你!”

    江建文突然转向张雪芬说了这么一句,随即,仰头将杯里的葡萄酒一饮而尽。

    此时,张雪芬好似才反应过来一般,想笑,可眼底却又控制不住的泛起晶莹的光泽,最后掩饰般的低头轻抿了一口杯里的葡萄酒,嗔道:“一把年纪了,当着孩子的面,瞎说什么呐,”微顿,又极认真的说:“咱俩可是两口子,有啥谢不谢的,只要咱们一家四口好好的在一起,比什么都强。”

    一句简简单单的话,楞是让江建文红了眼眶。

    江初月看看江建文,又看看张雪芬,抿了抿唇,开口道:“爸,妈,我打算年后,咱们一家都搬去镇上住,不在村里住了。”

    原本还有些伤感的氛围,登时因为江初月这句话,消散的一干二净。

    张雪芬擦了擦眼角的泪珠,率先反应过来,“搬去镇上?住哪里?咱没有商品粮,每天吃啥?”

    作为母亲,第一反应都会是生活上的琐碎,是的,听起来好像都是无足轻重的小事情,可正是这些事情,才是最应该考虑的棘手问题。

    “妈,您忘了,之前叶镇长邀请我去镇上的葛粉厂上班的,到时候咱们一家都去,这些您担心的问题,叶镇长那边都是可以帮忙解决的。”江初月认真的说完,又看一眼正啃着骨头的狗娃,摸了摸他的脑袋,“狗娃年纪也大了,咱们也该送他去上学了。”

    张雪芬看向狗娃,对上他黑亮的眼睛,顿时,什么迟疑的话都被堵在了喉间。

    儿子一天天的改变,没有人比一个母亲更清楚了,为了子女,母亲是可以付出生命的。所以,只是换一个全然陌生到令人不敢想象的环境去生活,那又能怎样呢?

    只要这一切,都能让自己的孩子过的更好,就足够了,不是吗?

    事情就这么决定了下来,江建文从头至尾,除了多喝了几杯葡萄酒以外,什么多的话都没说。

    只是,他坚持要把村里的房子建好。不说早已经买好的砖,他只是认为,异乡再好,终归不是故乡。

    在他的观念里,年轻时,为了子女远走他乡这是父母应该做的,可当他老了,他仍旧希望,自己还是有故乡可归,能够落叶归根的。

    第66章

    除夕在接二连三的鞭炮声中从天亮慢慢划向夜晚, 天上难得的竟然点缀着几颗星星,忽闪忽闪地,好似感染了人类开心的情绪。

    三桥村的习惯一般是中午吃团年饭。

    吃过团年饭,午后徜徉在昏昏欲睡的温暖阳光下, 不论是大人还是小孩子, 都会走家串巷的聊天玩耍, 以打发这难得的闲暇时间。

    过去的一年, 不论是好还是不好, 都将在今天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对于新的一年, 每个人心里都会充满了更多的期待。

    张雪芬看着外面难得的好天气,习惯性的把家里的棉絮被子全都搬到院子里, 晒晒太阳, 这样老旧的棉絮被子也会多几分暄软,晚上睡觉时, 鼻息间全是太阳的味道,能让人好眠。

    狗娃捧着本书坐在院子里, 认真的看着。

    张雪芬拿着细长的小棍一下一下的敲打着棉絮,时不时回头看一眼狗娃,眼底的温柔都要盛不住了。

    “姨, 又晒被子呐。”

    江燕和几个女知青刚吃好不算团圆的团年饭, 正一起走出院子,打算去几家平日里交情还不错的老乡家里唠一唠, 每个人手上都还提着些东西,白糖罐头点心之类的。

    东西虽然不多精贵, 却也正好是老乡家里舍不得买的物件。

    张雪芬回头, 面带喜气的给几个姑娘打了招呼,“来来来, 过来院子里坐会儿。”

    说着,放下手里的小细棍,转身就打算去堂屋搬凳子。

    几个女知青只得忙推脱,转身匆忙离开了。

    倒也不是和张雪芬相处的不好不愿意来坐一坐。只是,他们一旦过去了,张雪芬必定是会拿出糖果点心的出来招待的,他们此刻手上提着的东西却是要拿去别家的,就这么去江家坐一坐,喝一杯糖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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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一些东西再离开,怎么都不合适。

    遂,最后留下的只有江燕了。

    她跟着张雪芬进到堂屋,把自己手上的一兜子东西一股脑儿的递了过去。

    张雪芬一看,网眼的兜子里装着两瓶橘子罐头,一斤装的白糖,还有好些彩色糖纸包裹的糖果,并一些见都没见过包装的饼干,忙拒绝。

    江燕爽朗一笑,避开张雪芬的胳膊,径直放在了堂屋的桌子上,转身揽着张雪芬的肩膀,半推着她往院子里走,“姨,我在这边受您多少照顾啊,就今天中午,初月那小妮子还给我们送过去一大碗的腊排骨呢,那可是我们想都不敢想的好东西呐,您还和我客气什么呀。”

    “可是”

    “哎呀,您就别可是了,不说这吃的,就平时,您对我的照顾也不少啊,前几日,您帮我缝棉袄的时候,特意把棉花多塞了一层,当我没发现呢。”江燕说道。

    话说到如此,再推拒就着实不太合适了。

    张雪芬失笑的摇摇头,“行了,你和狗娃在这坐会儿,我给你端点瓜子和糖水出来。”

    “哎,姨,就那个初月炒的咸味儿的瓜子,您给多抓点哈。”江燕不客气的朝堂屋里说。

    “燕姐姐。”狗娃从书里抬头,冲江燕打招呼。

    江燕摸摸他的头,看一眼他手上的书,是一本唐诗,有些旧,可是书页整洁,一看就知道书的主人平时是很爱惜书本的。

    她从狗娃手里拿过书,翻了翻,一眼便认出这本书是沈如归的,她之前去找沈如归借书时,曾在书桌上看见过。

    当时她还打趣沈如归,都十七八了,怎么还在看这种启蒙的唐诗三百首。

    彼时,沈如归只轻轻一笑,说:“爱好罢了。”

    不过是一句闲聊打趣,真的爱好也罢,有其他的深意也好,于她都无关。

    只如今这本书在狗娃这里看见,莫名的,她心里陡然升起些别的想法来,只是,那会儿的江初月并不是眼前的江初月。

    所以,怎么可能呢?

    呵果然是自己想太多了。

    “会背几首了?”江燕问。

    狗娃看看江燕,突然眯了眯眼睛,抿着唇笑,缓缓伸出两只手,大张开,“十首。”

    江燕只觉得这样的狗娃看起来可爱极了,实在没忍住,在狗娃的头上揉了好一会儿,直到柔顺的短发揉的凌乱,才罢休。

    而此时的江初月和江建文正在村长家。

    “小花,不是叔不信你,只是,这事儿你能说定?”村长陈爱国抽一大口烟,声音有些沉的问。

    江初月看着陈爱国,极认真的开口:“陈叔,别的事儿我还会跟您开开玩笑,只眼前这一桩事,可是关乎您的声誉的,我怎么敢开玩笑?”说着,顿了下,想了想才又开口,说:“陈叔,这样,等初六的时候我去找叶镇长,到时候给开个条子,到时候您拿着这条子再给咱村里开会,说起来也有底气些。”

    江初月这么一说,陈爱国悬着的一颗心,稍稍落地了些。

    他把旱烟杆在椅子腿上敲了敲,燃尽的烟灰悉数落在地上,才轻叹了口气开口:“小花,你是个好孩子,叔也知道你这么做的用意。说实话,你帮咱村里是情分,不帮是本分,可有些时候,这情分啊本分啊,有些人是不认的,叔这么说,你懂吧?”

    这话江初月怎么可能不懂?她也并不觉得自己的一番心意还要被人如此犹豫而有什么不开心,人性如此而已。

    她自己也并没有多伟大。

    而且,她如今给村长出的这个注意,于她而言,也不过是双赢而已。

    “行,陈叔,那我就先回去了。”

    话说完,江初月起身准备回去。江建文打算在村长家再坐会儿,正好这不过年嘛,回去也没什么事,在这儿和村长聊聊天。

    只是,江初月刚走到村长家门口,村长的妻子陈嬢嬢追了上来。

    “小花,你等等。”

    江初月回头,“陈嬢嬢,怎么了?”

    陈嬢嬢走到江初月跟前,把手上盖着白色蒸布的小框递给江初月,“这是前几天蒸的腊肉包子,给你几个,带回家尝尝看,”说着笑了笑,“都知道你做饭好吃,不过你也尝尝我这做的,味道也不差的。”

    江初月笑看着小框,倒是没接,“嬢嬢,这腊肉包子你们留着自己吃啊,我家有呢。”

    陈嬢嬢嗔笑着把小框塞进江初月的怀里,“照你这说法,你家有的,我就还不能再给呐?”

    江初月失笑,“您都这样说了,那我可就不客气了。”

    陈嬢嬢见江初月接了过去,脸上的笑意又加深了几分,闪过一瞬的不自然看向江初月,“小花,其实,嬢嬢还有件事想求你帮个忙。”

    江初月微楞,“求我帮忙?陈嬢嬢,我有什么能帮您的呀?”

    陈嬢嬢抿了唇,到底还是觉得很不好意思,但想想自己的闺女,还是开口道:“嬢嬢是知道你的本事的,所以,嬢嬢想求你,能不能把你芳芳姐给弄到葛粉厂去做工?”

    这下,江初月是真的楞住了。

    把陈芳芳弄进葛粉厂做工人?那也不比在乡下种田强啊?

    等她拿到条子以后,整个三桥村都能各家各户的去山上挖葛根卖到厂里去,那会儿赚的可不比在葛粉厂少啊?

    何止是不少,可能还要多好几倍呢?

    所以,干嘛要去葛粉厂做个女工呢?

    不怪江初月有这个想法,也不是说她瞧不起女工,只是于她而言,自由职业多少比在工厂上班强吧?

    重点是,赚的丝毫不比在工厂上班少啊?

    所以,干嘛想不开的去工厂按部就班呢?

    她心里的想法如何,陈嬢嬢不得而知,只是看她的表情,以为江初月是不愿意,“小花,如果你不方便的话,你就当陈嬢嬢今天没说过这个话。”

    陈嬢嬢倒也没怪江初月不帮忙,她心里也清楚,江初月在葛粉厂自己都还没扎根,就先安排人进去工作,多少也是说不过去的。可想到葛粉厂的正式工,还能把户口转到镇上去,作为母亲来说,这么好的机会能让自己闺女脱离这“泥腿子”的身份,多少还是会失去些许的理智的。

    “不是不是,陈嬢嬢,”江初月忙开口,“陈嬢嬢,这去厂子里上班,多不自由啊,还要被管着,哪有比在家里舒服啊。”

    这会儿的江初月倒不是不知道城镇户口的重要性,主要是,她想着村长家的这个情况,一时没转过弯来。

    她执念着去镇上,也不是为了户口什么的,最主要的还是想给狗娃治病,看看到底他这到底是什么情况,还有一个就是,真的想远离她爹爹婆婆那一家子,尤其是她婆婆,时不时的来闹一出,着实恼人。

    作为她自己来说,在乡下其实也挺好的呀。

    自家建个大房子,带院子,等春天了,种几颗大树,再多种些花花草草,在院子里绑个秋千,再让她爸给做个小桌子小椅子什么的放在秋千旁,等春暖花开的时候,沁在花香里荡秋千喝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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