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要不然就让哥哥在家读书,这样不好吗?儿子想每日回来都能和哥哥玩儿。”
丽姝托腮:“不成,你哥哥读书的事情都是你爹安排的,我都插不上手。”
本来郑灏的年纪,成婚很晚,像他那个年纪成婚的男子凤毛麟角,甚至不少男子三十岁都已经有孙子了。郑灏三十多岁,儿子也不过九岁,万一他早死在前,儿子还未能撑起门户?郑家如何是好。
事实上前世郑灏就是四十四岁过世的,听闻他过世之后,福宁公主才有身孕。
丽姝自然相信人定胜天,可又怕命运还是那般,毕竟人的寿数很难说。阎王要你三更死,岂能留命到五更呢!
母子二人又吃了一盏茶,丽姝就让人把树哥儿先带下去,她又翻看刚刚从老家送过来的信。
初打开信,丽姝就睁大了双眼。
珠兰见丽姝神情不对,连忙问道:“大奶奶,这是怎么了?”
丽姝摇摇头,真没想到具二太太会如此下场。
荥阳老宅
谭氏刚从学堂回来,今年在大伯任吏部侍郎后,来附学的女弟子就更多了,她逐渐有些教不过来了。
但无论如何,有这么些学生,礼物也收到手软,谭氏虽然不贪图钱财,但是日子过的是极其舒服的,就是还没有身孕,这件事情让她很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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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膳时她和郑清一起用的,郑清如今掌管族学,为了不负郑灏所托,又想做出一番成绩,可谓在族学颇花心思。
但他更了解谭氏,故而道:“我听说具二太太这几日又来找你?”
“没,没有。”谭氏有些心虚,她和具二太太其实说话还是颇投契的,尤其是对灵儿的关照许多,往来也是有一些。
郑清看她这个样子就忍不住道:“这人贪欲极重,当年嫂嫂没有发落她,已经是对她很宽容了。”
谭氏笑道:“我当然清楚。”
“你知道就好,娘那边对她已经很不满了。”郑清透露出一点话音给谭氏。
谭氏却不解:“这是为何?娘和具二太太可没什么仇。”
郑清无语:“你且等着吧。”
即便是现在的郑清对郑夫人都很有信心,可是他不知晓郑夫人的身体并不是很好,不再是年轻的时候能够谋定而后动了。
因为郑夫人病倒了,尤其是春天过后,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
在这个时候具二太太却突然出事了,这就是在朱家人上京前发生的,具二太太和庆哥儿两人因为利益闹翻。
庆哥儿比具二太太好的一点就是识时务,他是郑夫人插进去和具二太太打擂台的。
这个时候原本是郑夫人出面调停,再敲打具二太太,继而扯出具二太太放印子钱的事情,郑夫人打算恩威并施处理。
偏偏这个时候郑夫人病倒,庆哥儿所控诉的事情无人作主,到最后闹出了更大的事情,因为怕影响郑灏仕途,郑
大人用雷霆手段压了下去,连带着郑夫人威信也扫地。
下人们都夸大奶奶在家时,无人敢随意挑战,现下郑夫人管事,反而越管越差。
“具二太太放印子钱的事情无事,但是强占土地,导致百姓成为流民的事情爆发。如今已经被关在族中,拿具二太太积年攒下的家产全部分给流民。”丽姝叹了一口气。
珠兰忍不住道:“太太若是好的,肯定不容许此事发生。”
丽姝摇头:“所有的大病,也不是一下就成了大病,都是由小病积累成了大病。太太总是想等候时机,的确时机很重要,可不是每一场事故都要等到时机才能发作的。这样很容易伤敌一千自损八百,若是有效遏制,也就不会出现这种事情了。”
“那您……”
“我在老家时,婆婆对我很有意见,其实我不在意她对我有没有意见,我就是告诉郑家所有人,只有我刘丽姝才能管好整个家族。”丽姝管不了公婆,但会让族人心里都清楚她的大刀阔斧是为了什么。
而随着朱廉外放德州知州之后,刘老太爷自然不肯善罢甘休,他们家和新任锦衣卫指挥使栾昭关系颇好。
甚至栾昭上任时,栾家还特地邀请丽姝去过一次。
栾昭原本一直在大伯之下,大伯对此人十分忌惮,认为他不过二十五岁,就取而代之,实在是令人不敢小觑。
就连丽姝等人过去,也不过准备点个卯就走。
只是没想到丽姝居然和栾夫人结缘了,丽姝也是头一次见到栾夫人,她居然是民女出身,但浑然不似林桃儿那般嘴甜擅长园圃那般接地气,她生的清冷如傲雪寒梅,可是在清冷的外表下,丽姝惊奇发现她其实是不擅长言辞。
故而,她秉持着官夫人之间的交流,多陪她说了几句话,甚至在栾夫人弹琴时,丽姝直言她弹的并不好。
栾夫人很惊奇:“她们虽然都陪我说话,但说的都是奉承话,为何不能像您这般有什么说什么?”
“我也不知晓,我自小就是这般心直口快,大家都知道。”丽姝笑道。
栾夫人忽然笑了,仿佛雪山融化一般:“那我要向夫人您请教琴技,如何?”
丽姝点头:“当然可以。”
见栾夫人笑的开心,丽姝从栾家回程时,就和刘老太爷说了:“我常常听说栾指挥使要博他这位夫人一笑很不容易,如今栾指挥使一要给祖父伯父两代指挥使面子,二来看在我和栾夫人的面子上,也不会计较。”
刘老太爷看向丽姝:“若你是个男子,我刘家何愁不兴旺。”
“我觉得是女子也未尝不好,祖父,接下来您是要对付朱家了吗?”丽姝问道。
刘老太爷点头,又看了丽姝一眼:“放心,我不会下死手,只是让他们在家待着,别出去晃荡,让阿曾心里难受。”
丽姝看了刘老太爷一眼,见他正在品茶,突然问道:“祖父,你很喜欢祖母,是吗?”
饶是刘老太爷平日严肃威武,现在却一口茶水喷了出来。!
第 143 章
刘老太爷已经很少去想年轻的事情,他之所以盘踞京中多年,也都是为了刘家子孙计较。没想到被孙女问起这个问题,他的这位孙女是完全无人培养政事方面的才能,否则若真是男儿,恐怕也不比她爹差。
但姑娘家太胆子大了,也未必是一件好事,就像现在什么都敢问了。
“你这孩子什么都敢问了。”
丽姝笑眯眯的:“我就是随口问一句,说起来我还很羡慕您和祖母呢,夫妻能够相伴到老多不容易啊。要是我和郑灏能够一如既往,我不知道多高兴呢。”
刘老太爷这个年纪的人,很少会把情爱挂在嘴边,甚至羞于提起这些,但孙女这般提起时,他自己也想到初年见到阿曾时候的场景,她生的活泼明媚,就那样俏生生的站在他的面前,说他像冰块一样。
的确,妻子爱热闹,他喜欢安静。
二人其实风马牛不相及,可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入到他心里去了。
他那个时候读书不成,只袭武职,她却从不嫌弃,有时候他一身臭汗回去,她还会准备一碗暗香汤给他。
一晃,都这么多年了。
丽姝见刘老太爷陷入沉思,也不好在这里待下去了,出来时,丽姝去找曾盈秀说话。现下二哥二嫂外放,娘也跟着爹去了直隶,原本娘是不打算去的,但直隶又近,一天就能来回,如此才跟着爹去任上的。
曾盈秀是长媳,现下家中管家的人是她,因此,她这里人来人往的。但是见丽姝过来,特意吩咐下人辟了一小间作茶室让二人聊天。
丽姝笑道:“你这么忙,我就先回去了,不打搅你。反正我们何时说话都成?”
“也没什么大事,都是家里闲碎小事,我还巴不得找个人同我说话呢。以前有二弟妹在,我们俩还能说几句家里话,如今二弟妹还没进门,我是连个说话的人都没了。”曾盈秀道。
见曾盈秀说的可怜,丽姝也就坐下来同她闲聊,曾盈秀倒是没说家长里短,只是问起她:“我听说栾指挥使的妻子生的尤其好看,是不是?可惜我没空,竟然没去。你说给我听听,是不是很好看,比起你如何?”
这个曾盈秀,还是那个八卦的样子,丽姝指着自己的脸道:“我都二十几
岁的人了,那位栾夫人看起来不过十六七岁,我怎么比得过人家。你我出生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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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的人家,很清楚容貌不过是锦上添花,还是得看女子家世背景,而这位栾夫人能让栾指挥使这样的青年才俊不顾一切的求娶,可见她比我肯定吸引人多了。”
曾盈秀捂嘴直笑:“这话我不信,你也就是恰逢生于望族,若是生再寒门,一样能靠着聪明美貌改换门庭。我长这么大,还没有见过比你更好看的女子。”
“多谢你如此夸奖我。”丽姝听着直摇头。
回到郑家时,正好郑灏在家,丽姝就道:“没想到大家对栾夫人都这么好奇,难道生的好看的人都会引起关注吗?”
郑灏摇头:“我从不关注别的女人,就不知道这个问题。”
即便丽姝知晓他说的假话,也觉得略夸张了一些:“人家问你的,和你回答的根本就不是一回事。我是说长的好看的人,都会让人关注吗?”
郑灏深谙回答之道,尤其是对丽姝,他看向她:“是会如此的,可也不过多瞥一眼,也没什么。只有你,随时随地都能吸引我,尤其是我看到你的第一眼时,我就觉得这个小姑娘头发生的真好,人看起来冰雪聪明。”
对于丽姝这样的人,你只夸她漂亮,那也太肤浅了,她更爱的是聪慧二字。
果然丽姝听到这个,一面觉得好笑,一面又道:“其实我知晓那位栾夫人没有任何身家背景时,我就在想,如果我不是刘承旭的女儿,咱们也许一辈子连面都见不着吧。”
其实丽姝还是很羡慕那种纯粹的感情的,不掺杂任何利益,喜欢就是喜欢。
就像前世她抢不过福宁公主,甚至这门亲事都是娘替她周旋而来的,如果她顺其自然,兴许一辈子都不会和郑灏在一起。
所以,自己的外在和一切本领,实际上没有家世加持,她可能就遇不到真龙天子了。
别看丽姝时常大大咧咧的,但毕竟熟读诗书,也是心思很敏感细腻。
遇到这样的问题,郑灏倒是很坦诚:“当初爹爹觉得你是刘家叔父的女儿,故而才有这门亲事。只是因为是你,所以我心悦你,所以一直想对你好。”
“那是因为你人好,如果是其她淑女,你也是一般对待的。”丽姝不知自己为何这
般说,但是就很想说。她希望有一个人是单独对她很好的,而不是对所有人都好,唉,每个人遇到爱就很难轻松起来。
郑灏忍不住看向丽姝,似有所觉:“丽姝,我只有对你才有感觉,这种感觉是骗不了人的。我对你有兴趣,不是因为你是刘叔父的女儿,因为就是你。否则我若是娶了别人,这个人身份再高,生的再美,绝对不会是今日的。你应该知道,我只有对你的事情上才不正常。”
哪个人会一见面,就听人家小姑娘的话,跑去寺庙读书二年。
丽姝突然就不纠结了,即便是前世郑灏见到她第一面也会倾尽所有帮她,否则,她也不会那么快抓住于懋忠。
“好了,都是我自己胡思乱想,有时候我总是会胡思乱想,还打搅你忙正事儿。”丽姝撑着下巴,对郑灏有些歉意。
郑灏不假思索:“即便我再忙,也会陪你消遣的,这是应该的。”
丽姝真的是满满的安全感,然而很快就被打脸了。
因为郑灏忙到深夜,她提着灯笼在路口等他,夫妻二人行走在幽静小道上,身后跟着的下人并不多,就在此时,大风吹过,似幽灵呜咽了一声。
不知道谁喊了一声“鬼”,郑灏吓的窜到丽姝身后了。
丽姝从来不知道他一个大男人居然那么怕鬼,丽姝一向非常勇敢,她见郑灏害怕,很是镇定的用火折子点燃灯笼,才笑道:“是一只噪鹃鸟,不是什么鬼。”
郑灏也松了一口气,颇有些不好意思:“小时候我常常生病,生病的时候就睡不好觉,总觉得有小鬼拉我的脚,所以一直害怕,不敢独处。”
原来如此,丽姝瞬间很心疼郑灏,拉着他的手一起回房。
被她拉着的郑灏在黑暗中却是勾唇一笑,他是太了解丽姝了,她母性十足,比起让别人照顾,她更愿意照顾别人,别人依赖她,她才有安全感。
白日还陷入在“如果我家无权无势.郑灏肯定都不会为我如何”,到了夜里,丽姝见郑灏频频做噩梦,她又十分心软的搂着他,忍不住想“他这样的娇弱,我要保护他”的思绪中。
因此,早上郑灏起来时,丽姝还替他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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