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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120-130(第4页/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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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两个失意的人再聚首,不用秋岚招呼,她们就自动进入角色,一个当爹,一个当闺女当的特别顺溜。

    有时候秋岚都怀疑,要不是她这个亲妈还在,郑瀚能把金贝贝接他们家,当他亲闺女养活。因为她这个亲妈阻碍她们父女在一起,所以郑瀚才转过头来追她。

    秋岚把她心里的想法都告诉了郑小娥,并求郑小娥让她给她点时间。她需要时间去做金贝贝的思想工作。郑小娥就心软了。

    多通情达理,温柔善良的女人啊,秋岚这性格,简直就是郑小娥梦寐以求的儿媳妇人选。除了秋岚是金凤的前嫂子,郑小娥真是越看秋岚越喜欢。

    还有金贝贝,那小丫头也特别招人疼。每次见到郑小娥,她都会甜甜的叫郑小娥奶奶。她会给郑小娥端茶倒水,问郑小娥累不累。她还会给郑小娥捶背揉腿,对郑小娥说奶奶你真辛苦。

    这样乖巧可爱的小姑娘,谁舍得伤她的心?郑小娥又不是铁石心肠的人。

    私底下见过秋岚一回,郑小娥就正式倒戈,不想当郑瀚和秋岚之间的阻碍了。

    “唉,小芳,我跟你说,我现在都要愁死了。我既想郑瀚和秋岚早点定下来,我好安心带孙女。我又怕金凤会因为这事发疯。唉,我听说金凤现在在革委会当监督员呢。她要是疯起来,我真怕秋岚和郑瀚承受不住。”

    幸芳听完这劲爆的消息,也替郑小娥愁的慌。炸裂,实在是太炸裂了。这消息放炸裂界,那也是相当炸裂的存在。

    第125章

    ◎准婆婆追儿媳妇◎

    幸芳吃惊完, 开始开动脑筋,给郑小娥出主意。

    “郑瀚大哥和秋岚在一起,细想起来, 还真是挺不错的。她们之间最多的阻碍, 就是曾经的过往。金凤其实不足为惧。你别看她以前疯的不像个人,但现在,她已经长大, 不会那样了。现在的金凤是有分寸的,不然你家也不会这么安静。”

    幸芳分析的很有道理。

    也是, 如果金凤还是原来的性子,没有任何的长进, 那郑家不可能过现在的安生日子。

    郑小娥刚被幸芳安慰好, 露出放心的笑容, 就听幸芳说:“婶, 我觉得你与其担心金凤,不如担心秋岚。据我所知, 金岩也是想挽回秋岚的。只是秋岚不想再重蹈覆辙,才一直没答应复合。”

    “秋岚不想复婚,但贝贝是个不确定因素。小孩子能因为郑瀚大哥像她爹, 喜欢郑瀚大哥。就可以因为金岩是她亲爹, 更喜欢金岩。秋岚跟你说的话,应该是真心的。她是真的对郑瀚没有想法,只是再等贝贝接受现实,才跟郑瀚大哥断了来往。秋岚不喜欢郑瀚,又有金岩在, 郑瀚大哥想娶秋岚, 真没那么容易。”

    郑小娥一听, 瞬间就着急了。“这怎么办呀?秋岚和贝贝都那么好,我不想老大错过她们啊。”

    秋岚这姑娘,真是越看越好。郑小娥心里已经把她当儿媳妇想了两个月了,现在幸芳告诉她,这事只是她和郑瀚的一腔情愿,郑小娥就有些接受不了。

    “哎呀,婶,你别急。”幸芳安抚了郑小娥一句,才敲着她正在做的书包,对郑小娥使眼色道:“这有什么难的?想要把好儿媳妇娶回家,你就对症下药嘛。贝贝现在还小,谁对她好,她就跟谁亲的。”

    幸芳的话让郑小娥醍醐灌顶,瞬间就懂了。

    是啊,她怎么就糊涂了。要是金岩真对金贝贝那么重要,秋岚当初怎么可能那么干脆的离婚?就是因为金岩和金贝贝之间没多少感情,金贝贝对郑瀚都比对金岩亲近,秋岚才忍不了金岩的。

    “哈哈,我明白啦。”郑小娥瞬间就知道她应该怎么做了。

    想到就做。

    郑小娥跟幸芳告别,赶紧又买了一个西瓜去秋岚家看金贝贝。

    金贝贝今年也到了上小学的年纪。郑小娥到秋岚家那边的时候,小姑娘正一个人在家看书,写作业。

    秋岚需要出去工作,赚钱养家。金贝贝的小学又还没开学。秋岚上班之前,就让小姑娘从里边反锁了房门,乖乖的在家等她回来。

    也不是秋岚不让金贝贝出去玩,实在是最近天气太热了。有的小孩,知道金贝贝家里没有大人在,会故意让金贝贝站在太阳底下晾着金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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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否则就不带金贝贝玩。

    秋岚见过一次别的小孩在阴凉地有说有笑,她女儿在太阳底下晒得冒油,她就不想金贝贝出去了。

    她不想金贝贝去受那个窝囊气,也不想她的宝贝被晒伤,秋岚就买了一台收音机,让小姑娘在家自己玩。

    可小孩子哪有不爱出门的?

    金贝贝知道秋岚担心她,会听秋岚的话,在家乖乖的等秋岚回来。等秋岚去上班了,她就一个人趴在窗户边,眼巴巴的看着其他小孩在外边玩。那眼神,既羡慕又渴望。瞧着就让人心酸。

    郑小娥来的正巧,正好看到了这一幕。所以,她敲门进了秋岚家,就带着金贝贝出去玩了。等玩到太阳越来越热,郑小娥再领着金贝贝回家吃冰西瓜。

    小姑娘玩的开心,吃的也开心。她自己开心的同时,还不忘用小勺子,挖最甜的西瓜瓤给郑小娥吃。郑小娥吃着金贝贝孝敬的西瓜瓤,只觉得心比嘴巴还甜。

    一高兴,郑小娥就在秋岚家呆了一天,并顺手给秋岚母女做了晚饭。

    秋岚下班后,紧赶慢赶的回到家给金贝贝做饭,才发现郑小娥在她这,还帮她做好了晚饭。这让她非常的诧异。

    “阿姨,你怎么在这?”秋岚一边放下她手里拿着的饭盒,一边去接郑小娥手里的活。“真不好意思,还麻烦你帮我做饭,我…唉,太谢谢您了。阿姨,你晚饭在这吃吧。我买了红烧狮子头,你正好尝尝我们食堂的菜。”

    郑小娥有话要对秋岚说,就没拒绝秋岚的邀请,留下来跟秋岚吃了这顿饭。

    吃完饭,金贝贝出门去玩耍,郑小娥才趁着秋岚洗碗的功夫,对她说:“小秋,我今天来找你,是想告诉你,我想通了。我觉得你挺好,贝贝也挺好,我想跟你们当一家人。”

    秋岚闻言吓得差点把手里的碗摔碎了,她张嘴就想拒绝。郑小娥知道她要说什么,抬手示意她先别说话。

    “小秋,有想法你等会再说。你先听完说完。”说着,郑小娥不停歇的,把她今天看到的金贝贝的孤独,还有她陪金贝贝出门去玩的快乐,都告诉了秋岚。

    “小秋,我知道你是个聪明人。你的顾虑,我也都懂。但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我接受你们了,那贝贝就和我亲孙女一样。以后你上班,我会在家帮你带孩子。结婚后,你和郑瀚什么要孩子,我也不干涉。我是真的觉得你好,才想让你给我当儿媳妇的。”

    “我这个人你也知道,是没什么说头的。只要你踏踏实实的跟郑瀚过日子,我绝对不会为难你。”

    郑小娥的话,让秋岚那颗当妈的心,麻花一样,扭成一团。郑小娥真诚的态度,也让秋岚非常的动容。

    之前秋岚在金家当了十年儿媳妇,可金母从来没有像郑小娥这样,跟秋岚说过知心话。同时,她也没给秋岚做过一顿饭,帮秋岚带过一次孩子。跟刻薄的金母一比较,郑小娥美好的都有些不真实了。

    这样的婆婆,是秋岚想拥有的。金贝贝能够幸福也是秋岚所期待的。再想想好像还不错的郑瀚,最终秋岚没有拒绝郑小娥。

    她说:“婶,你让我再考虑考虑,我需要再好好想想。我这个岁数也不年轻了,我……”

    “我懂。”郑小娥理解的点头。“你慢慢考虑,也可以慢慢的考验郑瀚。婶今天来,就是想告诉你我的态度。我希望你以后和郑瀚相处的时候,不要有心理负担。我没别的意思,你想怎么办,都按照你的节奏来。”

    “还有,我想跟你说一下,明天早上我会过来接贝贝,带她去我们大杂院玩。你放心,我们那边的孩子都和善,肯定不会欺负贝贝。我邻居家的小姑娘,今年也上一年级。她们和贝贝同级,正好可以一起玩。”

    郑小娥的体贴,再次让秋岚动容。

    一个人坚持久了,突然有个人如此温柔的关怀她。那种感动,真不是一句两句感谢话,能够说的清楚的。那天郑小娥离开后,秋岚的心情还是久久都不能平复。

    之后,郑小娥就成了秋岚家的常客。她像是金贝贝的亲奶奶一样,照顾着金贝贝,陪着她玩耍。让金贝贝每天都开心的像是一朵花。郑瀚经过郑小娥的提点,也比之前主动了很多。

    这四个人越处越像一家人。眼看郑瀚要再娶,并且婆婆还更喜欢那个儿媳妇。郑家的二儿媳妇董悦坐不住了。

    郑家的一切,都应该是她的。突然来了一对陌生的母女,抢了她的风头,董悦怎么能甘心?从郑夏那里知道秋岚和郑瀚的渊源后,董悦出手了。

    她去找了郑瀚的前妻金凤。并把郑瀚正在追求秋岚,郑小娥还十分喜欢秋岚的事情,告诉了金凤。

    她貌似好心,实在心机的对金凤说:“唉,我真替你和你哥可惜。你们这两兄妹,可让那俩人给涮的不轻。”

    金凤听完这话果然十分的生气。可气过,她没有冲到郑家来大吵大闹,而是挫败的独自一人黯然神伤。

    金凤果然如幸芳想的那样,成长了许多,不再是原来那个任性妄为的金凤了。

    现在金家不比从前。金凤能在革委会找到一份工作,靠的是群众基础。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金凤现在是不能干缺德事,失民心的。她和郑瀚,金岩和秋岚,具体是怎么回事,明眼人都知道。当时她们闹到登报断绝关系。现在这事好不容易过去,如果金凤不管不顾,再去找郑家麻烦,那旧事重提,倒霉的肯定不止是郑家和郑瀚。

    金凤的损失会比他们大。她这个革委会监督员的位置,不是那么好坐的。为了前途,金凤不能当一个疯女人。

    金凤没有闹腾,董悦最为失望。

    可惜,实在太可惜了。这么好的炮手,居然没有点炮。董悦说不出的烦躁。

    董悦是个只敢玩阴招的人。她可以躲在金凤背后搅风搅雨,让她出头跟郑小娥互撕,她却做不到。最终,她只能咬着牙,狠狠的看着郑瀚娶了秋岚。

    为了夺回她在郑家的头把交椅,董悦决定立刻生儿子。只要她能生下郑家的长孙,那她就还没输。

    董悦忙着造小孩,不给郑小娥添堵了,瞬间让郑小娥耳根子清净了很多。

    为感谢幸芳帮她解决了心腹大患,郑小娥见天往幸芳家送水果和其他好吃的。吃的冬至宝宝,一见到郑小娥,就会下意识的伸出小胖手。

    幸芳说冬至,让他收敛一点,别逮人就要吃的,冬至答应的好好的,再见了郑小娥却依旧如故。在冬至宝宝眼里,郑小娥天天来他们家,根本不是别人。所以他找她要吃的,根本没毛病。

    幸芳管不了冬至,只好投桃报李,多照顾郑家的金贝贝。

    如此,金贝贝迅速融入大杂院,拥有了一段热闹又难忘的童年。

    第126章

    ◎赶不走的追求者◎

    孩子上了小学, 时间仿佛被上了发条,一下子就比从前快了很多。

    好像昨天幸芳才送孩子们去的学校读书,今天她们就念完一年级了。那个速度快的, 幸芳回想起来, 都会恍惚。以为她的生活,被偷偷的装了加速器。

    时光匆匆如流水,一去不复返。但岁月是优待幸芳的。

    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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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把杀猪刀, 能摧毁很多东西。它能让白月光变饭粒子,让朱砂痣变蚊子血。很多曾经很美好的东西, 最后都会被岁月摧残,失去了它原来的魅力。但幸芳没有。

    幸芳是被时光优待的美人。几年过去, 冬至宝宝都两岁多了, 她却一点儿都没。

    也不对, 幸芳不是一点儿都没变。幸芳是变了的。她变得更美, 更有韵味了。

    美、艳、少、妇,风情万种, 说的就是现在的幸芳。曾经的幸芳太青涩,能吸引一大片目光,纯靠她脸长的好看。现在的幸芳是绽放的红玫瑰, 美丽中还带着刺, 更加让人着迷。

    幸芳那张绝美的脸,配上她现在不俗的气质,杀伤力不是吹的。

    幸芳的脸,本就对男人有极致的吸引力。她现在又是别人的漂亮老婆,按照男人那种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的想法, 幸芳就更馋人了。

    宋文城一直没回来, 他的震慑力越来越弱后, 有些自以为是的男人,就开始明目张胆的给幸芳献殷勤,想撬宋文城的墙角。

    那些人会嬉皮笑脸的,凑到幸芳身边,跟幸芳开玩笑。他们还会给幸芳送礼物,帮幸芳干活。幸芳越不搭理他们,他们就越来劲。

    哪天幸芳被他们惹恼了,瞪他们一眼。他们能像过年似的,高兴一整天。

    幸芳越烦这些苍蝇,这帮‘绿豆蝇’就越要在幸芳的耳边嗡嗡嗡。

    其中范大彪最张扬,也最惹人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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