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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50、第五十章(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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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供的《给我三首歌的时间(娱乐圈)》50、第五十章

    两个人沉默的站在原地,相视无言。彼此眼中都倒映着对错愕的模样,江暹这才发现,原来对方的眉眼和自己记忆中的那个人是那么像,只是因为近几年来养得好了,再加上长大了,本来的五官也长开了些,这才和之前消瘦的模样有了很大的差别。

    原来一切都是有迹可循的。

    他第一眼在花店看到对方的时候就很有好感,原来是因为他就是记忆中的那个人。

    一样的地方,一样的花店,一样的喜欢白蔷薇和甜腻的东西,江暹深深吸了口气,把眼眶中的酸涩全部压了下去。他早就应该知道的,他早就应该想到的。

    他小时候觉得自己不可能爱上其他人了。当他遇见余夕琛的时候,他其实有些纠结的。

    但是那些纠结始终战胜不了心中的好感,喜欢就是喜欢。江暹不由自主的想人余夕琛靠的近一些,再近一些。

    他学会放下了,或许对他自己,对记忆中的那个人,包括余夕琛都是好的。

    但是没想到,他的白月光就是他现在喜欢的人。

    有什么比这件事情还激动人心的吗?

    他就说自己不可能再喜欢上其他人了.....

    他唯一的好感全部给了余夕琛,他只会对余夕琛一个人有好感,这是他从12岁开始就默认的定理,他的潜意识一直在遵守着这条规则。

    他从始至终只会对一个人动心。

    他觉得了,他开始追对方,之前爱于明星的身份,他一直不敢冒然行动,这会儿他已经顾不上什么身份了,他只想得到他的小探哥哥,他想的发疯。

    那些所谓的身份什么的,先放一边吧,他等这个人已经等了七年了。

    “先回去吧。”江暹轻声开口说,看着面前有些恍惚的人,带着他坐到了自行车上面。余夕琛搂着猫箱,坐在后座上,一如当年。

    记忆的薄纱被撕掉,两人一下子就不知道该如何交流,只能沉默着,各自回想着往事。

    余夕琛心中五味杂陈,最复杂的应该就是他吧。他真的喜欢了对方七年,每一分每一秒都在喜欢他,现在,他最喜欢的人就是记忆中那个顽皮的小弟弟,这一下的冲击力很大,他莫名其妙有了一种负罪感。

    但是心中延绵不断七年的喜欢冲刷了这种负罪感。

    没办法,他克制不住自己内心的本能,他只想靠近,再靠近一点。他几乎要忘却了,自己当初喜欢江暹的原因,不仅仅只是因为江暹是他理想中的样子。

    也是因为,

    他实在是太像记忆中的那位挚友了。

    余夕琛忍不住的怀念他,那个时候啊,他每天干的最多的事情,就是学习想着江暹,思念着那位小幺儿。

    现在想起来,原来当时思念的两个人,其实是同一个。

    他不禁好笑的埋怨着,真是的,一个人粗鲁霸道的霸占着他的两份思念。真讨厌!想着想着,他红着眼睛,很淡的笑了笑。

    耳边传来前面人的抱怨:“这衣服质量不好。”

    余夕琛这才反应过来,自己竟然一直不自主的抓着对方的衣服。他立马松开,眼神乱飘,不知道往哪里放。

    没有认出来前,他还可以在对方面前脸红害羞,但是一旦知道对方是以前的熟人之后,性质就变得不一样了。以前身高还不如他的小幺儿,现在已经比他高一个头。

    世事难料啊。

    晚上回到那间屋子里面,他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的,怎么也睡不着觉。

    微博上面的cp粉已经疯了,这几天的事情使余夕琛的知名度大大上升,现在可谓是secret的粉丝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甚至有人开始担他了。

    但是余夕琛已经没空管这些,他自己这里的事情还没有处理好呢。

    七年前的幺儿现在是他偶像,而且自己还喜欢的这么坦荡,这让他如何面对江暹?!不知道在对方的心里面,那个小探哥哥的人设已经崩塌的有多么彻底了。

    啊啊啊啊啊余夕琛崩溃的把头埋在枕头里面,整个脸都发红。

    江暹一进来就看到的这副景象。

    “我有东西。”江暹言简意赅的解释道。余夕琛点了点头,抱着枕头立马坐了起来,看上去十分自然,如果忽略他有点发红的耳朵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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