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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110-120(第3页/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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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人生短暂而著作不休,在有限的生命里窥见无限的真理,那将是多么幸福的事……不,他不能错过这样的作品!

    康斯坦丁如饥似渴地接过了书,亚度尼斯歪着头,一只手肘靠着书架上,侧捧着脸颊,含笑看着康斯坦丁痴迷的面孔。

    “他是不是很迷人?”亚度尼斯问道。

    书的封皮上倒是印着书名,但不是拉丁文。

    ……不是拉丁文,康斯坦丁就看不懂了。为什么不是拉丁文?恶魔语也行啊,再不济换成其他小众语言他也能理解。但是不,都不是,这本书他妈的印着法语。

    “为什么是法语?”他惊愕地说。

    “最开始就是在法国那边演出的啊,写给法国演员看的,当然是法语。”亚度尼斯说,他略微撑起身体,伸来一只手臂翻开书页,“看,内容也是手写的。这可是独一无二的孤本,祂亲自创作书写的作品,其它的都是抄本。”

    祂。康斯坦丁注意到。

    他立刻清醒过来,并且觉得这本书十分烫手了。

    “作者是你认识的……”什么身份?康斯坦丁含糊地用手指比划出没说出口的下半句。

    亚度尼斯想了想。

    “姑且算是我妻子的姘|头。”他说,“或者说我母亲的姘|头。”

    “我记得你妻子和你母亲是同一个。”康斯坦丁说。

    “差不多?”

    “上一次你这么形容的……”康斯坦丁在半空中比划出好多个球的形状,“后来被我发现其实也是你的姘|头。”

    “大概是?”亚度尼斯说,“他其实更像我舅舅。”

    “之前你说起那个很好玩、很有意思,还说他能彻底理解人类的那个……”康斯坦丁在脖子上划了一道,动作干脆狠辣,让人不禁好奇他是不是对别人这么干过很多次。

    但这毕竟是康斯坦丁。考虑到康斯坦丁是康斯坦丁,他抹自己脖子的次数应该大于抹别人脖子的次数。

    “奈亚!他是没关系的,可以说他的名字。知道他真名的实在是太多了,他懒得关注。”亚度尼斯慢慢地吮着下唇,发出甜美的咂舌声,“啊,奈亚。奈亚,可爱[爱心]。”

    康斯坦丁明白了。

    “意思是你妈的姘|头是你的姘|头。”他说,把这本书翻得哗啦啦响,粗略地扫读了一遍。

    “哦也不全都是,她的审美我是没什么资格说的,但她也实在是太不挑了……”亚度尼斯皱起眉,“不过以她的习性挑不挑的也没所谓,目的是生育、父亲都是生产材料……”

    亚度尼斯忽然思索起来。

    康斯坦丁就在这段时间里读完了整本。

    他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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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陷入长久的沉思。

    “这么一算的话其实祂们多少也有点算是我的父亲,毕竟是为母亲提供了孕育我的营养。怪不得他们对我挺温柔的。”亚度尼斯说。

    “嗯嗯嗯,你爹也是你姘|头,我懂了我懂了。”康斯坦丁挥手,“这本书,这个剧本……”

    他欲言又止,忽而眼中湿润,喉咙哽咽。

    “写得烂死了。”亚度尼斯一点不怕,他直言不讳地说,“对吧?对吧?你也这么认为对吧?是不是看完之后觉得自己都要瞎了?不,是不是看完之后觉得不如早点瞎了算了,免得还要受这个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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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说着,非常心疼地抬手揩去康斯坦丁眼角的湿气,将沾血的手指放进口中舔|舐。

    康斯坦丁哽了半晌,张开嘴,哇地吐出一大口粘黄的血和脓液,又掐着着自己的脖子抓挠了半晌,干脆跪趴在地上,浑身抽搐着拼命用力,从喉腔中挤出一个小小的硬块。

    那东西“啪嗒”砸在地上。

    康斯坦丁从亚度尼斯手中接过手帕,想用手帕垫着去拿泡在脓液里的硬块,被亚度尼斯打开了手。

    “这是擦嘴的。”亚度尼斯说,又亲自拿回手帕,擦拭康斯坦丁的眼角和嘴唇。

    康斯坦丁很不自在地扭开头。他疑神疑鬼地四处打量,说:“干什么,干什么?你爹看着呢。消停点儿。”

    亚度尼斯丢开手帕,把那个硬块儿展示给康斯坦丁看。

    那似乎是个石块,质感像是石头,相当坚硬,似乎千年不朽。石块表面刻着象形文字,这次终于是康斯坦丁熟悉的、应该被用在魔法书或者魔法道具上的古文字了。

    那个字是“门”。

    联想到他死活画不出来,勉强画出来也用不出来的传送阵,康斯坦丁一时间说不出话。

    “这个……”他在手里翻来覆去地看,琢磨着,“这算什么?”

    “我觉得你在这方面确实太没天赋了给你找本书看,没记错的话《黄衣之王》里记载了‘创造时空之门’的咒文。比古一那个厉害。”

    康斯坦丁来不及为自己的天赋抗议,就脱口而出:“古一法师的版本不损害理智。”

    “噢,那个,”亚度尼斯说,“话是没错。但你也没理智可以继续掉了啊,亲爱的。”

    “好吧,假设那个剧本里面有咒文。”康斯坦丁又说,指着手中比一个指节稍大点的迷你石碑,“给我这个干什么?”

    “……觉得你没有欣赏水平不想给你看了。给你个速成魔法道具自己玩儿去。”

    康斯坦丁结结巴巴地重复:“我、我没,我没有欣赏水平……?那个剧本……它、它……”

    “烂得要死。”亚度尼斯说,“我跟他说多少遍了,说写太烂了根本不可能传播出去,祂就是不信。结果你猜怎么?在法国上演了一场,结束后马上被政|府搜集起来集中销毁了。就这么烂。”

    理智上康斯坦丁同意写得很烂,但灵感上他情不自禁地为剧本辩解:“是人类目前还无法欣赏这种等级的艺术。”

    这倒是对的,亚度尼斯也同意。

    他告诉康斯坦丁:“其实除了这本以外的所有抄本都是我修改过后的版本,写得好多了,普通人也能通读。”说最后一句时他似乎相当自豪。

    “……啊。”康斯坦丁情绪微妙地说。

    他同情那些人。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见

    亚度最喜欢奈亚,然后莎布,然后哈斯塔和尤格。

    和哈斯塔经常吵架,时常偷偷重修哈斯塔的作品后发表。亲自做编剧拍过剧本并邀请奈亚担任男女主演,上映后搞崩了一个位面。

    第114章 第四种羞耻(14)

    晚上八点,布兰妮·怀特坐在病床上发呆。她手边的烟灰缸里塞满了胡乱掐灭的烟头,歪歪扭扭的烟头中还有几个没有完全熄灭。

    气味呛人的浓烟从烟灰缸里升起,把房间内部弄得乌烟罩气,哪怕是经年的老烟枪都很难在这里自如地呼吸。来人刚推开门就被呛得剧烈咳嗽起来,边咳边狼狈地捂着眼睛后退。

    “请进。”布兰妮喃喃地说。她想她大概是太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所以没有听到敲门的声音。

    一个年轻的男人走了进来,除了身材格外高大健硕外,看不出什么出奇的地方。他快步走到窗前,说了声抱歉后打开窗户,又转身把椅子拖到窗前,在上面端端正正地坐好。

    “你可以抽烟,没关系。”来人做了个手势,“这里是上风口,不会影响到我。”

    布兰妮只是简单地点了一下头。

    跟昨天不一样,今天过来询问的只有一个人,并且至少看起来没有携带武器。他手里拿着一个平板,看上去相当普通,也不太可能藏下手|枪什么的……不过也说不准,布兰妮想,谁知道那个平板是不是能变形?没准儿它按一下就能射出致人昏迷的毒针?

    她知道手表里面能放下类似的装置。平板比手表大多了,理论上肯定能塞进去更强的东西。

    “雅各·希克利,负责这次的调查。”他说,“请放心,怀特女士,如果你在未来不会遇到类似的超自然现象,我应该是最后一个需要接待的调查人员。今天结束之后,你就能回到自己的生活。”

    布兰妮笑起来:“这话听起来像是在说我以后一定会遇到类似的事,让我事先做好心理准备。”

    希克利礼貌地微笑起来,其实布兰妮的话中不无讽刺的意思。要怎么才能不在未来遇到超自然现象?

    她是日美混血,父亲在日本工作,与母亲结识后相爱结婚,生下了她。三岁那年,父亲在一桩连环杀人案中去世,母亲被指认为凶手;直到她成年,才有前来她家乡度假的侦探洗刷了母亲的冤名。

    之后她考上美国的大学,离开了那片伤心地。她就读的大学位于纽约,这座城市的多灾多难根本不用多说;那也就算了,毕业后她没有留在纽约工作,而是去了大都会——故事到这里差不多就可以结束。

    她的资料显然不难查,至少对来人来说是全透明的。

    希克利又一次露出了尴尬而不失礼貌的微笑,实际上,他看上去甚至相当于局促,只是控制得很好。这几乎让布兰妮心软了。

    她叹了口气,用一种双方都心知肚明的语调说:“生活很艰难,对吗。”

    希克利点头,清了清嗓子:“那么,怀特女士,我需要你仔细回忆前天发生的每一件事。”

    关于之前发生的事情,布兰妮已经回忆过很多遍了。哪怕没有人来问她也会回忆,而且极有可能在未来的人生中反复想起。

    那确实是一个人终身难忘的经历。

    布兰妮·怀特的人生就是在危险旁边打转,侥幸总是不会被波及其中,却又怎么也没办法远离危险。

    本来,她都有些习惯了。人如果学不会自我安慰,是没办法扛过生活的毒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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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就职于跨过巨型企业,辛勤工作,工资不菲。

    虽然对集团的顶头老板有很多意见——“有个很奇怪的事,虽然他在公司外部的名声很好,最接近他的职员也都认为他堪称完美,但那些距离他不远不近的人,比如像我这种中层管理,普遍都觉得他很……不大好形容,有点疯。”——但他开出的待遇实在是很好,所以布兰妮姑且还算得上是忠心耿耿。

    事情的转机发生得毫无预兆。

    这天布兰妮加班到了深夜才回家,但车开到一半就没油了。布兰妮很少犯类似的错误,只是最近那几天实在太过忙碌,她手上的工作还没有完成,无计可施之下,她停到路边,在车里打开笔记本电脑,准备先干完活再考虑回家的事。

    车里没有信号。

    布兰妮只好下车,捧着笔记本在附近徘徊,寻找着可以联网的位置。

    大都会的夜晚一般都很安全,重要的是这里接近布兰妮居住的富人区,步行的话半小时就能到家,警|察也巡视频繁,所以她才敢这么干。

    接下来的细节布兰妮没有讲述,直接跳到了后续:被超人救下后,她躲在车里,吓得哭了大半个小时才缓过神,然后一怒之下猛地举起笔记本狂砸一通。

    “笔记本没有坏。”布兰妮告诉希克利,“……和人相比,工具更好用。人太容易损坏了。”

    然后有辆车停在旁边,对面的车窗降下来,询问她是否需要帮助。

    “他的态度很友善,挺健谈的。戴了个很丑的眼镜,真可惜,他有双很美丽的蓝眼睛,不该把它挡住的。”布兰妮说,“他说他是个记者,工作到很晚才准备回家。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跟他抱怨了一大通工作。”

    说到这,布兰妮停下来,问:“你喜欢你的工作吗?”

    希克利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只好笑了笑:“嗯,总得工作的。”

    “我也这么说的。”布兰妮平静地说,“我其实根本不用工作,父亲和母亲留下的遗产足够我挥霍一辈子……只是感觉人必须得有一份工作,这样才对。总得做点什么吧?不工作的话,做什么呢?我想不到。”

    那个在深夜遇到的陌生人静静听完了布兰妮的倾述,说完之后布兰妮很不好意思,他们俩都是忙了一整天才不得不在深夜回家,但她却浪费了这位先生那么长的时间。

    将心比心,要是换成布兰妮自己被浪费这么长时间……嗯,这个不成立。

    布兰妮不会在大半夜遇到停在路边的车子后,自己也停下来去问对方是不是需要帮助。她更可能一脚油门踩下去,赶快开走。

    “我和他聊了一整夜。天刚亮我就回头去辞职了,顶头老板批得特别爽快。现在想有点怪,不过也无所谓了。后续的工作交接花了半个多月时间,就是在这段时间里,我发现了我想做的事是什么。”

    她受够了一辈子被迫陷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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