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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承宣点了点头,挑了那块小兔子的嘴巴吃掉,才把牛排还给云笙。
云笙也调皮的吃了一块陆承宣的牛排,眉眼弯成月牙,“还是哥哥碗里的好吃。”
“真的?笙笙不是哄我吧?”
“千真万确。”
陆承宣勾了勾薄唇,“那以后我碗里的第一口都给笙笙吃。”
“好呀。”云笙心情特别好,总觉得今天的牛排比之前的更好吃。
吃了牛排两人从玻璃花房出来,这个城堡很大,想凭借双腿欣赏完是很难的,陆承宣带着云笙去坐马车。
“这个好像灰姑娘坐的马车。”比电影里的还要精致。
陆承宣极其绅士的弯腰伸出手,“欢迎笙笙小公主乘坐南瓜马车。”
云笙的脸逐渐热了,她是哥哥的小公主嘛?这样的感觉真奇特。
“谢谢哥哥。”云笙扶着他的手上了马车。
两人并排坐着,有城堡的工作人员驾着马车在城堡巡游,除了玫瑰,还有许多珍稀的花草树木,飞禽走兽,她不仅仅看见了天鹅,还有孔雀,鹦鹉,小松鼠等,这个城堡就像是一片小森林,让云笙怦怦跳的心逐渐平静下来。
马车密林深处停了下来,陆承宣扶着云笙下马车,出现在两人眼前的是一条通向更深处的小路,小路旁种着荆棘丛生的红玫瑰,给这条路添了几分神秘感。
“礼物就在这条路的终点,我们一起?”陆承宣伸出手,白皙修长的手指微勾了勾,像是引诱着云笙。
而云笙甘愿被引诱,毫不犹豫的将小手放在他的掌心,“好啊。”
她喜欢“一起”这个词,更喜欢“我们一起”。
陆承宣紧紧地握住她的手,带着她走上那条小路,一阵风吹过,扬起云笙洁白的头纱,路边的玫瑰随风摇曳,几片火红的花瓣吹落在云笙的裙摆上,似在庆祝着什么。
走了两分钟,小路的尽头出现了一只小鹿,云笙的眼睛亮了,不由得感叹,“原来那句话是真的。”
“哪句话?”
“林深时见鹿。”①
陆承宣扬眉,“整句话都是真的。”
“啊?”云笙有点疑惑。
他笑了笑,松开她的手,“还不去看看你的礼物。”
“我有点怕,它会不会撞我啊?”鹿角像大树的枝丫一样,特别漂亮,也感觉特别危险。
“不会,这是人工养殖的驯鹿,很温顺,去吧。”
云笙怀着忐忑的心情走过去,小手攥着裙摆,却见那只驯鹿摆了摆脑袋,看见她还上前几步,鼻子哼着热气,有点热情。
“你好呀,小驯鹿,你真漂亮。”云笙这是第一次在现实里见到鹿,而且这只鹿真的很漂亮,尤其是头上的鹿角,太精致了。
只见驯鹿低下了头,把鹿角凑到云笙跟前,云笙受宠若惊,回头看着陆承宣,“哥哥,它是要我摸它吗?”
陆承宣笑道:“试试看。”
云笙屏住呼吸,小心翼翼的把手伸到了驯鹿的角上,很神奇的感觉,有些小绒毛,可仔细摸又是硬硬的,她的手才搭到驯鹿的角上,驯鹿就摇头用角在她的手心蹭了蹭。
“好乖的鹿啊,太可爱了。”云笙靠近驯鹿,发觉驯鹿的脖颈间佩戴了一枚牌子,上面用法语写着“笙笙的鹿”。
是陆承宣的字迹,她的鼻尖酸了,“哥哥,这个是属于我的小鹿了吗?”
陆承宣点头:“当然,这是笙笙的鹿。”
云笙颊边露出了小酒窝,“太好了。”
她在十八岁这年拥有了一只驯鹿诶,特别可爱的驯鹿,在密林深处,她真的见到了鹿。
“哥哥,我想拍照,要给杜姨看。”云笙站在驯鹿旁边,一只手搭在驯鹿角上,摆了个漂亮的姿势。
“好。”陆承宣从口袋拿出手机,走到云笙前面,单膝跪地。
“诶哥哥,地上脏,你别跪着呀。”云笙伸手想拉他。
“没事,这样拍更好看。”陆承宣毫不在意的调整姿势。
云笙见过网上给别人拍照用这个姿势,只不过哥哥这样,让她心里酸酸甜甜的,像是吃了一颗冰糖葫芦。
“笙笙,准备好了吗?”陆承宣看了她一眼。
“嗯,”云笙点头,扬起笑容,靠近驯鹿,“我准备好了。”
陆承宣举起手机,忽然皱了皱眉,“等我一下。”
说完他低下头,脑袋和肩膀挡住了云笙的视线,她看不出来陆承宣在做什么,“好的。”
很快陆承宣抬起头,云笙连忙扬起最甜美的笑容,等着哥哥给自己拍照。
却见陆承宣手中捧着的东西从手机变成了一枚鹿角戒指,他眸光深邃,笔挺的跪着,从容道:
“网上有句话说“林深时见鹿,海蓝时见鲸,梦醒时见你”,我希望每一场梦醒来都能第一时间见到你,笙笙,你愿意嫁给我吗?”②
第 17 章
陆承宣说完这句话云笙愣了足足十几秒, 连眼睛都没敢眨一下,她怀疑自己的耳朵是不是出问题了。
“哥哥, 你是不是在开玩笑?”云笙的声音在颤抖,哥哥他、他向自己求婚了?这比太阳打西边出来了还要惊悚。
她刚才还在想,等她过了十八岁生日,哥哥谈了恋爱,她就不能再黏着哥哥,结果哥哥说喜欢的人是她,她一时之间怎么转得过这个弯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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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承宣手又抬高些,“戒指准备好了,今天你也穿上了洛丽塔的婚纱,你还觉得是玩笑吗?”
“这件是婚纱?”云笙提了提裙摆, 怪不得她觉得像婚纱。
“这件裙子叫铃仙, 以铃兰花为主题,铃兰花常常作为新娘手捧花出现,代表幸福的爱情,笙笙, 去年我就让人着手设计这件裙子,所以才会和你这么合身,笙笙, 你愿意吗?”
今天的一切, 是陆承宣预谋已久, 而非心血来潮。
云笙细白的牙咬着唇瓣, 手指攥着裙摆, 心口像是揣了一只小兔子, 一个劲的跳呀跳, “哥哥, 哪里有你这样的,人家都是先表白,你怎么、怎么就直接求婚了。”
要是陆承宣今天是表白,她还没这么惊讶,上来就跳过谈恋爱说结婚,这谁能不被吓到。
“笙笙,我们认识十八年了,你觉得我是三心二意的人吗?”
云笙摇头,“当然不是。”
陆承宣对她好了十八年,代替妈妈照顾了她十二年。
陆承宣低声笑了下,“既然你知道是我一心一意的人,我认定的事,还能反悔吗?我喜欢你,是想和你结婚的喜欢,相守一生的那个人只能是你,笙笙,你不愿意吗?”
云笙扁了扁嘴,有些苦恼,“也不是不愿意,只是,我从来没有想过这件事,我又不知道你喜欢我,你瞒的这么好。”
她还总是想哥哥会喜欢什么样的女孩,结果喜欢的却是她。
“笙笙,我身边除了你,还有第二个女孩吗?”只是这些年陆承宣把云笙保护的太好,并不让她去接触感情的事,陆承宣也从来没有想过要提前将她拽入感情这谭深水,一切都该发生在合适发生的时候,今天就很合适。
他守护了这么多的小兔子长大了,当然该和他回家。
“没有。”云笙掐了掐手心,忐忑道:“哥哥,你先起来吧,跪着累。”
她还在考虑,也不是不愿意,其实心里挺高兴哥哥喜欢的是自己,就是一下子冲击太大,她有点受不住这个惊喜,好像踩在云端。
比那次收到法国芭蕾舞团的邀请函还要激动,密林深处吹来的凉风,也不能缓解她的燥热。
“笙笙,戒指还没收,你也没说愿意,你这样,我要以为你是拒绝我了。”陆承宣的语气有点失落,英挺的眉峰微微蹙起,又很大度的说,“不过拒绝也没事,你直说就可以,我的确做的不够好,以后继续努力。”
“没有,不是的,哥哥很好,我只是一下子不知道该怎么办,哥哥,我什么都不会,比起你,我好像是个小废物,你怎么会喜欢我。”
之前哥哥也说,对她好已经是一种习惯了,她怕两人要是真在一起,哥哥觉得她不适合做女朋友,再分手,那云笙会觉得这个世界崩塌了,毕竟哥哥对她而言是最最重要的人啊。
“笙笙,不可以这样说自己,任何时候都不能自贬,要自信勇敢,我不说其他,因为这些事情都需要用时间去证明,而不是靠嘴巴说,我只问你,想不想永远和我在一起?”
嘴巴可以说出这个世界上最甜的话,可是只有行动才能建筑永不坍塌的基石。
想不想永远和哥哥在一起?
这个问题,云笙无需思考,因为她的心已经替她回答了。
“想,”云笙伸出手,羞涩又坚定道:“我想永远和哥哥在一起。”
如果想永远和哥哥在一起,那就只有结婚这一条路,因为无论是亲人,还是朋友,终究会有分开的那一天,只有夫妻可以永远永远在一起,白头到老。
她一下子说不出对哥哥是什么情愫,可她和哥哥认识了十八年,彼此最为了解,他们是这个世界上最亲的人,应该永远在一起。
陆承宣心满意足,握住她的手将戒指推进了她的中指,“笙笙,恭喜我成为你的未婚夫。“
云笙连忙握住他的手将他拉起来,“你快起来,不是应该说恭喜我嘛,哪里有人恭喜自己的。”
陆承宣的手放在云笙的脑后,隔着头纱轻轻地揉了揉她的脑袋,“因为成为你的未婚夫我很荣幸,而你成为我未婚妻也是我的荣幸。”
云笙翘起嘴角,低头看着手上的戒指,嘟囔道:“只我有戒指吗?你的呢?”
“在这。”陆承宣从口袋里掏出另一枚戒指,也是鹿角造型的,但陆承宣的更素雅一点,云笙的鹿角中间有一颗钻石。
“是不是要我给你戴上。”她看电视剧里都是这样演的,只是陆承宣不按套路出牌,人家都是追求,谈恋爱,再求婚结婚,陆承宣直接就求婚了。
“求之不得。”陆承宣薄唇微扬,不紧不慢的伸出手。
陆承宣的手很漂亮,骨节分明,白皙如玉,十指修长,是可以直接去做手模的程度,一切恰到好处,多一分少一分都不足以这么出色。
云笙握住他的手,这一次,和以往都不一样,就在戒指即将推入陆承宣的手指时,她顿了下,让陆承宣的心也跟着跳了下,不会是要反悔吧?
她问,“你跪了这么久,我要跪吗?”
陆承宣哭笑不得,敲了下她的额头,“小脑袋里装的都是什么东西,你见过求婚女孩子跪的吗?”
云笙努了努嘴,“不跪就不跪嘛。”她把戒指推了进去。
仰起头看着陆承宣,大眼睛亮晶晶的,“那是不是以后你就属于我了?”
她再也不用担心和哥哥分开了。
陆承宣点头,“我早就属于你。”
“太好咯。”要不是云笙现在穿的这么得体,她非得蹦跶两下,宣告全世界。
云笙抱着陆承宣的胳膊,“那我以后可以抱你吗?”
小时候她抱陆承宣每次都会得到回应,后面随着她长大,陆承宣就不让她抱了,还是那一套说辞,男女有别,不能靠的太近,就这么古板守规矩的陆承宣,她怎么可能感觉得到他的喜欢。
陆承宣刮了刮她的鼻尖,“想怎么抱都可以。”
云笙笑嘻嘻的眯起了眼睛,忽然想到什么,撇了撇嘴,“哥哥,你和家里说了吗?”
“没有,这是我们两个的事,不用问别人,”陆承宣顿了顿,“不过你要是想说,我们可以现在和家里说。”
“不要。”云笙语气急切,有点难为情的说,“哥哥,可以先不说嘛,我不会谈恋爱,给我点时间摸索,等以后我能从我们的关系中转变出来再说可以吗?”
说实在话,现在云笙还是拿陆承宣当朋友多一点,她这个榆木脑袋还没开窍,谁让陆承宣以前都不让她往这方面想,早早就说了不能早恋,而且她一心练舞,遏制了恋爱的想法。
不过云笙也不是没想过陆承宣成为她的男朋友,想到以后总有一天会和哥哥分开,她脑海里一闪而过的就是如果她做哥哥的女朋友,是不是就可以不用分开了。
但这个想法只是很偶尔很偶尔,而且一想到就觉得自己有点过分了,好像冒犯了哥哥,马上就舍弃了这样的想法,所以她才会这么惊讶。
“当然可以,听你的,我也不会谈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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