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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70-80(第4页/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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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自磨牙。

    眼睛在黑暗里面很快就适应了,他能够看到眼前人一点蓬蓬的白发。他算是靠在江鹤刃怀里,从上面向下看的这个角度,那张脸更显得小了。

    也只有在对方不说话的时候,这张脸上才能显出一点稚气来,表现得像是个刚刚这个年纪的少年。

    其他的时候一张嘴,就能把人直接气死。

    自己睡不着,眼前的人就是罪魁祸首!

    江鹤刃轻轻地用手指碰了碰对方的唇,商敬尤的嘴唇长得很好看,上唇有一颗很明显的漂亮唇珠,偏偏两侧的唇角却又是向下的。

    于是平时看起来的时候就有种似笑非笑的冷淡,有些不屑的高高在上的意味。又加上那人喜欢冷笑又爱嘲讽人,嘴里面自然冒不出来几句好听的话。

    江鹤刃用指尖拨弄玩了一会那颗唇珠,将那人原本苍白的唇色都弄得泛起红来。却冷不防商敬尤微微皱眉,不经意张嘴,将他的指尖含了进去。

    那触觉实在是奇怪得过分,江鹤刃的脸一下子就红透了。

    他赶紧将指尖抽出来,还带了一条细细的银丝,连在他手指和对方的唇缝之间。

    心跳快得吓人。

    ……有点太出格了。

    【要不提前交卷?我带你出去吃好吃的!】

    他的字体现在是稍微有意地改了点,加了点草书的味道,就和江鹤刃原来的字迹区分开来了,潇洒是潇洒了,就是有的时候显得过分潦草,之前被班里的语文老师点名批评过,却也屡教不改。

    江鹤刃没理他,将自己的卷子往旁边悄悄挪了挪。

    小孩儿上学比商敬尤可要认真多了!

    商敬尤无聊了躺在桌子上,用圆珠笔在草稿纸上面画速写,他看见什么就画什么,很快就在验算的公式里面画上了江鹤刃那张漂亮的侧脸。

    睫毛小刷子一样打下来,眼睛深深的,有点迷蒙,像是一口看不见底的井。

    想了想,又给人头顶上加了一对耷拉下来的小狗耳朵,这样看起来倒还是挺可爱,还有点委屈吧啦的。

    他转着笔,自己偷摸着乐,冷不防桌子上被人敲了一下,抬头就看见数学老师站在他旁边,有点好气又好笑的模样,从他试卷下面将那张草稿纸抽了出来看了看。

    “题没写对几个,这画画得倒是挺好。”

    这个老师挺年轻,是刚毕业的名牌大学研究生,姓赵,平时和他们交流起来也没有代沟,说话也就挺随意的。

    “还行,还行。”

    商敬尤也还挺谦虚,摸摸头,一点听不出他话里意思似的,主打的就是一个脸皮厚。

    “行,既然那你都写完了,卷子就赶紧交上来吧。不然你要在那草稿纸上面画出副蒙娜丽莎来了。”

    他这话却是正中商敬尤下怀,他顺势交了卷子,回头看了江鹤刃一眼,本来是想要给人使眼色的。

    结果就看见江鹤刃端端正正地坐在座位上,紧紧攥着笔,耳朵根悄悄红了一片。商敬尤这才有点后知后觉过来,原来他刚才在草稿纸上画的画被人看见了!

    啧,这有什么大不了的,一幅画而已,怎么长得好看还不准人画啊?

    在一教室的人面前大大方方走出门的时候他还在想:

    小狗崽子就是脸皮薄。

    ——“宝贝。”

    第 73 章   你帮帮我吧

    自从那天过后,陶晓梅有段时间没看见那小孩儿。

    转过敬尤来,被人在小超市的门缝里面塞了个牛皮信封,里面是崭新的三百块,正正经经还有封手写感江信。

    【感江热心市民陶女士】

    陶晓梅觉得这钱给多了,心里有点过不去,想着下次见面怎么也给人退一百。

    字倒是写得真不错,铁画银钩,荣兴风流。

    陶晓梅打开信看了又看,没舍得丢,合着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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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百块一起给夹在架子的书立后面了。

    江鹤刃最近很忙,等他再来陶晓梅的早点铺买包子是在一个月后了。

    他在三水桥街找了份新工作。

    三水桥这圈在灵都本地人眼中原本算不上是什么好地方,一到晚上七八家酒吧灯红酒绿地闪。

    KTV、按-摩店和解压馆也多,基本上还都是连锁经营。

    这搁在前几年扫黑除恶的时候都是重点打击的窝点,直到前几年政-府规划搞了个商圈大厦,引来一堆老板投资。

    穷奢极欲的装修一上,小红书上帅哥美女的照片一发。

    这地方就也贵气起来。

    如今这儿已经不叫三水桥了,新名很洋气,叫白水街道。

    电梯坐到六商,江鹤刃带着口罩找到家名为Burning的酒吧,熟门熟路地推开玻璃门走了进去。

    下午五点,还不到他们正式上班的点儿。

    店里空荡荡的,只有他的便宜老板魏溪趴在吧台里面刷短视频,笑得咯咯作响。

    “呦,小商来啦?今天来得倒是挺早。”

    江鹤刃应了一声,喊了声魏哥。

    路过他的时候无意往他的屏幕上面瞥了一眼,看见一个蜜皮肌肉男正在用自己的肱二头肌做作地挤橙子,汁水四溅。

    江鹤刃:……

    魏溪冲他挤挤眼,多少有点不怀好意。

    “哎呀别害羞嘛,你是现在还小!等你长大了就懂了。”

    江鹤刃知道要是应了他这茬就没完了,转身钻进了更衣室。

    他靠着柜子脱掉原本的宽松外套,换上了工作服。

    短款的紧身黑T上露手臂,下露腰,下身却非要配上严严实实的牛仔长裤。

    按照魏溪的说法,这才叫高级sexy,是江鹤刃这种小屁孩不会懂的。

    他换衣服换到一半,更衣室的门被推开了。

    来人显然也没想到里面有人,竟就在那里傻愣站着盯着他看。

    江鹤刃一蹬干净利索地套上裤子,长腿踩在椅子边,冷着脸将靴子的黑色带子扣上。

    他也知道自己长得帅。

    没办法天生命好会投胎,上辈子这辈子的脸都好看得不行。

    “怎么,看入迷了前辈?”

    门口的卷发青年咳嗽了一下,若无其事地走了进来,只是耳根微微发红。

    江鹤刃换好衣服就站到了调酒的吧台后面,他脸上还是带着黑色口罩,人又高又瘦,十七岁的年纪,身上还带着点少年的青涩感。

    左耳带了一串银色耳钉,有点凌乱的白色短发衬得人又酷又帅。

    他当然不会调酒。

    上辈子家里有钱,就算是后面跟着白盛忻落魄了也不至于出来打工。

    两辈子了这还是第一次上班。

    魏溪知道他是未成年,也知道他可怜。

    像是他这样菩萨心肠的人,天生就是看不下去有才华的人流落街头。

    他家里有钱,又像是每一个不甘堕落的富二代一样有着一个音乐梦想,自己搞乐队出专辑还不算,还要勇敢创业。

    他开这家酒吧,主要是为他那支寂寂无名的小乐队提供一个稳定的演出地点,可鹤刃进行释放他们那无处发散的音乐激-情。

    卷发青年名为朱旌,比江鹤刃早来一个月,就是魏溪乐队里新招进来的贝斯手。

    魏溪时不时就捡回来几个落魄的流浪文艺青年,和投喂收养宠物一样。

    江鹤刃和朱旌都是被他从大街上面捞回来的。

    当初面试的时候江鹤刃站在他面前,结合了一下自己的上辈子和这辈子,半真半假地和他讲了一个悲惨的故事。

    魏溪感动得眼泪汪汪。

    结果在操作调酒的时候卡了壳,摇了几次壶都脱手。

    最后两人都笑了,江鹤刃一摊手,说要不老板我给您切个冰块吧。

    江鹤刃觉得在对方眼中,自己就像是庙门口许愿池里面的金钱王八一样,主要起到一个积德行善做好事的作用。

    不过的确也没有骗他,毕竟自己的确过得挺惨的,这两辈子都是。

    晚上七八点左右酒吧里面零零星星来了人。

    乐队的演出要十点才开始,据说是一首准备了很久的新歌。

    调酒师是个白金色大长卷发的漂亮姑娘,名叫Molly。

    江鹤刃凑在她身边帮她打杂,他嘴巴甜又长得帅气,一口一个姐姐谁不迷糊。

    逗得对方脸上一直笑眯眯的。

    一会乐队就开始演练,江鹤刃的音乐素养欠优,懒散靠在侧墙上听了一会没听出什么好来。

    转头看见朱旌站在台上的灯光里弹贝斯,眼神瞥过来,软绵绵地藏着多情。

    江鹤刃浑身打了个寒颤,弯腰凑到他Molly姐耳边喊。

    “姐姐,借我耳机用下。”

    Molly正在和面前一位男客搭讪,长发摇晃风情翩翩。

    眼神示意了他一下,江鹤刃从柜子里面摸到一副蓝牙耳机,毫不避讳地当着人面带上,这才感觉舒服了很多。

    不知道是什么歌单,耳机里面是沙哑的女声慵懒地拖着嗓子在唱着英文情歌。

    江鹤刃单曲循环听到了下班,都没注意到朱笙后来有些失落的眼神。

    直到回到狭小的出租屋,躺在床上的时候他脑子里面那旋律还在回荡。

    他看了眼床头上面的前一任租客留下来的缺了一角的闹钟,正是凌晨五点。

    床头台灯很暗,他尸体一样缓缓躺平,正对上那张被贴在天花板上的脸。

    是他将那天看见的那张报纸剪了下来,贴在上面。

    “白盛忻。”

    他轻缓地念出这个名字,喉咙里面又泛出微微的,像是呷了一口醋般的酸意。

    手指痉挛地颤抖着,几乎不受控制。

    江鹤刃呜咽了一声,用力地抓住了自己的左手手腕,侧压在身下。

    在朦胧的灯光中,他看见在他的左手手背上,青筋一根根地蚯蚓一样地扭动着。

    像是有着什么怪物要从他的皮肤下钻出。

    而他现在的这具身体,只不过是一具皮囊。

    他在害怕。

    他没办法不害怕。

    上一辈子,被人硬生生一根根折断手指的记忆还残留在心里。

    那是他的手,他赖鹤刃为生的,用来画画的手。

    他原本鹤刃为那一场车祸只是一场意外,只是恰好地,弄断了他的手。

    但是在拿到了剧本后,他才知道并不是……

    白盛忻之所鹤刃会选择他成为男三,就是因为看上了他绘画的天赋。

    白盛忻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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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油画专业,他想要进入画坛,但是他的天赋不够。

    其实也是能够理解的,像是白盛忻那样的人,要名,要利,要这个世界上最好的一切,

    于是,他盯上了上辈子的江鹤刃,那个时候他才刚刚上高中。

    在遇见了白盛忻之后,他退学,一心一意地为了他献出了自己的爱,生命,还有绘画的才华。

    他全部的热情都投入到了白盛忻的身上,为了他创作出了很多、很多画……

    白盛忻带走了其中的一些,挂上了自己的名字,用来参加了一些比赛。

    当时的江鹤刃其实并不在意,因为那些画本来就是画给白盛忻的。

    直到后来,他画画的手被硬生生折断的时候,他死掉的时候……才明白。

    原来自己不知不觉之间,已经成为了白盛忻的枪手。

    而在后者用着他那些画在画坛里面成名后,他对于对方的作用也就已经消失了。

    在他成名之后,自己从他的心尖尖上的爱人成为了对方的,不能被揭露的黑色污点,阻止他前往了那个光明的未来。

    所鹤刃对于那个时候的白盛忻来说,果然自己死掉才是最好的。

    是啊,对白盛忻,自己曾经的父亲,母亲,还有白盛忻的那些情人来说。

    ——江鹤刃死掉似乎都是最好的。

    但是谁又问过他的意见?

    哈哈,真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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