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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30-40(第5页/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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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之前任家家宴上被任克明和黎昌气到倒地直呼的那位。

    任克明于是改变策略,尝试和这位二姑对上亲缘关系。

    然而二姑在上车前只是侧眸淡淡看了他一眼,那一眼带着与生自来的轻视,然后轻飘飘地说:

    “我大哥的儿子海了去了,不过是一颗精子的玩意儿,任家凭什么认你。”

    是啊。

    任家凭什么认他。

    不过是一个没妈的私生子,连自己父亲的面都还没见过,这就急着回来认祖归宗了。

    任临那样风流成性的人,难道还缺一个儿子吗?

    然而缺不缺的都不影响任克明。

    因为这事本身就不在任家缺任克明,而在于任克明缺任家。

    准确来说,在于缺任家的钱。

    文的病需要大量钱来做日常的护理,完全没法像正常人一样生活,单凭任克明平日里的那点收入,最多只能再坚持个两个月。

    他必须要认到这个父亲,哪怕他确实如任秀琴所说,只是任临一颗精子的产物。

    后来任克明在宾馆里又住了两个多月,依旧是施行的那套老办法,身上的钱却不够他再支撑日常的开销,于是只能尝试找找工作。

    先是找了几个饭店,后来工地上也去过,都被拒绝了。

    别人说:“不招童工。”

    是,不管任克明经历再多,心智再成熟,从法律上讲,他不过是一个还不到十七岁的未成年人。

    一个无父无母的未成年,拿什么在首都城生活?

    好在某一次,终于有一家饭店勉强同意他留下来做学徒,一个月有那么一千出头。这不能算是工资,用老板的话来说,是生活费,不算非法雇佣。

    任克明如今的好厨艺,就是在那时学的。

    不久后,远在英国的某一位继父不知从何得知了他的情况,为他汇了一笔钱来。

    这位继父曾和他的母亲在一起过两年,后来的时候也常来看望他和文。

    继父汇的仅仅是一小笔。

    虽然没法改变任克明的困境,但至少能支撑他再在首都生活几个月。

    说来可笑,眼下共居一城的亲生父亲,倒比不过一个远隔千里、毫无血缘的继父。

    任克明想,再等一个月,一个月后若还是没有办法,就回到英国再说。

    然而就在这时,任家那边突然有人找上门来。

    不是任临,而是任克明的二姑,任秀琴。

    拥挤的宾馆内,她一袭高定,连褶皱都有着完美角度,手上拎着鳄鱼皮,坐上房间内唯一柔软的床,拉长脖子睥睨四周。

    和穿着不过几十块地摊白t的任克明相比,她仿佛是来体察民情。

    她理了理头发悠悠说:“不是想认回任家吗,给你一个机会去见大哥。

    “十分钟内,能让他承认你是任家人,我就认了你这个侄子。”

    任克明缄默地看着她,一双黑玻璃似的眼珠沉静如潭,许久没有答复。

    任秀琴于是挑眉:“不愿意?”

    任克明终于说话了:“先告诉我,你的条件。”

    任秀琴顿了片刻,笑了。

    她说:“这才是任家的种。”

    她这话说得意味不明,眸里的情绪不能说是赞许,总之是对任克明不再那么轻视了。

    “任庆,你知道么?”她说:“他是你的……对了,你几几年出生的?”

    任克明说:“九八。”

    任秀琴忽然眼睛一眯,上下打量他两眼。

    “你爸那时候在英国留学,听你的口音……你是混血?”

    “我母亲是华裔。”

    “那就好,血统纯就好。”任秀琴收起目光,说回正题:“任庆,你的弟弟,比你小两岁,去年刚被接回任家。”

    “我愿意把你带回去,就是不想你那弟弟一家独大,懂?”

    任家血脉复杂,产业可以追溯到上个世纪初,如今是任临这一支独占鳌头。

    只要不出意外,待任临百年之后,任家的家产必然会落在他的直系后代手中。

    任秀琴见过那个任庆,这小孩虽然年纪尚小,但是背后已有各方势力在做操控。

    不像任克明。

    身无立锥,才最好掌握。

    后来任克明确实遂任秀琴的愿去见了任临,并且仅仅用了五分钟,就让任临承认了他这个儿子的存在。

    这孩子不一般,任秀琴想,任临这种人可没那么好说服。

    任克明倒不在意自己是否是不一般,他只知道,自己终于回到任家了。

    终于,终于。

    终于可以拿到任家的钱了。

    其实任家的钱哪那么容易就能拿,任克明后来面对的,远比初到首都那几个月里的困境艰难。

    但任家二姑看人从不走眼。

    任克明不一般,在他面前,没有破不了的局。

    永远没有。

    十七岁过半,任克明在任临的首肯下开始参与任氏集团的运作,底层做起,拾级而上,十九岁正式进入公司任职,在风起云涌之中步步为营,直至如今。

    也许对于其他人来说,二十六岁不过是一个事业刚刚开端的年纪,人生还有漫长天梯。

    但对任克明而言,他的人生早已在八岁那年起便开始呈倍速放映。

    那年英国,他的生母去世,孤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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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仃俜。

    十年后的首都,他遇见黎昌,自此孤僻的心终于相逢另一颗心。

    那颗心同样孤僻。

    那颗心在一片潮涌之中,共他紧紧相依。

    此刻,那颗心就站在这间阳台前。

    午前的日光透过蓝花色玻璃窗漫在他的脸孔之上,白皙的皮肤浸染上淡淡浅蓝,犹如海水的波纹。

    任克明垂眸看着,一瞬间仿佛回到了和他曾在海边一同漫步的日子。

    那时候海风丝丝吹过,微凉。

    小时候,他常带着文在那座沿海的城里漫无目的地行走——那是他们当时唯一的娱乐方式。

    偶然抬头,会看见路边莹绿的树亦或是更远的天空中白净的云。

    他总想,这样的地方还能再待多久?这样的日子还能拥有多久?

    很长一段时间任克明都觉得,除了身边的弟弟外,自己再没有其他能够用陪伴二字相处的人。

    没有人能陪伴自己淋雨。

    可是今天没有雨,窗外不再淅淅沥沥,任克明看着眼前的人,却不禁又回想起过去在那座城的日子。

    那些日子,不是小时候,也不是过去许多年。

    只是几个月前,刚从飞机上下来的前几天,和黎昌一起的前几天,在那座临海的城里。

    他陪他在海边淋的雨,一丝一丝地漫在心底。

    第 36 章

    黎昌并不知道这些事情。

    二十八岁的他是否知道暂且不提, 至少十八岁的他还不知道。

    但他知道任克明的性格。

    再难的事情,从他口中说出来也是轻飘飘的。

    就算外面风嚣再大,他也只会抱着黎昌,靠在他肩膀上轻轻说一句:

    “黎昌, 我好累。”

    虽然是哭着说的, 但他的眼泪并不能代表什么。

    至多只能代表, 他信黎昌, 他愿意在他面前袒露脆弱。

    所以即使任克明将那段时光轻描淡写带过,但黎昌仍能够凭直觉从他的眼底找出那时的痕迹。

    那时的任克明过得不好, 很不好。

    黎昌仰着头望了他两秒,忽然问:“你能告诉我一件事吗?”

    任克明揉在他头发上的手沿着耳侧滑下, 摩挲着他的耳垂。

    “你说。”

    “任庆说的那场车祸……是八年前那次吗?”

    任克明的动作倏地一滞。

    黎昌的问题却没有停止。

    “是我们两个认识的那一次吗?”他看着任克明的眼睛, 一字一句问:“那一次, 究竟发生了什么?”

    任克明垂眸和他对视,雾黑色的瞳孔逐渐蕴上黎昌不大能够看真切的情绪。

    半晌后,

    “……你忘记了?”他问。

    黎昌怔了一下,点头:“我忘记了。”

    任克明的眸动了动, 重新捏上他的耳垂,轻声说:“你失忆了。”

    “嗯, ”黎昌于是也说, “我失忆了。”

    任克明忽然放下手, 搭上他的肩。

    “失忆了就不必再想起了。”说完移开对视的眼眸,抬步走出阳台。

    黎昌转头追他的背影,目光触及上的那一瞬,只听他的背影沉沉说:

    “好好待在我的身边, 不要离开,就够了。”

    黎昌站在原地, 盯着那背影看了许久。

    在任克明身上,总是有那么多想问却问不到的事情,他本该习惯的。

    但他真的很想知道这场车祸的细节。

    头一回如此之想。

    车祸这话题后,仿佛雷区过境,二人一言不发。

    一个人戴上眼镜坐在书桌前特板正地处理着公务,另一个则窝在床上心不在焉地看着剧本,眼睛时不时往书桌那边瞥。

    就这样一个上午过去。

    临近晌午,任克明下楼去帮着白妈做午饭,黎昌就跟着他一起下楼了。

    其实说是做,不如说把昨天的菜拿出来重新加工,毕竟昨天那七个菜,再来俩人也吃不完。

    看着任克明的身影在狭小的厨房里特有规律地忙碌,黎昌靠在门口又挠头发又摸鼻子的。

    怎么感觉就自己成天这么闲得慌呢……

    嘁,不说就不说吧,回去问小安还不是一回事儿。

    说不定小安说得还要比任克明更细节一些。

    想通这点,黎昌便走进厨房去取碗筷,碗筷在任克明身旁的架子上放着。

    他本身伸伸手就能够着了,却非要犯犟,站在后面等着任克明给自己让个位置。

    那人任克明背后边儿又没长眼睛,哪能知道他在后面啊!

    于是当白妈疑惑这孩子怎么取个碗筷花这么长时间的时候,往厨房里一看,就看到这副场景——

    任克明在前边儿忙活,黎昌就抱着手臂站在他身后不远处,一双眼睛直当当落在对方的身上。

    一会儿看肩,一会儿看腰,时不时还看看屁股的。

    活脱脱一个没有正经的小流氓。

    白妈:……

    碗筷在白妈外力作用的加持下顺利拿出来后,她拉着黎昌走到一边,咋舌摇头:“妈昨天怎么给你说的?”

    黎昌:“啊?”

    “啊什么?”白妈语重心长:“要节制啊!”

    恰逢任克明这时端着菜走出厨房,听到这句话后勾唇轻笑一声。

    感到嘲讽的黎昌:……

    妈,不节制的根本不是我好吧!

    吃饭的时候,黎昌默不作声刨着饭碗,任克明这时倒像示好似的给他夹了个鸡腿。

    黎昌盯了这鸡腿两眼,丢回任克明碗里。

    现在示好,晚了!

    任克明挑眉看了他一下,然后神色自若地又把这鸡腿重新夹给他。

    夹完后还夹了块煎蛋。

    黎昌本来还想给他丢回去,这时白妈说话了:

    “小昌,好好吃饭。”

    黎昌使筷子的手指顿住,乖乖应了声哦,再抬眼,只见任克明这厮眼眉含笑,明显是一副得意神色。

    ……卑鄙!

    吃过饭后白妈为了给黎昌去去懒,大手一挥指使他去洗碗。

    七个盘子三只碗,外加六根筷子,其实并不多,可黎昌这人为啥不爱做饭,就是因为懒得洗碗啊!

    但又不敢违抗白妈,故而只能愁眉苦脸地端着脏盘子们进厨房了。

    搓盘子搓一半吧,身后忽然传来脚步,黎昌不消回头都知道是谁。

    ……肯定是来看自己笑话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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