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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全文完】(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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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下决定了。

    “岚风姐姐。”念兹终于舍得从狼王的背上下来,背着他的小皮袋问:“你真的确定要和它们一起走了吗?大家都很舍不得你的。”

    “我确定。”岚风肯定地点了点脑袋。

    它回头看了一眼身后,那只刚成为头狼不久的年轻狼正站在那里,时不时偷偷看过来一眼,明明很想知道它们在说什么,还装作不在意的样子。

    相比起来,坐在它对面的狼王才是真的不在意。

    “狼群有老大在,一切都会很好。”岚风说道:“这里更需要我。”

    确实,追云成为头狼的契机其实并不太好。

    ——它之所以会突然向古奇发起挑战,是因为古奇为了赢得捕猎比赛,逼迫狼群不眠不休的捕猎。

    更可笑的是,它见朝夕的狼群总是能捕到很多猎物,于是偷偷干了很多不耻的事,比如偷它们狼群的猎物、跟着朝夕去它们捕猎的地方,想要捉到更多猎物。

    结果古奇倒霉地撞上了一只棕熊,导致好几只狼受伤,自己也摔断了腿。

    然而它还想要驱使狼群继续帮它捕猎。

    古奇就是在这个时候爆发的,准确来说,它也没有真正的打败古奇。或许是知道自己打不过,它们才打到一半,古奇忽然就招呼了几只愿意跟随它的狼,直接脱离了族群。

    追云就这么突然的成为了狼王。

    契机突然,根基不稳,连新旧头狼接替的架都没打完,过了最初那段混乱的时期后,还是有不少狼不服气追云,蠢蠢欲动想自己当狼王的。

    岚风和追云确定关系后,那些狼才老实下来。

    在狼群,伴侣是一体的,一只有实力但还年轻的狼不足为惧,但再加上足以敌过公狼的强大母狼就不一样了。

    所以岚风选择留下来帮它,但这些理由,也就只有念兹会听。

    纯正的野生北极狼们都是一群大老粗,它们听到岚风要离开狼群,留在追云那里,一个个内心舍不得,表面上还痛斥它见色忘友,就记得伴侣不顾相处了那么久的同伴。

    念兹认真地点了点头,对岚风抖了抖耳朵:“你决定了就好。对了,你和追云结为伴侣是件该庆祝的事,我还没有送你新婚礼物呢。”

    他在身上的小皮袋里掏了掏,找出一条挂着各种颜色的漂亮石串,把它叼给了岚风:“这个就送给你吧。”

    岚风有些惊喜:“谢谢,我还是第一次收到除了骨头以外的礼物。”

    身在八公两母的狼群里,礼物这种东西的出现机会比黑夜日还少。

    这次相谈就算作正式的告别了,第二天,三只狼群就将启程回到它们各自的领域。

    念兹和朝夕离开的时候,追云一改之前偷偷摸摸的忐忑样,欢天喜地将它们送走了。

    因为它们离开,就意味着岚风会留下来,和它一起回归到它生活的地方去。

    回山顶的路上,朝夕依旧背着念兹回去。

    念兹心安理得地想,谁让某只狼前两个星期像没吃过肉的疯狗一样,一点都不肯让它休息。

    现在好了吧,只好劳累狼王背上背下的带着狼后走了。

    沉默地走到半路,念兹正在摇摇晃晃中惬意的差点要睡着时,朝夕终于憋不住开口了。

    “你刚才拿给岚风的,是什么?”

    “……嗯?”念兹睁开眼睛,还有点迷糊:“是我送它的新婚礼物,从人类那里得到的。”

    “新婚?”狼王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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