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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60-70(第5页/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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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风忻眼中的欣赏表露无遗。这是温越第一次骑马,表现不错。没有点运动基础着实做不到。她在暗地里定是费了功夫的。

    “她有没有自己的马?”路辰焕边说,修长的手指把玩着一瓶冰水。冬日的暖阳以冰水为介质,照着他的手,照出一种银缎似的柔光。

    梁风忻摇摇头。“没有,她可以骑我的马。反正,也差不了多少。”

    “不,差很多。有马和没马是不一样的。”路辰焕手指闲闲地在矿泉水瓶上轻轻叩击。

    “我要给她买一匹马。”

    听了路辰焕这话,梁风忻差点儿要从长椅上弹起来。

    “什么?你之前不还觉得,我不应该把她带来这里”

    路辰焕:“那是之前。但是现在,她既然选择了来这里,那就要有最好的。”

    梁风忻诧异地看一眼路辰焕。路辰焕没在看她,而是微眯着眼睛,在看远处马上的温越,唇角的笑容是惯常的漫不经心。

    那种眼神,似乎是一个男人在看一个女人的眼神。

    梁风忻以为自己看错了,眨眨眼再看,路辰焕眼中的情绪早已散去,又恢复了往常懒倦散漫的状态。

    不,不可能,这种事不会发生在她小叔公身上。肯定是她刚才看错了。

    “你觉得好便好,这样我还省下好一大笔费用。但你可就要破费了。”梁风忻说。

    “小钱,不至于。”

    梁风忻默了默。对于路辰焕来说,买一匹马,的确就是一笔小得不能再小的钱。

    梁风忻:“待会你忙什么?”

    “我闲人一个。没什么要忙的。”

    梁风忻笑了。“那正好,你待会帮我送她回学校去。我还想和老高再打几场。”

    “行。”

    温越在马上溜了四五圈,一个利落的下马。别看英式骑马显得人优雅又漂亮,但其实,身体要跟随着马儿的节奏一起一伏,并不容易。硬硬的马鞍摩擦着大腿内侧,磨得皮肉生疼。她咬着牙,以一个漂亮的姿态走到梁风忻面前。

    “真不错。你现在骑马的样子,已经有几分女王风范了。等再练习几次,我会以你为主角拍摄一组户外骑马的时装大片。”

    梁风忻满意地对她点头。

    “好。”

    梁风忻:“今天你的工作完成得很不错。你想回去了吗?还是想在这儿多玩一会?”

    “我想回去了。”温越说。

    最近,她的时间被严格分割成四大块。一块忙于实习,一块用于应付学业。一块被留给梁风忻,还有一块,是她新近开发的“业务”。

    这业务的来源是这样的:

    梁风忻举办的大秀,果真让“老钱风”在港城复苏了。不少上班族也向往这种合身、舒适、慵懒的风格,想用有限的金钱获得正装定制的服务。

    一家时装工作室看准这个商机,通过校友力量联系到温越,请她帮忙出设计图,工作室负责后越,两者三七分成。

    温越仔细考虑过时间精力成本、用料成本后,答应了工作室的请求。明天她要如约交上第一份设计图,今晚上还得回去好好润色。

    比起前段时间,她更忙成了陀螺。

    陈湘湘笑她是“时间管理大师”,温越一边调侃“打工狗没有人权”,心底却踏实了不少。实习工资、设计分成,都会一点点充盈她的钱包。

    钱才是她的底气所在。

    “那我让路辰焕送你。你不用着急,先去舒舒服服洗个澡再出来。”

    转身进了澡室,温越找到自己的包,把换洗的衣服和洗浴用品拿出来,仔细地冲洗。

    今天她穿的骑马服被妥帖地放在脏衣篮里,衣服的唛标上绣有她的名字“Kristin Meng”。此外,梁风忻还给了她一张门禁卡,一枚澡室柜子的钥匙。

    这些费用,都是严格划分在合同规定里的。她拥有自己的球杆、衣服,马鞍。她能用梁风忻的马。

    温越对此感到十分满足。毕竟她一分钱都不用花——光是养马,就又是一笔极大的支出和费用了。

    而且,她爱上了骑马的感觉。好像要脱离一切束缚,会飞起来。

    马场的浴室里,莲蓬头下,她慢慢地清洗自己,雪白的肌肤被热水冲得一片潮红。当手探入腿间时,她不由得倒吸一口冷气——那里被硬硬的马鞍磨得生疼。她使劲低头去看,隐隐看到那儿有擦破的皮肉,露出嫩红的颜色。

    皮肉伤,不碍事。她咬着牙穿上衣服和裤子,急匆匆吹了头发出去了。

    拎着来时的背包,温越一眼看到,马场的出口处,路辰焕正倚靠在车身上等她。他骨架生得好,随便往那儿一站,也有时装大片的氛围。

    他似乎也刚洗完澡,从马球服换成了一套黑色羊绒夹克配卡其色长裤。

    夹克在他身上显得越发地薄,长裤凸显出他的身材和身高,他气度矜贵,又有罕见的少年气,少年感十足。

    温越心跳漏了半拍。

    “让你久等了?”她快走几步,走到路辰焕面前。

    “不久,上车吧。”路辰焕一边回答,不觉扫了两眼她。许是因为刚洗完澡的缘故,她身上的玫瑰清香湿润清凉,像是凝结的冰霜被热水所融化。

    她二十岁,正是胶原蛋白最足的时刻,洗完澡,肌肤像是喝饱了水的蜜桃,又好像刚用牛奶沐浴过。

    乌发雪肤、唇红齿白的小姑娘。

    她躬身坐进车里。正好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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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保证衣服的质感,温越挑选了一套米色毛衣配李维斯低腰裤,牛仔裤用一截细细的牛皮腰带系在胯上。

    这一躬身,让他不得不注意到她的装扮,目光落在她腰间一截小腰上,细细的,刚好够男人双手一合。

    她扶着额头,靠在椅背上,根本没有办法动弹一点。

    不知过了多久,一阵冷风吹来。

    有人把窗户打开了。

    温越霎时清醒过来。

    她蓦然想明白了一点,无论路辰焕那边打算怎么做,她都要按兵不动。

    她永远不会主动告白,也永远也不可能让他知道,她多早就开始喜欢他,她有多么喜欢他。

    她不要在这场感情中做下位者。

    这是她最后的骄傲。

    第 66 章   第六十六章

    温越在路辰焕回来之前,把信纸按照原状折叠放进信封,尽可能地还原了回去。

    她也不知道路辰焕对这东西的记忆有多清晰,会不会因为一点微小的差别发现被动过。

    路辰焕的记忆力强到可怕,他之所以学习这么轻松,跟过目不忘的记忆力有很大关系。

    温越小时候忘了东西放哪儿的时候,路辰焕总能帮她记着。对她而言,很是方便,但现在这种情况,就成了个麻烦。

    如果真被发现,那她也只能咬死不认,让碰倒书架的学弟们一起承担嫌疑,这么想着,她提前就开始愧疚了。

    没一会儿,路辰焕回来了。

    他显然没有发现异常,也没有到温越这边晃荡,而是专注投入了训练之中。

    老师叫他们过去,是给他们讲决赛对手的一些情况,沿海赛区的一些队伍实力不容小觑,第一名可不容易拿下。

    一阵阴湿的风吹来,许是感觉到寒冷,女孩把手伸到背后,轻轻拽了拽毛衣的下摆,掩住那截细细的腰肢。

    路辰焕意识到目光的失礼,将视线挪开。

    等两个人都坐上车后,司机发动引擎,“港3”缓缓起步,加速,飞驰在尚未开发的广袤土地上。

    温越整理了下大衣,粉颈低垂。说来这还是她第一次同路辰焕坐在车里。上次给他伤口贴创可贴不算。她细细看着自己的手,心中想的念头却是,要不要找路辰焕说话?

    其实温越在别人面前,从未有要主动说话的意识。

    同处一个封闭的场合时,她和陈湘湘这类,能自然而然聊得来,有吐槽不完的话题。

    和叶酩这类,把该询问的问了,两个人会很有默契地相对玩手机,也不尴尬。

    至于别的异性——她尽量避免和异性同处封闭场合。

    她眼角余光看着路辰焕。路辰焕倚着座椅,似乎在看窗外景色。大片倒退的绿水青山,远处海天交汇,雾气四散,天上飘着的云朵如棉花糖般柔软。

    他很闲适,似乎从不觉得不搭理别人会是一个问题。

    想想也是。他的出身决定了他从不用主动搭理人,主动奉献情绪价值,主动维系人脉关系。

    那就不说话吧——他不说,她也没必要说。正当温越以为他们要这样沉默着一路时,窗外的绿水青山、海天交汇情景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望不断的高楼。

    终于回到主城区了,再往西开这么一会,就该到学校了。想到这儿,她还有些不舍。

    路辰焕也把目光从窗外收了回来,修长手指打开中岛台,从储存格里拿出一支药膏。

    “给你。”

    温越听到他低沉清冽的声音,侧过身,他修长矜贵的指间夹着一支药膏,送到她面前。

    “这是?”她有些疑惑。

    药膏的包装很朴素,白色的瓶身,普普通通的铝管包装,其上连一个说明文字也无,只印着一朵绮靡的山茶花,开得妖艳鲜妍。这朵山茶花将药膏映得像某种特供的存在。

    事实上,这药膏也的确不在市场中流转。

    “用来治疗擦伤的。”他将那支药膏塞进她手里,嗓音低低擦过她耳膜,像是大提琴最为低沉的音腔,悦耳。

    “你不是肿了?回去擦一擦,化淤很快。”

    “肿了?”温越双眼迷蒙,微微看向路辰焕,一双云雾缭绕的远山眉不觉蹙起。

    莫名地,车厢内氛围变得格外暧昧,若有若无的乌木暖香,车内循环的新风系统送来暖风,湿润得人鼻腔舒畅。

    “就是你被马鞍摩擦的地方。”路辰焕嗓音平平地说。

    原来是这里。腿间火辣辣的痛感似乎更强烈了,他轻描淡写地提起这个地方,还是被布料所紧密覆盖、除亲密的爱人之外,不能再被别人所碰触到的地方。

    她脸颊发烫,暗骂自己又想到了别处。他指的地方明明不是那儿,他的声音明明很正经,但她就是想歪到别处。

    女孩羞赧的时间有些长。

    当她自己意识到这点,又着急忙慌地想说出什么话来解释。“我、是我想得有点歪。”

    她这简直是越描越黑!不解释还比解释好。

    路辰焕扯了扯唇角,目光触到她绯红的脸颊,笑得颇有些肆意。

    “歪到哪儿去了?”他闲闲地问,起了几分想要逗弄她的心思。

    面对他的调笑,她更是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

    她细腻如瓷的肌肤上染的薄红,她轻轻颤动的眼睫,握住药膏的小手蜷缩着,就连呼吸,都放得非常轻。一瞬间,好像有鲜花在枝头颤巍巍地绽开,不敌凉风娇羞。

    路辰焕撩起眼皮,好整以暇地看着她,目光久久地在她面颊的薄红上停留,久得超过一个绅士应当有的界限。

    原来她害羞的样子,这样好玩。

    就在这时,车到校门口,一下子停住。

    温越不是没注意到路辰焕的目光,只觉得自己脸上的红晕正被路辰焕缓缓研磨着,心中羞怯更甚。

    她不知道,由于她平时总是一副静默内敛的模样,眉眼冷冷,所以更衬得此时的娇羞的女儿态难得。

    “谢谢路先生送我回来,我下车了。”

    她低声说了一句,拽住背包拧开车门把手,颇有些慌张地想逃离他的气息和他的目光。

    却听得他在她身后,低沉的一声:“站住”。

    嗓音低沉,带着几分玩笑的痞气,但却命令感十足。

    听到他的话,她的双腿已经先于意识停了下来,转过身去。

    路辰焕看着她。

    她湿润的头发已经干得差不多,松松地披垂在脑后,穿着白色毛衣和低腰牛仔裤站在那里,很乖,又很青春。和她在马上肆意张扬、英姿飒爽的模样又颇为不同。

    温越手里还握着那管药膏,乖巧地等着他的下文。

    “路先生?”见他久久不说话,她脸上露出一点探寻的意味。

    “没什么,下次带你去选一匹马。”

    路辰焕的语气恢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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