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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80-90(第2页/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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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慨壮志未酬,替为保护自己受伤甚至牺牲的护卫哀伤,想起最多的除了母后、父皇,便是只有几面之缘的顾辛夷。

    当她手持宝剑,突然出现在郑景昭眼前,身手利落的打退刺客,抓到主谋后,那份朦胧的感情,渐渐变得凝实。

    人人皆言,太子是天底下除了皇帝之外,最尊贵的人,想要什么唾手可得。

    他们又怎知,郑景昭心中藏了多少无奈。

    在遇到心仪的女子时,碍于自己多病的身体,他甚至不能像寻常男子那样,大胆的表露自己的思慕。

    细长的银针扎入后背,轻微的痛感,像被虫子蛰咬一样。

    郑景昭紧绷的身子正要放松下来,下一针,强烈的痛感,刺的他唇角溢出一丝呻吟。

    “殿下,且忍一下,很快就不痛了。”

    顾辛夷声音轻柔,哄孩子一样安慰郑景昭,加快手中动作,同时往他体内输入灵力。

    大约一盏茶的功夫,郑景昭感到身体舒服了许多,连泡药浴时产生的灼痛感都减轻了不少。

    又过了一会儿,顾辛夷收手:“殿下可以稍微放松一下,但不要移动背上银针,半个时辰后就可以拔针了。”

    郑景昭看不到顾辛夷的表情,颔首道:“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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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痛的,三小姐不必担心。孤发病时,比泡药浴和针灸痛多了,大概习惯成自然。”

    他话中带出些许自嘲的笑意,顾辛夷认真回:“殿下吉人自有天相,一定能早日康复,不再受病痛折磨。”

    前七日,郑景昭每日都要泡三个时辰药浴,为了药效,要不停的添加热水,泡完之后还要进行针灸。

    药浴不好受,对身体刺激极大,有时泡久了,酸痛感像是从骨头里钻出来的。

    尽管如此,他仍然忙里偷闲,调查鹿城私自铸造兵器和铜币的事。

    鹿城知府杨桦虽然忠于朝廷,但此地势力错综复杂,他上任不到三年,被多方势力联合架空,心中苦不堪言。

    几位皇子明里暗里的派人敲打他,拿家族的兴衰和性命威胁他,杨桦不得不装聋作哑。

    他本想熬上几年,熬到从鹿城卸任脱离苦海。

    没料想陛下会派太子前来调查,民间私铸武器和铜币的情况。更没想到太子人还没到鹿城,就遭到了刺杀。

    若是太子真在鹿城地界出了问题,他就是有十条命都不够死。

    为了将功折罪,知府杨桦这些天格外卖力,主动配合太子的人在城里城外进行调查。

    一时间,鹿城暗流涌动,几方势力想方设法掩盖自己的罪行,连百姓都察觉到,最近城中气氛似乎过于森严。

    每天,都会有一队队披着甲胄手持武器的兵卒出没在大街上。

    顾辛夷不愿意看到,大平国在某些人充满野心的算计下,生灵涂炭分崩离析。

    她替郑景昭治病间隙,凭借高强的武功,在鹿城各处进行探查,找到好几个隐藏极深的私铸武器和铜币的窝点。

    每次找到这样的场子,顾辛夷都会隐匿行踪,避免打草惊蛇,第一时间找到铸造场的账簿和人员名单。

    古人也有防止泄密的机制,账簿上的武器、铜币运送,多用暗文代替。

    太子手下有熟读各种书籍,专门负责解暗文的人。根据查到的其它线索,推敲出账册中数字和人名。

    不到一个月,鹿城就被查的清清楚楚,顾辛夷居功至伟。

    私自铸造武器和铜币的幕后主使,有三位皇子,还有一个是兰妃的舅舅。

    刺杀太子的人也查了出来,是五皇子派的人。

    得知真相,郑景昭并不惊讶,只是觉得悲哀。天家无父子,更无兄弟,五皇子想杀的不是他,而是太子这个身份。

    案子水落石出,郑景昭的身体经过近一个月的调理,不仅气色好了许多,脸颊上肉都变多了。

    他原来体型偏瘦,身为男子腰肢过于纤细,身形翩然似修竹。

    养好身体后,气质多了几分沉稳,从带着三分病气的美男子,变成朗朗如日月入怀的贵公子。

    相比起从前,顾辛夷更喜欢恢复健康的郑景昭。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随着郑景昭身体一日日好转,分别的日子也到了。

    每年冬日,胡人都会大肆侵扰边民,顾辛夷要快些赶到西北,收编山匪流民,训练出一支听从她指挥的军队。

    离别在即,郑景昭心情有些黯然,他望着笑容明朗意气风发的顾辛夷,像咬了口酸杏一样难受。

    动情只在一瞬间,真正将对方放在心坎上时,舍不得她受半点委屈。

    “三小姐,你真的不随孤一道回京城吗?你若是想从军,可以加入赤凤军。”

    赤凤军直属于朝廷,负责拱卫京畿要地,军中将士个个都是好手。

    “多谢殿下提携,但臣女已经下定决心,要从边关小卒做起,保卫大平百姓不受胡人侵扰。”

    顾辛夷眸中光辉熠熠,看的郑景昭有些失神。

    她果然和世间女子不一样,心怀天下黎民。

    当初安王被贬为庶民时,京城中许多人幸灾乐祸的看陆府笑话,说陆氏嫡女痛失王妃之位,怕是要日夜啼哭含恨不已。

    只有郑景昭知道,顾辛夷根本没将安王妃之位放在眼中。

    只是那时他还不知,原来她不爱红妆爱武装,有从军报国之意。

    第083章 古早狗血王爷文中嫡妹19

    鹿城的天, 长年被风沙和雾霾覆盖,一天十二个时辰,几乎都是灰扑扑的。

    顾辛夷牵着小毛驴, 眉眼间笑意清澈动人。

    元宝熟悉了郑景昭身上气味, 甩着尾巴,用脑袋轻轻拱了拱他。

    “别闹。”

    顾辛夷轻拍了下元宝的脑袋, 眸中笑容变得更加明亮。

    她似乎很高兴,郑景昭从顾辛夷脸上, 看不到离别的伤感。

    他原打算恢复健康后,向她表明心迹,让她做自己的太子妃。但在得知顾辛夷的志向后,郑景昭将爱慕深深藏在心底。

    郑景昭很欣赏顾辛夷从军报国的气魄, 对她的爱慕,不曾因此减弱。

    正因为爱重,他才不愿在此时表达心意。她心怀天下, 不愿困在内宅中, 天底下最大的牢笼, 便是繁华肃穆的紫禁城。

    郑景昭自己都不愿在冷旷, 充满算计的东宫多待, 又怎忍心顾辛夷在宫中虚耗光阴。

    太子妃的身份,对她来说不是荣耀而是束缚。

    郑景昭愿意等, 等顾辛夷在军中闯出一番天地,等她回眸时看到自己。

    女子从军容易受到冷眼和偏见,晋升之路更是充满艰难险阻。郑景昭能做的就是替顾辛夷扫清障碍, 不让她的功劳埋没——以她的本事, 建功立业并不难。

    离别在即,郑景昭收起复杂心绪, 解下腰间佩剑,送给顾辛夷:“今日一别,不知再见何日。这是孤的佩剑长天,今日赠给三小姐,愿你旗开得胜,早日凯旋。”

    长天剑位列十大名剑之首,是当世有名的神兵利器,江湖人对它趋之若鹜。

    但它失踪近百年,谁也没想到,它会在病弱的当场太子手中。

    剑鞘上镶嵌着光华流动的宝石,剑身上雕刻着华丽的游龙祥云纹样。单从外表看,长天很容易被认成一把用来装饰的剑。

    “殿下,这份礼物太贵重了,我不能收。”

    顾辛夷推辞,郑景昭皱眉:“难道在你心里,孤的性命,还不如一柄宝剑?宝剑赠英雄,莫让宝珠蒙尘。”

    “恭敬不如从命,多谢太子美意。”

    顾辛夷双手接过剑,冰凉的剑身上,依稀还残留着郑景昭掌心的温度。

    风吹起郑景昭两侧鬓发,他清贵的面容,多了几分凌乱美。

    “北行漫漫,一路珍重,到边城后,记得给孤写信报平安。”说到写信时,郑景昭红了脸。

    他怕顾辛夷看出他的心思,又怕她完全不知自己的心思。

    顾辛夷又怎会看不出太子淡定从容下,隐藏的紧张和纯情。

    她解下自己的佩剑换上长风,将佩剑递给郑景昭:“殿下,这是我的剑,还请您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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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送香囊、玉佩太暧昧,想来郑景昭也是明白这点,所以送了剑。

    他接过剑,只觉掌心一沉,心中某个地方似乎也被填的满满当当。

    “我会收好你的剑,等你回京。”

    郑景昭神情郑重,顾辛夷望着他的眼睛,唇角微微挑起:“时候不早了,殿下请回吧。对了,我的剑之前没取名,现在它叫——秋水。”

    话毕,她身姿轻盈的跃上小毛驴,头也不回的离开。

    郑景昭站在原地,目送顾辛夷身影渐行渐远,指尖从冰凉的剑鞘抚过,耳畔回响着她的话。

    秋水剑,长天剑,秋水共长天一色。

    她说自己的剑之前没取名,现在叫“秋水”,真的是他想的那个意思吗?

    郑景昭紧握剑身,唇角挑起,眸中绽放出灿烂笑意。

    …

    大雪飞扬,入目所及一片荒凉。

    抵达边关时,已经是冬日,顾辛夷穿着单薄的蓝衫,骑着小毛驴,优哉游哉的走在路上。

    群山银装素裹,天地茫茫然连成一片。雪光太亮,容易引发雪盲症,顾辛夷不怕这个,一双明若星辰的眼睛,惬意的打量四周。

    官道上没什么人,路边每隔十几里,就会有一间简陋的茅屋,这是给路人临时取暖用的。

    茅屋简陋,但里面放了火折子和干柴,要紧时候可以救人性命。

    远处村落一片寂静,这样冷的天,如非必要,老百姓通常不会出门。

    离边城大门还有二十多里路,官道附近的村落,渐渐多了起来。

    天寒地坼,小毛驴在灵气的滋润下,不仅没瘦还胖了许多,撒蹄狂奔时,只留下一道模糊的残影。

    不过通常情况下,怕不小心吓到别人,顾辛夷不会让元宝跑那么快。

    临近边关,为了解边境百姓的日常生活状态,她特地放慢行进速度,每到一个村子都会停下歇歇脚。

    顾辛夷容貌秀丽,穿着打扮和五官轮廓,都是大平国人模样,村民对她十分热情。

    村子里不全是大平国人,每个村都会有几个,因为各种原因混了胡人血脉的面孔。他们无论在大平还是胡人部落,都是受到排斥的存在。

    两个民族间充斥着血海深仇,城外的村子,几乎每个都被胡人骚扰过。

    这种情况下,又有谁能毫无芥蒂的接纳混了胡人血脉的孩子,尤其看不起那些自愿嫁给胡人又被抛弃女人生的孩子。

    胡人将汉人视为两脚羊,自然不喜欢体内流着汉人血,五官也像汉人的混血儿。

    顾辛夷住在村口姓丁的一户人家里,家里一共三口人,婆婆和守寡的儿媳,一起照顾刚满十岁的孙子。

    孙子叫丁满福,因为家贫生的格外瘦弱,头发稀疏,跟外人打交道时有些怯懦。

    他不敢和顾辛夷说话,蹲在院子里,目不转睛的盯着元宝,眼睛里满是好奇。

    丁满福穿着打了好几层补丁的冬衣,冻得瑟瑟发抖,被亲娘宋氏看到,心疼的骂了句:“兔崽子,不冷死你,快进屋烤火。”

    丁婆婆正在烧水给顾辛夷解乏,听到儿媳的话,探着脖子喊;“小福子,来奶奶这儿吃烤饼,别在雪窝里蹲。”

    宋氏端着一碗萝卜白菜素丸子汤,放到桌子上,不好意思的对顾辛夷说:“今年收成不好,家里就这些,让您见笑了。”

    “谢谢大姐,听说西北这边雨水少天气冷,经常遭旱灾,日子不太好过吧。”

    宋氏将筷子摆好,坐在板凳上,手抓着袖子,满面愁容:“谁说不是呢,今年比往常要旱一些,青稞和小麦长得都不太好,好在去年和前年收成还不错,紧紧肚皮日子还能过。只要……”

    说到这里,宋氏脸上露出恐惧神情:“饿肚子不要紧,就怕胡人又跑来抢粮食糟蹋人。当初孩儿他爹,就是被胡人杀死的。”

    说到杀害孩子亲爹的胡人,宋氏的紧咬牙根,恐惧中带着恨意。

    “别怕,有守军在,胡人不敢轻易犯境。”顾辛夷好心安慰宋氏。

    丁婆婆端了盆热水,领着沉默局促的丁满福进了屋子,顺口接到:“嗐,那些该死的畜生狡猾的很。城外有很多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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