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要长大呢?长大好累啊。”
不过下一刻,她又故作轻松的一笑,“不过没关系,都过去了。”
陆聿心底涌起一股酸涩,看着她拖着自己狼狈奔逃的模样,心疼地抬手给她擦了擦额角的汗珠。
明锦神色一滞,对他笑了笑,给他们鼓劲儿道:“翻过这片山,我们就能逃出去了,我们一定能回去的。”
陆聿看到她磨的鲜血淋漓的脚,心口抽抽的疼,“带上我只会拖累你,把我放在这里,你自己回云中城传信儿,别再管我了。”
明锦摇摇头,憋了很久的眼泪终是忍不住一滴一滴地滚落,“我不要,我不会不管你的,我讨厌被人抛弃的感觉,所以我也不会抛弃任何人。”
陆聿心中一酸,眼眶也湿润了,他颤着手,替她拭去脸上的泪珠。
妹妹,哥哥从没想过要抛弃你。
明锦走不动了,看到不远处的灌木丛后似乎有一处洞穴,就拖着他到了洞中,二人筋疲力尽的倒在地上。
“魏先生,我没有力气了,如果逃不掉的话,我们就一起死在这里算了。”
陆聿没有吱声。
小女郎撑起身子爬向他,手臂搂着他的肩膀,把头埋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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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怀里,落寞道:“可一想我还是个大姑娘,没嫁过人就死了,还是好遗憾啊。”
陆聿眼神颤了颤,是啊,他还要保护她平安长大,看着她出嫁,她会有一个家,几个孩子,和她的丈夫幸福快乐的过一辈子,他怎么能让她死在这里呢?
明锦突然问他,“魏先生,你娶亲了吗?”
陆聿摇了摇头。
明锦从他的胸前抬起头,“那你娶我好不好?我们到了地下还能做个伴儿呢。”
陆聿脑中轰然一声,嘴唇在颤抖,用那竭尽全力才能平静下来的声调问她,“崔明锦,你知道成婚意味着什么吗?”
明锦没有回答,她太累了,靠在他的怀里很快就睡着了,睡的很沉,毫无戒备之心。
陆聿搂着她,用尽全力的把她往怀里按着,似要把小小一团的她彻底揉进自己的血肉里,眼泪滑落在她的颈弯。
他舍不得她,好舍不得她。
她还那么小,她才只有十五岁,她未来的路还有很长很长,她怎么能死在这里?
她一定要好好活下去。
他强撑着身子,想爬起来带她离开,可他伤的很重、很累,已经走不动了。
忽然,他察觉到洞口灌木丛有窸窸窣窣的声音,他以为是自己身上的血腥气引来了野兽,警惕地摸向自己的剑。
进来的是个全身都被黑布包裹的严严实实的人,陆聿想提剑反抗,可他没有力气了。
黑衣人没有伤害他们,反倒为他处理了伤势,留下干粮饮水马匹。
陆聿放下了警惕,一度以为自己在做梦,在伤痛中,他很快昏睡了过去,他不知道那个救他的人是谁,只隐隐约约听到有人叫哥哥。
他还以为是明锦在说梦话。
第二日一早,明锦在他的怀中醒来。
陆聿恢复了精气神,他紧紧抱着她,带着劫后余生的庆幸。
他把她抱上马,带她逃出这一片荒原,回到云中城。
那一年,大魏定北王贺洛跋调动六镇兵力,亲率大军,发动对高车的战争,一举攻破高车六部,俘虏六十万余民,安置在六镇为营户。
高车六部自此脱离柔然,对魏国称臣纳贡。
*
雄鹰的长鸣划破天际。
阿史那都罗立在高原之上,了望着远方肥沃的土地上,高车的俘虏、牛羊、战马如长河一般源源不断被驱入魏国边境。
那个女子没有骗她,魏国与高车开战,高车六部陷落了。
魏国少了一个心腹之患,柔然少了一个得力帮手,突厥的势力也趁势在这片草原上扩大。
这片草原是如此辽阔肥美,阴山下的景色是那般让人心驰神往,总有一日,他会带领部落攻破柔然,让突厥成为北方草原上唯一的霸主。
他记住了她,崔明锦,大魏平南王之妹——
阿史那都罗:还有人记得我这个刚出场就差点被男主砍死,后来又被皇帝警告的突厥小王子吗?
陆聿:现在知道为什么想砍死你了吗?
第42章 朔州往事(三)
明锦及时带回了军情,此番对高车的战役大胜,她也立了功。
她没有说自己是被魏长风救了,只说是阿史那都罗放了她,他想通过自己让突厥和魏国建交。
贺洛跋很高兴,不仅礼遇了阿史那都罗,还提拔了她兄长崔琰做自己的参军。
这之后,阿史那都罗就常在六镇和突厥之间来往。
起初,他对明锦的话是半信半疑,以为她那么漂亮的女人,又与镇将关系匪浅,可能是镇将的姬妾,可万万没想到她说的那个身份竟是亦真亦假。
自此之后,阿史那都罗对她的态度也不一样起来了,明锦的商队在突厥部落做交易时,都能得到他的特别照顾。
陆夫人察觉了阿史那都罗的心思,还有意认明锦做干女儿,把她嫁去突厥和亲。
贺云珠却是强烈反对,认女儿可以,但是嫁去突厥就免了吧。明锦就算这辈子都不能再回京城,也是要嫁个汉人世家或者勋臣之家,绝不可以去异族和亲。
她很清楚母亲心里想什么,六镇和朝廷的关系紧张,陆夫人和陆太后姐妹的关系,也随着政治立场的变化愈发扑朔迷离。
陆夫人让明锦去和亲,便是谋划以后朝廷与六镇发生冲突,突厥可以为六镇助力。
明锦才不想掺和勋贵们的政斗,她是个汉女,说白了就是陆太后姐妹斗法的炮灰。
夏天的时候,贺云珠的表哥刘弘来了云中城探亲,贺云珠想把明锦介绍给表哥,绝了母亲送她和亲之念。
明锦大概这辈子都不能再回京城了,在朔州这种族群混乱之地,背靠一个强大的勋贵,她就能在朔州横着走。
刘氏是勋臣八姓之一,魏国开国皇帝的生母,便是来自刘氏部,如果明锦可以嫁去刘氏部,就不必天天担惊受怕太后会对她不利了。
贺云珠想给她找一个好靠山。
更重要的是,她不想让明锦再跟那个鬼脸杀手来往了。
明锦却是丝毫不感兴趣,她时时会思念那个人,不知何时,对这个曾与自己生死与共的男人,有了不一样的情愫。
休养了一段时间后,明锦便又投入对火骑兵的训练中。
魏长风为她寻的演兵场,是在武州山与阴山之间,武州山下有一座废弃的无顶寺,是他们过往经常会面的地方。
无顶寺是前朝的皇家寺院,据说是前朝某位皇后出家修行之所。
寺庙环境幽静,大殿有一座巨大的佛像,佛首高出屋顶,站在殿外,便可看到佛像的眼睛。
明锦来了一次又一次,都没有见过他的踪迹。
她回想着他们曾经一起练兵,一起在草原上驰骋,一起亡命天涯的情景,写了一封信,放在了佛像后。
数日后,她再来到寺庙,他果然出现了。
男人跪在大殿叩佛,时有微雪,细细碎碎的穹顶飘落,落在他的发丝上。
“你的伤好了吗?”
她听到自己的声音,明明有一堆子话想跟他说,最后说出来的却只是一句关心。
陆聿对她的到来并不意外,他伤的很重,无顶寺中有密道,他藏在那里养伤。他知道她一次又一次来到寺中,只是没有出来见她,直到看到那封信。
二人在微雪中无声对望着。
明锦走到他跟前,手指抚上他的胸膛,想像着衣衫下纵横交错的伤痕,便要动手解他的衣襟。
陆聿拉住了她的手,制止了她,“你要嫁人了?”
明锦不答反问,“这段时间你明明就在这里,却对我避而不见,你是在逃避我吗?”
陆聿回避她的视线,提醒她,“崔明锦,我只是一个流浪的刺客。”
明锦苦笑了一下,故意道:“珠珠想让我嫁给她的表哥,前几日,我们一起来了武州山上游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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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谈甚欢,他很喜欢我,愿意娶我。”
陆聿眼神滞了一下,她长大了,该嫁人了。
他见过刘弘,家世显贵,高大英俊,更重要的是,他可以给她一个稳定的生活。
在逃亡的路上,她说要嫁给他,不过是她在绝境中的一时兴起,他不会当真,未免尴尬,把她送到了云中城后,他就离开了。
他们是兄妹,他不能再让她陷下去了。
现在她清醒了,知道自己想要的了,他会为她祝福,她会有一个好归宿。
而他,注定只是她生命中的过客。
“那很好。”
“这不好。”明锦摇摇头,眼中亮闪闪一片,听到这样的话,他竟然一点儿都不为所动,“如果你不愿意为我驻足,那我可以跟你去流浪吗?”
陆聿闭了闭眼睛,她本该是琼林仙境的芝兰玉树,她配得上这世间所有的美好,而不该跟他一起在这深渊里沉沦。
“崔明锦,你不会想过那种朝不保夕,亡命天涯的生活。”
明锦低下了眼,睫毛垂在饱满的脸颊上,“因为你想做一个自由自在的游侠,所以不愿意为我驻足?”
陆聿沉默着,走到大殿中,仰头看着那已然塌落的圆形穹顶,微雪落在他散落下的发丝上。
他问她,“你知道这座佛寺为什么没有顶吗?”
明锦抬眼看着他。
“其实一开始,这佛寺是有顶的,后来,佛像泣泪,穹顶轰然倒塌。”
明锦不解,“为什么?”
他为她讲述了这座佛寺的故事,一段前朝的宫廷往事。
前朝皇帝有两个儿子,二人虽是异母所出,却亲若同母。
皇帝将大儿子立为太子,小儿子常去东宫,与兄长一同读书,兄友弟恭。
东宫有一位温柔貌美的宫人,兄弟二人都喜欢上了这位宫人。太子登基后,想把那女子立为皇后,可那女子身份卑贱,遭到了世家和宗室的强烈反对。
后来,皇帝打压世家,废杀大臣,才终于如愿以偿,把心爱的女子捧上了后位。
可皇帝与女子的孩子却接二连三的夭折,为了江山有后,皇帝宠幸了一位世家女,这位世家女很快生下了一个儿子,被皇帝立为太子。
太子几岁的时候,皇帝驾崩,那女子虽以嫡母的身份被尊为太后,可她家世寒微,没有背景,她的身份荣耀都是依附皇帝,皇帝驾崩后,朝臣都不服她。
女子才不过做了几天太后,就被朝臣逼废,驱逐出宫,于此地出家为尼。
世家女凭借新帝生母身份成为太后,临朝称制,由小儿子辅政。
小儿子大权在握后,早已忘了当初与兄长的壮志初心,他始终怀恨于兄长夺走了自己心爱的女子,对年少爱慕的女子念念不忘。
有一夜,被强烈报复心驱使的小儿子,趁醉来到女子出家的寺庙求爱,却遭到了拒绝。
小儿子竟不顾人伦,于此殿,佛像前,将女子侮辱。
那一夜,电闪雷鸣,佛像流下了眼泪,穹顶轰然崩塌,将罪孽的叔嫂二人一起埋葬。
数年后,前朝灭亡,便只留下了这一座无顶的寺庙。
明锦听完这个故事,心中竟是一阵惘然,细碎酸痛的情感莫名涌上眼眶,仿佛是跨越了无数的岁月,见证了一个兄弟反目的谶言。
“这故事和你有关吗?你跟我说这些,是因为你已经有了心爱的女子吗?”
陆聿摇摇头,“没有。”
“那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个故事?”
“我信佛,我是个罪孽之人,注定不得善终,而你是个清白之人,我们的生命本不该有交集。违背世俗道德的感情,是注定不为神佛所容的,你懂吗?”
而那时的明锦不会知道,他讲述这个故事的真正用意,不仅是在告诫她,也是在提醒自己。
她不知道他的身份,但他不能自欺欺人。
他们是兄妹,不伦的恋情,是不为世俗所容的,是会被神佛惩罚的。
他该离去了。
*
他走了,在明锦所不知道的时刻。
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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