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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10-220(第5页/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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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板激动地迎上来,和庭深握了握手,说道:“我等您很久了!我是说,在听说小镇上将要搬来一个农场主时,我就在期待您的惠顾了!波音小镇很少有人擅长种植,我的一些商品销量并不好,但我总算是等到了一位真正的农场主!”

    杂货铺老板热情极了,他在店里转悠了两圈,环视那些囤积了很久的货物,高兴地许诺道:“尽情挑选你需要的东西,农场主,我会给你打折。”

    庭深也对这位大方的老板充满了好感,他一边在店里挑选,一边和仍激动不已的老板攀谈起来。

    “在我之前,波音小镇没有别的农场主吗?”

    “从来没有。这里是都城,国王所在的地方。波音小镇从来不缺有钱人,做生意的很多,愿意种植的人却很少。这里从来没有过大规模的种植户,更别说是您这样的农场主了。”

    “这里的食物全靠进口吗?”

    “进口?”

    “就是全部从别的小镇运进来。”庭深用老板能听懂的话解释道。

    老板点点头:“是的,南面不远处的燕麦小镇就有许多种植户。但去年的一场飓风把燕麦小镇的农田摧毁了大半,使农作物产量急剧减少,供不应求,运来我们这里的也少了很多。”

    他拍了拍庭深的肩膀,笑道:“年轻人,你的运气很好,大祭司向神祈求降下福祉,大天使长给东面那一大块地赐了福,许多人都想来这里承包农场,最后却是你,我的朋友,成为了波音小镇里唯一的农场主。”

    听他这么说,庭深更感觉自己穿越到这里,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但老板口中的大祭司、神和大天使长又是什么?

    难道这个世界也有某种西方信仰?

    庭深暗暗记下,提醒自己以后出言要更加谨慎,若这个世界真有神灵,言出法随,渎神的后果绝不是他一个普通人能够承受的。

    庭深挑选了几款趁手的农业用具,老板又从货架最下方搬出一个积灰的大箱子,拍了拍上面的尘土,对庭深说道:“都是一些我去别的小镇做生意时收集来的种子,一直避光保存着,你看看哪些是你需要的。”

    箱子内部被分成许多大小一致的小格子,存放着上百种农作物与果树的种子。

    庭深在听完老板的殷切介绍后,只购买了一些土豆、胡萝卜、生菜等常见农作物的种子。

    见老板有些失望,庭深解释道:“我打算在地里种至少四十英亩的杂交水稻,那是一种和小麦类似的主食,产量高,口感清甜,风味独特,可以制作成许多美味的食物。”

    “杂交水稻?”老板来了点兴趣。

    “是的,您可能没有见过,那是一种野外自然生长的禾本植物在人工培育下的完美产物。等种植成功后,如果您感兴趣,我可以把种子分给您一些。”

    老板眼珠一转,这杂交水稻要是真有庭深说得那么好,那他把种子卖到其它小镇,岂不是会大赚一笔?

    老板立即笑眯眯地应下,和承诺的那样,给庭深打了一个令人满意的折扣。

    “我预感到未来你会是我最大的客户,请一定要常来照顾我的生意,农场主。”

    庭深同样笑着应下。

    老板亲自将庭深送到了店外,庭深看着手中两大袋沉重的物品,主要是农具,颇有些无奈。

    只逛了一家杂货铺就买了这么多东西,接下来的行程可怎么办呀。庭深想,只能先回趟家,把东西放下,再折返回来继续采购了。

    就在庭深准备提着东西打道回府时,身后传来一道略带迟疑的声音。

    “日安,农场主。”

    两米多高的英俊半人马轻抬马掌,走到庭深面前。

    克俄斯没想到会这么快又遇见这个热情奔放的农场主,他老远便看见庭深神色为难地看着那两大袋物品,犹豫了片刻,还是走上前来。

    柔弱的人类青年高估了自己的体力,买了如此多的东西,作为警卫队长,又或是庭深的追求对象,克俄斯觉得自己有必要伸出援手。

    庭深看见克俄斯也很惊喜,这是他在这个世界认识的第一个人……额,第一匹马,他现在不再对自己的身份感到心虚,于是大大方方地和半人马打招呼。

    “日安,克俄斯,你在执行公务吗?”“哥哥,你在和克俄斯队长约会吗?”金色头发的小男孩自以为很小声地说道,“我听丽莎说,你们可能快结婚了。”

    庭深:“……”

    克俄斯:“……”

    庭深虎躯一震,这谣言传得这么快的吗?

    “不是。”克俄斯微微躬下身,揉了揉小孩乱蓬蓬的金发,“别听丽莎乱讲,去训练场吧,你们快迟到了。”

    几个小孩正儿八经地向克俄斯敬了个礼,以金发男孩为首,自觉列队跑开,不敢再和之前一样嬉戏打闹。

    克俄斯解释道:“奥林是丽莎的弟弟,也是深珊太太的孩子。”他走到外侧,让庭深走在靠里的位置,“这些小孩都是童子军,我的副官——你见过的红色头发的半人马,他是童子军训练营的教官。”

    庭深回忆了一下,第一次遇见克俄斯的时候,好像确实有那么一个红色头发的半人马。

    “我和深珊太太一家很有缘分。”庭深笑着说,“仅仅一个中午就偶遇了她的两个孩子。”

    一本正经敬礼的小小童子军很是可爱,如果他下次讲悄悄话能再小声一点就更可爱了。

    克俄斯郑重其事地说道:“波音小镇就这么大,有缘分的人,很容易就能遇到。”就像我们昨天才认识,今天就一起共进了午餐。

    黑色头发的英俊青年好像永远有活力,克俄斯想,劳作为什么没让他晒黑呢?他的皮肤和雪梨一样庭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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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滑,散发着干净的阳光的气息。

    突然,克俄斯眯了眯眼——马类狭长的方形瞳孔可以达到340度的视野范围,远远高于人类——他看到庭深的袋子里有一个闪烁着金光的小东西。

    “这是什么?”克俄斯示意青年看他的袋子。庭深猛地睁开眼。

    意识到那阵乒哩乓啷的撞击声,大概率来自厨房里浸着水稻种子的盆,他顿时睡意全无,翻身下床。

    庭深根本无暇顾忌家里是不是遭了贼、现在安不安全。

    他随手从楼梯拐角处拎了根木棍,不管不顾地冲进厨房。

    昏暗的月光下,厨房里不出意外是一片狼藉,但这并不是最重要的——

    盛着种子的水盆,此刻正翻倒在地,餐桌和地板上全是水渍,小小的水稻种子散落得满地都是。

    大一点的木盆此刻正结结实实的倒扣着,庭深刚进厨房时还在拼命顾涌,这会儿却安静如鸡。

    庭深血压都要上来了。

    他先是踹了一脚大木盆,又把手臂粗的木棍压在了盆上,这才从橱柜里翻出蜡烛点燃,借着烛光一点点收拾起来。

    庭深小心地把散落在四处的种子推到一起,用烤盘铲起来,重新淘洗干净再浸到水盆里。

    做完这些足足花去他半个小时的时间,万幸这些水稻种子只是刚刚被弄翻,并没有受到更严重的挤压和破坏,还能继续进行催芽。

    收拾完宝贝种子,庭深转过身,看向从刚刚起就一直静悄悄的大木盆。

    他走近大木盆,一手握着木棍,一手缓缓揭起死死扣住地面的盆沿——

    “咪……”

    两只浑身湿漉漉的小老虎,正蜷缩在一起瑟瑟发抖,睁着水汪汪的琥珀色大眼睛,恐惧地看着操着棍子,面沉如水的庭深。

    庭深:?

    庭深脸上的狠戾表情霎时绷不住了。

    半夜一声巨响,他以为家里遭了贼,冲进厨房却没看到人影,只看到扣在地上的大木盆里有窸窸窣窣的动静,还以为是进了老鼠。

    以前在乡下,农民们最怕的就是粮仓里进了硕鼠,偷吃粮食。

    但今天老鼠没来我家,来的是小老虎……不,这两只小老虎,一只深棕,一只金黄,也就橘猫那么大点儿,哪里算得上是什么正经老虎?

    这分明是两只小猫咪!

    “小猫咪。”庭深把棍子藏在身后,迅速变脸,笑眯眯地问道,“乖乖,你俩会说话吗?”

    庭深没忘记这是个存在幻想生物的魔法世界,便一脸期待地看着两只小老虎。

    “咪呜。”棕色皮毛的小老虎用爪搂着小它一点的金色小老虎,壮着胆子冲庭深叫了一声。

    毛乎乎的小嘴,牙都没长齐,萌了庭深一脸血。

    见两只小老虎仍是紧紧靠在一起,警惕地看着自己,庭深有些失望。

    “不会说话啊?”他自言自语道。

    庭深一直很喜欢小动物,眼前两只小老虎肉乎乎的,十分可爱。

    他还以为这两只小老虎也和童话故事里一样通人性、会讲话呢。

    “乖乖坐着,等一下。”庭深深出一根手指,戳了戳棕色小老虎的额头,也不管它们听不听得懂。

    他走到窗边,将隙了条缝的窗户重新关好,料想两只小老虎就是从这缝隙里偷溜进来的。

    奈何脑子太笨,鼻子也不灵,不去橱柜里找庭深吃剩下的奶酪面包和石榴果酱,反而去碰餐桌上盖的严严实实的盆中盆。

    费劲巴拉把盆子打翻在地,不仅没捞着口吃的,还被打湿皮毛扣在了盆里。

    并被匆匆赶来的农场主给抓了个正着。

    庭深收拾好被弄乱的厨房,又烧了壶开水,转身,见两只小老虎还乖乖蹲在原地。

    小老虎看起来已经没那么害怕了,只是皮毛湿透,有些控制不住地打着小哆嗦。

    小镇的春天,夜晚还残留着上个季节的寒气,庭深兑好热水后,一手一只,拎着它们的后脖子,将两只乖乖卷着小爪子,不吵也不闹的小老虎提溜到了浴缸里。

    像给小猫咪洗澡一样,打上好闻的香波。

    甜蜜的浆果气息弥漫在小小的浴室里,两只小老虎好像知道庭深在给它们清洁,叫抬爪就抬爪,洗肚肚也不咬人,乖的不得了。

    简直叫庭深心花怒放。

    一颗泡泡飘到金色小老虎粉粉的小鼻子上,小老虎啊呜一口,把泡泡咬破。

    “咪咪,可爱死了!”庭深一个没忍住,低下头亲了口小老虎嫩嫩的鼻尖,许诺道:“小猫咪留下来和哥哥过好不好?哥哥种水稻养你们!”

    两只小老虎惊讶地瞪大了水润的琥珀色眼珠,面面相觑。

    下一秒,雾气蒸腾,庭深定睛一看——

    浴缸里哪还有什么小老虎?

    两个八九岁的、肉乎乎的小娃娃正坐在满池的泡泡里,冲着庭深喊哥哥。

    “我看看……嗯?是我的项链……”庭深单手拿出落在牛皮纸袋里的项链,有些费劲地把它套回脖子上,“可能是刚刚被奥林他们撞出来的吧,谢谢你克俄斯,要是弄丢了,我可真不知道要怎么办才好……”

    半人马却拉着他,强硬地将他带到了背街的巷子深处,极为严肃地看着他:“你知道这是什么吗?”

    “嗯?这是我的项链呀。”庭深一脸懵逼,难道温克帝国不允许平民佩戴首饰吗?

    “介意我看看吗?”克俄斯弯下腰,凑近庭深的脸,庭深咽了咽口水,感觉有些心跳加速。

    “可、可以吧……”

    高大英俊的半人马警卫队长手指触碰到青年的锁骨,轻轻一勾,系着细绳的金饼就被他从领口里拉了出来。

    “是黄金。”他赞叹道,“一块没有附魔的黄金。”

    一块原始的、干干净净的、没有任何魔法气息的黄金。

    庭深的项链是他几年前托人打的。庭深还小的时候,他的妈妈曾摸着手腕上的两个金镯子对他说,等他以后结了婚,就把这两个金镯子传给他的媳妇。

    这两个金镯子是庭深的奶奶传给庭深妈妈的,算是传家宝。只是后来父母去世,长大后的庭深逐渐发现自己并不喜欢女孩儿,便把妈妈留下的两个金镯子给打成了金饼,刻上父母的生日,一直佩戴在身上。

    穿越之时,金饼也跟着庭深来到了这里,他舍不得把代表了父母的金饼和衣服一起藏起来,便一直小心地挂在胸前。

    “我不知道什么附魔,这是我父母留给我的东西。”庭深有些落寞地说道。

    克俄斯在黄金上看到了两串数字,听庭深一说,便猜到或许他的父母已经不在了。

    “我记得,你来自西大陆的黄金小镇?”克俄斯问他。

    庭深为了不掉马,早已把羊皮卷上的身份信息给记了个十成十。

    “嗯,我来自黄金小镇。”他回答道。

    克俄斯见庭深见到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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