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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140-150(第5页/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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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梦梅那边的六万块还没还清,转瞬间又多了十万的外债。

    两口子那天晚上用计算器算了半天,最后还是决定不跟人张口。

    借钱这种事,开口就是用了情分,更何况是这么大的一笔钱,这种人情债,往后更难还。

    问银行贷款,简锋和王梦梅算了一笔账。

    就以一年为期,王梦梅的店面保守估计能有至少七八万的收入,简锋这边,也总能有个几万块。

    简锋现在接触了不少生意人,胆子大了,眼光也长远了。

    他尽力说服了王梦梅。

    有些人做生意,那完全是用债务在运转,杠杆拉满。他们家现在,两套已经升值的门面,还有一套住房。家里也有车子。

    这些固定资产,足够他们博一把了。

    更何况,这也算不上什么博。

    孔国荣的店虽然黄了,但是他蹚出来的路子还在,简锋只用打通关系,照样还能干。

    王梦梅没有犹豫太久,最后还是同意了。

    也是跟林慧接触久了,她也壮了胆子。

    林慧老早就说过她,说她手艺这么好,应该抓紧时间扩张。

    “时间不等人,你以为自己稳扎稳打,实际上时机错过去就不会再回来了。”

    现在是什么年代?

    是最好做生意的年代。

    桃城是省会,竞争还激烈些。放到下面的县里,只要你胆子大,敢开始干。那就能挣到钱。大钱看运气,小钱致富还是轻松的。

    林慧毫不避讳的说起自己怎么撬杠杆资金的。

    她在首都买了几套全款房后,后来就觉得全款不如贷款分期。这两年,钱越来越不值钱,每年物价都在涨,林慧就觉得还不如把流动资金拢在手里做生意,比全款压在房子上值得。

    于是今年翻过年,她又在大城市置业了,用的是贷款。

    王梦梅看着林慧那么敢干,也忍不住想要让家里的条件更好一些。

    两套门面一套房,要放在原先在棉纺厂,王梦梅会觉得这是身边少有的富裕人家。

    但真到了这地步,王梦梅接触了更多人,就会感叹自己之前的井底之蛙。

    林慧的客户们,多的是有钱到几十万都是小钱的人家。

    王梦梅一咬牙,贷了!

    她就不信了,自己还能还不上贷款!

    简锋顺利盘下了店铺,迅速调整了自己的业务。

    孔国荣的粮油店名字被他给换了,换成了简锋的公司名称。

    鲜锋粮油。

    现在店里的业务也逐渐分开,一部分是粮油米面调料生意,简锋把这部分让小孟做,还给他配了一个业务员,让业务员出去拉顾客,小孟管着出货进货送货。

    还有一部分是礼盒,主要是小石做,简锋挖了几个能说会道的女业务员,让跟着小石去跑市场和看店。

    简锋自己,则是到处都管,最主要的是,跟原先的大客户们修复关系。

    孔国荣当初的顾客都结束了合作,简锋就又用之前学到的东西,再把关系捡起来。

    连着好几天,简锋都去外面应酬。

    简梨终于适应了一个事实。

    她爸是真的开始做生意了。

    王梦梅还是守着店,但是最近也显然心思活络了不少,经常是倪浩掌厨,她则是时不时就出去跑。

    简梨:……

    好吧,王梦梅女士好像也要忙起来了。

    王梦梅每天早出晚归,这天回来,带回来了一个消息。

    “你林慧阿姨准备给孔飞转学。”

    第146章

    林慧想给儿子转学的念头是突然出现的。

    孔飞虽然自从上高中之后就开始努力学习, 但是成绩还是维持在中上。

    自从文理分了科,孔飞的班主任更是在家长会的时候给家长们说明白了孩子们的成绩水平。

    年级的前五十,未来能进重点, 后面的一百多名,一本二本都有可能。

    再后面的, 三本和大专。

    孔飞的成绩在年级的第一百二十八名。

    这个成绩说好不好, 说坏不坏。

    如果是几年前, 林慧就也满足了。

    孩子读这个分数,再加上体育生的身份,能上个不错的学校了。

    但是现在, 林慧有了不一样的看法。

    她跟孔飞促膝深谈了一次, 得知孔飞想要以普通学生的身份考大学。

    她顿时想的多了。

    她意味深长的看了一眼又长高的儿子。

    “你想考什么大学?”

    孔飞:“我想考首都的大学。”

    林慧想起王梦梅羡慕的表示也想给简梨在首都买套房。

    “她天天说自己到时候要考首都的大学, 到时候就给她买一套房子,也方便她平时生活。”

    林慧没戳穿儿子的想法。

    她想了想,决定推儿子一把:“咱们家在首都有房,不过你也不能在那边高考,人家学籍有要求。你的户口倒是还在老家……要不然,我给你转学到老家省会的学校吧。”

    现在高考除了大城市,管的并不是很严格, 像是这种到处都有房产的, 回老家考和在这里考,没人多在意。

    可林慧的老家, 分数线要比桃城这边低一些。

    林慧本来想着是在高二的暑假把孔飞的户口弄到桃城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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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孔飞突然说要用文化课分数考大学, 林慧就觉得, 与其在桃城参加高考,不如回老家去。

    孔飞大了,如果说以前, 林慧还对这个儿子不放心,她现在就完全没有这个念头了。

    这两年,孔飞把自己和弟弟都照顾起来,姥姥来了,孔飞更是会时不时的带姥姥出去吃饭,给姥姥买衣服。

    林慧看着儿子十分骄傲,当然也希望儿子有一天可以达成所愿。

    “妈妈知道你的想法,你也不用急着拒绝我。现在你还小,有时候一时冲动,想的也不够长远,其实对谁都不好。这一年,你回家去读书,也是个好事。想明白了,将来以更好的面貌去迎接生活。你说呢?”

    孔飞想了两个晚上,最后找到了林慧。

    他同意转学。

    林慧抓紧时间找学校,最后给孔飞找到了老家省会最好的高中。

    孔飞临走前,房间亮了好几晚的灯,第二天拿出一个盒子。

    “妈妈,你回头把这个东西送给简梨吧。”

    林慧看着儿子:“你可以自己送的。”

    这几天,孔飞还在天天上学,简梨的班级就在他楼上。

    孔飞沉默了一会儿:“还是算了吧。”

    面对着简梨,他总是自卑。有很多时候,也害怕。

    林慧接过盒子:“我可以看看吗?”

    孔飞脸上浮现了一点红色:“看吧。”

    林慧打开盒子,只见里面是用各种小小的三棱镜粘起来的一个小挂饰。

    互相交叉,看起来平平无奇。

    孔飞把挂饰放在玻璃前面。

    林慧呼吸暂停了一瞬。

    三棱镜在阳光的折射下,出现了一个个彩虹色的小光斑。随着移动,光斑也在移动,可以想到,如果是上午,这种彩虹照满整个屋子的样子。

    林慧:“你怎么想起送这个的?”

    孔飞低着头:“就是偶然想起来。”

    其实不是,而是他看到简梨,总有这样的感觉。

    如果不是亲眼见过,他总不会相信,世界上会有这样美好的人存在。

    “好吧,妈妈会送给她。”

    孔飞紧张了一下:“不要说。”

    “……好。”

    “也不要马上就送。”

    “那我等她生日送。”

    ……

    孔飞悄悄走了,王梦梅还跟林慧抱怨。

    “你也太着急了,怎么不喊着一块吃个饭?”

    往后孩子们考上大学,天南地北还不晓得什么时候会再见一面,王梦梅对孔飞的印象很好,除了觉得这个孩子有点内向,不爱来店里吃饭之外,总得来说是个好孩子。

    “把孩子送去那么远的学校寄宿,我想想都觉得心疼。”

    林慧不动声色道:“男孩子嘛,就应该这样,我跟他说过,在学校也是锻炼他的独立生活能力,像是洗衣服叠被子,这些家务往后结了婚也要做的。看看你家简锋,再看看老孔,疼老婆的人,运气不会太差。”

    王梦梅重点歪掉:“老孔回老家去,你知道他过的怎么样吗?”

    简锋也挂着心,但这话他没办法问,从孔国荣手里买了店,再问这些,感觉像是看人家笑话似的。

    林慧:“……就那样吧。”

    这个岁数了,有什么难听话听不得呢?孔国荣回到老家倒是踏实下来了,现在在镇上做点小生意,只要挨得住旁人的眼光,总能再过起来。

    倒是孔国荣的妈,林慧的前婆婆,以前离婚时候对着林慧破口大骂的,那阵子却没少打电话,话里话外都是打温情牌,想让林慧跟她的儿子复婚。

    “你们这么多年的感情了,还有两个孩子。他这把年纪,你难道忍心看他过这种鬼日子?”

    林慧也不软,在电话里直接回道:“什么鬼日子?他现在不欠债,回老家也就是普通人的日子。你非要说这是鬼日子,那全天下的人又过的什么日子?你儿子当初就是这么走出来的,你要是心疼他,就好好照顾他,让他再走出来。我跟他离了婚,一分光也没沾他的,凭什么让我为他买单?”

    孔国荣的妈苦口婆心,林慧的态度摆的明明白白。

    她就是不复婚!

    以前的日子过够了,她现在别说是复婚二婚,什么都不考虑!

    这次孔飞回去上学,林慧跟自己哥嫂说了,让哥嫂没事就去市里看看孔飞,但是不要跟别人说。

    她在市里买了一套房子,等到今年过年,她就回去市里过年。

    至于老家,她也不打算回了。

    林慧:“回老家真没意思。”

    风光回乡这种事,干了一次就让林慧没了心思。

    回家不过是看一张张虚伪的脸,她现在老娘在身边,哥嫂想见也能见,老家其他的亲戚,完全没必要为了获得他们的一两句好听话而让渡利益。

    王梦梅如同找到知音:“太对了!”

    她年初那次回去,自以为是能够扛得住外人的所有道德绑架,但却忽略了她老娘赵春兰!

    赵春兰早些年日子难过,现在好不容易两个女儿都争气,于是在村里立刻抖起来了。

    年后没俩月,赵春兰就打电话,问王梦梅还记不记得她舅家老表媳妇的娘家妹妹的儿子。

    王梦梅记得个屁!

    这七拐八绕的关系,她能记得才有鬼!

    赵春兰:“哎呀呀,你怎么会不记得了,那一年你结婚时候摆酒席,你舅舅带着来过的,那小孩你还抱过呢。”

    王梦梅还真有了点印象。不过是坏印象。

    她舅这么多年,站着个老娘舅的身份,正事是一点没干,以前他们姐弟几个还小,日常就是她舅年初二翻白眼。

    她妗子也总是阴阳怪气:“春兰啊,你出来有时候也别全都把孩子带上啊,这也就是你哥跟我不计较,不然这拉拉杂杂一大群的,上哪儿人家还以为你吃大户呢。”

    有这样的渊源在,王梦梅跟舅家根本不亲。

    可等到她结婚,舅舅一般都是坐主桌的。

    不能不请。

    王梦梅还记得,那时候她舅不光是带了老婆孩子,还带了老婆娘家几口人。

    来了之后上了一个礼单,坐下七八口人。

    问就是说正好人家去做客,干脆带过来了。

    王梦梅现在想起来都一肚子火气,席上她舅嫌弃菜不好,又早早就喝醉,闹得一桌子都没吃好不说,王梦梅没给他敬酒,后来他每次见面都把这个当做王梦梅的“罪证”。

    赵春兰试图狡辩:“那你确实没给他敬酒啊,他一个老娘舅,一辈子就吃你一回酒,还没吃着,生气很正常。”

    王梦梅:“……那是我没给他敬酒?他早喝的晕过去了,人都躺桌子底下了我怎么敬?我洒地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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