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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1章 第三十一章 生肌玉骨膏

    百花园中, 步步繁花,处处美景。姹紫嫣红,安排得宜, 沈夕目光所到之处,几乎都是盛景。

    虽然这次百花园之行可能会遇上些许麻烦,但能够欣赏到这样的景色, 也算是值得了。

    沈夕在青石板铺就的曲径上行走,目光已经被园中美景所吸引, 胜似闲庭信步,根本不在意身后的争论,也就愈发显得在他身后暗暗较劲的两人十分无聊。

    江烟眼见沈夕沉浸在美景中,几乎忘记了他和临江仙医的存在,心里一时有些微妙。

    若是放在平日,他叫人精心培育的花朵能够得到别人这般用心的欣赏,他都会心情大好。但是现在, 百花园园主的心里却有点不痛快。

    他原先的确抱着用最美的景致将丹霄圣君吸引来的想法, 还曾设想过他与丹霄圣君并肩漫步花海之中的场景。因此他每次开放百花园之前, 都会精心地将园内布置一番,即便丹霄圣君从来不来, 他也乐此不疲。

    却没想到沈夕好不容易来了一次, 最终却沉浸在他所精心设计的美景中,完全将他本人忽视了!更别说现在的情形与他预想的更是完全不沾边, 他俩不但没有并肩, 还前后左右都有其他人在!

    江烟心头不甘, 想了又想,很快走到沈夕的一侧,跟对方隔着秦越笑道:“圣君既然如此喜欢赏花, 那要是有看中的可以跟我说。我那里有精心培育的更好的,可以送到圣君的院中装点。”

    沈夕从前不在意这些,也不关注自己所处的环境,只要足够安静,足够舒适即可。如今看着这满园的姹紫嫣红,他也有些意动,却依然没有轻易同意:“昆仑山寒冷,你这里的花不一定能活,而且打理起来也麻烦。”

    宁州地处西南,榆泽城又在高原上,这里的气候十分特殊,冬季温暖,夏季凉爽,可说是四季如春,连一丝雪都难得见。而昆仑山地处北境,往后就是连绵的雪山,终年寒冷。

    如果真要养活这些花,恐怕还要布下法阵用以维持院中的温度。他也不知道这些花朵是不是非常娇贵,要是时时需要人来伺候就算了,他不喜时常有人踏进自己的院子。

    百花园园主一笑:“圣君的话我当然会考虑,圣君不必担心。”

    江烟借着百花园中的花花草草,成功和沈夕打开话题。他身为百花园主,自然对各类花草无一不知,无一不晓,博学多才,又富有诗意,还存了些讨好的心思,因此说出来的话都很有趣,很难让人拒绝。

    虽然沈夕基本上只是淡淡地应两声,但却始终没有打断他。

    两人谈话的气氛很不错,在场的其他人没有江烟这么懂花,又没有其他的话题能用来打断,因此他们根本插不上话。

    秦越夹在两人中间,不由自主地低下了头。

    他的肩膀上还搭着师尊冰凉的掌心,这点冰凉似乎透过他身上的衣物,慢慢地渗进了他的皮肤里,并且开始继续深入。

    秦越的头低得更厉害了。

    师尊之前好像很少对什么事物有这样的兴趣,完全不需要别人去努力吸引就自发拥有的兴趣。

    师尊很喜欢花吗?

    也是,这些花都很漂亮,又有谁不喜欢漂亮的东西呢?

    他低着头看着自己的鞋面,心头空空,几乎是机械地随着身旁的人走路。

    忽然,他的肩膀被人拍了一下。

    他下意识地想抬头,就听见耳旁传来一道清朗的声音,带着点熟悉的淡淡的严厉:“在想什么?小周天的循环都停止了。”

    一听到这句话,秦越的身体几乎是立刻就有了反应,原本已经停止在体内循环的小周天又重新运作起来,甚至不需要他再重头去牵引构建。而且百花园中的灵力似乎比百花园外更多,如同大风一样在他的经脉间来来往往。

    沈夕面上的神色这才缓和了些:“我说过,要一直保持不准停,不管是吃饭还是睡觉,只要你还活着,就不准停,明白吗?”

    秦越点点头:“明白了,师尊。”

    一旁的百花园园主眼见自己苦心营造起来的两人之间的气氛被突然打破,本就有些不满。这会儿眼见丹霄圣君似乎教训完毕,江烟正想再将两人之间的谈话再重新拉回来,就见沈夕看也不看他,继续道:

    “你要将这种循环习以为常,当作你身体的一部分,就像呼吸一样自然。你可以走神想别的,也可以昏头昏脑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但你的身体必须始终记得这件事,明白了吗?”

    秦越的脊梁挺直了,道:“是,师尊!”

    沈夕这才伸手拍了拍对方的肩膀:“这样才对。”

    他又看了对方一眼,见秦越伸手拽住了他的衣角,却依然低着头,只露出一个黑黑的圆脑袋。

    沈夕没再说话,而是继续往前走。

    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叫原本在几人间有些微妙的平衡被打破了,气氛有点异常的沉默,唯有沈夕恍然未觉。

    他像是没有察觉到其他人那点小心思,直接问向一旁的江烟道:“园主,逛到现在也差不多了,请问沈家家主现在在哪儿?”

    江烟在心里叹了口气,道:“在怜花楼二层,正等着圣君。”

    他当然知道往年从不来百花盛宴的丹霄圣君为何会突然愿意前来百花园,因为前段时日沈家就已经来人跟他说了此事。

    江烟虽然很想跟沈夕多待上一阵,并正因此才一直带着对方在百花园中游览,但他也知道对方来百花园是有事在身,因此即便不情愿也还是痛快地答应了。

    百花园园主道:“来,我带圣君去。”

    身后的临江仙医攥紧了拳头,最终却还是什么也没说,跟着前面一行人一起到了怜花楼。

    怜花楼是百花园内的中心建筑,也是百花园诸多楼阁中的最佳赏花点,只有受邀的客人才能进入。而被邀请来赏花的客人们大多都在这栋楼阁内休息,饮茶,或是观花。

    不过楼阁内的房间并不是全部对客人开放,有些甚至需要客人预订,所有的房间彼此间隔都比较远,十分隔音。因此也有不少客人受邀后来怜花楼不是专门为了赏花,而是为了谈事。

    沈夕就是其中之一。

    怜花楼的大堂内已经坐了些人。

    沈夕这次进来并没有戴帷帽,因此进来后引起了一阵小小的轰动。

    原本正坐在大堂内饮茶说笑的人们不知是谁先将目光投向了这边,然后就是齐刷刷的一片目光望过来。

    丹霄圣君这五百年来极少出现在大众的面前,因此并非所有的人都认识他,但是所有人都认识长得好看的人。

    长身而立,腰板挺直,雪肤乌发,额心的剑纹艳红似火。

    一双含情目眼波流转,轻飘飘地掠过众人。

    只可惜这道红衣身影只是匆匆一闪而过,来不及叫人细看就上了楼。

    只有对方身边那看起来有些失魂落魄的临江仙医朝着他们的方向走过来。

    沈夕在江烟的指引下很快带着秦越和映雪到了二楼的一间静室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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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伸手轻轻敲了敲,就推开了门。

    这方静室十分宽敞,装潢华丽。沈夕一踏进门内,原先坐在椅子上的人就站起身来,冲着他微微一躬身:“圣君。”

    对面的人一身黑衣,眉飞入鬓,发冠高高竖起。

    映雪提前走进来,先伸着脖子瞧了一遍,见椅子上有坐垫靠垫,桌上有热茶,这才满意地退到一边,让圣君坐到了沈家家主旁边的椅子上。

    沈清光看了一眼这小童子,笑了下:“沈家出去的,到了你手里都变得不一样了。”

    才送出去几年,就已经这么忠心了。

    沈夕并不理会,直接道:“找我何事?”

    沈清光也不同他周旋:“现如今在位的人皇已经要不行了。”

    沈夕一挑眉:“你想当人皇?”

    “沈家曾经出过一位名垂青史的人皇,”沈清光放下手中的茶杯,毫不避讳地看向对面的人,“当时我年纪尚轻,如今自然也想重续沈家的辉煌。”

    沈夕道:“你找我又有什么用?我已经远离俗世很久了。”

    沈清光笑道:“但你是丹霄圣君,又是前任人皇之子,只要你支持我,自然会有许多人服气。”

    沈夕看着他。

    他自小在父亲身边长大,少年时又去昆仑山拜师,跟沈家基本没什么接触。也就是从五百年前,魔修肆虐,魔物倾巢而出,前任人皇陨落,他受到魔气反噬,才跟沈家逐渐有了接洽。

    这个后辈他接触的不算多,只知道对方总想跟他见面。他先前耐着性子见了几回,见对方没什么紧要事,看起来只是想拉近一些关系,这之后的见面便基本上都推辞了。

    不过这沈清光他倒不讨厌。

    对方的眼中总是神采奕奕,野心勃勃,而且先前年纪尚小的时候又经历过魔物肆虐的惨状,对魔道深恶痛绝。

    年轻人,只要心思正,有心性,有冲劲儿是好事。

    沈夕喝了一口茶,道:“你想让我怎么做?”

    沈清光笑道:“圣君不需要做什么,就在这里陪我坐一会儿就行。其他的事情我自然会着人安排的。”

    他说完,细细凝望着面前人的眉目。

    沈夕被人看着也没有任何反应,只靠坐在舒适的椅子上。

    沈清光道:“圣君,你在昆仑山过得如何?身体还好吗?”

    沈夕道:“不劳家主挂心,我自己心里有数。”

    沈清光是知道对方的一些情况的,也知道丹霄圣君不愿说,谁也不能勉强他。因此他也不再问,只是目光在沈夕旁边椅子上的秦越身上转了一圈。

    一个炉鼎。

    还是一只半妖。

    修炼的路子十分奇特。

    丹霄圣君怎么会捡了这么个人回来,还走这么条路子?

    圣君的身体真的没有问题吗?

    沈清光心思百转,对身旁的人道:“如果圣君有什么需要,可以和我说,沈家与圣君是一体的。”

    沈夕看了一眼身旁低着头的秦越,道:“你有生肌玉骨膏吗?”

    第32章 第三十二章 我不会让这样的事发生。……

    沈清光没想到沈夕竟然提了这么个要求。

    生肌玉骨膏名字听着好听, 但实际上就是用来美容的药膏,作用跟俗世里的女子用来抹脸的香膏差不多,只不过生肌玉骨膏是仙家出品, 效果拔群,多为爱美的女修所用。

    沈清光倒不认为丹霄圣君需要这种东西。他的目光隐晦地瞥了眼坐在沈夕身旁的秦越,这小子低着头一动不动, 一点反应也没有。

    刚刚对方进门的时候他就看过,丹霄圣君的徒弟虽然是炉鼎, 但脸上疤痕交错,十分丑陋。沈夕问自己要生肌玉骨膏,多半是为了对方。

    炉鼎长得好看可不是什么好事,这小子说不定就是因为相貌丑陋才逃过一劫,在被抓走前叫沈夕遇上。对方脸上虽然疤痕纵横,有些吓人,但仔细看一下会发现五官其实长得还不错。

    丹霄圣君就这么有信心自己的徒弟恢复容貌后不误入歧途?

    沈清光心里泛着点嘀咕, 却依然十分痛快地答应了:“沈家有, 不过这东西我不带在身边。不知道圣君在百花园内要待多久, 我可以立刻叫人送过来,明日晚间应该就能到。”

    倒也不是什么大事。就算日后沈夕管不住对方, 沈家也可代为教训。

    沈夕道:“我还会在榆泽城待上几日。多谢家主了。”

    两人彼此的要求已经说清, 剩下的时间就偶尔闲聊两句。

    榆泽城四季温暖如春,不过到了盛夏的月份, 还是比平常的时候热一些。静室的窗户是开着的, 沈夕即便通体发凉也没有感到不适。

    窗外的阳光十分耀眼, 照得到处金灿灿的。

    从这个位置眺望过去,能隔着爬满紫藤的亭台,跨过流水的小桥和假山一直看到百花园的另一个门。那道精致的门正敞开着, 游人如织,熙熙攘攘地排着队,正在有序进场游览。

    虫鸣鸟叫不绝于耳,甚至还能隐隐听到点人们的笑声和小孩子的叽叽喳喳声,为这间静室里的平静增添了一份活力和欣喜。

    沈夕喝了一口茶,目光将窗外的景色望了一遍,忍不住道:“江烟这个园子弄得不错,好看。”

    沈清光笑道:“不止这园子,榆泽城也很好看。圣君自从来到榆泽城,还没怎么出去过吧。反正圣君来都来了,不如这段时间好好玩玩。过两天泪湖上还有花灯节,泪湖上的那栋建筑是后来建起来的,一到晚上就灯火通明,又好看,热闹得很。”

    他说到这里,望着窗外的目光忽然变得悠远起来,轻轻叹了口气:“跟过去可大不相同了。”

    说到这里,沈清光又笑着转过脸来:“圣君有五百年没来过榆泽城了吧。”

    沈夕道:“何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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