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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160-170(第4页/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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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家里人更放心。

    然而她不知道,爸爸开始了一个疯狂的计划。

    *

    唐利国十七岁认识柳锦,两人年少爱情在八年后修成正果,因为了解柳家的特殊情况,他直截了当选择了入赘 。

    结婚后他带着妻子去美国进修,后来赶上国家政策,海外人才引进,夫妻两人才回到老家。

    柳家的遗传病一直作为唐利国的重要研究课题,在见过岳父发病疯狂拿头撞墙的模样后,他发誓一定要让柳锦免于病痛的折磨。

    可是忙忙碌碌好几年依然毫无头绪,柳家人跟普通人比并没有什么差异之处,唐利国反反复复观察细胞,研究DNA,查资料,什么都没有。

    直到柳青清出生那年,夫妻俩抱着孩子回老宅过年,被疼痛折磨得不人不鬼的岳父终于在喝醉的时候向唐利国透露了一些他从来没听过的东西。

    前面是一堆神乎其神的铺垫,酒过三巡,企图靠酒精麻痹自己的男人捂着胸口,断断续续说道:“柳家……其实在那个时候,得到了……祂的一部分血……我小时候在我爸房间看到过,嗝,一个很黑很厚的瓶子……特别黑……就是现在不知道哪去了……”

    血?

    唐利国敏感地对这个字眼提起极大关注,想要追问下去,岳父却睡死了。

    他后来多次试探岳父都搪塞过去,便升起去翻找已故老爷子房间的念头,然而还是一无所获。

    站在礼堂里,唐利国看着老爷子的照片,闪烁的烛火将黑白人物映照得惨白阴森。

    突然,他想到了什么。

    既然不在活着时候的地方,那就肯定是在死了后待着的地方。

    在飘着难闻气味的泥土里挖出那个黑瓶子时,唐利国激动得颤抖,觉得终于有了点眉目。

    他躲着实验室的同事,悄悄带回去了那个瓶子,瓶子的年份很久远,外面凸起的花纹很像前几个朝代的东西,瓶口压得死紧,还有卡扣,瓶身又小,想要打开必须非常小心。

    唐利国借着学习的由头请教了考古队的人,在保证安全以及不会损坏瓶子内部东西的前提下弄开了瓶口,等他忐忑地凑近去看时,里面黑漆漆,试探着将瓶内的液体倒出来后,居然是无色无味的。

    这个跟水很像的东西,唐利国暂且就叫它水,似乎没什么寻常。

    他试着放到显微镜下观察,结果得到了惊人的结论,因为它是活的,且在接触到空气后迅速发生变异,只不过活了十几秒就开始衰竭,然后成为了跟水一模一样的东西。

    这个发现简直称得上离奇,唐利国又兴奋又激动,他脑子里想的更多的不是柳家的遗传病,而是对岳父嘴里的“祂”更感兴趣。

    如果这真的只是祂的一部分血,那本体该是个什么样的存在。

    后面几年唐利国成天泡在实验室,企图繁殖复活本体,无一不以失败告终,这让他感到挫败,更何况柳锦也察觉到了他的异常,于是实验就这么搁置了。

    一直等到柳锦发病时,唐利国再度惦记起了那个从未成功过的实验。

    既然是神的诅咒,那把神解决掉不就好了,能弑神的,只能是另一个神。

    唐利国想自己造神。

    白天时他去医院照顾妻子,到了晚上就回去偷偷做实验。唐利国用请假的理由把设备搬到了房子的地下室,他最先用的是自己的DNA,两年时间失败了大大小小几百次,研究丝毫没有进度不说,神血也快消耗完了。

    看着妻子骨瘦如柴,甚至起了自杀的念头,唐利国打算最后赌一把,他要用柳锦的基因来做实验。

    匆匆交代完已经上大学的女儿几句话,男人拿着柳锦的细胞进入了地下室。

    这次的实验是惊喜的,因为两个基因竟然相融合了!

    完美得没有一丝缝隙。

    胚胎的成长十分缓慢,直到柳青清都大学毕业结婚了才发育完全,它像个裹满了希望的美味糖果,就差撕开包装吞入人肚。

    柳青清在大学认识的丈夫,毕业后丈夫借着柳家的关系走上了政路,顺风顺水,而她也开了家科技公司,几年的时间名声就打了出去。

    柳锦近几年越来越难熬,柳青清夫妻俩找了太多医生,没有谁有办法,而小姑没撑住,在一个安静的下午离开了。

    葬礼的时候来了许多人,白色的菊花铺满了灵堂,唐利国搀着柳锦,告诉女儿他们打算去乡下隐居了,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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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病什么的,听天由命就好。

    这样一走,柳家就只剩下柳青清一个人了。

    *

    胚胎出生后是个女孩,除了比一般小朋友可爱点,唐利国找不到她全身上下有哪点不同。

    他核查了几百遍,几千遍,女孩的基因就只是个人类,普普通通的人类。

    融合的产物没有造出神来,花费了几十年的心血,换来的就只是这么平凡的结果!

    唐利国抱着哭泣的婴儿,站在昏暗的实验室里,头一次感到了绝望。

    “不行!你不可能是个普通人!是因为你还没有长大吗?对、对,先让你长大,你长大了应该就会显化特征了!”

    他神经质地晃晃手臂,像当年哄自己女儿那样,“先给你起个名字好不好?叫什么呢,叫什么呢。”

    唐利国走出实验室,漫无目的地绕着房子乱逛,院子中间种了棵很高的柏树,树梢被风吹得哗哗响,“姓柳,就叫柳如风吧!不行,是个女孩子,那把如换成茹好了!”

    他自以为起得很好,得意洋洋地开始筹划该怎么养大柳茹风。

    至于柳锦那该怎么解释,他也已经想好了,就说已故的朋友托孤,反正柳茹风跟谁都不像,妻子也不可能怀疑说是他的私生女。

    等安排好一切,唐利国特意瞒了柳青清,带着妻子去了乡下,一去就是四年。

    *

    李阿水第一次见到柳茹风是五岁半,至于为什么计较到五岁半,那是因为她超级喜欢过生日。

    过生日当天爸爸妈妈会带她去城市里好好玩一天,李阿水就掰着指头数日子,看离下次生日还有多久。

    大城市有高高的房子和高高的摩天轮,五颜六色的灯,还有好吃的汉堡!跟家里灰色的墙砖、烂烂的泥巴路不一样,周围的邻居还总是养大狼狗,一到晚上就叫得让她睡不着。

    李阿水其实特别怕狗。

    说回柳茹风,在那个晚上之前,李阿水从来没在村子里见过她。

    那个时候政府还没把水泥路修到他们村子,一到下雨天,就算穿了水鞋,裤腿绝对全都是黄点子,脏兮兮的,如果碰到调皮的同龄人,可能衣服上也要遭殃。

    李阿水的爸妈没跟其他家父母一样外出打工,只在离得最近的县里找了份1500的工作,想在老家守着她长大。

    男生总嘲笑她,说穿的衣服总是那几套,也不好看,还便宜,不像他们,爸妈每个月都会寄过来很多新衣服。

    “所以呢?关你屁事哦!滚远点!”

    李阿水懂得爸妈的辛苦,不会因为这些话就怨他们,她很珍惜爸妈买的便宜衣服,只是到了下雨天,就要遇到讨厌的孩子。

    她跟妈妈告状,爸爸在一边听到了说要拎着菜刀去找人家,妈妈连忙拦住,“哎呀,小娃娃的事情不能这样搞,不说那几家跟村长关系好,人家爹妈每年过年回来还捐钱修村子,你找了过去,以后阿水要遭孤立喽!”

    妈妈没什么文化,只读过小学一年级,家里没钱了直接工作,但温温柔柔的,做事有自己的一套方法,她蹲下来对李阿水说:“阿水,对待他们你就找个地方赢过去,让他们对你心服口服,以后就不敢欺负你喽!”

    “昂那你意思是让阿水和人家打架嘛!”

    李阿水连忙举手,“我懂了!我懂了!不是非要打架!”

    女孩打断了父母的争执,“好了,我晓得喽!”

    于是在村子有人办酒席的时候,为了客人许多人家都把养的狗栓了起来,村里面的娃娃可以在外面玩到半夜,李阿水找到平常瞧不起她的人说:“我们打个赌,我赢了的话,以后你们不准找我麻烦。”

    她比同龄人高,双手叉腰,很有气势,让几个小孩被唬住了,为首的男生呛她,“可以!但是赌什么我来决定!要是你输了,你以后看到我就喊我大哥,咋个样?”

    “哪个怕哪个!赌!你说!”

    “你现在去那个‘鬼屋’看一眼,如果没有怕得大叫的话,我就算你赢。”

    男生口中的“鬼屋”是指村里面最好看的那幢房子,一般来说应该很受欢迎,但那里面住了两个怪老人,大家偶尔碰到他们都觉得像僵尸片里的妖怪,阴森森的。

    房子占地面积很大,基本分了两个部分,一个部分应该是两人平常活动的,另一个部分男生从来没见过亮灯,总是黑漆漆的。

    孩子们小看不出来村里面隐隐对两位老人的尊重,被叮嘱不准去招惹的时候还以为大家都讨厌他们,久而久之那里就被叫做了“鬼屋”。

    李阿水家偏偏还是村里面离那幢房子最近的人家,她也被爸妈告诫过不准擅自接近,但为了打赌,为了不再被欺负,李阿水直接点头答应了。

    这户人家从外面看就跟他们不一样,青瓦白墙,院子里全是漂亮的花。

    但这帮小孩的目的地不是正门,是侧边高墙的一个小窗户,离地有差不多两米五。

    李阿水家秋收有很多干稻草全部堆在这里,同样摞得高高的,如果顺着爬上去,刚好可以站到小窗那。

    “快点快点,你该不会是怕了吧!”

    男生催她,他其实在看到这边一点儿光亮都没有后腿已经开始打颤,只能吓唬李阿水好让她认输。

    “现在爬,你闭嘴看着。”

    女孩揪着扎成一团的干稻草,试着踩到实处,一点点往上。

    “快点快点!一会儿要是遭我老妈看到,我要遭批的!”

    软骨头,胆小鬼。

    李阿水心里骂他,但是动作确实加快了,等站到窗口那时,陡然愣住。

    “喂!这是哪家的小娃娃!跑这来干嘛!”

    “哇啊啊啊啊啊!有鬼有鬼!”下面的一堆小孩全跑没了,被路过的大人吓得像小鸭子“吧嗒吧嗒”蹿。

    周围安静了下来,李阿水手撑着窗台,傻傻地盯着房间里面的人看。

    她人小,没完全挡住窗户,还有月光可以洒进漆黑的房间,月光下面坐着一个唇红齿白的精致洋娃娃,仰头,也看她。

    “小、小仙女?”

    李阿水家没钱上幼儿园,她是直接上的村里的希望小学的学前班,字还没认识多少,更没什么别的形容词,看到这么好看的人,只能用听过的名词来指代。

    小仙女冲她笑了,弯起的嘴角像夏天后坡上长满的野百合,“你叫什么名字啊?”

    李阿水晕晕乎乎,反应慢半拍,“我、我叫李阿水,李子树的李,河水的水。”

    她上半身全部扒到窗台上,“你呢?你好好看呀!是我见过最好看的人!”

    李阿水讲着掺了方言口音的普通话,因为小仙女也是普通话,想到学校里从很远很远大城市过来的年轻老师说听不懂他们说什么,她也怕小仙女听不懂。

    “我叫柳茹风,嗯,我可以写出来,但我不知道是哪些东西。”

    柳茹风抿着唇,好像很为难,看得李阿水又开始晕乎,“可以、可以写给我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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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认识字的!”

    “好啊!”

    柳茹风很白,像月光一样漂亮,李阿水努力去看她的手指在地上写字,说实话,这个小女孩一个字都没看懂,毕竟她才入学两个月,能记住多少新知识啊。

    “你认识吗?”

    李阿水憋红了脸,感觉自己刚才说的大话好顺溜,“对不起,我认不出来……”

    “哈哈哈哈,没事的,这不是什么应该道歉的事情。”

    柳茹风站起来靠近窗户,但人小小的,离窗户差得可远了,“你们前几天是不是学了唱歌啊?”

    “嗯?你怎么知道的啊!对的,老师音乐课教我们唱了《小兔子乖乖》。”李阿水可激动了,“小仙女!你怎么什么都知道!”

    “不是的,是你和你的妈妈路过的时候我听到了。”

    柳茹风平时被唐利国关在这里,也不放她出去,房间里连书都没有,没有任何娱乐活动的柳茹风只能安静听外边的动静玩。

    “小、小兔子乖乖,把门儿开开~”

    “是这样唱的对吗?”

    李阿水更晕乎了,连忙点头,“嗯嗯!你好厉害呀!”

    “阿水?阿水?跑哪去了?该回家了!”

    爸妈在院子前面喊她,声音传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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