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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0-30(第2页/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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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儿,玉米地里过来个人,眼睛一眯一眯的,十分困倦的模样,忍不住了就直接就坐到地上,靠在玉米杆子上睡着了。

    孟笙笙担心这人是不是中暑了,更何况这时候干活是有人监督的,要打工分呢,在这里睡着怎么成。

    脚步挪了过去,把人摇醒了,“芬姐,你脸怎么这么白?是不是中暑了?不舒服就请假回去休息吧。”

    乌大芬被摇醒了,听见这话,赶紧摸了摸自己的脸,好像清醒了几分。

    “不用了,就是困了,我休息一会儿就去掰玉米。”

    说着话,她就站了起来,看着并没有生病的模样。

    眼看着乌大芬家人离这里不远,她也就没再关注,专心干自己的活儿。

    她汗流浃背的忙了一上午,中午回家之后,累的连饭都不想做了,坐在家门口的门槛上看着养殖场的牛一口一口嚼着今天刚收回来的嫩玉米杆子。

    这东西剁碎了,骡子和牛都爱吃,是上好的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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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们今个儿也算是开了洋荤了,我今天的午饭还没着落呢,今天就一上午,来来往往往返了不知道多少次,肩膀都磨出血印子了,前两天还琢磨着知青为啥都想回去,村里人都羡慕吃公粮的,这是真明白了,狠起来是真狠啊,女人当男人使,男人当畜牲使……”

    “噗……”

    孟笙笙的牢骚被想起来就来村里溜一圈的某人听到了,最后这句话是真有意思,也是精髓,他们部队里不也是这样,女人当男人使,男人当畜牲使。

    孟笙笙现在没力气招呼某人,这人这段时间经常来村里,一来就要到村里溜达,次次来都是在她家里吃饭,家里的米缸因为这个饭桶都要见底了。

    要不是因为这人给她换了新门、做了新窗户、家具也被休补好了、连床都没嘎吱声了……她早把人撵走了。

    她现在怀疑,这人是不是看上了她做饭的手艺,或者因为她家里房梁上那吊着的肉把人馋着了。

    “你应该见着了,这两天村里忙着呢,我没功夫招呼你。”

    熟悉了很多,加上身体疲惫,也没那么客气了。

    王川泽一扬眉,“累着了?”

    孟笙笙叹口气,向对方抱怨,“太累了,我还是第一次知道原来夏收是这么繁琐又累人的活儿,五天了,我全身上下就没一处不酸痛的地方,上厕所都差点蹲不下去,时时刻刻注意着别掉进粪坑里,走下坡路都是抖着腿……”

    王川泽听着孟笙笙软声抱怨,什么也没说,进了院子,边走边慢条斯理的把袖子挽了上去,一进屋子,他就熟门熟路的把粮食袋子解开,里面的粮食不剩多少了,先把面揉好,接着又去灶台生火。

    上次来看到这屋子不大,灶台不远处就是睡觉的地方,王川泽当时啥也没说,接着就给这屋子弄了一个架子隔在中间,架子有些像屏风,但是比屏风更实用,中间有隔板,两边都能搁置物品,一边放碗筷,另一边朝卧室的放向还能挂衣服,很方便。

    愣是把一间屋子给隔出来了一厨一卧。

    “少放点盐,下午还要忙呢,太阳又大,肯定很热,我买的水壶不大,带不了很多水,喝完了就没了,后面再渴都得忍着。水喝多了还得上厕所,地里人多不方便,还是吃清淡点……”

    王川泽听着旁边的絮叨,不疾不徐的给灶台里添火,接着在旁边的水瓢里洗了洗手,开始揉面。

    孟笙笙这时候才摸着自己的肚皮,觉得有些饿了。

    还没吃过这家伙做的面条呢,不知道味道咋样,不过看这腰板,揉面的动作熟练又有力,做出来的面条肯定不差就是了。

    她放心的出去了,厨房又热又闷,她才不乐意待里面呢。

    中午饱餐一顿,下午听到村口摇铃的声音,孟笙笙重重叹气,用腿轻巧的踢踢旁边人的脚,“你们工作这么闲,能不能帮我打听打听,县城里还有没有啥空着的岗位,临时工也行,我想吃商品粮,不想吃苦:(”

    王川泽听着想笑,“累啊~”

    孟笙笙可怜兮兮的点头,当然累了,坐办公室的根本体会不到这种疲惫。

    铃铛声音就像催命符,孟笙笙站起身,背着背篓准备去集合了。

    “你快回去,别在村里瞎晃悠了,记得帮我打听打听。”

    孟笙笙发现自己走不动道了,回头一瞧,某帅哥已经撸好袖子,脖子上挂了一条毛巾,一只手牢牢的抓着她的背篓边。

    “干啥,放手,村口响铃集合了。”

    “把你粮食口袋都吃空了,不得帮你收粮食啊!”

    “哇啊啊啊啊啊!真的真的真的真的?”

    “真的真的真的真的。”

    孟笙笙狗腿的跟在王川泽身后,谄媚的对着王川泽说好话,胳膊上挎着一个水壶,还把他脖子上的毛巾拿了下来自己帮忙拿着。

    “哥,集体的活儿干的差不多了,现在大头就是村里给我分的地,我运气好,给我分的地面积和旁人相差不大。”

    说道这里,孟笙笙小心翼翼的撇了撇旁边的人,接着靠近王川泽,“我看出来了,是村长支书照顾我,故意给我这么一块地,里面的玉米棒子长的比旁边地里的长的好多了,拿在手里也比其他的玉米结实,最后出来的粮食肯定比其他人多,不过我这小身板,掰完这些玉米再背回来,得废了!”

    第23章 第23章

    干惯了活儿的人就是不一样,即使孟笙笙有穿越带来的金手指,但是就是不如人家利索。

    孟笙笙在地里掰玉米,王川泽就挑着扁担一竹筐一竹筐的运,没成想孟笙笙这个只动手的,竟然还没忙活过那个走远路一圈一圈往返挑玉米棒子的。

    孟笙笙没忙过来,竹筐里没玉米可挑,王川泽也不像旁边的男人,他们好些人坐在田坎上休息,等自家婆娘和儿女把玉米棒子掰好之后再去挑担子。他主动进了玉米地里,帮着孟笙笙把玉米杆子上的玉米一个一个的掰下来放筐里,或是在旁边砍玉米杆子。

    村里的人家家里人多,这地里的粮食又是分给自己家的,所以倒是一时半会儿的不着急了,一家人齐心,最多两三天就能干完。好些人忙累了就到旁边树荫下,叼一根草在嘴里嚼吧,看着别家人在地里热火朝天的干活儿。

    这两天天气燥热的不像话,干活儿也多,每个人的火气都大,男人成堆的凑到一起,话题慢慢就变了,看着地里忙活的女人,汗湿了衣服,里面的身材也能隐隐看见,嘴上不干不净的就说哪个腰细,哪个胸,大,没一句正经话。

    但是王川泽挑着竹筐路过的时候,他们就闭嘴了,不敢让公安听见。

    忙了一下午,孟笙笙忙完了地里的事,背篓里装的是地里晒的干焦焦的玉米杆子,可以弄回去当柴火。

    两人踩着因为走的多了,被压的结结实实的泥巴路,脚边尘土飞扬,走在回家的路上。

    虽然累,但是孟笙笙心情好,就这短短半天,她一个人要干两三天的活儿,愣是被两人半天的时间就干完了。

    “死丫头又去哪里了?你爹那天警告你的话又忘了是吧?让你不要在外面惹是生非,你怎么就非不听呢!”

    “娘,我没惹事,今儿个是真有事,我同学让我去县里一趟,她有忙让我帮,就是那长的丑的,我不是和你说过吗。你看看,我这还带回来了好东西呢,这么大一只鸡,咱们拿回家炖着,给弟弟和爸爸好好补一补。”

    “……鸡哪里来的?快说!你是不是在外面干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了?你别闷着,是不是惹事了?”

    “真没,娘,你怎么就不信呢。我那同学长的不好看,今天要相亲,让我站她旁边帮着给那对象看一看,这是她给我的谢礼。”

    “她相亲你去干什么?这像什么话?”

    “就是帮着糊弄过去,我站她旁边,让那人误会,到时候婚一结,一入洞房,两人也就成了,又不能离了,关我什么事,我今天就是站我同学旁边帮她壮胆的。”

    ……孟笙笙听明白了,这是女主在外面忙活生意,回来了又来唬弄家里人了。

    没孟笙笙借钱给对方,她还是凑到了钱,现在那山里的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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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殖场应该办起来了,这可是女主前期的聚宝盆,养什么长什么,那鸡鸭和猪是一栏一栏的往外卖,县里的厂子和省里的厂子都抢着要,赚的钱多的数都数不清。

    王川泽见孟笙笙神色有异,“想吃肉了?”

    孟笙笙收敛心神,清清嗓子,“当然想吃,放心吧兄弟,你今天帮了我大忙了,不会亏待你的,回去咱就把房里吊着的熏肉给你炒来吃了。”

    王川泽走在孟笙笙后头,瞥向旁边母女两人的背影。原本他就是过来监视那个男人,没想到观察了一个多月,这个叫周丽慧的女人,好像有很大的问题……

    切了一刀腊肉,清洗干净,一片一片的肉在刀板上泛着油光,又把她晒好的木耳泡发了,把肉煎出油,在油里把蒜爆出香味,再把木耳放锅里,爆发出的油滋滋的声响,馋的孟笙笙这个炒菜的,都直咽口水。

    晚上的饭桌上,两人一句话没说,筷子夹菜的速度快的都快有残影了。

    忙活完了一天的活儿,水足饭饱,王川泽干脆利落的把警帽往脑袋上一盖,骑着自行车就走了。

    熄灯,上床睡觉。

    原本看着地里活儿只能哭的孟笙笙今天可不忙了,高兴的穿过大半个村子挑水,前几天光顾着忙了,不忙了可不得好好拾掇拾掇自己,洗澡洗头,还得把家里的床单被套都拆下来,趁着太阳好,洗干净了拿出来晒晒,消消毒。

    那嘴上不饶人的女人听见了孟笙笙哼歌,一盆水就泼在了地上,嘴一歪,“拽什么啊,还不是靠男人才得了那一块地,一没工作,二没长相的,王公安能和她结婚才有鬼了。”

    家里的婆婆听的不耐烦,“嘀咕什么嘀咕,就你那磕搀样还嫌人家,少在哪里说闲话,人找的男人没结婚都能帮着干活,半天就能掰完一块地的玉米棒子,你有什么,儿子生不出来,娘家也是又馋又懒的,拿了我家几十块彩礼钱,夏收了,人影都见不到一个,还好意思在这里嘀咕人家!快去做饭去!饿着你男人了看我饶不饶的了你。”

    被骂的媳妇儿灰溜溜的进了厨房做早饭了。

    回家路上的孟笙笙碰到了回村的阿豆,对方挺着胸脯趾高气昂,像是没看到自己似的,脑袋一扬,辫子一甩,走了。

    阿豆是村长的孙女,听说这闺女争气,上学读书成绩好的不得了,高中读完就被同学的哥哥看上了,嫁进了城里,男人是工人,她也在城里做了个食堂的临时工,从此有了城市户口。

    这可把她牛气坏了,嫁人之后一回村子就谁也看不上的样子,根本不拿正眼看人。

    被平等的无视了,孟笙笙也不生气,谁让她现在就一贫苦农民,看不上就看不上吧。

    坐在院里看着一院子的黄橙橙的玉米,孟笙笙一个一个的开始处理,把玉米皮剥开不拽掉,利用玉米皮把玉米吊在家里的围栏上,平时就这么晾着,平时要吃粮食,就从围栏上把玉米取下来,吃多少剥多少。

    这是个轻省的活计,花不了多少时间,剩下的日子里,孟笙笙就在家里琢磨着到底怎么才能在本地找个工作。

    她来这里这么长的一段时间,虽说大部分时间要去上工,但是并不忙,村里人又多,很多时候,他们都是在地里磨洋工,把队里派的活儿干完就成。但是夏收这段日子,她可是真的见识到了村里忙起来是真累。

    她承认了,摊牌了,她就是吃不了这个苦,受不了这个罪,听说秋收的时候更累,比夏收还累,她可受不了,得赶紧跑。

    想想上辈子看到的那些年代女主是怎么在这时代发光发热的……

    头脑风暴了大半晚上,孟笙笙只想到了四个字,见机行事!

    没法子,这时代和小说真不一样,她也不是这部剧的女主,好事不可能自动降临到自己头上,出门都要介绍信的年代,她想蹦哒也蹦哒不了多高。

    上辈子机械工程专业本科的学历也不可能拿出来,实话实说,在专业技术上,她也只学了个皮毛,大学书上啥干货也没有,一翻书就是意义、启发、作用……好在她学校老师还不错,教的内容也实用,但是她这辈子一个高中毕业生,一张口说要进厂里设计修理机械设备,这不是开玩笑嘛。

    利用她脑袋里的知识修理公社的设备,她不敢,担心这时候的东西和未来不一样,怕弄坏,到时候一查,她明明没这方面的背景,接触不到这些东西,这硬出头,等自己的还不知道是什么……

    只能另想他法。

    想来想去,最靠谱的办法还是跟着剧情走,看看剧情给自己的工作是啥,只要保住了这份工作不被女主抢走,那她以后再也不用一背篓一背篓的背玉米了!

    出门前,照例翻看了一番黄历,再看看自己的笔记本,她突然发现了一件事。

    笔记本上写着,女主创业初期,并不是一帆风顺,开始合伙的三个人,其中一个男人反水了,伙同其他人偷走了深山养殖场里的全部牲畜,让女主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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