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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60-70(第5页/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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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我不要出国!我以后一定不会再犯了,我求你原谅我这一次。”

    梁佳蕙望向她的眼神里,除了失望就只剩下平静。

    果然不是自己亲生的,不管怎样用心培养,都改变不了骨子里的劣质基因。

    第二天上午,章红艳在所有同学和老师的见证下,当众向唐宝儿道了歉,虽然唐宝儿接受了她的道歉,但章红艳也没办法继续在翰墨小学待下去了,她的家长来学校给她办理了转学,转到了另一所校园环境、师资水平都不如翰墨小学的学校。

    章红艳的家长在总务处办理退学手续,同学们都去上体育课了,教室里只剩下章红艳一个人在收拾东西。

    章红艳哭哭啼啼的收拾东西,她不愿意转学,尤其还是转去另一所差的学校。

    下午的阳光从门口照了进来,一个人影出现在门口。

    “章红艳,我水杯里的玻璃渣,是你干的吗?”

    章红艳脸上还挂着未干的泪痕,她一脸茫然,“什么玻璃渣?”

    唐宝儿看到她这个神情,心中已经有了答案。

    新的一周开始了,顾念在上早读课之前,洋洋得意的向大家宣布了一个消息。

    她要出国了。

    同学们都在恭喜她,尽管班里大多数学生都是干部子女,但出国对他们来说也是一件很遥远的事情。

    顾念的目光落在唐宝儿身上,唐宝儿只是低头默写单词,仿佛对她要出国的事情并不关心。

    顾念捏紧了拳头,唇角扬起一抹笑容,“唐宝儿,我们怎么说也是好朋友,你没有什么想要对我说的吗?”

    其实顾念并不想出国,她在首都是家世显赫的大小姐,家人宠爱,要是出国了,她就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学生,而且要去一个气候水土、语言饮食都完全陌生的国家。

    更何况顾念心里有种深刻的恐惧感,她本来就不是爸爸妈妈的亲生女儿,要是出了国,万一爸爸妈妈又从孤儿院领养一个新的女儿怎么办?

    唐宝儿抬起头来,浅浅一笑,声音如乐曲般清新自然,“恭喜你,顾念。”

    语气中没有任何情绪起伏,仿佛像是在说我吃过饭了的平静。

    唐宝儿的态度让顾念的炫耀像是一拳打在了棉花上。

    首都的十一月份,空气中已经弥漫着萧瑟的气息。

    唐宝儿背着书包从学校里出来,她已经穿上了一件红色的羊毛衣,头发绑成了一个高马尾,风吹着她额顶的碎发,有种鲜活利落的气息。

    今天就是周五了,每周五她娘如果没有其他事,都会来接她一块回家,小饭馆的生意现在是越来越稳定了,她爹唐实还计划着明年再开一间更大的分店,现在的小饭馆太小了,虽然现在效益很稳定,但也很难有再一步的开拓空间。

    对此,姚秋月和唐宝儿都是非常支持的。

    她刚到校门口,就看见了刚从一辆轿车下来的梁佳蕙。

    梁佳蕙身着一件月白色的真丝衬衫,领口与袖口精心绣制的繁花刺绣,为她增添了几分婉约与柔情。

    衬衫下摆被妥帖地塞进一条深灰色的直筒毛料西裤中,西裤的线条流畅而笔直,恰到好处地勾勒出她修长笔直的双腿,走起路来显得很优雅大方,珍珠耳环随着她的动作轻轻摇曳。

    唐宝儿在书摊上看过那种时尚画报,梁佳蕙就像是从时尚画报中走出来的贵夫人,每一个细节都透着独特的优雅韵味。

    梁佳蕙也看见了唐宝儿,想起这个校庆表演上领唱的孩子,脸上浮现一抹友善的笑容,唐宝儿还记得自己撞到这位阿姨的囧事,有些不好意思的低下了头。

    梁佳蕙轻笑了一下。

    下一秒,唐宝儿就在人群中看到了姚秋月。

    “娘。”唐宝儿叫了姚秋月一声,扑进了她的怀里。

    姚秋月笑着揉揉孩子脑袋,“冷不冷?”

    “不冷,我穿着毛衣呢,娘你手怎么冰冰凉凉的。”唐宝儿将姚秋月的手握在自己的手里,想要把自己掌心的温暖传给她。

    “来接你前把几件衣服给洗了。”

    “那我来做娘的暖手炉。”

    姚秋月眼角眉梢都带着笑意,“行,你是我的小暖手炉,走吧,咱们回家。”

    “咱们回家。”

    梁佳蕙收回目光,这对母女俩的感情看起来很好,甚至好得让人羡慕。

    回到小饭馆,唐宝儿帮忙招呼了几个客人,他们吃完了之后,唐宝儿他们一家子也要开始吃晚饭了,今天正好是立冬,他们吃清汤火锅。

    这个做法还是唐实在别处学来的,锅底先用半碗五花肉煸炒出猪油,炒到五花肉都微微焦黄之后,再放花椒、葱、姜、蒜炝锅,炒出香味,加入热水煮开。

    锅底滚开了,就放西红柿、黄豆芽、菌菇、莴笋、绿叶菜还有豆腐。

    最后再把切好的一盘猪瘦肉片放进锅里烫熟,这香味扑鼻的清汤火锅就做好了。

    唐实负责把一早就备好的铜锅给端出来,唐宝儿摆碗筷,姚秋月调蘸水,这清汤火锅的蘸水也有讲究,先是一小把辣椒铺底,再加入葱花、姜末、酱油、食盐等调味,最后舀上一大勺锅里翻滚的汤汁,浇在碗里将底料化开,这一碗蘸水就调好了。

    “宝儿,多吃点。”姚秋月把烫好的第一筷子肉夹给唐宝儿。

    “谢谢娘。”

    满满当当的一大锅里有肉有菜,烫熟的肉片再配上蘸水,吃起来滑嫩爽口,就是干干净净简简单单的好吃,感觉一口下去,浑身都妥帖了。

    唐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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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提议道,“爹,娘,我们干一个吧。”

    “那得想一个祝词。”唐实拍了拍她的脑袋。

    姚秋月笑着开口,“咱们来首都也一整年了……那就祝咱们明年越来越好?”

    姚秋月的这个建议得到了父女俩的一致认同,“好,那就祝咱们家明年越来越好。”

    照例还是唐宝儿喝饮料,唐实和姚秋月喝酒,一家三口碰了杯,满饮了这一杯酒,清汤火锅咕嘟嘟的滚着,驱散了立冬的寒意。

    第67章 第67章 清源奶站

    时间像一个不停转的时钟,转进了1980年,七八月份,正是槐花盛开的季节,人行道上的槐树缀满了一嘟噜一嘟噜雪白的花朵,芬芳的香味飘满全城。

    胡记面馆的老板娘家里种着一棵槐树,用镰刀捋了半麻袋的槐花给唐宝儿他们一家,唐实把槐花洗干净晾干了,酿了两玻璃罐的槐花蜜,这种槐花蜜吃起来甜而不腻、有槐花特有的清香味,而且营养价值也会更高。

    唐宝儿开学就要上六年级了,她上个学期的期末考试发挥得还不错,考了年级第一,唐宝儿已经能很好的适应翰墨小学的教学方式和学习环境了。

    她的好朋友冼晨曦考了年级第五,可把吴丽君高兴坏了,特别让冼晨曦叫上了唐宝儿,一起去吃了一顿美味的烤鸭。

    薄薄的饼皮卷着鸭肉片和葱丝,再抹上一点甜面酱,烤鸭在经过果木炭火的烤制之后,有一丝淡淡的烟熏火燎的香气,一口下去,那春饼皮薄如蝉筋道又有嚼劲,那烤鸭酱甜甜的,加上片好的鸭皮入口又酥又脆,香而不腻,鸭肉特别紧实鲜嫩,一口咬下去恨不得把舌头也一块吞下了。

    唐实本来是想趁着七八月,再找一间合适的店面开一个更大的饭店,但七月份的一天,事情突然有了些变化。

    起因是唐实在外出时路过一条河沟,正好撞见了有个淘气的男娃娃在河边玩,不小心掉进了水里,唐实当时也顾不上手上零零碎碎的一堆东西,跳进河里就把人给救起来了。

    第二天,那男孩的爷爷就提着一壶牛奶上门答谢唐实,唐实知道这是老人的一番心意,也没多推脱,就收了下来。

    别说,那牛奶的品质还真的挺好的,煮开了又浓又香,唐宝儿一家三口每人喝了一大碗。

    从那之后,隔三差五,只要老人进城赶集,就会顺便提一壶牛奶到珍宝小饭馆给他们。

    唐实推脱不过,就往那老人手里塞钱,或者把做好的小吃打包一份让他带回去给家里的小孙子吃。

    唐宝儿伏在饭桌上写暑假作业,刚抬头就看见蒋爷爷又提着一壶牛奶过来了,唐宝儿冲里面小厨房喊了一句,“爹,蒋爷爷又拎着牛奶来了。”

    唐实哭笑不得地将老人扶进来坐了,“就是一件顺手的小事,您实在是不必这么客气,这牛奶再送我们也喝不了了。”

    唐宝儿给老人倒了一杯茶水,“蒋爷爷您喝茶。”

    蒋爷爷今年六十多岁,头发都花白了,额间隐隐透着忧愁,但还是笑呵呵地对他们道,“现在城里的奶站都不怎么收牛奶了,我跟蒋平爷孙俩在家也喝不过来,这牛奶你们不收,放久了不新鲜了,我也是只能倒掉的。”

    蒋平正是蒋爷爷那个落水被救的小孙子。

    “奶站怎么会不收牛奶了呢?按理说现在应该很多人想订牛奶才对啊。”唐实听到这话,微微皱起了眉头,牛奶是很好的营养品,他还想给宝儿和他媳妇每天订一瓶牛奶呢。

    “这我就不清楚了,反正奶站的负责人是说近期都不怎么收了。”

    “大爷,你们村子里很多奶农吗?”

    蒋爷爷想了下,“有二十多户吧,还有附近一些人家都是靠养奶牛挤奶生活的。”

    “一般是哪个奶站收你们的牛奶?”

    “就是城里头的清源奶站。”

    原来是清源奶站,唐实这就有点印象了,他每天采买的时候都会路过这个奶站,看到工作人员倾倒变质的牛奶。

    牛奶一旦变质后,原本香浓的奶香就消失了,有一股类似发酵过度的酸馊味,还夹杂着一种腐臭的气息,只要轻轻嗅上一口,便会觉得胃里一阵翻江倒海,几个工作人员懒懒散散的在门口坐着唠家常,维持这个状态也有小半年了。

    唐实跟蒋爷爷商量了一下,干脆这牛奶就算他订的,以后让蒋爷爷三天送一回牛奶,他按着奶站的价格给他,不然他们实在不好再收蒋爷爷的牛奶了。

    不然唐实要从奶站订牛奶,价格反而会更高一些,向蒋爷爷订牛奶,也算是直接拿到进货价了。

    大概又过了半个月,唐实早上采购了食材,蹬着三轮车从菜场回饭馆时,路过清源奶站,看到上边贴出了公告,奶站正在公开选拔负责人,要承包给个人去经营了。

    这个消息不由使他心一动。这个奶站的制冷杀菌设备都是完善的,只是因为经营管理不行,才会日益颓势,但是想要承办这个奶站,条件也是很苛刻的,伴随着高收益的同时会有很大的风险。

    唐实蹬着三轮车回了小饭馆。

    晚上小饭馆打烊后,姚秋月从学校回来,在冲凉房洗了个热水澡,换了套白色的棉布睡衣,手里拿着块毛巾擦着滴水的头发。

    比起宝儿的卧室,他们的这一间卧室要更杂乱些,光是衣服他们两个人的就比闺女一个人的多,狭窄的卧室里也再摆不下一张桌子了,床边摞着一摞书,唐实趴在床边不知道写写画画着什么。

    看到姚秋月回来,唐实很自然的搂住他媳妇的腰让她坐下,然后帮她擦着滴水的头发。

    姚秋月的发质很好,乌黑发亮,上学那会总留着两条长长的辫子,但自从上大学后,为了腾出更多时间来学习,就把头发剪到了肩膀的长度,平时就用一根头绳给拢起来。

    姚秋月成绩好,每个学期都能拿奖学金,上个月有一篇稿子还被杂志社录用了,领到了二十元的稿费。

    “媳妇,有个事我想跟你商量一下。”

    “嗯?”

    “咱们饭馆附近的那个清源奶站,要承包给个人经营了。”

    姚秋月看向眼神炯炯的丈夫,多年夫妻岂会不知他心里的想法,“承包这个奶站需要多少资金?”

    “三万块钱。”唐实提到这个,不免有些丧气。

    他们手里的全部存款也就两万三千块钱,想要承办这个奶站还差七千块钱,这也不是一个小数目,而且就算承包下来了,前期也还要投入一部分资金运转。

    唐实想到了在老家的靳柏林和唐老三,靳柏林现在在搞运输公司,“不知道柏林和三哥手里有没有余钱,能不能向他们借一点……只是这样一来一回,起码也要一个月,估计那时候奶站早就被承办出去了。”

    姚秋月温柔的握住了丈夫的双手,“咱们还可以试试向银行申请贷款,我知道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唐实没想到他媳妇竟然这么支持他,他踌躇半晌,才开口说道,“媳妇,你会不会觉得风险太大了?”

    一旦把这个奶站承包下来,基本上就是套牢了,万一要是出了什么意外,这三万块钱基本上就是打水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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