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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90-100(第3页/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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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陪我去火车站对面买皮鞋和新娘红裙吧?我娘家弟弟国庆节结婚,他想让我给他买双皮鞋。”冯丹燕和万云最近走得越来越近,什么事情她都讲,一点心眼儿也不留,“我弟媳是个孝顺能干的姑娘,对俺爹娘也好,我就想给她买条裙子,结婚时穿。”

    这勉强也能算一件正经事儿,万云来了兴致,她结婚时还没穿过新娘裙呢,立即答应了:“行啊,我天天在家也没事做,现在就和你去。”但看看时间,又说,“不过现在半大中午的,出去一趟就过午饭的点儿了,要不下午再去吧?”

    “哎呀,逛街哪里还等下午去,现在就去。嫂子请你吃猪肉饺子。”丹燕嫂风风火火的,拉着万云要出门去。

    万云这才看到冯丹燕已经背好包了,笑着挣脱她的手:“你总得让我拿点出门的行头啊。”

    冯丹燕这才放开她,又火急火燎地催促:“快去快去!”

    两人背着包,肩并肩去坐公交车了,坐上车,车子慢慢行驶在大路上,上班时间,并不堵车,柏油路一段,水泥路一段,灰尘扬起在炎热的空气里,广东的夏日,向来不缺蓝天白云和刺眼的日光,公交车开开停停,车上的人一阵多一阵少。

    万云和冯丹燕几乎要坐到最尾那个站,于是觑着空,跑到最后头一排去占了两个位置,紧紧捂着并不值钱的两个旧包,大家都知道公交扒手猖獗,对随身的东西根本不敢错眼。

    冯丹燕嘴里不停歇地说着老家的事情,她弟弟如何和现在的姑娘看对眼儿,姑娘出多少嫁妆,他们给多少彩礼,老朱还给小舅子汇了八百块酒席钱,里里外外全是家长里短。

    刚和丹燕嫂认识的时候,万云都会细致地听她的话,句句有回应,有时候也会提出自己的意见,后来发现丹燕嫂根本不是要问她的建议,只是单纯地寂寞,希望有人出个耳朵听自己讲话,不论万云在中间插了句什么话,她都能快速岔开,继续接上前面的话,话密得水泼不进。

    好一阵子之后,万云才摸清楚这件事,如今只要对着丹燕嫂那张嘴,她就练出了左耳进右耳出的本事,人家说人家的,万云自己做自己的。

    公交车路过高楼大厦,也路过平房小店,还有一段繁华的江边景色,万云看着这广阔繁忙的街道,心情渐渐舒畅起来,好像腻在珠贝村小院子里的闷气散出来了,一分一秒之间,想起了当初为什么一心想从平水县跳出来的自己。

    丹燕嫂的话还在继续,已经讲到了她弟弟摆几桌酒席,他们老家的风俗了。

    万云时不时“嗯”一声,却根本没听内容,坐在公交车最尾一排的位置上,看着抓着旧包的那一双手,无甚变化,手心还是有一层劳作磨出来的小茧子,明明还是这双手,明明还是这个人,曾经她以这双手为荣,可到了广州,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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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更为广阔的世界,脑子怎么会这样混沌呢?

    她想,事情不该是这样的,从在万家寨的时候,她就渴望尽最大的努力过好日子,到了县里更是身体力行,一日也不得闲,到了广州,条件比之前要好,难道这么快就堕落了?

    万云没有尝试过堕落的滋味,她就是还没有调整好自己的位置,因此把自己的情况往严重了去想,这其实是一种过分的焦灼,有时候这种感觉能逼死人,但也能拯救人。

    外头的日光一阵阵落在地上,仿佛水泥路上能冒出热气来,万云捏捏自己的双手,瞧着这灿烂天气,路边不乏生猛奋进做小生意的小贩,心想,就是为了这日好光景也该振作起来,一定要要让自己忙起来,不然,不然就会变成…丹燕嫂。

    万云转动眼珠子,去看喋喋不休的冯丹燕,她不讨厌丹燕嫂的话多,在珠贝村小院儿的几个月里,桂春生和周长城都不在,好在有丹燕嫂在旁边叽叽喳喳,但她不想成为这样啰嗦的人。

    冯丹燕话说多了,从包里掏出个塑料杯来喝水,见万云看着自己,好笑:“看我干什么?”

    万云笑笑摇头,本不想问,还是开口了:“嫂子,你在广州这么多年都没有工作,怕不怕?”

    “什么怕不怕?”冯丹燕没反应过来,但又记起了前一句话,她拍阿云的手臂,“要死了你!谁告诉你我没有工作的?我可不是靠男人吃饭的!”

    这下轮到万云瞪大眼睛了:“你哪里来的工作,你不是天天都往我这儿跑吗?”

    竟小看她了?!

    冯丹燕把水杯拧好,放进袋子里,一脸得意:“有眼不识泰山了吧?刚开始是没有的,后来就有了,而且这工作是我自己想出来的点子。我想去就去,不想去就休息。”

    “快说快说!”万云推她,双眼亮晶晶的,眼中最后那一股沉闷之气也没有了,人还是要走出来,多与人交谈才行,“什么工作?”

    “卖面条儿!”冯丹燕脸上那股骄傲劲儿,让万云忍不住又推了她一下,催她继续说。

    冯丹燕说:“老朱不是接建筑工地的工程吗?一般工地都包餐,那种小食堂,基本上都是老板或者大包工头的亲戚在做,卫生就不说了,油水也少。你也知道,工地人多啊,动不动就几百人上千人,南方人北方人口味不同,吃香吃辣的都有。”

    “我老家吃面条吃馒头的多,虽然到了广州,这里人吃米饭多,可在我们家里,每天都吃面,不吃面就不饱肚子,朱哥爱吃馒头,我婆婆每两天都要蒸一大锅馒头。有一回,老朱带回家的老乡抱怨工地食堂难吃,无油无盐,米饭里还有石头,吃了干活都没力气,又夸我做的烩面好吃,我就想,反正闲着,两个大的上学了,我婆婆带小妮儿,不如去他们工地门口卖午饭,老朱和老乡们都在,也没人敢欺负我一个女人。”

    冯丹燕嘴巴一张一合,把这几年的事情都讲了。

    朱卫军刚开始还挺担心她一个人挑不动扁担,到不了工地门,又怕家里老的小的顾不过来,挺反对冯丹燕这么干的,皱着眉头嚷嚷:“我又不是不顾家的男人,你在家顾好孩子和妈就行了,钱每个月都给你,别去外头瞎折腾。让兄弟们知道我连老婆都养不起,那谁还跟着我混啊?别去别去!”

    刚开始有男人能依靠,冯丹燕还挺满足,她已经过得比老家好多女人都好啦,从贫苦的农村走出来,一路到大城市,男人能赚钱,又顾着家里,婆婆从前在老家还会磋磨她,到了广州,儿子挣钱顾不上她,只有儿媳妇带着她出门,也改了一些恶婆婆的习性,还帮忙带孩子做家务,皇后娘娘过得也没她舒坦了。

    “那为什么你还要去卖面条?”万云问。

    “哎,云啊,人哪能只活一天啊,人得一直长长久久活到闭眼的那天啊。”冯丹燕文化程度不高,但有自己的生存哲学,“老朱赚的钱,一阵多一阵少,不论多少,每个月他给我手上的钱都是一样的,一分钱都不多,我朝他要,他就总说自己要喝酒应酬送礼,还要跟那些大包工头和小老板打好关系,下回有活儿,人家才能想到他。我一个活在家里头的女人,又不知道外头什么世道,他说什么,我就只能信什么,也没办法追究真假。”

    话到这里,冯丹燕的话头忽然一转:“阿云,你知道广州有多少发廊和歌舞厅吗?数都数不过来,我们住的珠贝村那儿,打眼儿扫过去,就有五家发廊和两家小舞厅,其他地方的更不用说。男人手上有钱,再一喝酒,能不能经受得了诱惑,谁说得准啊?”

    万云“啊”了一声,才跟上丹燕嫂的思路:“难道朱哥?”

    “呸呸呸!你朱哥是爱吹牛,但不好色!”冯丹燕义正严词地反驳了万云,万云只好闭嘴不语,她接着说,“我们村距工业大道近,外来人多,好多露水夫妻在外面租房子住的,那些男的女的,在老家都结了婚有孩子,到了这儿打工,认识没多久,看对眼儿,租个房就同居。”

    这些事情,万云确实听过,甚至见过,都是丹燕嫂指给她看的,可是这跟她去工地门口卖面条儿有什么关系啊,万云没忍住,问出来。

    丹燕嫂啰啰嗦嗦了一堆,这才回到正题上:“我跟你讲,以前租在我隔壁的邻居,一男一女,刚开始跟我们讲是正经夫妻来打工的,男的在厂里上班,女的就在家做饭,一副恩爱鸳鸯的样子,当时把我给羡慕的咧。”说完这句话,又拉扯了一堆有的没的,跟朱哥现在就说说孩子和钱,再没有其他的话题了,更别说牵手亲嘴。

    这话题到了冯丹燕嘴里,就像是拴了十八匹狂奔的野马,歪得拉都拉不回来,万云暗自叹口气,数次想张嘴,都咽下去,只能等她说完想说的,接着才能听到自己想听的。

    “那女的也不知道图男的什么,一个月只能拿一百块,也老老实实窝在家给他做饭洗碗,还炫耀自己不用上班就有男人养着。结果住了不到十个月,那男的勾搭上另一个女的,要跟她分手,女的一百块也拿不到手了,抱着男人的腿在门口哭。”

    冯丹燕说到这件事就觉得恶心:“我当时刚到广州没多久,人家说自己是两口子,我就真信了,还上去劝和,好好的家拆它做什么。结果那男的说,这女的在老家有丈夫有孩子,根本不是他老婆,每个月给的一百块,女的都寄回老家去了。”

    “女的一把鼻涕一把泪,揭出这男的其实在乡下也有老婆孩子。你说,都有家庭的人,他们到底图什么呢?我也就是去说了个话,那女的拉着我哭诉,自己来广州两年,本来在厂里好好上班的,是这个男的勾引自己,让自己做他在广州的女朋友。男人答应得好好的,不嫌弃她老家有丈夫孩子,会养她一生一世的,怎么十个月不到就结束了?”

    “你说这叫什么破事儿!偏偏我就遇上了!”冯丹燕一拍大腿,她嗓门可没收着,就是坐在隔壁的人都竖起耳朵听她讲八卦,“本来还想劝她回去和男人好好过,可说到后面我都不知道什么滋味了,再不乱管别人的事儿…”

    万云双手捂脸,差点笑出来,说到这里,她都快不记得刚刚要和丹燕嫂说什么了。

    谁知,丹燕嫂这弯弯绕绕拐了一百八十个弯,又拐回来,故作深沉,一副看透真相的样子:“阿云,嫂子跟你讲,你要是闲在家,不上班,那男人给你钱你就有钱,男人哪天不给你了,你就没钱了!”

    “也是隔壁那对野鸳鸯闹得太难看,点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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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下,虽然我和朱哥是正头夫妻,可万一…我是说万一,万一哪天朱哥痰迷心窍了,是吧?跑出去找个女的同居,广州诱惑又这么多,是吧?他说在外面应酬,晚上不回来,那…那万一不是,我也不知道啊。是不是?”丹燕嫂一连好几个“是吧”,听得万云点头连连。

    当时冯丹燕提出要去摆摊卖烩面时,朱卫军不同意,但没想支持她的,竟是向来跟她不对付的婆婆,那婆婆倒没有那么高尚的觉悟,认为儿媳妇就要有经济独立的能力,而是她单纯看不惯儿媳妇闲在家。

    理由也很充足,孩子都由她老人家看着,儿媳妇每天骑个车出去卖点烩面,多少给三个孩子积点儿钱,谁知道广州的钱能赚多久,万一哪天就得回老家呢?老家种田能种几个钱?当长辈的不得给两个大孙子娶媳妇盖房子,还得给小妮儿买嫁妆。

    冯丹燕的婆婆在广州住了几年,天天带着小妮儿,重男轻女的毛病都改了,三天两头念叨要给不到三岁的小女孩儿存嫁妆。冲着这个,丹燕嫂这才看婆婆顺眼一点儿。

    后来只要是在朱卫军接活儿的地方,冯丹燕就骑着辆二八杠的大自行车,后面用桶装着面和馒头,放着咸菜和辣椒肉酱这些下饭菜,到工地门口吆喝卖吃食。

    万云问:“那你最近怎么又不去了?”

    “嗐,这个不是最近朱哥手头上没活儿嘛,他在的工地我才去,其他没有熟人的工地,我是不去的,谁知道会不会被赶出来。”冯丹燕也有自己的生存小诀窍,“要是他接到太远的单,我就去不了,赶不上。不过太闷了,我就做少一点,骑车满大街卖面条儿去。这样做一会儿,歇一会儿。赚的钱自己存着,朱哥不找我拿,想给自己和娘家买点什么,也不用朝他伸手要。”

    万云对着她竖起大拇指:“嫂子真有办法!”

    “能有什么办法?也就能识几个大字,不会收错钱。平头百姓就过平头百姓的日子呗。”丹燕嫂不是谦虚,是她的心态好,主要是从前实在太穷了,老家总发大水,一发大水就死人泡田地,她公公就是被洪水冲走,再找不回来的,农民苦啊,完全看天吃饭,如今不愁吃穿还有钱赚,搂着自己的小米缸,围着小家转,天塌下来她都不管。

    跟丹燕嫂出来走一遭,到了过年时来过的流花服装市场,万云立即被这花花绿绿的世界给占了满眼,什么闲的酸的都不记得了,只想流连这百万服饰中。

    丹燕嫂拿着衣服和头发卡子在两人身上比划,不买,光是看着也开心,中午两人找了个饺子馆,吃了猪肉水饺喝了牛肉汤,是丹燕嫂大方请客的。

    天气热,万云则是请丹燕嫂吃五羊牌雪糕和清补凉,脸上洋溢着久违的笑脸,整个人都开朗了许多。人还是要有一两个能说话的朋友啊。

    冯丹燕给娘家买东西,万云也给娘家姐姐和弟弟买,之前万风说过想要一个电子表,万云一直记着,这回就特意去找了。

    谁想到这里的电子表既便宜,样式也多,价格都在五块十块上下,批发还有打折,稍微看起来好些的才二十块,万云的心拐了一下,给万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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