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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哇叽文学网提供的《完美耿贵妃》 100-110(第1/25页)

    第101章 第 101 章 必定是钮祜禄家的人。……

    胤禛还有事情要忙, 并不能陪着耿文华到庄子上去,所以只她自己去的。至于弘昼,被胤禛带回到府里了,快三岁的孩子了, 府里又有那拉氏在, 他自己身边也有奶娘和丫鬟, 耿文华并不担心他会如何。

    男孩子嘛, 还是要稍微的适当的, 放养一些的。

    耿文华到庄子上只一看就忍不住笑, 实在是今年这作物, 可真是大丰收。那从地里刨出来的红薯, 最大的都快比得上半个脑袋了。还有玉米, 玉米粒也都很丰满, 整个玉米棒,最大的能有半臂长。

    她命人将这些东西一一称重, 要估算一下亩产量。红薯和玉米这两样东西呢, 明末时候就有,但一来是因着朝廷动荡,社会不安定, 没人推广, 二来呢, 也因为这东西种子难得, 所以到现下,也不过是很少一部分地区在种植。

    种植的人少, 吃法也就简单的很了。红薯就是水煮,炒菜这个大概是有人试过的,不好吃, 然后就没再出现过了。玉米呢,就跟小麦一样,磨面粉吃。

    耿文华的着重点是红薯,玉米的话,水煮也好吃,但是水煮的玉米都是嫩玉米,嫩玉米是什么意思呢?没有完全长熟的,对于粮食作物,民间是有说法的,八分熟和九分熟以及完全成熟,那产粮是完全不同的。

    比如说那麦子,若是八分熟就收了,那一亩地大概也就能产两百斤,因为麦粒没有完成最后的沉淀,会导致麦粒干扁,份量自然会减轻。

    若是完全成熟,那一亩地大概是能收获四百斤的粮食的。

    麦子如此,玉米也如此。

    所以,水煮玉米什么的,还是别想了。只有百姓能吃个八分饱了,普天之下没有饿死的人了,指不定这种浪费的吃法,才能得到推广。

    耿文华并没有见过怎么制作红薯粉,但是没关系,可以试一试啊。红薯粉条不就是淀粉吗?那先来淘洗淀粉,将红薯都洗干净,然后用石磨一点点儿磨碎,留下来的浆汁再用细纱布过滤,然后进行沉淀。

    她一开始没把握,所以只用了一点点儿来做实验。

    最后大概是得到了三十斤的红薯淀粉,淀粉还要再做成粉条。到这一步,她就有点儿抓瞎,可又想到藕粉冲泡的法子,就决定试一试这热水凝固。

    于是,架锅烧水,一开始是水瓢扔进去,然后是想办法捏成面条形状的,再然后才是漏瓢。

    等和她见过的红薯粉条差不多类似了,她才算是松口气,到这一步,应该是可以了吧?

    她就安心的带着新鲜红薯回王府了,顺便将这粉条带回来,准备晚上煮一锅,让府里的人都吃个新鲜。

    可是等厨房做好了端上来了,耿文华就傻眼了,为什么呢?因为锅里的不是她想象中的一根根分明的粉条,而是一堆的……不知道什么东西。

    她拿勺子挖了一块儿,就有些不忍直视了,稀里糊涂不是一种态度,而是一种状态,就是现在锅里那一堆东西的状态。

    闭着眼睛塞到嘴里,然后,就顿住了,怎么说呢,看着不好看,但是这味道,居然还可以?

    她又仔细品尝了一下,就叹气,味道不错是大厨的本事,并不是粉条本身的能耐啊。那百姓家,就跟胤禛说的那样,谁家那油盐糖是随便用的?可这东西想要做的好吃,没有这三样,那食材本身的味道就很重要了。

    粉条这东西之所以好吃,一个是筋道有弹性,另一个也是适配性好。就是不管放在什么菜里面,粉条都能有一种很搭,但又不会被疏忽的味道彰显出来。就比如说,炖白菜放粉条好吃,炖肉放粉条也好吃,炖豆腐也可以放,炖海鲜也能放。

    这会儿好吃的不是红薯粉,这就表示这东西,她没给弄好。

    正在发愁,胤禛就过来了:“在书房那边看见了这东西,是你新捣鼓出来的?就是之前说的,用红薯做的?”

    “是,没做好,我想象中,该是和面条一样,干蹦蹦的,随吃随拿。”耿文华叹口气说道:“现下这种算是失败了,应该是红薯淀粉里面,还需得掺一种什么东西才行。”

    这样才能塑性。

    胤禛沉吟了片刻:“回头我找人问问。”

    顿了顿,他抬手在耿文华脑袋上揉了一把:“你已经做的很好了,在你之前,并没有人想到要做这个东西吃。除了这个粉条,红薯还有别的吃法吗?”

    “有是有,但是都不太适合普通百姓吃。”耿文华笑着说到:“我在庄子上的时候做过一个拔丝红薯,味道还是很不错的。”

    红薯和土豆很不一样的地方就在于味道和口感了,红薯是甜口的,这种东西做菜肯定是不能往咸了做,不然又甜又咸的,大部分的人是接受不了这个口味的。

    一道菜想要好吃,你得考虑大众口味,而不是只能满足小众口味。

    另外呢,红薯还可以炸红薯饼吃,甜滋滋的也好吃。

    耿文华掰着手指给胤禛算,但算来算去,好像也只一个红薯粉条,才能被百姓接受。剩下的,有条件的,尝尝即可,没条件的,怕是家里连一把糖都舍不得用的,自然是不舍得吃了。

    她叹口气:“还是粮食产量太低了。”要是粮食产量高,那田地自然就有多的能分出来种植经济作物了,哪怕是卖不掉自家吃呢,也能改善百姓生活了。

    但是粮食产量这个事儿,她……嗯,是有点儿法子的,但只有理论知识。现下康熙正在推广两季稻,她这个法子,怕是也不好往外拿。

    说着说着就没声了,胤禛就低头去看,就见耿文华眼睛闪亮亮,心里也不知道在琢磨什么。他瞧着那被晒的有点儿黑的脸颊,心里不知道怎么的,就觉得,有些软。

    将人往自己跟前带了带,他就笑道:“忙活了这半个月,不累吗?这段时间要不要在家里休息休息?眼看着弘昼生辰了,你那滑板车,可弄好了?”

    他不提耿文华几乎都要忘记了,现在被提醒了,耿文华忙一拍手:“知春呢?”

    知春就在屋门口站着呢,听见叫,忙进来:“主子?”

    “之前让工匠做的那些东西,可都做好了?”耿文华忙问道,知春笑眯眯的:“做好了,因为小主不在,奴婢等人也不知道这东西如何玩儿,就没敢给小阿哥用。”

    耿文华点头:“做得对,拿过来我看看。”

    小孩子嘛,好奇心重,不知道玩法的时候瞎糊弄,是真可能会摔的。

    知春去将滑板车拿过来,通体都是木头做的,但是上下两个接口那里的杆子,却是包了铁皮,大概是为了防止磨损。下面的轮子也是铁的,虽然笨重,但打磨的好,很是光滑,拨动一下转起来也很丝滑。的

    耿文华一只脚踩

    在滑板上,双手扶着上面,另一脚在地上蹬一下,滑板车呲溜一下就出去了。

    转弯这个当然是不能按压来了,技术达不到嘛,所以只能是慢下来,拧着车头来转弯。

    只要平衡感好,这东西很快就能学会了。

    她这边正滑着,那边五阿哥就回来了,他之前一直在石榴院那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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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瞧着耿文华在玩儿,顿时一声尖叫:“额娘,这是什么?”

    兴奋的扑过来要看,耿文华示意他站在自己前面,然后带着他滑,五阿哥那兴奋劲儿就更大了,张着嘴哈哈哈的,不停喊:“额娘,快点儿,快点儿,要到院子里去。”

    耿文华满足他,拎着滑板车到院子里,胤禛也跟着起身。

    耿文华正要开始,看到胤禛,眨眨眼,就将手里滑板车塞给了胤禛:“王爷试一试?”

    胤禛犹豫了一下没拒绝,他个子高,要站在那滑板车上就需得弯着腰,正好可以将下巴放在五阿哥脑袋上。先是慢慢的来,脚尖还不敢离地,万一没保持好平衡,这只脚就需得站在地上防止摔跤。

    男人在这方面,大概都是有些天分的。以前从没接触过的,也就是看耿文华玩了一下,这上手不到一炷香,居然滑的十分顺畅了。

    胤禛看样子倒是挺喜欢这东西的,还问耿文华:“能让人做的大一点儿吗?”

    得做成成人能用的,现在这个太小了,还要弯腰扶着,太让人难受了点儿。

    “该是能的,你让工匠琢磨琢磨,得将这板面做的大一些,另外这个轮子也需得大一点儿。”耿文华说道,大人的滑板她只见过没扶手的,这个有扶手的,还真不好说。

    不等胤禛说什么,她就赶紧叫知春:“叫工匠也做一个没扶手的,但上面的板子得做成有……头尾的。”

    怕知春听不明白,她又赶紧去书房画图。这种的滑板她自己是会的,当年谁还没个跟风的喜好呢?但凡是流行过的东西,耿文华都特意学了学,不说学到精了,至少拿来用是没问题的。

    她在这边画图,外面胤禛就带着五阿哥学骑滑板车。五阿哥也是个男孩子,哪儿能甘心一直被人带着玩儿,他早想自己来了。

    院子里吵吵闹闹,是不是笑哈哈的,耿文华也忍不住嘴角带笑,偶尔抬头往外面看一眼,干脆顺手换了一张纸,将胤禛教导五阿哥的画面给记录下来。

    胤禛在这边用了午饭,又见了小格格,这才又往书房去了。

    耿文华就打发知春去给李氏和钮祜禄氏那边送滑板车。

    府里三个男孩儿呢,她既然做了,顺便让人多做两个,弘时和弘历都有,也就免得孩子们吵架打架了。

    弘昼得了新玩具,下午就有些乐不思蜀,骑着滑板车在花园里窜来窜去,活像是一匹小马驹。他这边玩儿的开心,弘时和弘历自然也是学不进去的,干脆就都带着新得的滑板车出来了。

    摔跤是避免不了的,刚开始学,尤其是转弯的时候,少不了要翻车。不过天气凉快了,穿的也厚实,摔也不会摔的很严重。五阿哥是最小的,他都不哭的话,弘时和弘历自然也是拉不下脸来哭闹的。

    等三个人都学会,又无师自通的开启了比赛。

    这个喊那个叫的,整个花园里都是他们三个的声音。

    那拉氏在石榴院听着,也忍不住笑:“府里难得这样热闹,男孩子多些还是好的,听着都让人觉得阳气十足。”

    嬷嬷笑道:“也是耿侧福晋心善,但凡五阿哥有的,三阿哥和四阿哥都有。”

    “耿氏确实是个好的。”那拉氏点头说道,嬷嬷顿了顿,劝说那拉氏:“若是福晋十分喜欢小格格,倒不如抱过来咱们自己养……想必耿侧福晋也不会恼恨。”

    “她那性子自然不会恼恨,但我却不愿意再养孩子了。”那拉氏叹口气说道,她生养了大阿哥,大阿哥去了。她教养了二格格,二格格没了。

    怎么说呢,丧子之痛这个事儿,多经历一次,就觉得寿命都得短十年。而且这个事儿并不是说事儿过了,就算是过去了,而是一种刻在心里的,愈合不了的伤疤,想起来一次疼一次。

    她现在提起来弘晖,都要忍不住在胸口拍两下的,因着一旦疼起来,简直是连气儿都喘不上来,憋闷的像是要被憋死了一样。

    还有二格格,那又是另外一种痛,都养了那么大,成亲了,生子了,结果,说没就没了。

    想起来这些,那拉氏就又忍不住抬手在胸口揉了两下:“喜欢并不是非得要养在跟前的,她跟着耿侧福晋,那是亲额娘,自然会上心照看的,我若是想见见,抱过来看一看也就算了。我若是非得养着……再出了事儿,我如何能受得住?”

    大概是她天生没有子女亲缘吧。

    嬷嬷倒是十分心疼那拉氏,可见那拉氏心情低落,也就不敢再说这话题了,索性就换了话题:“耿侧福晋今儿中午让人进上的糊涂粥倒是挺好吃的。”

    那拉氏就忍不住笑:“那是红薯粉做的,不是糊涂粥。”

    寻常所说的糊涂粥,是河南那边的一种粥的说法,胤禛去过那边,吃过几次,觉得味道还行,特意让府里的厨子做过。

    嬷嬷大约是觉得今儿那红薯粉炖的,和那粥差不多一样。

    那拉氏脸上的神色顿了顿,片刻之后才说道:“我以前只觉得,她大约就是在吃食上略有些执拗,可现在看来……民以食为天啊。”

    在吃食上下功夫,再往食材上下功夫,再往粮食上下功夫,可不就和王爷越发的……关系不同了吗?

    那拉氏冲嬷嬷摆手,不让她开口,只自己坐在窗前沉思起来。府里现在总共就这么几个人,年氏一开始进府,她是略有些担心的,一来是年氏年轻漂亮,二来是家世不俗。

    但现在,一年多过去了,她也并不将年氏很当成威胁了。年氏……才华是有的,但人太稚嫩了些,整日里只想着风花雪月,这样的人,再如何,也不会取代了自己的。

    李氏……向来老实本分,就算是之前府里只有弘时一个阿哥的时候,李氏都没抖擞起来,反而是越发的小心谨慎。这种人,要么确实是老实的,要么是有大心思的。李氏是前者,那拉氏觉得自己不会看错的。

    宋氏就不用说了,现在府里有这么个人,和没这个人,是没有区别的。

    钮祜禄氏倒是心思浅薄的很,之前还上蹿下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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