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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110-115(第2页/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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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愿别出什么岔子。

    “亦初,你为何如此紧张?”楚锦佑注意到了沈亦初的异常, 问道。

    沈亦初矢口否认三连,“我不是,我没有,你别胡说!我紧张什么?我怎么会紧张呢?只不过是屋里太热了,我出了点汗而已。”

    楚锦佑眼中划过一抹笑意, 并不点破, 省得将人吓跑,得不偿失, “热的话, 我去开窗户透透气,这间屋确实有点闷。”

    楚锦佑慢走了一步到窗台,打开窗户锁,一把将窗户推开, 一阵和煦的春风灌入室内,将二人的衣角吹起了一个边。

    在楚锦佑去开窗户的过程中,沈亦初也没闲着, 他将诊床上的小被子摊开当床垫,令诊床的舒适度提升了一个档次。

    “今夜你睡这,我打地铺。”沈亦初压下心里乱七八糟的想法,温和地说道。

    “你睡床上,我打地铺。”楚锦佑反驳,他更想让亦初睡在自己的身侧,但他已经吓了亦初一回,这种话他是万万也不敢再说出口的。

    “要么你睡床,我打地铺,要么我走,选吧!”沈亦初眼神微凉,但凡楚锦佑敢说他一句不是,他真的会把楚锦佑一个人扔在医院。

    这两天,他手头的事情够忙了,楚锦佑若还给他添堵,他就让他笑着过来,哭着走。

    面对心上人的威胁,楚锦佑一下子把嘴闭上,乖顺地点了点头,他好不容易争取的机会,可别作没了。

    今夜他要好好表现才是,只要亦初没有直接拒绝他,他就还有机会。

    “我去杂货室拿一套被褥过来,你在此等我片刻,我很快就回来。”沈亦初说完,便走出诊室。

    待他抱着被褥回来时,却被诊室里的一堆摆放整齐的鲜花惊住。

    窗台上,桌子上,甚至连诊床上都摆满了花。

    “你这是要把我送走吗?”沈亦初看着满屋子的小雏菊,不敢进去。

    有谁送活人菊花的?

    虽然是白色小雏菊,但这也是菊花的一种,在种花家送活人菊花,是要挨骂的。

    “嗯?怎么会,在大顺,白色的小花还是非常受欢迎的,祭礼、逢年过节这等重要场合,可都缺不了这种花。”楚锦佑耐心解释。

    在大顺,送白花还有另一层意思,花越纯白,就代表感情越忠贞纯洁。

    “好吧,原来是习俗不一样,我们种花家只有在葬礼的时候,才会用到菊花,可以用来缅怀故人。”沈亦初走进诊室,摆弄了一下桌子上的小雏菊,微微一笑,“其实,你们大顺的审美还不错。”

    “既然今日要在医院过,不如我领着你去体验一下我在种花家的一日究竟会如何度过的。”沈亦初整理完诊室内的小雏菊,不由分说地将一个轮椅推到楚锦佑的面前,让他坐上去。

    喜欢一个人的前提就是要互相了解,他愿意给楚锦佑一个机会。

    光是喜欢还是太主观了,若他和楚锦佑的三观、生活习惯都能相互适应,或许可以试一试。

    扪心自问,他其实不反感楚锦佑,甚至还有一点喜欢他,但喜欢又不能当饭吃。

    爱情的保质期太短,两人的身份差距悬殊,他得为自己的未来做考虑,不能头脑一热就应了他。

    若以后他和楚锦佑吵了架,翻了脸,也不至于惨淡收场。

    给双方一点缓冲时间,这样不论是对他自己还是楚锦佑都是一种负责任的做法。

    楚锦佑看了一眼窗外的天色,觉得时间尚早,便欣然同意,“甚好,那我今日的行程便任由你安排。”

    沈亦初先带他去医院食堂吃了一顿清淡的菜肴,有蛋花汤、拍黄瓜、香菇菜心、素炒笋尖、茄盒以及一碗米饭。

    这一顿饭没什么油水,但胜在健康,他在现代医院实习没钱吃饭的时候,点的便是全素套餐。

    大顺厨子的手艺不错,哪怕是素菜也能做的很香。

    唯一夹着肉的茄盒还是沈亦初为了照顾楚锦佑,才破格点的。

    楚锦佑将饭菜吃得干干净净,没有任何不耐。

    用过饭后,按照惯例,午饭结束后的一两个小时内,他应该要去住院部查房,但在查房之前,他还要去一趟自己的办公室。

    沈亦初是这家医院的荣誉院长,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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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长是有着自己的办公室的。

    他推着楚锦佑去了一趟自己的办公室,从柜子里翻出一件崭新的白大褂披在自己身上,又将代表院长身份的牌子挂在了白大褂的左胸布料上。

    “走,我带你去查房。”沈亦初推着楚锦佑径直往骨科病房的方向推去。

    “查房?”楚锦佑心生疑惑,“你丢了何物,我可以命手下的侍卫帮你查。”

    沈亦初被逗乐,“并不是我丢了东西,查房的意思呢,就是去检查自己名下患者的身体状况,对他们的病情进行可控的监测,以防止病患的病情恶化。”

    “原来如此,受教了。”楚锦佑恍然大悟。

    能进骨科的患者,要么是打架斗殴,要么发生了意外,将骨头摔断。

    骨科患者们盛产犟种,爱逞能是他们的强项,明明已经伤了骨头,却还想着做一些高危动作来证明自己并无大碍。

    沈亦初对他们这类患者劝了许久,嘴皮子都快磨破了,才将患者安抚下来,以免他们再冲动行事,伤了自己。

    这一个时辰内,沈亦初跟骨科患者们斗智斗勇,耗费了大量的心神,待他查完病房时,神色早已疲惫不堪。

    “既然累了,就去休息吧?”楚锦佑将沈亦初疲惫看在眼里,见心上人如此疲惫,他心疼极了。

    “还没到可以休息的时候。”沈亦初随便在附近找了一个椅子坐下,闭上眼睛,“五分钟之后,我应该要去诊室为病人看诊,直到傍晚。”他只给自己五分钟的休息时间,这是他的习惯,改不了。

    楚锦佑看了若干现代的书籍,知道五分钟是个什么概念,他不禁蹙眉,“你以前都是如此辛苦吗?月例能有几何?”

    “实习医生倒贴上班,分币不挣,全靠亲友接济。”沈亦初每每想到这一点,便心塞不已。

    不但如此,他每天还得忍受主任和患者的双重嫌弃,接受领导无休止的PUA。

    比如领导总是说,他们这一批实习生的质量还不如上一批,没一个好用的。

    再比如患者总把他们叫成服务员,只要他伺候患者伺候得不舒服,一个投诉下来,他就会获得领导的一顿劈头盖脸的骂。

    微笑服务……呵呵,反正他遇到某些奇葩患者是真的笑不出来,装笑也不行。

    但后来,不知怎的,他就学会了职业假笑。

    “怎会如此?”楚锦佑惊了,“只要是做工,就要有工钱,你们那怎会没有月例银子?”

    “你可以理解成我们是学徒,去医院是为了拜师学艺的,既然是学手艺,自然没有银子给你。”沈亦初叹了一口气,“时间差不多了,陪我去骨科诊室,今日那边就由我来坐镇,你在我旁边看着。”

    五分钟过得可真快啊,他还累着呢。

    “辛苦你了,亦初。”楚锦佑帮不上什么忙,唯一能做到的只有乖乖听沈亦初的话,不给他添麻烦。

    “还好,我都已经习惯了,这些都不算什么的。”沈亦初起身推着楚锦佑去往骨科诊室。

    二人进了诊室,沈亦初与诊室内专攻骨科的御医进行工作交接后,御医便高兴得像个孩子似的离开诊室。

    “他为何如此兴奋?”楚锦佑看着御医离去的背影,只觉得御医的表现太过夸张。

    “你待会就知道了。”沈亦初坐在看诊桌后面,趁着下一位患者还没来,便开始翻阅桌上这个月患者们的看诊记录。

    看诊记录足足有两本新华字典加起来那么厚,一时半会轻易翻看不完。

    “咚咚咚。”

    诊室的门被敲响,沈亦初唤了一声‘请进’,门便被人从外面打开。

    “大夫!恶的*脖不大听*,快各恶看看!”一个身材魁梧的汉子捂着胳膊一屁股坐在沈亦初对面,神色焦急。

    “你这胳膊是怎么伤到的?”沈亦初来到汉子身侧,戴上手套,轻轻捏了捏汉子受伤的地方。

    那汉子带着浓重的口音,嘟囔不清地说道:“摔到凹里,起*来了。”

    “那你的胳膊现在还有感觉吗?”沈亦初问道。

    “疼。”汉子疼得头都开始冒汗。

    沈亦初心中了然,应该只是脱臼,正一下骨便能痊愈。

    “你以什么谋生啊?”他转移话题,在汉子放松警惕的时候,他的手已经摸到了汉子胳膊脱臼的地方。

    汉子腼腆回答道:“大夫,恶似粮家憨……啊啊啊啊啊啊!”

    汉子话还没说完,随着‘嘎巴’一声脆响,沈亦初却已经将他的骨头接了回去。

    “好了,回去之后,这只胳膊尽量少提重物,且先养一个月再说吧。”沈亦初给汉子开了一个单子,“拿着这张纸,去缴费处把诊费交了。”

    “好,大夫!”汉子道过谢便走了。

    “你是如何听出此人的话的?”楚锦佑饶是琢磨了半天也没听出来那汉子说的是什么意思。

    “其实我也有点听不太懂,但我能通过分析他的肢体语言和表情来判断病情,这种病患只是沟通费劲了些,还算好的,如果遇到那种根本听不进去话的犟种,那才叫一个痛苦。”沈亦初说道。

    “那你有想过去做别的活计吗?”楚锦佑问。

    沈亦初笑着摇了摇头,“和犟种患者沟通的确让我很苦恼,但当我看到患者们身体痊愈后,就会感到很有成就感,这种感觉相当上瘾,如果可以,我想在医院里干一辈子。”

    楚锦佑没说话,只感觉胸腔内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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