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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70-80(第5页/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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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知纹话锋一转,竟高兴地哼了两声,“他的棺木,刚好葬在了我的鹿角上,那截被他带回家的鹿角就放在他的土堆上,我用鹿角自下而上地刨开了他的棺木,拖出了他的尸体,就在那儿。”祝知纹慢慢扭转着胳膊,他的手肘贴着地面,极难动弹,他以一种类似瑜伽的高难度动作一点儿一点儿地蹭着胳膊,势必要指认清楚。

    “那儿,他当时就掉在了那儿,离你不远。”祝知纹歇了口气,“可惜他没舌头了,我只能用鹿角给他做了一截新的,哦,对了,就是他当年砍下的那截,也真是巧,我需要他替我出去找人。”

    “找金瑶?”宋戈脱口而出的还是金瑶的全名,他看了祝知纹一眼,跟着改口:“找瑶娘娘?”

    “是。”

    “可他没去?”

    “没有,他和我进行了另一笔交易。”祝知纹伸了伸脖子,他的头太重了,“自打我用鹿角附身后,我发现比起砍下鹿角送出去,等他们长大了,能走了,能跑了再去替我找人,用鹿角附身的法子似乎更快,我不缺鹿角,但我缺人。”

    “他改名换姓,从万德光变成了马德光,混进鹿场,一开始,我和他说的是以巡查的名义让他多带几个人来,带足了十个,他就可以重获自由投胎去了,可他不忍心,他说他之前做错了事,不想再做坏事了,我退而求其次,只能让他带了些穷凶极恶的恶徒来。”

    “什么意思?”宋戈不理解。

    “现在是什么年份?”

    “年份?”

    “公元多少年?”

    “2020年。”

    “哦,这么久了,都过了这么多年了啊。”祝知纹叹了口气,“早些年的时候,鹿场周围偷猎的人很多,他们用的散弹枪,你见过吗?里头装的全是铁砂石,打到人身上就是一身的窟窿眼,运气好的话,只是轻伤,如果打中了要害,也是能杀人的。”

    “起初我不愿意用那群人的身子骨,这群人,心不正,恶念太强,鹿角附身也未必治得了他们,可万德光……,哦,不对,那时候已经叫马德光了,他再三坚持,加上他的确押了很多偷猎的人过来,不用白不用,所以那几年,我们配合得相当默契,甚至到了后来,山里有什么动静我都会想办法告诉他,为此,他貌似还得了不少好名声。”

    ——当时有个叫马师傅的,特别神,进山都得跟着他,那块儿快要滑坡了,那块儿路断了,他都知道。

    宋戈的确听过,是从姜多寿那儿听来的,而姜多寿的消息,多半也是从刘美丽那儿买来的,的确,从刘美丽的角度来看,他们只知道马师傅厉害,却不知道人家为什么厉害。

    “后来呢?”宋戈问,“马德光恋爱了?有孩子了?”

    “他有孩子了?”祝知纹额头贴着地嘻嘻嘻嘻地笑着,“鹿角是不可能有孩子的。”

    那林小玲是……

    “他只和我说过,他喜欢上一个姑娘,那个姑娘和他初恋长得很像,连名字都是一样的,他说他对不起他的初恋,不想再对不起这个姑娘,让我匀他一个月的假,等他把心爱的姑娘送回老家,他继续替我干活。”祝知纹说着说着便皱起眉头来,“那姑娘在老家……给他戴绿帽子了?”

    宋戈:“马德光他自己知道……他不能有后代吗?”

    “自然是知道的。”祝知纹断言,“其中利害,我早就与他讲得一清二楚了,他是自愿替我干活的,只为了多活几年。”

    宋戈脑子里有些乱,很多事他不想听祝知纹的一面之词,这些互相矛盾的事,可能出去之后才能问个清楚,再加上他的额头还在流血,他不想耽搁久了,他继续挪了挪身子,问祝知纹:“怎么才能救你出去?”

    “你是说现在?”

    “怎么了?”

    祝知纹笑了:“如果是我刚进来那会儿,我倒是好出去,可如今我的鹿角布满山野,我出不去了,我只能死在这里了。”

    “没有其他办法吗?”

    “有啊。”

    “什么?”

    祝知纹反抬起胳膊指了指自己的后脑勺:“砍掉它,齐根砍掉。”

    宋戈差点就开始找家伙事儿了,却听到祝知纹又说:“可我不可能砍掉的,我这么漂亮的鹿角,玄女太清楚我的弱点了,纵算是死了,我的角也必须在,不然,我早就出去了。”

    宋戈一边往周围摸索,一边问祝知纹:“可你为了找金瑶……娘娘,不还是割了鹿角。”

    祝知纹顺口一句:“那是当然,娘娘……可是比我命还重要的。”

    第75章  第25章 命真大,这样都没死

    宋戈一路摸索,祝知纹的鹿角坚硬难破,若无刀刃匕首肯定割断不下,按照祝知纹和金瑶的说法,祝知纹的鹿角应该几十年前就大到让他难以行动,既是难以行动,那用以割角报信的工具肯定是在旁边的。

    “你是用这一柄刀割的吗?”宋戈突然从祝知纹的右侧石台下抽出一柄短刃,可只有刃,没有柄,换句话说,是那柄极短,短到让人握不住。

    祝知纹吃力地抬起头想要开一眼,可他的头只能左右转动,他看不到,他只说:“你捡到什么了?刀吗”

    “是。”宋戈从冲锋衣里摸出之前用来止血的纸巾,他三下两下绕在刀柄上,纸巾上有血,鲜血凝固后变成硬邦邦的一整块,不好舒展,宋戈又拆开包裹头部的吸汗衫,用这刀试着割了一条袖子下来,刀刃倒是缝里,轻轻一割就裂开一条缝。

    宋戈把袖子的布条缠在刀柄上,头上的伤也来不及处理,他一手持刀,一手撑着上半身,祝知纹心里忽而泛起一阵凉意,他怒吼了一声:“你做什么?”

    宋戈咬牙,单膝跪地,两手握着刀柄狠狠地朝着祝知纹鹿角根部一插,巨大的疼痛让祝知纹瞬间失去意识,趁着这机会,宋戈双手反握刀柄,使出全身的力气开始割祝知纹的鹿角,他的膝盖痛极了,可他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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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下,一旦祝知纹醒来……

    “混账!”宋戈突然被苏醒过来的祝知纹狠狠地推了一掌,直接被推出了两三丈,宋戈觉得自己的肋骨应该已经断了,他捂着心口,强忍着胸腔里的闷痛,连续吞咽了好几下,却还是没忍住,一口鲜血喷薄而出。

    祝知纹浑身在颤,他用手摸了摸自己的鹿角,那流出来的黏液时时刻刻地在提醒他,提醒着他宋戈这个不知好歹的凡人对他做了什么。

    “我是看在瑶娘娘的份上才对你礼让有加,你竟对我动手。”祝知纹像是木偶一样一点儿一点儿地侧过头,这一次,他的头很奇异地扭转了九十度,可他头顶的鹿角却是稳稳当当没有丝毫变化,他是怎么侧过头的?宋戈不清楚,也没心思去细想。

    宋戈看清他的脸了,这是一张清秀却又不显寡淡的脸,祝知纹浑身雪白,一张脸更是白得胜雪,长脸型,桃花眼,似男似女,虽柔美,眼中却满是狠厉,不说话的时候倒是……倒是和金瑶有几分相似。

    宋戈用手肘撑起上半身:“金瑶在外面等你,你说她比你的命重要,可她要做的事情又比她自己的命重要,她需要你帮她,你却只担心自己割了鹿角不漂亮,既然你动不了手,我帮你。”

    宋戈虽然被甩开十几米远,可手中的刀刃却没丢,他早有准备,他缠刀柄的时候就直接把另一头绑在了自己的手腕上。

    宋戈的腿已经动不了了,他只能用双手撑着往前爬行,像是一只断腿的野兽,他松了头顶包扎的吸汗衫,血有些止不住了,顺着他的耳郭、脖颈一只淌进了衣服里。

    “我知道我已经出不去了。”宋戈指了指自己的后腿,又对着祝知纹说,“可你得出去,她是来救你出去的,我们不能两个人都折在这儿,总归要出去一个,才算是不亏的。”

    祝知纹换了个口气,略带戏谑,还有些好奇:“你是为了娘娘才割我的鹿角的?”

    宋戈趴在地上,他早就没了力气,光凭着一股子劲儿才撑到现在,他只觉眼皮子有些沉,他的手再也抬不起来了,他用指甲一点儿一点儿地往前挪,他觉得自己已经爬了很远,可实际上,他还在原地半点儿没动弹。

    “我问你话呢。”祝知纹不是个有耐心的人。

    宋戈没力气开口了,他咬咬牙,用尚能微微用力的左腿往前蹬了一下,祝知纹就在他面前。

    宋戈抬头,他眼睛已经睁不开了,半凝固的血糊住了他的眼睫,他耷拉着的手突然抬起来,手里的短匕首直对着祝知纹的鹿角,宋戈从鼻腔里哼出了一声,继而手一垂,匕首尖儿只在祝知纹的鹿角上轻轻碰了一下。

    匕首落地,宋戈的手也跟着砸在地面上,他歪着头,闭着眼,祝知纹本来都以为他已经断了气,哪晓得宋戈忽而侧隐隐说了一句:“她在外面等你。”

    ***

    “命真大,这样都没死。”祝知纹站在枫树鹿场的宿舍楼下看着正当头的太阳,他喜欢晒太阳,这个习惯是一直以来都有的,可是他好多年都没晒到太阳了,他伸出手,白如纸的胳膊在阳光下竟显现出一股奇异的金色。

    “穿上件衣服吧。”金瑶从屋子里走出来,把手里的一套吸汗长袖长裤往祝知纹手里一扔,口气十分嫌弃,“光着身子站了快一个小时了,也不嫌丢人。”

    祝知纹笑着接过衣服,一边整理袖口和领口,一边笑嘻嘻地对着金瑶:“咱俩之间,什么没互相看过?”

    “怎么是粉红色?”祝知纹看着手里的吸汗衫,倒也不是全粉,可手肘两块还有腰间,都是闪瞎眼的芭比粉,但凡是个正常人,都不会选这么亮的颜色吧。

    “有得穿就穿,挑三拣四的。”金瑶好气没起,末了才说一句,“都是宋戈选的,好看吧。”

    宋戈当时一口气给金瑶买了不少粉红色的东西,他知道金瑶不喜欢,他就偏要买,怎么说呢,用金瑶的话说,宋戈这个人还是太温柔的,永远的口嗨,说完之后该对你好还是对你好,这样的人,是容易吃亏的。

    金瑶的衣服码不大,不过祝知纹也瘦,传上去袖管还空荡荡的,就是有些短,腰上一圈排骨都露在了外面,他真的是太瘦太瘦了,穿上紧身的吸汗长裤,胯骨的形状都暴露无遗,金瑶看不下去了,又转身从屋里取了条裤子出来,丢给祝知纹,命令式的口吻:“把这件穿上。”

    这是条冲锋裤,挺脏的,上面全是泥巴和扎进裤腿里的草屑,右腿膝盖一团血污,不过裤子是黑色,不大看得出来,摸上去才知道这块儿硬硬的,那是凝固的血。

    “我不穿他的。”祝知纹摆手。

    这很明显是从宋戈腿上扒下来的。

    金瑶白了祝知纹一眼:“切,如果不是他腿受伤,必须要脱下长裤才能处理伤口,他的裤子……轮得到你穿?”

    “哟哟哟,不得了。”祝知纹发出类似于八卦少女的尖叫,“他的裤子,洗干净开过光我都不要。”

    “你打他了吧。”金瑶严肃了起来,她指了指自己心口,“他的胸口有个掌印,是你打的吧。”

    祝知纹抿抿嘴,没说话。

    当时他的确推了宋戈一掌,也的确是用了全力,宋戈也是,祝知纹虽不肯割鹿角,可宋戈可以对自己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啊,何必直接就上刀子呢?

    可你说宋戈当时是因为知道自己快不行了,所以才奋起一击,可他连操刀子的事儿都干得出来,怎么就不能留着力气好好劝劝自己,劝着劝着,许是祝知纹自己就割了。

    还是说,在宋戈心底,他就不信祝知纹能为了金瑶割角求生?

    他,一个和金瑶才认识多少天的人,居然不信祝知纹这种和金瑶出生入死的铁搭档?

    反正祝知纹觉得自己挺受辱的,祝知纹越是觉得自己受误解,他就越想要证明自己,宋戈昏死在他跟前后,他连刀都没用,直接一扭头,齐根断掉了自己的鹿角。

    鹿角一断,整个鹿耳洞都失去了支撑,祝知纹必须尽快离开,乱石飞溅之际,他回头看了一眼还趴在石台上的宋戈,这小子应该死了吧,没死拖出去也未必能救活吧,多一个人就多一个累赘。

    可祝知纹走出去没两步,就后悔了。

    累赘就累赘吧,他终究是瑶娘娘的人,回头瑶娘娘问起来,若是知道自己见死不救,想来这多年的情谊都烟消云散了。

    祝知纹就这样光着身子拖着宋戈爬出了鹿耳洞,准确的说,他只带着宋戈爬到了距离洞口五十米远的甬道口,他走不动了,他才断了鹿角,怎么着也算是个重伤患者,他一个重伤还得拖一个半死不活的,他实在没有力气了。

    好在,金瑶及时赶来了。

    金瑶还是厉害的,当时祝知纹没了力气,宋戈就更别提了,她一人拖着两人直接往外跑,其实祝知纹一直很好奇金瑶是怎么扛着两人跑到这枫树鹿场宿舍楼下的。

    用金瑶的话说,她一向是一视同仁的,一手拽一个,谁也不多照顾一分,谁也别被亏待一点。

    祝知纹就好奇了,他指着自己淤青的鼻梁和额头问,那为什么他脸上青一块紫一块的,真的不是被金瑶拖在地上摔出来的吗?还有,为什么宋戈一点事儿都没有,金瑶是把他抱在怀里抱过来的吗?

    金瑶只能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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