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了!
但是身后就是雄狮,他不敢再给两脚兽哈气了,怎么办?好生气啊!
因为生气,黑豹又不能哈气,便只要抬起爪子冲着水面拍去。咦?这么一拍,怎么水花溅起这么高?
煤球好像忽然发现了新大陆,便干脆更加卖力地拍打着水面,好像打水仗的方法被他偶然掌握了呢!
乔瑾念也是傻眼了,这黑豹要成精了吧,这是忽然智商提高了好几个度了呢!
不仅如此,看到黑豹只是拍打水面,水花就会溅起,还会溅在其他的动物身上,于是,凡是智商稍高一些的动物们就开始无师自通了。
于是,现场便打起了一场世上绝无仅有的,动物间的乱七八糟的水花大战。
乔瑾念也扔了盆子,和动物们一起拍打着水面,甚至还游到狮子爸爸面前,冲着他的狮子脸拍打水花。
狮子爸爸原本并没有学着动物的样子拍打水面,毕竟他和金毛年龄比他们都大。
现在被自家幼崽把水溅到他满脸都是,他的眼睛都被水花糊住了,眨巴着眼睛,甚至抬起爪子,在自己眼前抹过,有点难受,用舌头舔舐嘴角的水渍。
这对猫科动物来说有点烦躁,狮子爸爸的嘴里发出‘呼呼呼’的声音,伸出爪子,很想拍一巴掌幼崽,可惜收着力道,就连尖尖的指甲都缩了进去,这就导致,狮子爸爸的拍打动作不仅不凶悍,看起来还好像猫猫挠人一般,有点可爱。
哈哈哈,乔瑾念连忙凑过去,就让爸爸的爪子打在自己的脸上,一点也不疼,还有些痒痒的。
第135章 西部
◎但是,这种一点都没有疲累的状态,是杀死棕鬣狗意志力的最后一刀。◎
抱着爸爸的脖子, 乔瑾念抬起手,帮他把眼前的水渍擦干净,他这才能好好睁开眼睛, 金色的狮瞳就那么无奈地看着眼前的幼崽。
金毛叔叔也目光暖暖地看着这对父女两个。
对于狮子来说, 能下水游一圈就够了,这还是因为水里没有那些食肉动物的缘故。
现在, 他们就想要上岸了,于是,金毛便爬上了岸, 在岸边甩干净自己的毛发, 便默默走向了灌木丛旁边的大树下趴着。
他的年龄比狮子爸爸还大,看着水池中的动物们,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狮子爸爸也不想游泳了, 见幼崽脸上都是水,便舔舔她的脸颊,想要帮她舔干净脸上的水珠,发现她头发上的水珠太多了, 好像永远也舔不干净似的, 便只好作罢。
乔瑾念的头发很长很长了, 也从来没有剪过,披散在身后, 很黑很亮。
爸爸也不舔了,也爬向了岸边, 甩干净身上的水, 走过去, 直接趴在了金毛叔叔的身边。
两个老雄狮, 便这么默默看着在水里玩耍的小动物们, 从树叶间透过的点点日光,在他们的脸上晃过,他们不得不眯着眼睛,看起来懒洋洋的。
动物们难得有可以在水中自由玩耍,还不用害怕肉食动物的时刻,便多玩了一会儿。
天气炎热,在水里泡泡,心情都会大好。
但是,除了玩,动物们最重要的就是喂饱自己的肚子,瀑布池的水仗结束,阿伦率先走出了水池,准备去觅食了。
他的体型最大,需要吃的食物也是最多的,一天中大多数时间,他都是一边走,一边吃的。
这是大象的特性,他们不能停留在一处吃,必须走着吃着,不然就很奇怪,所以,阿伦一天要走得很远很远,幸好这里只有一头大象,没有其他的大象和他抢食物,他跑出去吃得饱饱的,便会在天黑之前,赶回家来睡觉。
是的,以后瀑布这里就是他们的家,灌木丛就是食草动物睡觉的地方,是平头哥和胡狼打洞的地方,大树下面就是雄狮们睡觉的地方,岩石洞就是猎豹待的地方,树顶就是黑豹睡觉的地方。
但是,乔瑾念更多的时间还是抱着狮子爸爸睡觉,因为他的鬃毛和肚子非常非常暖和,比她给自己做的棉被都要暖和。
当然,她的那条破被子还在,天气这么热,这么干燥,被子晒一晒还是很暖和的。
她这次也把被子拿了过来,去年她根本什么也没有带,只能靠着雄狮的体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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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保暖,夜里还是有些冷的。
但是,即使拿了被子,夜里,她也会习惯性地滚进爸爸的怀里。
夜里,狮子爸爸会和金毛叔叔一起去捕猎,乔瑾念总是会被冻醒,便只好又钻进自己的被窝里。
和狮子们一起在夜里去捕猎的还有煤球,相比白天来说,夜晚才是黑豹最佳的掩护色,所以他必须晚上去捕猎,这样成功率才会更高。
第二天一大早,当乔瑾念醒过来的时候,爸爸和金毛叔叔已经吃饱了,并且重新躺在了树下面。
这个时候,才是乔瑾念和其他食草动物们活动的时候。
猎豹兄妹会自己去更远的一些地方去捕猎,毕竟这片草原上的食草动物太少了。
黑豹吃饱了,趴在树枝上,四只黑色的大长腿从树枝上垂下来,看上去睡得特别熟。
因为爸爸每天都会给她带肉肉回来,乔瑾念压根就不需要自己去捕猎,但是她不会停下锻炼自己捕猎技巧的训练。
所以,在食草动物们去吃草的时候,她就自己在那里爬树,或者把飞马爪到处乱扔,或者拿着网子捕小鸟,又或者开始追击一只猎物。
追着追着,乔瑾念不小心把一只羚羊给活活跑死了。
是的,她本来没有想要捕猎,毕竟狮子爸爸都吃过饭了,只是来练习跑步的,恰好看见了一只羚羊。
幸好,这头羚羊不太大,她拖着猎物往回走,还是很累的,走着走着,她便看见了捕猪猎手——棒槌。
于是,她便忽然想起了自己那天想过的好主意,她要找棒槌交换猎物。
来到棒槌跟前,他此时还在挖疣猪洞,她不好打扰,便只好躲在灌木丛边,想着等他咬死疣猪后,就去和他说说。
捕获疣猪的过程漫长,这一年来,通过捕获疣猪,棒槌的耐性倒是增长了不少,这是他自己琢磨出来的发财的方式,也很满足这种方式。
乔瑾念等了好久,有些不耐烦了,就想去练习爬树,不然白在这里等着,有些浪费时间。
可是,这头羚羊放在灌木丛有些危险,会被经过的棕鬣狗给抢走。
所以,她也想到了要把猎物架在树上的方式。
那不如,直接把羚羊给棒槌放在他家里,再给他说一声吧。
于是,乔瑾念冲着棒槌道:“呜吼——”
闻声,棒槌抬头看来,便看见自己的老邻居,睁大了无辜的双眼,因为挖得很累,张大了嘴巴,非常不解地看着她。
指了指手中的羚羊,乔瑾念又指了指他的家:“呜吼——”
然后,乔瑾念便当着他的面,用麻绳绑着猎物,把麻绳系在腰上,一边爬,一边拽猎物,慢吞吞地将猎物给他架在了树顶。
拍拍手,乔瑾念给他挥挥手:“呜吼——”
反正猎物给了他,乔瑾念下午过来找他来拿疣猪。
也不知道他有没有看懂,乔瑾念一边顺着绳子爬,一边想着依照棒槌的尿性,他该不会以为她要养他吧?
然后,他该不会放弃了挖洞,直接去吃了羚羊?
天啊,乔瑾念忽然觉得很有这种可能,正想跑回去看看呢,但瞬间,她又觉得自己太看不起棒槌了,他可是敢和棕鬣狗抢食物的勇敢的豹子呢!
不管了,乔瑾念放下心来,自己开始练习各种技能,不论是爬树,还是捕猎,还是跑步,还是射箭,这些都是她赖以生存的保命方法,每天都不能松懈。
下午,她终于回家来,专门过来找棒槌。
抬起头来,她冲着棒槌的家吼道:“呜吼——”
她在心里暗暗祈祷,棒槌捕猎到了疣猪,不然她可能就会生气。
不一会儿,棒槌听到了吼声,从树顶钻出来,趴在树干上,看见是她,想了想,又转过头去,嘴里叼着一头小疣猪,也没有拖着疣猪,就这么张开嘴,把疣猪给她扔下了树。
乔瑾念:“……”
还不错,是个好豹子,但是,就在疣猪肉掉在地上的那一刻,斜刺里跑出来一只棕鬣狗,迅速地叼起了肉就跑。
乔瑾念:“……”
不会吧,一秒都不到吧,需要不需要这么快啊?等等,她怀疑这只棕鬣狗就是前段时间,和棒槌抢了半天小疣猪的那只。
所以,说不定,这只棕鬣狗一直蹲守在这边的灌木丛,就是等着再次抢到棒槌的食物,这不是一种单纯的抢食物的战斗,这可能是故意来报仇的!
啊啊啊!可是,这头疣猪现在就是她的食物了啊,敢抢她乔瑾念的猎物?这头棕鬣狗是不是以为她是一只好欺负的两脚兽?
看看吧,乔瑾念忽然觉得,她跑死过羚羊,跑死过角马和斑马,还从来没有跑死过一只棕鬣狗呢。
所以,要不要今天来试试啊?
人类最大的BUG是什么?那就是人类是恐怖直立猿,和其他的动物相比,人类身上没有毛发,为什么要把毛发进化掉呢?
哈,因为要排汗啊!凡是有毛发的动物排汗都不好,排汗不好,耐力就会差,耐力差了,就会把自己跑死!?*?
当然,毛发可以御寒保暖,所以这也是为什么乔瑾念晚上总是会冷的原因。
现在,这头恐怖直立猿就要让草原二哥见识见识自己的恐怖之处了!
然后,乔瑾念身上背着水壶,手拿长矛,后背上还有弓箭,就这么朝着那头棕鬣狗追击上去。
她根本就不害怕鬣狗,因为她有武器。
除非眼前有一群鬣狗,乔瑾念才会考虑放弃,不然有可能会被围攻。
一路追着鬣狗,穿过整片灌木丛,又穿过平坦的草原,继而爬上了西边的高地,经过数不清个灌木丛和湖泊。
棕鬣狗的速度快,但他拖着猎物,而且他耐力快要到达极限了。
原本,他以为已经甩脱了那头两脚兽,谁知道,猛然一回头,才发现两脚兽始终在自己身后不远处。
棕鬣狗快崩溃了,直接跳进了湖泊里,还想着两脚兽会不会怕水,其实他自己才怕水,快要跑到湖泊中央的时候,发现自己快被水淹了,便只好开始折返。
乔瑾念就这么静静地看着他,看他要往哪里跑。
棕鬣狗很生气,回头看着她,也不知道这两脚兽到底会害怕什么,只能继续朝前跑去。
一直跑一直跑 ,一鬣狗,一人类,就这么一直往西边跑去。
乔瑾念从来没有来过这边,越靠近西边的密林,就发现空气湿度开始增大,大气中有新鲜的草木香,是令人心旷神怡的富含氧离子的那种丛林味道。
原来这边是这个样子的。
这个时候,乔瑾念已经不记得自己是来追击什么的,只一边看着远方的密林,一边惯性地迈着步子。
因为平时总是在练习跑步,几十公里不在话下,所以,她追击的还算轻松,又陡然间闻到这么好闻的山林味道,便大口呼吸着。
但是,这种一点都没有疲累的状态,是杀死棕鬣狗意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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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最后一刀。
是的,棕鬣狗彻底崩溃了,从来没有想过还有这么狼狈的一天。
但他还没有跑死,只是非常累,非常累,必须要躺下休息了,不然他就会被烧死。
所以,在死亡和猎物之间,他选择了松开嘴巴,放弃了猎物……
第136章 回家
◎那是爸爸害怕她发生意外,在这里等着她回家!◎
“呼呼——”乔瑾念怎么可能不累呢, 就是忙着看风景了,压根就没把心思放在前方的棕鬣狗身上。
现在见棕鬣狗忽然把嘴里的小疣猪给松口了,还抬起他的黑色瓜子脸, 凶狠地看着她, 有一种但凡她敢过去,他就要咬死她的意味。
乔瑾念才不害怕他呢, 对于一只快要把自己跑死的疲累鬣狗,此时,她轻轻松松就能把他解决了。
可惜, 鬣狗肉超级难吃, 因为他们的主食是草原上的各种腐烂变质的肉类,所以,大多数狮子都不喜欢吃他们的肉, 会产生恶心的感觉。
再说了,狮子爸爸本来就被其他的狮子都要更加挑食,她就更不能把这只鬣狗带回去吃了。
径直走上前去,乔瑾念单手将小疣猪捡了起来, 看了眼这只鬣狗, 便转身就走。
鬣狗全身后缩, 呲着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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