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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番外:常秘书追妻记3(第1页/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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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有了vivo配合拍摄,程嘉树亲自制作的那张爆锤比格的表情包之后。

   
    只要程嘉树一用,常徊就知道这是生大气了,他得老实点。

   
    还有三条消息额度,他得想想要说些什么。

   
    首先要问他最在意的问题。

   
    ——所以你没有叫什么男性朋友去你家,是不是?

   
    其次要问他第二在意的事。

   
    ——换衣服吹头发? 去酒吧要这么隆重打扮吗?

   
    最后要通知程嘉树。

   
    ——我到你家小区了,三分钟上楼,程嘉树你给我等着,我看看是你给我好看,还是我给你好看!

   
    “真是长本事了,敢这么气我!”

   
    下了车,常徊甩着长腿大步流星,拧着眉怒气冲冲的样子,路人看着还以为是来找来干仗的,纷纷避让,又忍不住回头多看两眼帅哥,猜想这是跟对象吵架了还是来抓奸的。

   
    “叮咚叮咚叮咚——”

   
    “叮咚叮咚叮咚叮咚叮咚——”

   
    门铃声一阵比一阵急促,程嘉树啧了声,只匆忙喷了两下香水就快步走去开门。

   
    他拉开门:“邻居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上门讨债的,你——”

   
    话没说完,程嘉树就整个失控被人贴上来推搡着,脚步凌乱地进了屋子,咣当一声门被关上,腰侧还被一只大手紧紧箍着。

   
    没等程嘉树反应过来,就先被常徊劈头盖脸地一顿质问:

   
    “你这是什么衬衫?什么衬衫领子开这么大? 低个头什么都看见了!”

   
    常徊眼前明明是熟悉的程嘉树家里的陈设,却始终有一抹惹眼的白挥之不去,耳根热得通红,开口就结巴起来:“不、不许穿这个去酒吧,现在马上去换一身衣服!”

   
    脑子乱糟糟的,心跳乱糟糟的,呼吸也是乱糟糟的。

   
    常徊既生气又莫名觉得口干,回想起程嘉树打开门,他看到的一幕。

   
    黑色丝质的低领衬衫,素色的银链坠在那片又精致又漂亮的锁骨上,深色衬得程嘉树本来就白的皮肤,更是如玉一般好看。

   
    程嘉树感到好笑,抬起手,食指落到常徊肩上,推开他:“我拒绝。”

   
    近距离察觉到常徊急促起来的呼吸,程嘉树视线下移,后仰拉开些距离,藏起自己同样变了调的心跳,看似厉声道:“手拿开!”

   
    常徊低下头看他,眼尾耷拉下来,极不情愿地松开手,但嘴上仍在坚持:“程嘉树,去换身衣服。”

   
    程嘉树不想理他,转身去拿沙发上充电的手机,“你管的是不是有点多了,穿什么好像是我的自由吧,难道我要穿西装去酒吧吗?”

   
    常徊踢掉鞋子,自觉换上拖鞋,跟上他:“我觉得可以。”

   
    程嘉树扭头给他一个无语的眼神,“可以你个头,病犯了就吃点药。”

   
    常徊这次居然反常地没有和平时那样往他跟前凑,只是站在几步开外的地方看着他,眼神复杂,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他这样程嘉树反而紧张起来了:“……又犯什么神经?”

   
    常徊定定地看了他好一会,严肃地说:“不行,你不能穿成这样去酒吧,太招人了。”

   
    “怎么招人了?”程嘉树斜睨着他,“去酒吧不就是去玩的,穿成土狗去就对了?像你这样?”

   
    程嘉树上下打量了常徊几眼,眸光闪烁了一瞬,这人身材还真是好,穿着西装显瘦,脱了衣服有肉的,程嘉树在心里腹诽,怎么他就练不出这种又结实又硬邦邦的肌肉,六块腹肌都是极限了。

   
    算了,真要练成他那样的肱二头肌,不知道壮成啥了,跟他也不是很搭。

   
    常徊又盯着程嘉树看了一会,沉声开口:

   
    “行。”

   
    说完就开始解西装扣子。

   
    程嘉树瞪圆眼睛,警惕起来:“你要干什么?”

   
    “你不是说我是土狗吗?”常徊脱了外套往程嘉树身后的沙发上一丢,又单手解了领带丢过去,人也在一步一步靠近。

   
    188的身高和健硕的身材带来许多压迫感。

   
    常徊这人只要沉了脸看起来就是严肃中带了点凶相,这点程嘉树一直都知道,工作状态中的他总是这样的。

   
    程嘉树咽了咽口水,又开始紧张了。

   
    他在想,常徊等下要是跟头牛一样冲过来,他这把奔三的老腰能不能顶得住。

   
    “你要干什么?”程嘉树缓缓后退。

   
    “不干什么,”常徊又解开了两颗衬衫扣子,一边继续朝程嘉树走,一边又冷着脸从容地继续解开袖口,将袖子挽到小臂,露出肌肉线条和青筋都十分明显的手臂,“我向你学习一下穿搭。”

   
    程嘉树眯起眼睛,重新打量常徊。

   
    黑西裤白衬衫,衬衫扎进裤腰里,解开扣子的领口也和他一样几乎开到胸口。

   
    不同的是,常徊的领口下是结实的胸肌,不大不小刚刚好。

   
    程嘉树突然就能理解常徊不想让他穿成这样去酒吧的想法了。

   
    他也不是很想让酒吧里那些人看到这样的常秘书。

   
    但他这会再让常徊把衣服穿回去,就显得太奇怪了。

   
    “行,”程嘉树扬起下巴,“可以,挺帅的,那就都这样出门吧,常秘书。”

   
    “我觉得可以,”常徊朝他伸手,“那走吧,程助理。”

   
    程嘉树看着他,觉得莫名其妙,“干嘛?你这什么手势?邀请公主吗?又不是参加舞会。”说完伸手一巴掌拍过去,不轻不重,正中常徊掌心。

   
    接着就手背一紧,被握住,抽不出来了。

   
    程嘉树瞪他。

   
    常徊不语,抓起那只手放到嘴边就是一口,泄愤道:“程嘉树,我真是拿你一点没办法都没有!”

   
    程嘉树:“???”

   
    “嘶……”

   
    程嘉树抽回手,白皙骨感的手腕上顿时浮起两排牙印,红红的。

   
    他气笑了:“常徊,说你是土狗,你还真成狗了是吧?”

   
    常徊咧开嘴笑,露出一排整齐的白牙,不以为耻反以为荣道:“我是vivo它爸,就算是狗也应该是比格。”

   
    “呵呵。”程嘉树冷笑,“说的没错,常徊你就是个狗。”

   
    一个很坏的狗,总是做些莫名其妙的事,说些莫名其妙的话,让他的心也变得莫名其妙。

   
    挨骂了也不生气,常徊勾住程嘉树的肩膀,半个身子都不客气地压在程嘉树身上,带着他往外走。

   
    “遛狗去吧,程助理,庆祝你终于脱离邪恶总裁的魔掌。”

   
    程嘉树:“……”哭笑不得,真是服了。

   
    不知道怎么被带到门外,程嘉树才回过神,惊呼:“哎,我手机,还有钥匙!”

   
    “这呢。”常徊左手手指转着圈地把钥匙带到他眼前,搭在他肩上的右手又跟变魔法似的,不知道从哪把他手机摸了出来,“也在这呢。”

   
    程嘉树无言,怅然地叹了口气,接了过来。

   
    他总是拿常徊没有办法,没有一点办法地被他牵着鼻子走。

   
    常徊这个狗东西一点都不知道,明明是程嘉树拿他没办法。

   
    常徊对他,其实总有办法。

   
    “你这是什么?”腾出手了常徊就开始折腾他,又或者说是研究。

   
    程嘉树面无表情地按住在自己锁骨上摸来摸去的手,“不要乱摸。”

   
    “没摸,我就是看到你锁骨上有东西,亮晶晶的,沾着对联上的东西了?”常徊回忆,“我刚才推你进门的时候手摸到对联了吗?”

   
    程嘉树:“…………”

   
    别的男人信誓旦旦地说自己是直男,他可能还会持一些保留意见,但常徊,他真是直的不能再直了!

   
    他都快把自己直过去了!

   
    甚至直的让程嘉树有点难受,有点烦躁。

   
    忽然想起曾经在集团里听过一个出已出柜的同事闲聊时说过的一句话,他们直男相处起来总是没轻没重的。

   
    程嘉树从没质疑过自己的性取向,就算中学时期因为长相太过清秀,被同班的男同学泼脏水说他是同性恋,他都没质疑过。

   
    那时候的他只觉得像他霸凌他的男同学一样的男人有什么好喜欢的?像他爸那样大男子主义爆棚,天天在家当皇帝的男人有什么好喜欢的?

   
    大学时期和参加工作后,也不是没有gay因为他的长相向他释放过好感,但他都没感觉,拉开距离对方就明白了,也有心里没数的,被他冷脸拒绝一次就老实了。

   
    这更让程嘉树确信自己是个直男,就算他还没有为任何异性心动过,他也还是个直男。

   
    却不知道什么时候在常徊这个比他更直男的直男这里,栽了一半的跟头。

   
    怎么会有人这么烦人,做尽了让人心动的事还不自知。

   
    “松开!”程嘉树甩开搭在肩上的又沉又重的手臂,还是保留点距离吧!该亖的直男!

   
    像是察觉不到程嘉树突变的情绪,又像是习惯用这种无赖方式应对程嘉树的烦躁。

   
    没甩开两步,常徊就又缠了上去,追问:“是什么啊?亮晶晶的,还挺好看。”

   
    高半个头的优势让常徊能清楚地看到程嘉树领口下的肌肤,那片皮肤看起来又白又滑腻,亮晶晶闪着光的地方更是看的他手痒,心里也说不出来的痒痒。

   
    忍不住地再次伸手,还没摸到就被打掉。

   
    程嘉树深感疲惫地解释,“这叫高光。你知道什么叫高光吗?”

   
    “啊!”常徊恍然,“我知道,我见我堂妹用过,叫什么生姜高光,生姜还能做高光吗?”

   
    话音刚落,程嘉树还在消化生姜做高光这句话,脖颈处就多了个黑色的,伸手一摸头发都硬得扎手的脑袋。

   
    近距离喷洒在肌肤上的温热呼吸,让程嘉树无法思考,连推开常徊都忘记了。

   
    由着这人像vivo一样在他身上嗅来嗅去,胡乱喷洒的呼吸像是在他心里卷起了一阵小型龙卷风。

   
    “也没闻到生姜味啊。”常徊喃喃说完,掀起眼皮就看到表情呆滞的程嘉树,嘴角立马勾起,刚要问他什么,注意力就被眼前又白又细腻的皮肤,还有像天鹅颈一样修长漂亮的脖子吸引了。

   
    常徊的眼神也变得有些呆滞了。

   
    一瞬间,他的脑海涌起一个念头。

   
    他想……在程嘉树漂亮的脖子上留下痕迹,就像咬在他手腕上的痕迹一样。

   
    常徊咽了咽口水,又觉得口舌干燥了。

   
    想咬兄弟一口,这个想法对吗?

   
    都是兄弟,平时打打闹闹的,给他咬一口怎么了?

   
    “程嘉树,”常徊听见自己出声,“我能……”

   
    话没说完,声音又没了,因为他向下的余光捕捉到更艳红的东西。

   
    藏在程嘉树衬衫更深处的地方。

   
    常徊感觉自己的理智和不受控制蔓延的大脑思维已经分离开了,他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

   
    只剩下一个想法——

   
    这个也是能咬的吗?

   
    程嘉树会直接给他一巴掌吧。

   
    “妈妈!你看那两个大哥哥在亲嘴!羞羞!”脆生生的童言打断一切,也唤醒一切。

   
    程嘉树回过神,狠狠瞪了常徊一眼,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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