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行事却颇为成熟稳重,莫名有种不好接近的冷淡大佬气场。
格里沙斜靠在病号床上,是介于少年和青年之间的身材,只是还是有些过于瘦削,白色的刘海散落下来挡住了他的一只眼睛。
这样一看还是挺帅的嘛,在学校里面肯定是很多女生会喜欢的那种坏学生,陶晓梅心想。
格里沙从短裤后的口袋里面翻出一支黑色手机,有些不熟练的操作着。
手机没电了,借了好心护士的充电器充了半天才缓慢地开机。
电话簿里面空荡荡的,微信更是只有五六个联系人,其中最上面的那个联系人名为“最爱的老婆”。
格里沙试着给【最爱的老婆】发了一句“在吗?”,却提示已经被对方拉黑。
扬了扬眉,他试着给剩下的几个微信号发了消息,都没有得到任何回应。
想了想,他将黑红色的骷髅手机壳扣下来,缝隙里掉下一张身份证。
“秦追。”
陶晓梅在一边读了出来。
“哎呀,你这名听起来还挺有文化的。”
十七岁,刚好和曾经的格里沙同岁。
不知道是不是巧合,他们甚至是同年同月同日出生。
他的确重生了,回到了十年前,却并不是在自己的身体里。
关于原主他的记忆有些模糊,但是知道对方是在昨晚自-杀的。
找个借口溜到洗手间里面避开那位过分热心的热心市民陶女士。
格里沙挽起袖子,右手手腕往上的位置有着两道深深的伤口,就算已经结了一层浅痂仍然像是两张牙舞爪的丑陋蜈蚣。
很显然他成功了,可喜可贺。
既然原主都已经死了,那这个世界上应该也没有他在意的人了。
格里沙随手将那支手机丢进了垃圾桶。
他此时只是有点控制不住地想要发笑。
十七岁啊,多好的年纪。
这个时候的格里沙刚认识白盛忻一年,高中还没有退学。
这一年,他的母亲还没有去世,和父亲的关系也没有破裂。
……他画画的左手也还没有受伤。
十七岁,是一个年轻得可以改变一切的年纪。
这样想着,一团炙热的血气逐渐从他的胸口升起,刚刚从血管里面输送进去的那些营养液开始缓缓支撑起这具身体运作。
心脏鼓动着泵出滚烫的血液,苍白的脸颊上浮现出病态的红晕,很多年他都没有这样心潮澎湃的感觉了。
“白盛忻,或者,所谓的穿书主角……”
他肆意弯起唇,双手撑在洗手台前,看着镜子里的少年露出一点冰冷阴鸷的疯狂笑意。
血色暗影从他的眼底掠过。
“让我们再试一次吧。在都拿到剧本的情况下,你还能一直当赢家吗?”
“一扎一个钉儿,这孩子有前途啊。”
这好话自然是说给侯盛元听的,见他都不着急自己徒弟,何水英和卫盛炎这会儿都放松了,看来这孩子有两下子。
那约翰却看不懂氛围,他又发出一声自以为威风的战吼,朝着秦追冲了过来,秦追先是岿然不动,待约翰靠近,小巧灵活地身体就此一滚,手指戳中约翰小腿上的麻筋儿,接着起身,对着约翰做了一个标准的前踢,腿抬得又高,脚尖绷得也直。
秦追还像模像样发出奶声奶气的“哈!”
只是以他和约翰的身高差,他这一腿,注定只能落在一个地方。
待约翰惨叫着倒下,秦追做出收功的姿势,长长吐出一口气,双手抱拳,似是要按照武侠剧情来一句“承让”。
但是秦追小脸严肃,说出口的却是“你要是萎了,可以找我买回阳酒”。
小黑医的医德感天动地,包废包治!
第 54 章 医德
事先声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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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追并不是那种运功后要吐纳运气的高人,他的功力没到这一步,他之所以在和约翰打完后呼气,主要是洋人身上体味重。
他被熏到了。
说完“我可以治疗萎男”的话,秦追就跑到师傅旁边,大口呼吸换气:“他居然不喷香水,这是几天没洗澡了?和他打架简直折磨鼻子!呼哧呼哧!”
秦追穿越以来认识的洋人大多比较讲究,菲尼克斯的家人日日喷香水,有时詹姆斯先生还和克莱尔女士互换香水喷,洗澡也比较勤快,就怕自己在外不体面。
家境较好的罗恩和露娜家也这样,就连爱因斯坦那个晚年穿女鞋的放飞自我大天才从罗恩家门口路过的时候,起码在嗅觉层面也是比较得体的。
而格里沙家充斥着羊、狗、酒和甜食的味道,这些味儿盖过了人类的味儿,谢尔盖舅舅是猎熊高手,为了不让熊通过气味察觉到他的所在,他甚至会在冬天拿冰过的药水擦洗自己。
约翰是第一个差点把秦追熏晕的洋人。
对亚洲人来说,体味说起来是个相对不那么敏感的问题,毕竟他们又不臭。
朱笙那天的事情没有闹大,他后来被送去了医院,伤口并不算重,大概也只是消毒了事。
希望医院的医生不要误会他是在玩什么奇怪的ply。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他没有将秦追就是加害者的事情说出来。
后来朱笙再去Burning的时候,就总是躲着秦追走,偶尔撞上了也是眼神躲闪。倒是弄得魏溪很奇怪,没忍住冲着秦追努努嘴,
“你怎么人家小孩儿了,看给人吓得。”
秦追当时正忙着在一杯玛格丽特上面最后插柠檬片儿,闻言头也没抬,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
只冷冷回了句,“我怎么知道?”
魏溪眯了眯眼睛。
“人家小孩很乖很听话的,音感也很好,很有天赋,你可不准把人给我吓跑了。”
“没事啊,他之前都总是摸鱼不认真工作,你看他现在弹得多认真。”
秦追瞟了台上的朱笙一眼,贝斯弹得头都敢不抬,看起来倒是的确心无旁骛的样子。
魏溪无语,不过也不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什么,只能任由他们去了。毕竟感情这种事情别人也插不上嘴。
秦追舒舒服服不被打扰地上了几天班。
微信上面,格里沙后面有给他发消息来,秦追看都没看。
和对方睡觉只是一时起意。
毕竟是对方和他许愿想要一个老婆的。
天呐,自己真的是大好人!不仅帮他完成了愿望,还是主动献身。堪比割肉喂鹰了属于,佛祖来了都要给他让位。
他如今已经仁至义尽,还希望对方好自为之。
消息直接划到最后,他看见对方给他发的几条消息。
凌晨1:12
【:回我消息】
凌晨1:16
【:你到底叫什么名字啊?!】
隔一天,中午12:14
【:你再不回我消息,我就要去报警把你抓起来!】
秦追一时手快。
【111:你准备报警后和警察怎么说,你被qj了吗?】
对面在那边正在输入了好一会。
秦追饶有兴致地等了半天,有点不耐烦了对面也没发过来。
【111:宝宝,你怎么还没写完?】
【111:嗯?】
最后一条消息提示发送失败,他直接被小孩拉黑了。
笑了笑,秦追丢掉手机,心想自己这个时候真是蠢得挺可爱。
倒是宴修祁就给他发微信来约他周末出去看展,还是他那套熟悉的说辞,说相逢即是缘。
至于订婚宴那天晚上,秦追在他微信里面关于白盛忻的那些发疯言论,对方一句也没提。
他要是不发微信来,秦追差点要把他这个便宜男四给忘了。
秦追是真的不知道对方到底是怎么对自己起了兴趣,不过正好也可以去他那边打探一下关于白盛忻的最新消息,就应了约。
他去得挺晚,丝毫没有任何契约精神地迟到了快二十分钟。
所以秦追刚到的时候,宴修祁已经站在那副很著名的《日出·印象》之前等着他了。
本就俊美的男人穿着一身日常款的休闲西装,宽肩大胸长发,再加上一副金丝眼镜,光是站在那里就吸引了不少周围的目光。
“真是抱歉。”
秦追虽然口上这么说着,但是却看不出一点愧疚的意思。
他的穿搭完全和宴修祁是两个极端,从衣柜里面随便挑了一件宽松的黑T就跑出来了。
眼上面还残留着一点淡蓝色的珠光眼影,左耳挂着一串连到耳骨的十字架长耳钉。
因为不习惯白天出门很困,打着哈欠,整个人看起来像是下一秒就要睡过去的样子。
像是刚从棺材里面爬出来的吸血鬼。
他对于穿着并没有一丁点属于自己的独特品味,所以延续了原主的穿衣和打扮风格,还有那一头诡异的白毛。
主要还是人长得好看,所以穿什么都显得很有风格。类似于别人这么穿就是非主流傻-逼,他这么做一定是有酷哥自己的原因的。
“怎么出来看展也不收拾一下,这样子就出来了。”
宴修祁身高起码有190,比秦追还要高一点,此时微微低头看着他,语气甚至可以称得上是温柔。
秦追背后的寒毛竖了起来,一下子就让他清醒了不少。
“约会?您是否对我们的关系有什么误解?”
他往外走了两步,用一种看精神病的眼神看着对方。
宴修祁笑了笑。
“不要这么警惕嘛,我又不是什么坏人。”
秦追此时已经后悔自己答应这场邀约了。
但是来都来了,那就看看。
毕竟买票又不是花的自己的钱。
说是印象派画展,其实就是艺术展,展出的并非是真迹而是复制品,不过还增加了艺术性灯光效果,变换的位置和层叠的光影看起来也别有一番风味。
“你对莫奈的评价如何?”
宴修祁似乎有些好奇地发问,语气里很是有些兴致勃勃。
秦追认真地思考了一下。
“虽然我不知道你期待我说些什么,但是恐怕我的看法和大多数人一样,他画得的确很好。”
宴修祁扬了扬眉。
“曾经我还挺喜欢他这个人的,但是现在因为个人原因,我对他有些偏见。”
“哦?”
“比如这一幅。”
秦追在《拿太阳伞的女人》面前停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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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中的女人姿态舒展,在草坪上微微回眸,风轻柔地掀动她的裙摆,明媚的阳光模糊了她的面容,只留下一双温柔的眼睛。
画中人是莫奈的第一任妻子卡米尔。
在某些捕风捉影的花边小报中,他们称在她去世后,莫奈画中的女人再也没有了脸。
……因为他真正想画的爱人早已离去。
“简而言之,我觉得他有些恋爱脑,某种程度上。”
“但是你不得不承认,爱情对于一个画家来说是很好的灵感来源。
“还有一段悲情的可以被大书特书的恋爱经历,更是一个完美的炒作题材,人们会相信每一位出类拔萃的画家都应该有着两位以上的情人。 ”
“你那是在做投资,而不是在作画,尊敬的资本家先生。”
秦追冷笑了一声。
此时他终于隐约觉察到了宴修祁约自己出来的真实目的,只是双方现在却也都不动声色,按兵不动。
“不,我觉得他爱他的妻子,但是他却更爱绘画。不然也不会在她死去一天后,却还在为她的尸体作画……”
“画画只是一种表达情绪的方式。”
秦追有些不耐烦地打断了他。
“就像是有些画家会给一-夜-情的女人作画,并不是因为他爱她,而只是因为他这个时候想画画了,并且还穷得雇不起模特。”
他丢下宴修祁,自顾自地往前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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