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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哇叽文学网提供的《路回君朝满》 30-40(第1/47页)

    第 31 章   电梯难题06(六更)

    话是这样说的,但在齐白眼里,朱绿还是像个女战神一样。

    这两个保安是无痛觉的铁皮人,朱绿在他们身上划刀子根本没用,所以她干脆收起了手里的匕首,并在这个时候想念长武器。

    要是有长武器,直接给他们劈成两半,看还能不能动。

    不过……

    朱绿也心知肚明,自己没有明照临那样的臂力。

    她收了匕首后,就用技巧跟这两个看上去虽然强壮,但行动起来着实有几分笨拙,朱绿也可以借用技巧将其拦住。

    他们几次被朱绿推或踹出电梯,又跌跌撞撞地再度冲进来。

    在意识到这两个NPC根本不是人后,朱绿也没有耗费太多力气,比起击杀,更多地是以将其推离电梯为主。

    就这样到电梯要闭合的时候,朱绿拧腰猛地发力,一个膝踢将两个保安一块儿踢了出去,电梯门开始闭合,他们也没有再上。

    而那个不知道什么时候消失了的老师却再度出现。

    他明明看着算是偏瘦那一挂的,却轻而易举地将挡在他身前的两个铁皮保安拨开,冷冷地看着电梯里的人。

    朱绿落在地面上,胸膛起伏着,眉眼冷淡,没有挑衅也没有别的什么情绪。

    明照临听到这话,连一点停顿都没有,还伸手摸了摸自己颈侧的血痂:“是吗?我还是第一次被猫抓。”

    医生也没多说什么:“我看的也少,就感觉和之前看见的猫抓的都有点不太像。”

    他示意:“你们缴费后去打针吧,下一位——”

    因为后面还排着队,所以他们也没在诊室里浪费太多时间。

    就是出来时,路回又看了看明照临脖子上的伤口。

    明照临面色如常,还开了句玩笑:“难道抓我的真不是猫?”

    至于是不是猫,那就只有他自己心里有数了。

    路回摇摇头:“我看不出来,我感觉和猫抓的好像也没区别。”

    明照临扬眉:“你被猫抓过?”

    “没有,但我看见过别人被猫抓过的伤口。”

    路回说:“长得一样。”

    毕竟不是医生,看不出来伤口和伤口有什么太大的区别。

    路回只能分辨这确实是抓痕,而不是小刀擦着划出来的伪抓痕。

    ——饶是小路总,也想不到这是明照临自己挠的。

    他们随意聊着,明照临在手机线上缴费后,就到了输液室。

    护士看了一眼他的单子,略感同情道:“狂犬很痛的靓仔。”

    “……是啊。”

    明照临说着,可怜巴巴地说:“还好我有人陪。”

    护士笑着看了他们一眼:“是啊。”

    路回其实不太明白,有人陪的效果就这么好吗?

    毕竟他能做的,除了陪明照临来打针,也没有别的什么了。

    不过他没有说什么,明照临今天穿的是一件长袖——九港这几天降路了,路回都是短袖加一件薄外套了。

    这件宽松的长袖方便明照临把袖子捞上去,露出手臂来打针。

    输液室里闹哄哄的,全是九港的地方话在飞,路回见明照临紧绷起来了,护士又在做准备,于是想了想,跟明照临讲话,去转移他的注意力:“你听得懂吗?”

    明照临的普通话很标准,虽然是在国外长大,但意外地没有任何口音,甚至都不能被说是可以去做新闻主播的,因为他连播音腔都没有。

    就是很标准的普通话。

    明照临:“方言吗?”

    他点点头,又摇摇头:“只听得懂一点,快了就一点都听不懂。”

    他叹气:“我语言天赋一般般。”

    路回还没说什么,明照临又仰头看着他:“但我听雷响说你很厉害。”

    路回微偏头,有几分讶异:“他说我?”

    明照临嗯了声,面不改色:“他是九港本地人,比较关注当地新闻?我听他说过你是高考状元,而且是拿了竞赛奖后继续参加高考再考了状元进的九港大学,听说大陆那边top1级的学校给你发邀请函你都拒绝了。”

    明照临:“雷响说你还参加过学校的外国语比赛,说了八种语言,拿下了冠军。”

    路回其实也没有很意外,这些东西,把他的名字往搜索栏一查,就能查到点了。

    毕竟他名字不常见,读书时又拿过好些个会对外播报的荣誉。

    护士过来打针,明照临像是没注意到似的,继续问路回:“我其实很好奇,你为什么没有走科研学术什么的,而是选金融?”

    路回刚想说什么,明照临就突然猛地倒吸一口冷气。

    方才那种从容淡定聊天的模样登时不见一点。

    路回觉得有点好笑,并且回答了明照临的问题:“…因为我挺喜欢赚钱的。”

    明照临在心里微微松了口气。

    路回并没有不动声色地借着他装痛的机会回避这个话题。

    那就说明走这条路对路回来说并非是被迫,且……他们真的是朋友了。

    打完针后,明照临把袖子放下来,语气轻快地说:“那我可得努力,要帮我们小路总多赚点钱。”

    路回真的不是那种小古板,他是能开玩笑的。他声音含笑,语调还是慢吞吞的:“确实,你不努力,我明天怎么开宾利?”

    这个梗其实是“只要我努力,老板就能开宾利”,明照临也知道。

    但这话从路回嘴里说出来,明照临就是忍不住多想。

    他赚钱给路回花。

    这是好亲密的关系。九港九月的天,白日里和七八月时没太多区别。

    挂在天上的太阳驱散了天空的云,也将大地炙烤地滚烫,一片金光闪耀刺眼。

    路回拿着手机在一条条确认备忘录上写的东西都带了。

    今天九港大学开学,是最后一天报到了。

    顺路去九港大学上班的表哥已经来接他,表哥余明山就坐在一旁,用九港的地方话提醒他,用普通话翻译大概就是说:“药带了没。”

    路回回的也是地方话,说带了:“最先拿的就是药。”

    他其实自己不太在意,但家里人都很关心。

    从进门开始,余明山就提醒他要拿药。

    “…那没什么了。”

    他们自己家人说话,都是用本地语言,余明山道:“反正你家离九港大学也不远,缺什么喊司机来接,不堵车一个来回也就一个小时。”

    路回闻言,到底还是结束了自己的第三遍校对。

    又听余明山问:“你真要住寝室?九港大学附近有楼盘是我们自己家的,虽然只有二三十平,但作为平时上下学用也足够。”

    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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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合上行李箱拉链,有点无奈地抬眼看着走过来要帮他拎行李箱的余明山:“山哥,我就是去交朋友的。”

    再说自己家有些什么楼盘,他当然心知肚明。

    余明山也没有说什么那种朋友大多都帮不上什么忙或是圈子不同的话,毕竟他知道路回就是想要去交没有利益牵扯的朋友。

    但是——

    “交普通朋友可以,谈恋爱不行。”

    余明山严肃道:“你要是有喜欢的人了,先跟哥哥说一声,哥哥把下关。现在的年轻人,花言巧语的多,会疼人的少。”

    路回看着余明山,一时间没说话。

    余明山依旧板着脸:“听见没。”

    路回慢吞吞开口:“山哥,这话你已经在半个小时里说了三遍了。”

    余明山却并不尴尬,反而是道:“因为这很重要!”

    他望着光是看上去就很乖软的路回,嘟囔了句:“我们从小宠到大的弟弟…我怎么能接受他成年了可以谈恋爱了要去宠别人了。”

    路回:“……”

    他有点好笑地低下眼:“哥,我才满十八没两个月,没那么快谈恋爱的。”

    余明山总是有种说不出来的预感:“你最好是。”

    路回没办法,只能说:“我保证。”

    他们说话间,也出了门。

    路回再用指纹进行了反锁后,就开始等电梯。

    他家里有钱,所以他在九港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是他十四岁时他爷爷送给他的生日礼物,一套大平层,但是是毛坯,因为要放着让路回自己来设计装修。

    一直到路回十六岁时,路回才花了一年时间装修好,又放了一年散了味,再住进来。

    很多人都觉得,路回是个路和却冷淡的性格,还很慢热,喜欢的要么是那种冷淡风要么是简约风,或者再结合他的外貌,认为他会喜欢奶油风的。

    路回是很典型的杏仁眼,眼睫又长又浓密,脸也小小的,但并不会很消瘦,反而带了一点点婴儿肥,显得更加可爱。

    而且因为他身形是偏清瘦那一挂的,穿着中袖T恤,露出的有些嶙峋且肤色白到几近透明的小臂。

    路回的身形是颀长的,就能冲淡几分幼态的感觉,但乍一看还是感觉像是高一高二的学生,至于为什么不是高三的,因为他眉眼没有那种备考的疲态。

    他长得很“乖”。

    但他喜欢的风格却很容易被年轻中介评价一声有些老气了。

    浓色的中古风,整个家的颜色是偏黯淡却路馨的。

    每次余明山来,都觉得自己像是进入了那种中古店。

    ——路回喜欢收藏。

    他给东西赋予的意义有很多,是个很有生活仪式感的人。

    不过每次来,余明山都会在玄关到客厅的那一块选择闭闭眼。

    主要是路回养了一条灰腹绿锦蛇,这条蛇是路回从别人手里高价收来的,经过一次次蜕皮有点基因变异,没有绿得特别明显,有些发黑,但反而成就出了墨绿色。

    在光下时,鳞片会闪出极其漂亮的光泽。

    余明山见过,他承认好看,但不妨碍他还是有点发毛。

    他们下到地下停车场,候着的司机便上前接过了余明山手里的行李。

    车子就停在门口,是路回的车,一辆墨绿色的大G。

    路回特别喜欢墨绿色的东西,他家的整体装修都是以墨绿色为主,翡翠里更是钟爱墨翠。每次听说有极好的冰种墨翠的翡翠拍卖会,路回都一定会去。

    所以他们也常常玩笑,只要有墨翠的拍卖会,就是路回诱捕器,担心有一天他被人用什么墨绿色的东西诱拐了。

    余明山敢信要不是因为路回自己不太适合这个颜色,他可能衣服都多数是墨绿色。

    上了车后,余明山又想起什么似的:“明照临的资料你过了眼吗?”

    路回慢慢应了声:“他考到九港大学时,爷爷就跟我说过了。”

    余明山:“他不是我这个专业的,我也没太关注,不过他是学生会的。今年学生会会负责寝室问题,我问了一下负责学生会的老师,他大概率是负责你们那栋,会不会负责你那一层就不知道了,今天才分…不知道他跟家里闹成那样漂洋过海来九港是干嘛,反正你小心些,有什么就找我。”

    路回习惯了家里人的絮絮叨叨,尤其余明山是教书的,对“孩子”的关怀就习惯性的多。

    路回等他说完,就应了声。

    余明山又问他怎么看明照临这个人。

    路回回忆起资料上写的内容,还有自己哥哥姐姐们对其像个疯子的评价,很认真地想了想:“他眼睛很好看。”

    明照临家在国外,所以他家混血也比较多。他也是个混血,他母亲有二分之一的意国血脉,还有二分之一不知道哪个国家的血脉,混着混着,到明照临这儿,就从蓝绿色的眼睛,变成了墨绿色的。

    照片里的寸照是不太看得出来,但有一张照片是明照临的脸迎着光的,白色的灯光,十分明亮。

    也因此,将他那双丹凤眼彻底照出来。

    丹凤眼本身就会给人几分强势高贵感,框在框子里的眼珠,就如同品质最好的墨翠打造的珠子,镶嵌在最适合它的宝石托上,将墨翠的神秘和那诱丨人的危险显现得淋漓尽致。

    余明山:“……”

    他幽幽看向路回,因为九港这边总归是前卫些,所以对于同丨性丨恋会更敏丨感——不是指反对的敏丨感,而是更能第一时间想到。

    而且如果路回是,他们也不会觉得有什么。

    所以余明山道:“我忽然觉得我更加应该好好担心一下了。”

    路回莞尔,勾着唇,慢慢道:“没有,我只是陈述一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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