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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170-180(第4页/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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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好每逢初一、十五是南风馆休店日,今日正好十五,他们还有一天的时间好好准备。

    季窈打起精神,招呼大家到一张桌子坐下,“商陆不在,大堂里的活三七你少不得要多担待些。你只要能做好,他的那份月俸我再多给你一份。至于蝉衣,他离开的这段时日,咱们少了个奏乐表演的人,京墨你看今日得空,能不能尽快到乐人教坊里,再请一个样貌好的来?”

    安排好任务,大家各自散开。

    大堂里少了个人看着,季窈见地面灰尘几许,也没想再叫其他人来,自己到后厨拿了苕帚、簸箕开始洒扫。

    初夏时节,日头日渐毒辣。她自觉出汗,双手挽起袖口,将裙摆扎到腰间,专心干活。

    严煜走到南风馆大门之时,映入眼帘的便是她埋头干活的样子。

    从初次见面到如今,她一直都是纤瘦娇弱的模样,只有见过她打架的人才知道她打起人来力气、拳脚没一样会输给男子。她此刻额间布满细汗,面色绯红,穿梭在大堂之间轻盈有力的样子,让严煜生出几分恍然。

    那日杜仲所说“你若不喜欢这样的她,就不配和她在一起”,一直萦绕在少年郎脑海,挥之不去。她确实与众不同,为方便干活,会旁若无人地把衣袖、裙摆扎起来;明明是个掌柜,却也会干伙计的粗活;会为贱籍行首的死抱不平。当然,耍赖撒泼的时候让人恨得牙痒痒……一桩桩,一件件,放在任何其他人身上,他都觉得匪夷所思,可放在面前这个身姿轻盈的姑娘身上,却显得那么合适。

    季窈弯着腰,从大堂内侧一直扫到门口,见一道长影倒映在大堂门口砖地,抬头看见严煜正凝视自己。

    “琮之,你怎么来了?”

    他目光深邃,眼中温柔与喜悦交错,迟迟没有应她。季窈以为是自己脸上沾了东西,抬起袖子擦脸,“是我脸上沾了什么?”

    他闻言眼中笑意更浓,摇了摇头温声开口,“没有,只是觉得你好看。”

    突然的甜言蜜语哄得季窈嘴角上扬,她放下苕帚走出来,同少年郎一起站在阳光下。

    “衙门里不忙吗?”

    严煜低头勾起她手指,指尖在她染了豆蔻的指甲上来回摩挲,眉眼温和,“事永远处理不完,歇一会儿也歇得……我有些想你。往日总是你来找我,今日便换我来寻你。”

    季窈不知道他怎么突然就腻歪起来,心里喜不自胜,喝了蜜糖似的,拉着他往大堂里走,“左不过才几日,说得好像天各一方似的……快进来坐。”

    两人到大堂最外侧一张桌子边站定,季窈给他沏上一壶茶,又打开一盒糕点放到桌上,紧靠在他身边坐下。

    “听说尤伶的案子已经结案了。”

    “嗯。”严煜喝一口热茶,隔着蒸腾氤氲的水汽看她,“行首素言涉嫌教唆杀人,杖三十,罚银二十两;赵恒、莫氏没入贱籍,流放边关;周通判赃罪、伤人罪数罪并罚,重杖五十,配流泰州;老鸨孙氏,杀人藏尸、酒后二次杀人未遂,并查出逼良为娼、掠百姓子女为奴为娼等,数罪并罚,七日后斩首示众。”

    “胡见覃哦不,岑半春呢?”

    就算没有判他死罪,他应该也不想苟活于世。

    “死了。”像是已经司空见惯,严煜答得干脆得很,“那晚你们在大牢问过话后,她趁所有狱卒都在外头打瞌睡的时候,自己一个人拿头撞墙,反复不下数十次,直到最后硬生生将自己右脑一侧撞至碎裂而亡。”

    猜到她会寻短见,却没想到是以如此惨烈的方式。

    撞墙听上去狠,其实没那么容易死。通常寻短见的人在撞上去一到两次就会疼到放弃,改选其他方式。可岑半春双手双脚被缚,除了撞墙以外没有其他寻死的方法。

    她能做到反复撞墙数十次,可见其求死之心多么强烈。

    “她宁愿自己再死一次,都不想成全胡见覃在清醒的时候带着她殉情,当真是个烈女子。”

    季窈正暗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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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伤,手突然被握住,抬头撞进严煜关切的眼神里。

    “你太容易为这些人动情伤心。我有时甚至在想,是不是不该带你验尸、查案,让你每天就这么开开心心地做生意,岂不是更好?”

    感觉到纤瘦的小手用力回握住她,季窈嘴角上扬,眼神明亮起来,“大喜大悲催人老,但少了这些,总觉得遗憾。不说这个了,你来找我,就是为了告诉我案子的事?”

    听她问起,严煜想起今日到访的正事,深吸一口气直起腰身,浓睫微眨,整个人肉眼可见地柔情蜜意起来。

    “我来是想告诉你,我已经写信将我们的事告诉家中长辈,祖母听说之后连病都好转起来,说是不日就要到龙都来看你。”

    “啊?”

    季窈听完,第一反应从严煜手里把手抽出站了起来,紧张到结巴,“你、你家中长辈都知道我了?那、那他们也、也知道我曾经婚嫁,如今还是个刚过了守丧期的寡妇吗?”

    严煜跟她一起站起来,绕到她面前说道,“赫连尘当初并未将你填入户籍,也未向官府呈报你们成亲的事,所以你们二人空有夫妻之实,却无夫妻之名,算不得真正的夫妻。我已经问过京墨,那赫连尘当初是将你从外头捡来,又哄骗着你同他在一起的,若真要细算,倒要追究他拐带良家妇女才对。你肯在他死后为他守丧,那是窈儿你知道感恩,与他赫连尘卑鄙无耻的小人性格却没半点关系。”

    季窈听完却没觉得他在维护自己,倒有几分偷换概念的意思,声音弱弱道,“那这些话,你也同家中长辈说了吗?”

    不管怎么样,季窈身份特殊,家世、背景和如今南风馆掌柜的身份都不像是书香世家贵族一脉会喜欢的类型,她虽与严煜心意相通,却也知道两人若真想长厢厮守,道阻且长。

    她忐忑不安的样子落在严煜眼里,揪得他心痛。下一瞬,季窈整个人落入少年郎怀中,耳朵紧贴在他胸口,胸腔传来他强有力的心跳声。

    “有些话,总是要当面讲才好。我想,不单是他们,当初就连我也是见到你、认识你、了解你之后,才知道你有多好。文字若能代表全部,上天又何必给我们开口说话的能力?”

    他扶起她的头,两人四目相对,“窈儿,我既已经写信告诉他们你的存在,自然就不怕让他们了解全部的你。你也要对我有信心,好吗?”

    对啊,旁的不谈,他都先跨出第一步,让他家中人知道她了,这难道不是他爱她最真诚的表现吗?

    目光交换,季窈突然有些感动。他好像真的事事都在为她考虑,所以她为他做些改变,应该也是值得的。

    严煜看着她弯眉展颜,脸上重拾一个开心的笑,“好,我也会努力改变,努力让他们喜欢我的。”

    “不用,你不用做任何改变。”少年郎捧起美人面庞,与她一起笑起来,“杜郎君的话点醒了我,我喜欢的就是你现在的模样。莽撞但勇敢,粗心却善良。你的一腔热忱和宽厚仁义于这世间是最宝贵的财富,我不想你改,你也不用改。”

    “你今天真是太讨人喜欢了,快给我亲一下。”季窈被他一句又一句的甜言蜜语哄得晕头转向,双手撑在他肩膀上,仰头就想亲上去。

    严煜乖乖低头,先一步低头在女娘唇上轻啄一下,溺笑道,“注意影响。”

    说完她顺着严煜的视线,看见三七和楚绪尴尬咳嗽,掀开帘子从厨房走出来。

    三七还好,看见季窈和严煜如此亲昵,知道他们好事将近。楚绪则是愁得蹙眉抿唇,担心南风馆可能开不了多久之余,在心里痛骂杜仲没出息不下数百句。

    季窈松开严煜,大手一挥,爽快说道,“今日趁严大人光临寒舍,我们又正巧店休不用做生意,我做东,咱们一起吃肉喝酒好不好?”

    “好啊好啊。”三七看不见楚绪的表情,像个傻子一样往后舍去,“我去告诉厨子让他多做几个菜,再把京郎君和杜郎君都叫来。”

    第174章 苗疆妖女 “妖女……妖女!”……

    东坡豆腐、真君粥,这个季节的杏子将熟未熟,酸脆之余十分开胃,煮进粥里的时候多放两颗冰糖,人人都能多吃一碗;油炸金笋、假煎肉,笋一定要选应季的脆笋,瓠瓜则是必须用猪油来煎,放入香葱、花椒等佐料,方可吃出肉的滋味来。

    众人端菜上桌,季窈带严煜上至二楼雅舍坐定,目光落在这些应季的菜肴上,脸上是藏不住的自豪。

    “我知晓你们府上什么美味佳肴、山珍海味都是不缺的,不过我们这里的厨子最擅长用季节里的蔬菜做吃食,他说味随菜走,那杏子也好、脆笋也罢,哪怕只相隔几日,成熟前与成熟之后的味道都截然不同。所以有些菜每年就只有几天可以吃到。你试试。”

    金黄油亮的笋片入口,脆生甘甜,又极入味,滋味确实不同。见严煜吃得眉开眼笑,季窈赶紧招呼其他人都入座。

    商陆和蝉衣不在,其他五六个人你推我让,像是第一次见面一样扭捏半天才坐下。季窈抬头一数少了个人,开口问道,“杜仲呢?”

    楚绪仍旧不喜严煜,满脑子都是季窈嫁人之后,南风馆可能就要面临关门的猜测,声音闷闷的,“他说他有故友到访,出、出去了。”

    什么故友,不过是不想和严煜假意其乐融融吃饭,所以随便寻了个借口溜了。

    季窈听完,脑子里第一反应就是杜仲之前说过苗疆那边会有人来龙都帮他一起寻找委蛇的事,想来可能是苗疆的消息到来了也未可知,于是耸了耸肩膀,低头给大家倒酒。

    “今日虽然是大家第一次同严大人吃饭,但之前已经都已经见过多次,想来也不需要我再一一介绍。以后他就是这里的常客了,大家不用把他当成知府,就同我一样,与大家都是朋友。”

    说完她仰头就准备一饮而尽,被严煜伸手拦住,端着酒杯起身道,“既然是我初来乍到,自然该由我敬大家一杯才是。”

    少年郎双手捧杯,面对一群原本在身份尚不过是普通百姓的厨子、伙计、账房,温声开口,“正式和大家认识,也是希望窈儿的朋友能认可我的存在。严煜在此感谢大家对窈儿的照拂。”

    这话说的,他倒更像是季窈的娘家人一样。

    楚绪干笑两声,坐着不动。京墨将所有人暗藏的小情绪看在眼里,低头浅笑一声,带头举起酒杯,大家才一同饮尽杯中酒。

    傍晚大家在厨房里帮厨子做菜的时候,楚绪已经同三七讲过她的顾虑,此刻桌面上只有三七一个人傻乎乎看不懂形式,喝了两杯就直言不讳道,“严大人,你是想娶咱们掌柜的是罢?”

    “三七!”季窈娇嗔一声喝止住他,接着双手攥住膝上衣角,面颊染上一层红晕,“要你多嘴。”

    严煜原本和京墨聊话更多,闻言莞尔,答得爽快:“不错。”

    他的回答给足三七面子,他借着酒劲又追问道,“那若是掌柜的同你成亲之后,咱们这些人、这个铺子是不是都要散伙了?”

    楚绪被这句话吓得直冒冷汗,伸手不住地扯他衣袍。如果眼神能吃人,他现在大概已经被台面上这一群伙计、厨子吃得骨头渣都不剩。

    “谁要你问这些的?找死嘛这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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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这不是未雨绸缪吗?昨儿个我还看见对面吉星客栈招跑堂的,趁早打算起来,我还等着攒钱娶媳妇呢……”

    “别说话了你个呆子。”

    “咚”的一声,季窈把酒杯搁在桌上,存心要吓唬他,“哟,三七,这是已经在寻摸下家,盘算着早点走是吗?”

    “哪能啊?”他嘿嘿笑两声,端起酒杯想来碰季窈的杯子,见她不接招只能悻悻然坐下,将酒喝掉,“就多嘴问一句,这不是怕掌柜您难做嘛……”

    “我有什么……”

    “大家多虑。”严煜打断季窈的话,声音里带着令人信服的笃定说道,“我同窈儿成亲之后,若是她仍想做这个掌柜,此南风馆尽可改为酒肆、茶坊,大家留下继续做原来的营生,最多让小倌们多学两门曲艺,左不过将陪酒、陪笑改为唱曲、跑堂,她不在前头露面,空闲之余多来此地走动都是易事。总之,不会让大家分开的。”

    没想到他能替自己考虑到这么远的地方。季窈侧眸看来,对他的崇拜又多了一分。

    酒过三巡,厨子等人听见这话,心头疑虑尽消,真将严煜看作半个自己人一样,敞开心扉闲谈起来。楚绪喝得醉眼朦胧,眼神扫过面前一众人里想起少个杜仲,趴在桌子上骂骂咧咧。

    “早知道杜郎君最是个没用的,这下好了,人心也被笼络起来了,还怎么帮他争?”

    “啊啾!”

    不远处锦绣居里,杜仲与石万乔相对而坐正吃酒闲谈,突然打了个喷嚏。

    许久未见,石万乔看杜仲今日气色不好,以为他还病着,“大王子可是风寒入体?”

    杜仲面色冷峻,全然没有一点好脸色,“没有,你继续说。”-

    严煜也没想到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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