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景声微微一笑,掏出一瓶维生素,“复合维生素,还包含各种矿物质,成年人一天吃一片。”
怕罗闵不配合,他又接了杯温水递过去,“回去以后去检查一下,总要知道是什么原因导致的贫血。”
罗闵对身体检查非常抵触,这几天无论裴景声以什么理由哄劝,都没得到黑猫的同意,而观察中又没有明显的不适,裴景声只能暂时按下。
“嗯。”
“别骗我,之前不是对王医生很配合吗?”
青年唰得抬起垂眸像钩子似的眼睛,睫毛在眼尾投下一小块阴影,“那不一样。”
裴景声想问,哪不一样?人、时机还是身份?
“我现在挺好的,不会再有之前的情况发生。”罗闵自认说了实话,他入睡越来越快,没有再被头疼刺激得清醒半夜昏沉半夜。对咀嚼辣椒的痛觉依赖也越来越少,一切看来,都在向更好的方向发展。
周郃和裴景声的担忧,没有任何道理。
他向裴景声再三做着保证,不会影响黑猫,不会再让黑猫陷入曾经的危险境地,然而裴景声似乎并不相信他,反而有些怒意。
“我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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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要你保证这个,罗闵!”无力感充斥着裴景声,“你不需要刻意区分自己和文文,我也不会那么做……”
玻璃杯敲击桌面,声音略重,盖过了裴景声的尾音,曲面玻璃扭曲了青年的面容,使音调也变得奇怪,“我知道了。”
裴景声不达目的誓不罢休,“我们现在是朋友,对吗?是哪怕有一天你再也变不成猫,也能存续的关系。”
他本以为他们至少该是比朋友更稍显亲近的关系,罗闵急匆匆地离开表态却打碎了他的美好幻想。
他期待着罗闵的回答,那双漂亮的薄唇张开,却又紧紧抿成一线。
罗闵沉默了。
罗闵压根就没想过他们该是什么关系!
两个巴掌虚空扇在了裴景声脸上,他像一只进入发/情期,深陷春/梦无法自拔的蠢驴,可他连对罗闵尥蹶子都做不到。
“罗闵,你说,你觉得我们是什么关系?”他靠近罗闵,轻声问。
“……合作。抱歉,我没有深入想过。”
很快他就意识到这样的表述不对,这样哦习以为常清浅的回答总轻易地惹恼人,比如魏天锡,比如陈啸。
罗闵常以为自己的道歉没有任何效用,没有人接受它。
“我接受你的道歉。”裴景声说。
“但我更要向你道歉,是我让你产生了误解,我没有向你表达清楚我对罗闵的喜欢,没能让你体会到安定感,这是我想和你维系长期关系的失败之处。除此以外,我还要向半年前我的口出狂言道歉,我应该意识到任何一句话都可能引起意料不到的伤害。
“我希望你好,不只是为了猫,罗闵难道不是一个值得喜欢的人吗?我知道你为了救人才打伤了彭虎,你把一只耳照顾得很好,你还能和陈啸打手语,你考了顶尖的学校,你一个人生活也把自己养得很好,所以我想和你做朋友,可以吗?”
裴景声从没有这么迫切地说过这么一长串的话,胸膛上下起伏,全程一错不错地紧盯向罗闵,他在青年漆黑的瞳孔中看到自己的倒影。
好蠢。
“哪怕我没有你说得那么好?”他打彭虎是不得已,如果彭虎没有因酒劲上门挑衅,他甚至连拨打报警电话都做不到。
收养一只耳更是一只耳坚定不移地向他摇尾巴,无论他是猫是人,都紧紧跟随他。
学会手语的原因就更不必再说……
“难道我就有很好吗?我年纪比你大,脾气更差,做事不计后果,自负、偏执……小闵可怜可怜我,做我第一个朋友好么?”
罗闵怔住了,缓慢地眨眼,“那你真的挺坏的,只有我一个朋友。”
裴景声低头笑出了声。
还好,罗闵就喜欢蠢的。
……
事实上,成为一对好朋友的罗闵与裴景声并没有太多见面的时间。
当日飞机落地后,裴景声就回到了办公室加班到深夜,罗闵在年前有新的拍摄任务。
裴景声一连多日,没见过罗闵一眼。
一只耳被接走,罗闵回信的频率越来越慢,偶尔回复也只说自己在工作。
在首都相处的最后一日,仿佛只是裴景声做的一个梦。
欲求不满。可名为朋友的胡萝卜挂在前,他只能闷在心中专心应对眼前。
……
“喂。”罗闵走至影棚一角,摁响手机音量。
熟悉而阔别已久的嗓音响起,“喂,是小闵吗?”
手指有一瞬绷紧,“是我,丁婆婆。”
听到罗闵认出她,电话那头丁秀慈显然非常高兴,提高了音量,盖过身侧吱哇乱叫的童声,“对对,是婆婆。小闵你最近怎么样啊,是不是学校放假了,当初你学习成绩就好,是不是考上了名牌大学了?当初婆婆走得急,都没来得及知道……”
“我考上清河大学了,婆婆。”
“哎呀!是清河大学!婆婆没听错吧,就知道你是个聪明的,婆婆家里几个小的加在一起都比不上你,一个比一个让人操心!如果你妈妈在天有灵,也会为你高兴的。”
罗闵闭上眼,深深呼吸,“嗯,或许会吧。”
和谐的气氛霎时被打破,丁秀慈嗫嚅:“婆婆说错了……”
“没有,婆婆,我现在很好。”
丁秀慈有点嗔怪地说:“那怎么不给婆婆打电话呢?”
“我忘了,婆婆,每天遇到的人太多了,就总是会忘。”阔别已久的紧张回到罗闵体内,让他有些不适应。
“那婆婆给你打,也不晚。快过年了,听说老房子真要拆,但婆婆也没法回去,我叫张韬回去一趟,帮我拍点照片,带点东西走,留点念想。婆婆给你做了年货,明天让你张韬叔叔送给你,别忘记放冰箱里去。还有啊,别分给陈啸那小子太多,他就是吃得多才长那么大个子,看着多傻啊。”
“好,我知道了,婆婆,谢谢婆婆,我会好好吃的。”他说得认真,像小时候每次丁秀慈向他嘱咐时那样。
电话里响起一声沉重的叹息,“小闵,你别怪婆婆。”
第73章
隔日, 罗闵见到了张韬。
张韬面上浮肿看着像发福,皮夹克紧紧地箍着他凸起的啤酒肚,四肢却很瘦。
他个子不及罗闵高,一双下三白飘忽地打量青年, “瘦不拉几的, 没福气。”
罗闵冷冷淡淡地低眼瞧他,他心火更旺, 但忌惮着不敢说什么重话, “东西忘拿了,不过我老娘说房子里有东西要给你, 你跟我一起上去拿。”
张韬走在罗闵前边上台阶, 步子迈得大,他能从高处瞥到罗闵的头顶,像把人踩在脚底下, 心气才顺了些。
他是家里最小的,也是最得宠的,自小就在家称王称霸,没想过丁秀慈从外边捡回个小东西,胳膊肘往外拐。
他第一眼见着罗闵, 就知道这不是省油的灯, 小小年纪一张脸已是出众到过目不忘的地步, 那小东西还用这张脸可怜巴巴地瞧丁秀慈, 眼里像含着水似的把老太太哄得五迷三道。
然而水盈盈的葡萄眼瞧着张韬,却让他心中升起不详, 什么孩童的懵懂天真,他只在那双黑沉沉的眼里看到一片空洞。
像一只精致而不生动的傀儡娃娃。
这个猜想让张韬心里一阵又一阵发麻。而不久后,他又听到罗闵对着虚空自言自语。
从那时候起, 他见着人就没好脸色,避免罗闵和家中接触太频繁,有时故意拖住丁秀慈留在家中。在楼梯间碰到罗闵来寻丁秀慈,就一屁股把小不点顶边上去,看他把衣袖蹭脏,或是两手扒着栏杆蹭得一片脏污,再头也不回地三两步上楼嘭地关上门。
五次有三次都能把人赶回家里去。
不过那也是曾经的荣耀了,随着年纪的增长,他体力大不如前,平日上上下下都是电梯,如今连跨几个台阶扯得大腿抽痛,一个没注意脚下又沾了一团湿乎乎黏哒哒的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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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韬心里直犯呕,这乌糟的环境,能养出什么龙凤来,也就丁秀慈还念着罗闵是什么纯良,可皮囊再好,内里她看得明白吗?出了那档子事还能心安理得地在这住下去,就叫他连着做了半月的噩梦。
好不容易爬上楼,张韬脑门浮了层汗,见罗闵也捂着胸口喘气才好受些,“行了,你站在外边等,别进去。”
他伸手挡开罗闵,罗闵侧身避开没叫他碰着,张韬睨他一眼,低声咒骂走入屋内。
罗闵顺着张韬的身影向内望。
仍是记忆里熟悉的布局和家具,丁秀慈念旧,买了东西舍不得丢,但收拾立整,家里角角落落都塞满了,不杂乱,很温馨,也很像家。
罗闵还小,张韬不常在家时,丁秀慈常把他抱着在屋里转悠,和他说每件物件的来历。
餐边柜的钟表是西洋货,还是她当初结婚时和丈夫一起去挑的,一连几十年,这表始终不曾坏过。
还有房间里塞得满满的儿女的东西,大儿子爱看电影,所以独属于他的抽屉是数不清的碟片,二女儿擅长绘画,家里墙面上贴了不少画作和奖状。
他们早早地出去独立了,只剩下张韬还留在家,他的房间门永远紧闭,丁秀慈没带他进去过,给他看了张韬小时候给她写的贺卡,歪歪扭扭地写着:妈妈生日快乐,我爱你。
大大小小的物件摆满了客厅、卧室、书房。
印象中丁秀慈在的家,总是更大,才能塞得下那么多家人留下的痕迹,现在看来,也很逼仄。
很多东西丁秀慈没有带走,好像早晚会再回来住下,但物件少了人抚摸,用不了多久就透出腐朽的气息。
张韬呛咳着从卧室走出来,身体前躬,手臂欠伸,与手中物品竭力保持着距离。
“啧。”灰尘毫无眼力劲地沾上前胸,张韬将东西向门外一丢,“你看吧,她说有你的东西。”
什么东西会留在这里?
罗闵从丁秀慈那儿收得更多,小到随手给出的糖果,大到手工编织的毛衣,丁秀慈是一个习惯于给予的人。
罗闵蹲下身,翻开盒子,盒面留下鲜明的手指印。
枯黄的花瓣映入视线。
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礼物,很微不足道的,在现在看来拿不出手的礼物。
——“婆婆,我也有东西送给你。”
小孩踮起脚,软绵绵的脸蛋绷得紧紧的,他还不太会掩饰自己的紧张。
丁秀慈夸张地哎呦一声,“乖乖要送什么东西给我啊,婆婆不缺东西,不要你的。”
小孩的脸立刻皱起来,像不高兴的小猫崽,“婆婆要的。”
“好好好,婆婆要!小闵送什么婆婆都喜欢,脸都要皱成小包子喽。”丁秀慈舍不得他受委屈,把小罗闵抱在腿上哄。
听到丁秀慈说喜欢,罗闵的嘴角还是绷得紧紧的,脸有点红,好一会儿捏着丁秀慈的衣袖说:“婆婆我要下来,我的手卡住了。”
丁秀慈才发现他另一只手夹在裤子兜里,坐下时屁股蛋的肉绷起,手被卡住出不来了。
被放下后,好不容易从口袋里抽出手来,罗闵手里只有一颗很小很小的花。
有点忐忑的眼睛看着丁秀慈,“婆婆喜欢花吗?”
“喜欢呀,小闵挑的花都比一般的好看,给婆婆仔细看看。”
丁秀慈用两根指头小心地捻起脆弱的小蓝花,在罗闵手中就足够小的花朵,在丁秀慈手中便和米粒差不多大了。
听着丁秀慈说喜欢,罗闵从松下一口气,小小的胸膛微微挺起,“那不是我的礼物,这个才是我要送婆婆的。”
他从书包里掏出他真正的礼物来,同样是花。
不同的是,它们被按不同的配色晾干后塑封起来,有三色旋,杜鹃、合欢、凌霄花。
虽然尽是些路边随处可见的花卉,但花瓣都非常完整,颜色艳丽。
尽管罗锦玉在花店上班,但罗闵认为那些漂亮而华贵的花不属于他。
他在学校的实践课上学会了用花瓣制作书签,这半个月的放学路上,他都在挑选丁秀慈可能喜欢的花朵。
他知道相片塑封后能保留得更久,便捧着他的花朵书签找到照相馆帮忙,在严肃的监工下,花瓣们都完好无损地被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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