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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30-40(第4页/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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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不已。

    桑景云先把桑景雄送去糕点铺,然后再跟着桑景英前往珐琅班报到。

    珐琅班是可以住校的,但桑景英考虑过后,决定不住校。

    对此,桑景云也同意。

    来回走路上学确实有些远,但能锻炼身体。

    最重要的是,桑景英才十三岁,放现代才读初一。

    他住校后,日日跟同学在一起,若是学了什么坏毛病,这辈子会被毁掉。

    今日是报到的日子,还未正式开学,因而桑景英在登记过资料后,便可离开。

    桑景云知道这一点,便对桑景英道:“阿英,你去报名吧,我在外面等你。”

    其他人都是自己去报名的,她没必要跟着桑景英进去。

    桑景英道:“姐,我一定快些出来。”

    桑景英说完,就往里跑去。

    他心里是有些彷徨的,但想到自己姐姐在外面,提着的心,便又落下了。

    “你好,还记得我吗?”有人看到桑景英,笑着打招呼。

    桑景英看过去,才发现那人是自己之前考试时遇到过的人,对方当时就坐在他身边。

    “你好。”桑景英也朝对方打招呼。

    两人就这么聊起来,那人还好奇问:“我看到你是与一个年轻女子一道来的,那是你的妹妹?”

    桑景英这年纪,不像是已经成亲的,再加上桑景云跟桑景英有些像,这人便觉得桑景云是桑景英的妹妹。

    桑景英道:“那是我姐。”

    “原来是你姐。你姐对你很好,还专门陪你过来。”

    桑景英认真点头:“对,我姐对我很好。”

    桑景云见桑景英进了校门,便在附近找了个地方坐下,拿出昨日跟洪掌柜借的《新小说报》,慢慢阅读,

    报纸上的小说并不好读,不像网文可以一目十行,她也就看得很慢,同时无比期待自己的小说,出现在报纸上的那一天。

    第33章 出版

    桑景云刚读完一份报纸, 就见桑景英从学校里跑出来。

    他很瘦,身上的长袍又有点宽,跑起来之后, 长袍随风飘动,就像是竹竿上挂了件衣服。

    桑景云站起身, 笑着问:“事情办完了?”

    桑景英将放在桑景云身边的背篓背在身上,神采飞扬:“姐, 都已办完,明天就开学。”

    两人一道离开, 同时, 桑景英跟桑景云说起自己的学校。

    中华职业教育社是一些教育界和实业界人士共同开办的, 致力于推行职业教育。

    他们国家传统的教育,是脱离生产劳动的, 很多读书人不知道谋生方法, 没有能力养活自己。

    这在一些有识之士看来,需要改变。

    中华职业教育社因此出现, 里面会办一些班级, 教授各种技术, 让找不到工作的人可以学一门谋生的本事。

    “我们学校有实习工厂,我们学了基础知识后,可以在实习工厂学着做珐琅招牌……”桑景英面露向往。

    桑景云听得很认真,顺便把人带去肉摊那边。

    桑钱氏不舍得花钱买肉, 实在要买, 也只买一小块炒个肉丝。

    桑景云比她大方, 问过猪肉价格后,就买了一块三斤多重的猪肉,又花一个铜板, 买了六个猪的肩胛骨。

    一些小说里,写猪内脏、猪筒骨之类在古代很便宜,甚至能白送。

    桑景云不知道别处如何,反正在此时的上海县城,这些东西的价格虽然比肉便宜,但便宜不到哪里去,还有人抢着买。

    普通人很少买猪大肠吃,但饭店和大户人家会买,毕竟有些人就好这一口。

    桑元善在世时就很爱吃红烧大肠,因而隔段时间,阿兰就要做一次。

    饭店九转大肠的价格,更是比红烧肉还贵。

    筒骨这样里面有骨髓的骨头,也很受欢迎,这是一些老饕的最爱,饭店也爱用它来煲汤。

    原主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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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跟着桑学文,花大几角在大饭店里吃筒骨火腿煲。

    猪身上最便宜的内脏是猪的脾脏,这东西大家都不爱吃,最便宜的骨头,则是肩胛骨。

    肩胛骨没有骨髓,上面的肉还被屠户刮得干干净净,买肉之后若是跟屠户讨要,人家会愿意白送一个。

    但桑景云要的多,那还是要收钱的。

    “姐,你买这骨头干什么?”桑景英好奇地问。

    桑景云道:“拿来炖汤。”

    “姐,这骨头炖汤没油水。”桑景英道。

    桑景云笑起来:“好歹有肉味,而且这骨头炖久了蘸醋嚼着吃,能让你不再抽筋。”

    桑景英因为缺钙,晚上时常抽筋,有时还膝盖疼。

    而骨头蘸醋嚼着吃,是上辈子,她们村治疗抽筋的土办法。

    猪的肩胛骨不像筒骨那么硬,剁开煮久了之后,是咬得动的。

    骨头里怎么都有点钙,醋还能促进吸收,这么吃应该能补钙。

    “为什么?”桑景英好奇。

    桑景云笑道:“你膝盖疼是骨头缺营养,吃点骨头能补一补,以形补形么。”

    这么吃或许没效果,但肯定吃不坏身体。

    两人买完猪肉,又去了一趟洪兴纸号。

    桑景云将借来的报纸还给洪掌柜,又把洪掌柜刚看完的报纸借走。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在报纸上看到你写的小说。”洪掌柜《新小说报》借给桑景云,还送了桑景云一份《上海日报》。

    “应该快了。”桑景云道。

    按照洪永祥的说法,《新小说报》编辑部的编辑很喜欢她的那部小说。

    既如此,应该会快点刊登?

    跟洪掌柜聊过,桑景云和桑景英便往家中赶去。

    现在赶回家,正好能赶上吃午饭。

    中午吃的是蒸黄豆和榨菜汤,桑景云、桑景英和桑景丽,还有一人一个水煮蛋。

    将水煮蛋剥开蘸酱油,以此下饭的同时,桑景云对稿费愈发期盼。

    水煮蛋哪有红烧肉好吃?若是手上钱多,她一定天天吃红烧肉。

    桑钱氏见桑景云买回来那么大一块肉,有些心疼钱。

    但这钱是桑景云挣的,她便也没说什么。

    她用砍柴的斧子将猪的肩胛骨剁开扔进锅,再放进去切小的肉皮,加水煮开后小火炖着,又让桑学文去院子拔萝卜苗和小青菜。

    桑钱氏在院子里种下的菜,已经长出绿油油一片。

    里面有萝卜,也有青菜,也就是后世人说的上海青。

    这些菜,是桑钱氏买来菜籽种下的,因播撒不均匀,有些地方长得密,有些地方长得稀疏。

    不管是萝卜还是青菜,长太密集将来都长不大,就需要有人拔掉一些,顺便将杂草拔掉。

    这些拔出来的小青菜和萝卜苗都能吃,桑景云上辈子,就喜欢将它们用水焯过后,放点麻油凉拌。

    如今家里没有麻油,放骨头汤里煮,那也是好吃的。

    骨头炖了许久后,桑钱氏将那块肉也放进去煮。

    晚上他们吃的,有白切肉、一盆用骨头汤煮的小青菜,还有一盘凉拌萝卜苗。

    骨头汤桑钱氏留了一半明天吃,肉也一样,因而每个人分到的肉不多,但已经称得上丰盛。

    大家还都嚼了点骨头,桑景英在桑景云的监督下嚼得最多,饭碗旁边积攒起一堆骨头渣。

    第二日,桑景云跟桑景英、桑景雄还有桑钱氏一起去县城。

    她并无正事要做,不去也是可以的,去这一趟,是想看看自己的小说刊登出来没有,也是想锻炼身体。

    她这身体到底年轻,她穿来后时不时动一动,就已养好许多,但还需要继续锻炼。

    从她家走去县城,说是有十里路,但应该是不到的。桑景云闲来无事数过一次步数,每走一百步就往口袋里放一小节木棍,发现单趟走下来是七千步,来回那就是一万四千步。

    走完这么一趟,她一天的运动量便已足够,接下来一天,即便不出院子也是可以的。

    一天走差不多一万五千步,这对现代人来说挺多,但在这个交通不便,大家习惯了走路的时代,真算不得什么。

    桑景云每次去县城,都能看到农村人挑着上百斤要去县城售卖的蔬菜,走得比她还快,那些孩子,更是跑着去县城。

    她现在慢悠悠走去县城都要出一身汗,还要休息一会儿才能往回走,走到家更是要小睡一觉,这身体着实不怎么样。

    但她相信,她能把自己的身体练好。

    桑景云上午去县城一趟,并在来回路上构思好剧情,回家后睡上半小时,整理下思绪,吃过饭就开始写《双面魔君》,一直写到天黑,日子过得规律又健康。

    他们家早饭吃得早,基本天微微亮就吃了,吃的时候应该不到六点,午饭吃得也就很早,常常不到十一点,就已吃完。

    因此,桑景云每天有五个多小时可以用来写作,大概能写四五千字。

    桑景云一边写小说,一边养身体的时候,南城书局,已经开始印刷《西游记》。

    费中绪和南城书局总编花两天时间将桑景云和桑景英写的《西游记》的稿件,全都审过一遍,洪玥已经画完的第一册,他们也仔细看过。

    “这套连环画不错,我们尽快做出来。”南城书局的总编做出决定。

    他们做书是为了卖钱,那肯定是越快做出来越好,

    费中绪答应下来。

    南城书局的印刷房有石印机。

    石印是此时常用的一种印刷方法,非常适合用来印刷图像。

    用油性墨在特制的石灰石板上画上图像写上字,再进行刷水、滚墨、覆纸、加压等工序,就能将图像印刷出来,比原本的雕版印刷要省事很多。

    此时的那些带图的广告,就都是用石印机印刷的,《西游记》的连环画,他们也准备用这机器来印刷。

    《西游记》共七十二册,一时半会儿画不完,但这书也不是非要画齐了才能出,如今第一册既然已经画好,先出了也无妨。

    南城书局的主编找来石印画工,画工先把涂有明胶的桃花纸放在原稿上,用钢笔沾上药墨,照着原稿描一遍,再将纸张翻转放到石板上,留下印记重新描摹……一番操作后,就可以用石印机进行印刷。

    这画工年纪不小,早先也是读过书,学过画画的,后来家乡遭遇灾情,带家人逃到上海,无以为生,机缘巧合之后,就做了个油印画工。

    洪玥写在画上的字不算好,他照着描的同时略做改动,竟是让那字更好看了一些。

    南城书局,很快便开始印刷《西游记》第一册《猴王出世》。

    与此同时,洪家,洪玥正飞快画图。

    被桑景云开解过,她豁然开朗,不再纠结细枝末节,每天一早起来,拿了笔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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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接就开始画。

    现在,她一天能画二十张图,两天就能画完一册书,还不耽误睡觉。

    就是画多了有些无聊。

    但画图再无聊,也比做女红有意思。

    让她花许多时间,一针一线就为绣出一朵花,她反正是不愿意的,她也不想做衣服做鞋。

    以往被母亲逼着做的时候,她就想,若是有种机器能快速缝合布料,那该多好!

    洪玥正画画,突然听到开门声。

    她听声音,便知来的是自己母亲。

    不想听母亲念叨,洪玥装作沉迷画画,头也不抬。

    换作以前,洪母见到这情况,肯定要说洪玥几句,但现在,看看洪玥桌上的那些画,洪母闭紧嘴巴,不敢打扰洪玥。

    她悄悄上前,将一碟切好的脆柿放在洪玥桌角,又悄悄退出去,小心翼翼带上门。

    洪玥等母亲走了,用手拿了一块脆柿吃。

    她突然不觉得画画无聊了。

    时间眨眼便过去一周。

    桑景英已经在珐琅班读了五天书,适应良好。

    他虽有些瘦,但长相不差,再加上为人和善,也就与同学相处得不错,还交到几个朋友。

    此外,他脑子灵活,老师教的东西一学就会,这还让老师对他极为喜爱。

    桑景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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