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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57章 刀与剑的战斗(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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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刀为百兵之帅。

    又曰:刀为百兵之胆。

    刀为百兵之统帅,可见刀在传统武术中的地位。

    用刀的人,要有胆气。

    正如书法,魏晋公子虽是文人,但是下笔有一种从容的果敢之气。

    刀重气势。

    剑为百兵之君,为兵器之首。

    君既能代表君王,也能代表君子。

    故能称王者。

    真正的王者必定有君子之风。

    君王象征尊贵,剑最能代表君子。

    君子正直,宁折不弯,与剑的气质吻合。

    第九场比武是华夏武者傅黑雪对战鹰国剑术大师威尔逊。

    傅黑雪从小喜欢看古龙的武侠小说,他最喜欢的主人公不是楚留香,也不是李寻欢,而是《天涯明月刀》里的傅红雪。

    也许是名字相近吧。

    世上没有红色的雪,也没有黑色的雪。

    傅红雪从小被关在黑暗的屋子里,训练拔刀。

    苍白的手,漆黑的刀。

    没有人爱他,刀才是他的朋友。

    傅黑雪模仿傅红雪,在黑暗中拔刀。

    没有人教他武功,他是自学,但是他自学成才,靠的就是模仿傅红雪,长年累月的拔刀。

    威尔逊原本是西班牙人,后来搬到鹰国。

    威尔逊非常崇拜西班牙传说中的英雄佐罗。

    小时候,当别的小孩沉浸在玩乐之中的时候,威尔逊就拿着树枝练习剑术,别的孩子给这个外来的孩子取了一个“傻瓜”的绰号,因为威尔逊与他们不合群。

    还有一个原因是米国作家马克吐温写了一本小说叫《傻瓜威尔逊》,威尔逊正好与小说主人公同名。

    威尔逊与傅黑雪很相似,他们都是自学成才,并且成就超越科班出身的武者。

    比武开始。

    二人慢慢走近。

    威尔逊手握剑柄。

    傅黑雪手握刀柄。

    二人距离两米,彼此站定。

    威尔逊出击了,他使出了佐罗的经典剑术——当心一剑。

    所谓当心一剑,就是蓄势之后,从胸前刺出一剑,刺向对方的中心位置——膻中穴。

    这一剑很直接,却难以破解。

    傅黑雪拔刀了,刀从上往下劈,准确无误地正中剑脊。

    威尔逊用的是欧洲小剑,这种剑主要是绅士之间用来决斗的,以刺击为主,截面成三角形或者棱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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