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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0-30(第5页/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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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Y:【好,我正准备去找化妆师。】

    嘴角微微动了动,叶明宜卷翘的眼睫抖着,缓声道:“孟总,一会有人要来,您请便。”

    ——

    “怎么肿了,这是偷吃了多少辣萝卜丁?”南南透着镜子,担忧地看着叶明宜,“我和雯姐不一样,你身体重要,真饿了,我这儿有低卡面包。”

    棉签轻柔地在微嘟的唇瓣上晕染开口红,粉嫩水润,媚中带着纯。

    “但挺好看的,甚至更贴妆了,这要是换成咬唇妆,绝了。”化妆师端详着叶明宜的容貌,忍不住赞美。

    房车内灯全都打开了,很亮,四周的摆设也和她睡醒下房车时别无二致。

    孟谨礼走了。

    在她说完“请便”后,就转身离开了。

    这是他们分开后,几次再见中,第一次,他比她先走。

    沉默里,幻觉了狼狈。

    那在黑暗里的相贴与对峙,就像另一场梦。

    如果不是发肿的唇,她也真的会把车里发生的一切,全当成噩梦。

    眸中浮着清浅的笑意,叶明宜含含糊糊转移话题:“外面烟花好看吗?”

    “好看啊!我特意为你录了一段,不过只有后面的两箱,可惜了,字的没给你录到。”

    南南这边刚拿着手机找视频,那边工作人员就随口接了句:“我刚才来的时候,听到王导说,我们的投资商孟总,本来今晚要到,但是有事儿耽搁了没法来。但专程给我们准备了一大箱烟花和新年红包,明天还是后天送来?”

    “哎呀,这种大人物,想也知道不会亲自来的,不过红包还是烟花还是可以有?”化妆师笑着把棉签放到一旁,打开了眼影盘,看了眼叶明宜的眼尾,微拧眉,小声嘀咕,“这儿掉的有点严重。”

    “太辣了,我一吃辣的就容易留眼泪。”

    叶明宜不好意思地小声笑道,话声刚落就听见那边工作人员神秘兮兮道:“那可不一定,剧组里不是有人讨论吗,说孟总和我们的女主…”

    “好了,这种话题还是少在组里传,没有根据的事,对女方不好。”她拧着眉,打断了工作人员的话。

    那么工作人员讪讪点了点头,立马老实做着自己的事。

    忽然,南南播放着烟花视频的手机上弹出了一条信息。

    墙头草的王导:【明宜在吗?思瑜来探班了,想见她。】

    沈思瑜。

    她那爱找狗仔的老对头。

    ——

    女人裹在一身粉色皮草里,奢华的毛毛领肆意掩在她小巧白皙的脸庞周围。

    虽是夜晚,她妆容仍旧明艳得体,尤其是眼妆,眼线勾勒得很长,骄纵地上翘,额前的几缕卷发随山风轻轻飘动。

    “我们今晚也是出外景,看了这浪漫的烟花才知道,你们也在这边拍。正巧下戏了,我过来看看,和大家都好久没见了~”沈思瑜随意地撩了撩自己的发丝,手指上鸽子蛋大小的钻石戒指,难以让人移开目光。

    看见叶明宜下戏走来,她热情地迎上去,亲热地挽住了她的胳膊:“哎呀明宜,咱们许久没见了,演技又变好了,看起来这种角色更适合你一点,终于找到新戏路了啊?”

    叶明宜听得出来,她这是在暗戳戳地说自己只够演配角。

    红唇弯了弯,她目光关切地看了她妆容几眼,温柔嘱咐:“你这妆容是不是比之前浓了点?晚上要好好卸掉,尤其是眼睛周围,不然明天拍戏,长了痘不好看。”

    最在意自己这双“不如叶明宜”的眼睛,沈思瑜笑容僵掉了暗中咬了咬后槽牙,挽着叶明宜走到了袁导跟前:“袁导,我知道您与我们陈导,是朋友,这次我来,受我们陈导所托,还带了个任务。”

    整理镜头的袁鹤生顿了顿,取下耳机,皱眉扫了眼站在自己面前的人:“什么事?”

    “我们组一个女演员因身体原因,不能拍摄了,这个角色,很贴明宜,就想过来问问,她没戏的时候,能不能上我们那儿演两场?”

    “这个角色戏份不多,不会耽误什么,一天就能拍完。”

    袁鹤生,眸中闪过了几丝诧异,还有些不耐:“这事儿你应该和明宜跟她的经纪人先商量,挣得她同意后,才是看我同不同意。”

    “前后顺序反了。”

    被人刺了句,沈思瑜没有当场翻脸,而是慢悠悠偏过头看着叶明宜:“是哦,之前收到消息说,你现在不怎么挑角色,有机会就试。我下意识就以为你会同意的。”

    叶明宜沉默了,红唇抿成了一条线:“演什么?”

    “一个刁蛮的交际花。”沈思瑜挑眉,“女主的伪替身,愿意吗?”

    “别在这边磨叽,我先说好,没戏的时候能自由安排,但不能耽误我的拍摄进程。”袁鹤生蹙眉看了眼叶明宜,有意提醒,“行程你自己去对,先掂量自己,确定不会串戏。”

    沈思瑜是女主。

    她们两个总被人说相似,她在这个角色想到她情有可原,但演姐妹还好,现在一个演替身一个演正主,身份太微妙了。

    以圈中鄙视链,咖位高低不言而喻。

    可她顾不了这些,她需要片酬,需要曝光机会。

    她们两个同框,又演这种身份的戏,肯定能有不小的话题热度。

    她要对自己有信心,不被压戏即可。

    眸光动了动,叶明宜扭头看向沈思瑜:“如果有时间,我演。”

    ——

    大年初六,叶明宜在《逆光》不是女主,这天没有戏,陈导那边,她作为客串戏份少,和她有对手戏的演员不多,因为拍摄时间弹性,也就定在了这天拍摄。

    这部戏是民国戏,片场在悦和影视城的民国区。

    换好了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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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明宜接到了一通电话。

    “叶小姐,我是周特助,您先别挂,孟总他…他…从初二晚上开始,失联了。”

    第26章 Chpter26不以为意。

    烟花那晚,是初二。

    初五有车给组里运了几箱烟花,还下发了红包,说是投资商的意思。

    失联?

    “你现在给我打电话,是想让我帮忙报警?”叶明宜眸光闪

    了闪,轻言问着,“还是向私人侦探提供线索?”

    那边周特助被噎,尴尬继续道:“您方便发信息帮我问一声吗?工作上的事很着急,董事长和夫人那边也都瞒着,我实在…不好处理。”

    发信息?

    孟谨礼,一个集团的总裁,家中独子,合格优秀的继承人,如果他真的失踪或者出事,他们拖到48小时之后才联系她,不告知孟家的人,暗中不找人查,打电话找她只是让她发信息问本尊,想想也真够荒谬。

    要么心态太好了,要么一点也不严重。

    安静地倾听完整了周特助的话,叶明宜温和回应:“但是我没有他的联系方式,我现在在片场,马上要开拍了,如果你一直联系不上的他话,我们晚点再联系好吗?”

    甜美的声线里透着漠然。

    “叶小姐…好…”

    周特助迟疑了几秒,不自在地挂断了电话。

    没有焦急僵持,打破砂锅问到底,没有问他们最后见面的地点。

    看来,是后者。

    “准备拍摄了,演员赶快就位。”副导演拿着喇叭喊着。

    把手机递给南南,叶明宜不慌不忙地理了理自己的裙摆,向着拍摄点走去。

    丝绸的布料在灯光下,如水一般光滑,贴身的缎子即称女人曼妙的身材。

    就是她这身妆造,实在一言难尽。

    桃红的底色,上印着大片张扬的大牡丹,与大红色的头花形成映照,能看出来妆造师为了贴合角色人设,在戏服和整体搭配上,都向着俗气和风尘靠。

    “Action!”

    打板开拍。

    扫了眼桌上饭菜,叶明宜眼角微挑,娇蛮地对着一干家仆向上翻了个白眼:“嗯,可以了,你们出去吧?”

    纤细修长的手指随意拨动了两下大红的头花,眼睑处的泪痣尤为妩媚。庸俗的妆造和优越出尘的气质,让她看上去娇俏动人,满满红颜祸水感。

    “是。”家仆毕恭毕敬地关上门离开。

    下一秒,她迅速坐下,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模样,对着满桌精致佳肴大快朵颐,动作粗鲁,嘴巴里塞得鼓鼓当当。

    “天呐,太可爱了,不愧是Top级别的颜值,这造型,这人设,明明是刁蛮小作精呐!”

    “看上去,替身也不输嘛?要是戏份能多点就好了!看上去好欢乐!”

    旁边等戏的沈思瑜脸都气黑了,红毯她就次次被嘲逊色于她,现在好不容易等到光明正大压她一筹的机会……

    算了。

    反正,只是一个演她替身的客串,拍一场领盒饭的戏。

    ——

    日本,富士山。

    冷风呼啸着刮过耳畔,滑雪板蹭过厚厚的雪层,极快的速度,长板两侧飞溅起了雪雾,四周景色风驰电掣般的掠过。

    劲风向后的阻力与雪板前进的推力,让失控与平衡维系微妙。

    男人穿着黑色的滑雪服,护目镜贴合着脸部轮廓,反射着日照光线,帽子下的几缕黑发在风中不羁地后翘。

    不够。

    快得还不够。

    心跳没有那天一半的快。

    还没有超脱一切,没有平复一切。

    天空中有极速飞驰的鹰,闪成了黑色的影。

    是这样更快,还是飞翔更快?

    是彻底自由更好,还是能掌控一切更好?

    在茫茫雪地里,孟谨礼想到了自己7岁的时候,偶然捡到了一只出生没多久,毛也没长齐的小病鹦鹉。

    鬼使神差,他把它抱回家了。

    管家跟他说,这只小鹦鹉染了病活不久,没有救助的意义,照顾它是浪费精力和感情。

    宠物医生也和他说,这种小鹦鹉是尾蛋孵化的,在自然界是会被亲鸟淘汰的,救活的机会渺茫。

    但他还是救了。

    甚至亲力亲为,给它用药,给它喂奶,给它最好最全的养护。

    和命运与死神逆行,奇迹发生了,这只鹦鹉健康的活下来了

    一天比一天健康,一天比一天活泼。

    它非常非常的黏他,只要看见他,就会往他身上飞,别人靠近它的时候,它会啄他们,只有他靠近,它才会乖乖撒娇。

    它把他当成了自己的全世界。

    它很笨,什么指令也不懂,不会自己玩玩具,不会服从训练,也不会说话;它不乖,啃坏了他不知道多少本子和线。

    他们说这个种类智商不高,没意思,可他也不在乎,并嗤之以鼻。

    冬去春来,这只小鹦鹉陪了他整整一年

    在最精心的呵护下,它被养得很好,翅膀也生得漂亮。

    鹦鹉是鸟类,天生喜爱飞翔,渴望蓝天,所以他没想过要拘束它的天性,它不爱在笼子里呆着,他就放它出来。自由地让它在房间里,在家里的花园里飞。

    放风时间结束,它总会乖乖回笼吃东西。

    可是有一天。

    它没有回来。

    他找了很久,呼唤了很久,也没有找到它。

    查了监控,他才知道,原来是小鹦鹉在花园里面玩的时候,被一只不知从哪冲出来的野猫给叼走。

    猫的速度太快了,在旁边看着的佣人根本没注意到,也没想到,一直有人打理的花园,会出现野猫。

    危险总是出其不意地降临。

    离别也是。

    ——“谨礼,不过是一只鸟,品种还一般,你要是喜欢,爸爸明天能接一只更好的回来。”

    是的,他要是喜欢,就能拥有一只智商更高的,会的技能一堆的,品种更好的,鹦鹉。

    他再没养过了。

    他后来养的,是花。

    它们不吵也不闹,安安静静的,乖乖的被照顾着。

    在温室的庇护下,有规律地照着自己的生长周期,稳步成长。

    它们,不会因为自己的意志和渴望,发生掌控外的意外,只会在花期,绽放美丽。

    那一天,顺着路径,他最后在后院的绿植下找到了。

    他小鹦鹉的,一地羽毛一只漂亮翅膀。

    然后,他亲手将一切掩埋。

    ——“孟谨礼,我现在遇到最大的苦难,都是你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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