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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0-30(第5页/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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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江惊墨带入了做题的乐趣里。

    她一直被不知道什么东西堵住的大脑,好似一下子就畅通了。之前难以理解也想不到的逻辑,这会儿频频点头。

    果然,她才不笨,是老师教的方式不适合她,本身她也是有天才的天赋,只是苦于一直都没有被挖掘出来而已!沈佑春一下就挺直了腰板,使劲给自己美化,从不内耗。

    一节自习课之后,沈佑春从没发现,学习是如此有趣的事,再次看见数学题,她头一次呼吸顺畅,亲切可爱,看江惊墨更顺眼了,这个对象交得真好!

    见她眼睛亮亮的,很开心,连喊着“江同学~”的声音都和刚才不同,带着甜甜的味道,尾音上翘很俏皮,江惊墨就知道,他把人哄好了,用对办法也是很好哄。

    很快,班主任走进来,说了一些学习上的事,开始安排分组劳动,很可惜的是,沈佑春这回没有和江惊墨一组。

    她离开座位时看了江惊墨一眼,后者也很失落,不舍的目送,沈佑春也不舍,这个不舍之情是因为,要是和江惊墨一组,她就能想办法偷懒了。

    沈佑春离开之后,江惊墨也站起来,这时,一个女生走过来,笑看着他,有点害羞,“江同学,你好,我们是一组的,要负责去擦外面的窗和拖地,给,这是抹布,我们一起擦窗吧。”

    “不用了,谢谢,我比较喜欢拖地。”江惊墨推了推眼镜,礼貌笑着拒绝,语词也很坚定,是不容置疑的。

    他没有再多看女生一眼,走出了座位,向其他男生而去,对方喊了声江惊墨的名字,然后也给了他一把拖把,男生眼里自觉做重活。

    女生很尴尬,红着脸走进了女生队伍,尽量装作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平静。

    好看的人走到哪儿都受欢迎,沈佑春是这样,每天都有塞进书包和课桌的情书,偷看她的男生更是数不胜数,献殷勤的也多,但是沈佑春又不笨,懂得爱惜羽毛,一直都是避嫌。

    而江惊墨刚转学来一个月,受欢迎程度也高,看着温良无害,很好接近,可是,真的去接近就会发现,很难。

    第26章 八零初恋那件小事3他怎么能说这种肉……

    每个班级都会负责学校一个区域的卫生问题,沈佑春分到的小组就是去楼下的一个小操场打扫卫生,两座教学楼之间,种有不少树和花草,这个季节的树叶茂盛,风一吹,落叶也不少。

    江惊墨在拖走廊,起身时,视线朝下看,这个位置对准的就是沈佑春打扫的地方,他自然也能看见沈佑春拿着扫把在划,日光下,风吹了她鬓角落下来的几缕碎发,纤细手指挽过耳朵后,莹润的侧脸秀气可爱,中午起来她扎了一条麻花辫,好方便上劳动课。

    但是,动作是懒洋洋的,她不想多做,就在原地一直扫着比较“难扫”的落叶,好似叶子是从从地面长出来一样,扫不走,比起学习,想办法偷懒,她反而很在行,江惊墨见着,眼眸浮现笑意。

    可很快,他笑不出来了,有几个男生相携走来,被包围在中间的一个男生比较高,在朋友推搡之下,男生来到了沈佑春面前和她说话,也不知说了什么,沈佑春笑了,而男生反手抓了抓后脑勺,隔着远,表情看得不真切,可是,这是害羞了,江惊墨很肯定,他的眸色一沉,聊什么那么开心。

    和江惊墨一起拖地的男生,他是地不好好拖,举着拖把和同学玩,被班长严厉的呵斥说了之后,他嬉皮笑脸的道歉。

    但是这才好好拖了一会儿,他就和身边同学勾肩搭背,还不忘叫上江惊墨一起,扬起很阳光的青春笑容,“江惊墨,我们要去洗拖把,你要一起吗。”

    读书的年代,女生喜欢约着一起上厕所,最少都是两个一起,要是一个人走的话,还要走过别人教室外的走廊,心里会觉得尴尬,手脚无处安放,总觉得被无数双看着,而男生也喜欢结队,做什么都喊一声,不是因为尴尬,而是一种,就喜欢一群人行动。

    或许成长就是,从成群结队,到形单影只。现在的他们,正处在前者的年龄阶段。

    “好。”江惊墨收回沉沉的目光,拿着拖把和两个男生一起下楼。

    他们聊得火热,在说最近新出的游戏,偶尔话题也会带上江惊墨,知道江惊墨也有,还玩过了,他们就是兴奋地嗷嗷叫,一下子就是好哥们。

    厕所在一楼,他们需要走下去洗拖把,顺便重新换一桶水,洗抹布都弄脏了。

    虽然每周都有在打扫卫生,可该脏的还是会脏,而且也不是每周都是安排打扫教室,有的还会去给学校的角落除草等。

    江惊墨来到了一楼,微微偏头,看向了不远处的沈佑春,因为是背对着,沈佑春没发现他,那个男生已经离开了,沈佑春正在扫着树叶,铲进垃圾筐里,等下要拿去垃圾车那边倒。

    现在用水需要排队,等了几分钟,终于轮到他们了,两个男生把水龙头开得很大,哗啦啦的声音冲洗拖把,玩闹起来,他们又举着拖把互相“打架”,谁也不让谁,然后不小心,水溅到了江惊墨身上,得亏是洗好的拖把,并且还是甩的水龙头水,不然的话,江惊墨的白T恤会脏得很明显。

    江惊墨皱了皱眉,他立着拖把,看向那两人,现在是夏天,太阳正好的时候,冷是不会,可湿了不舒服。

    “对不起啊江惊墨,我们没注意看见你在这边。”他们抓了抓头发,满脸愧疚和心虚,江惊墨什么时候过来的也没注意看。

    见着湿了一片的衣服,短头发的男生叫姜明,也是他刚才叫江惊墨一起过来的人。

    作为家境也是不错的,他一眼就看出来了江惊墨穿的上衣是现在最新流行的一款。

    是他最喜

    欢的港星穿的同一款牌子,特别贵,内地现在还没有,他缠着父母想要很久了,可是遭到父母严厉拒绝,现在却穿在了江惊墨身上。

    姜明在早上看见的时候就特别羡慕,而且他发现了,江惊墨每天穿的衣服都不重样,而且还都是他喜欢的穿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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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羡慕得,眼泪要从嘴巴流出来了,要是给他一套就好了,他现在也只能在家里偷穿他哥的喇叭裤。

    “江惊墨,这衣服我们赔给你。”一人做事一人当,姜明咬咬牙,很不舍,可还是说得坚定。

    他现在省吃俭用,存钱是要买游戏机的,还有买喜欢的港星新出的唱片,等暑假,还想买**镜去舞厅。

    他哥经常去,每次去都是去大半夜才回家,被爸妈说了也不改,照样去,那肯定是很好玩,可是他哥说他年纪小怎么也不肯带他去,姜明不服气,就想着攒钱了就自己偷偷去看。

    “不用,你们也不是故意的。而且衣服只是湿了,又不是脏了不能再穿,风吹干了就好。”江惊墨摇头,他推了推眼镜,白皙无害的温润脸庞有些为难,“只是这样湿着也不舒服,我想去外面太阳下晒一晒,这样干得快一些。不过我拖地的任务还没有完成,就这样离开也不好,还是等拖完地吧。”

    一听不用赔钱,姜明顿时恢复了精神,他的零花钱也不多,花钱还大手大脚,好不容攒下来的要是一下子就没了,他会觉得,眼前一片黑暗,游戏机没了,**镜也没了,生活没了期待。

    “我来帮你做!拖个地而已,我在行!哪里用得着你来动手。”姜明立马夺过扫把,眼睛亮得像是灯泡,殷切得不行,“衣服湿了容易感冒,你快点去晒。也别真晒着太阳啊,在树底下坐着就行,太阳多烈啊,要是中暑了怎么办。”

    从今以后,他,江惊墨就是他姜明的兄弟,可以两肋插刀的亲兄弟!最近港片看多的姜明,很喜欢讲江湖义气。

    “这那好吧,剩下的活就麻烦你了,也不多,还有一小块没拖。”江惊墨犹豫了下,又低头看着湿一片的衣服,他还是点头了,露出了不好意思的礼貌笑容,温润有礼,俨然是别人家的孩子代表。

    姜明双手分别拿着拖把,昂起脑袋,说得一脸自豪,“这有什么,我就爱拖地!”

    江惊墨依旧挂着温和浅笑,背过身时,加深了嘴角上翘的弧度。

    而看着江惊墨离去的背影,姜明长吁短叹,他这个兄弟,以后他得罩着点,性格太温和,可不得容易被欺负了去。

    姜明拿着扫把,雄赳赳气昂昂的上楼,另一个看了全程,完全不敢吭声的同学积极地提着一桶水跟在姜明身后,真要赔钱的话,他也没钱赔啊,回去和他爸妈说,肯定是会被抽皮带拿着擀面干两人混合抽打。

    幸好幸好。江惊墨以后也是他兄弟,过命兄弟!又是一个沉迷看港片的孩子。

    沈佑春在学校的朋友不多,其中池燕是一个,两人会交上好朋友,倒不是因为什么“我觉得你长得漂亮想和你做朋友”这么奇怪的发展,或者一见如故,志趣相投,相反,一开始两人还挺不对付。

    后来有一次,沈佑春发现了池燕在放学之后,会自己偷偷去卖东西,不多,就是自己手工做的一些小玩意儿,这让沈佑春大受震惊。

    因为池燕在班级里都是“家境不错”的好形象,池家也很宠爱这个女儿,穿的用的花销都很高,身边有几个小跟班。

    起码在她眼中,就是梦寐以求的好生活,羡慕了很久,而池燕也高傲得很,每天抬头看人,这也让沈佑春背地里嫌弃她喜欢露出鼻孔给人看。

    即便没有吵起来,可是,两人气场不合,眼神对上都是无形交锋。

    所以被她撞见了这一幕之后,池燕也慌乱,还故作镇定威胁,可沈佑春才不怕她,就算两个人打起来,猪头小弟一身肉不是白长的,还高,再加上自小被家里宠得厉害,两个池燕都不够他打。

    沈佑春是嘲笑了几句,可是见到池燕还真卖出了赚钱,她也意动了。

    女孩子想要一直好看,花在身上的钱可不少,但是父母肯定不乐意给她,而她想要花销,只能自己来想办法,压榨猪头小弟已经不够她用了,而且也压榨不了多少,沈家又不是什么富裕人家。

    后来她和池燕聊,生意变成了她也入伙,不过她不用去卖,就是提供一些好看的,新鲜的有趣的饰品,比如说用废布做成的发圈,成本低,但是卖出去赚翻倍,可前提是要好看,独特。

    去年赚了一些,但是今年上半年,池燕就没有再做了,说是事情被家里的大哥大嫂知道了,他们想要搜刮她的钱,并且说会影响他们。

    改革开放之后虽然做生意的人多了起来,可观望的更多,他们害怕政策再变,前些年的情况谁都怕了,而最反对的就是职工家庭,池燕的大哥大嫂都是工人,害怕池燕做生意影响他们的工作。

    池燕和他们吵了一架后就不干了,赚的钱只要省吃俭用,够她专心读书,明年考上了大学,就彻底离开这里。

    池燕之前确实过得还不错,可这是父母还在世的时候的事了,现在她的父母过世,她被大哥管着,而她大哥很不喜欢她,认为父母偏心,还是偏心一个女的,这让他心里很不服气,也在记恨。

    后面娶了老婆之后更加厉害,两人一个鼻孔出气,池燕现在在池家一点都不好过,她在学校过得很好都是强装的,但是她很好面子,不想被发现,为了能维持住这个形象,她才会出去赚钱,否则她爸妈留给她的钱足够读完高中了。

    不过会决定不干,也不全是她大哥大嫂的插手,而是因为,她的时间都花在挣钱上了,晚上熬夜,白天上课没精力会打瞌睡,没法听课,成绩一落千丈,变到了吊车尾,池燕可不想明年连大学都考不上,孰轻孰重还是知道的。

    现在两人分到一个组搞卫生,池燕拿着扫把走来,要和沈佑春一起拿垃圾去倒,见着沈佑春在磨洋工,她很无语,“你在搞什么鬼,再磨蹭,等下放学时间就晚了,你还想留校啊。”

    “能留校也不错啊,谁想回去。”沈佑春撇嘴,要是可以选择,她还真不想回去。

    先不说沈家里的“明争暗斗”很烦,就说回去一趟也不容易,路途遥远,坐班车坐牛车,折腾得她人都要吐晕了。

    池燕知道沈佑春的家境,闻言,赞同点头,要是让她回去那地方,她也不愿意。

    “你不想回去,我还想赶紧回家。今晚我大嫂的亲戚要来,有一场硬仗要打。”池燕弯下腰,正要拿起垃圾筐的耳,余光见江惊墨正在走过来,她用手肘推了推沈佑春,挤眉弄眼的说,“快看,你家那个来找你了。”

    “嗯?”沈佑春正被晒得有气无力呢,她已经尽量躲在树荫底下了,可五月份的天越发热,还是很难受。

    听着池燕的话,她立马精神,回头看,还真是江惊墨在朝她走来,不过他衣服的衣角湿了,也不知道怎么弄的,说他是书呆子,还真是书呆子。沈佑春担忧,不会被欺负了吧?

    “沈同学。”江惊墨是一直看着沈佑春打招呼,和沈佑春对视了一会儿。

    随后勉强看了池燕一眼,好似才发现有这个人存在,他礼貌里带着客气和疏远,干净利落,“池同学。”

    他看向了她们之间脚边的放着的垃圾筐,友好说,“我正好有空,需要帮忙吗。”

    江惊墨用余光扫了眼池燕,

    隐晦的意思明显,池燕一个激灵,反应特别快。

    池燕一手叉腰,一手指着垃圾桶,很生气的说,“江惊墨,你来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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