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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30-40(第4页/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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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狼末停下脚步, 他困惑地转过身,以他对小狗的了解,不应该到现在还没追上。

    他放下小狐狸后, 立刻闻到了一股浓重的血腥味,还有陌生狼群的气息。北极狐的味道遮挡了气味的传播,他竟然一直没发现小狗不在身后。

    糟了, 小狗有危险!

    狼末拔腿就往回跑。

    彼时, 汪白还在疲于应付头狼的捉弄,他知道狼末发现他不见了,一定会回来找他。

    他要撑下去,绝不能在狼哥回来之前倒下。

    当他发现敌人是一群处于发情期的北极狼时,心里便有了计划。

    狼群暴躁、亢奋, 亟需发泄过剩的精力。

    一个弱小的猎物,根本不足以激起他们的兴致, 要想让狼群兴奋起来, 就不能用常规的手段。

    为此,他配合着头狼的恶趣味, 把自己搞得浑身是伤,十分狼狈。

    那只头狼果然没有第一时间咬死他,而是把他当做取乐的玩具,想慢慢地折磨他。

    鲜血染红了汪白的毛发,看上去格外凄惨。

    不过他心里却清楚, 这些都是皮外伤,养几天就能好。

    眼看对方又朝他扑来,汪白勉强往旁边躲闪, 不料这次对方却不打算留手了。

    头狼一下撞翻了他, 他倒在地上, 只觉得天旋地转,实在爬不起来了。

    “这就不行了,真没劲。”头狼缓缓走向倒地的萨摩耶,语气竟带着几分没能尽兴的遗憾。

    北极狼张开血盆大口,汪白甚至能闻到一股浓郁的血腥气。

    生死关头,他居然还有空想,这只狼未免太邋遢了,连牙都不刷。

    “吼!”

    眼看头狼就要咬下去,一声夹杂着暴怒的狼吼陡然炸响,吸引了狼群的注意。

    头狼也暂时收起嘴巴,望着奔袭而来的狼末,如临大敌。

    他能感觉到来者不善,不过,就一只狼?

    他的狼群加上他可是有六条狼,六对一,胜负一目了然。

    狼末可不管对方数量有多少,他第一时间挡在了汪白身前,冰冷的目光掠过眼前的狼群,发出愤怒的咆哮。

    看到狼末的那一刻,汪白无疑是激动的,就好像在绝望的黑夜里,一束耀眼的光芒穿破夜幕,抵达他的身旁。

    但他很快意识到,狼哥此时只是一头孤狼,即便狼哥再强悍,在绝对的数量优势面前也讨不着好。

    笨蛋狼哥,干嘛自己过来,就不能召集完狼同伴再来吗?

    汪白心里难过极了,他其实也没那么怕死,但一想到害得狼哥身陷危难,心里头就堵得慌。

    没有过多的言语,在狼末出现的那一刻,就注定了这场战斗无可避免。

    头狼一声令下,狼群疯狂地朝着狼末和汪白扑去。

    以狼末的速度,完全是可以避开狼群的攻击。

    但他不能躲开,因为他的身后是小狗,如果他后退哪怕一步,小狗就会被狼群撕成碎片。

    狼末一步踏出,黄褐色的眼眸微微泛红,四肢的利爪尽数弹出,毫不犹豫地挥爪迎向那只离他最近的北极狼。

    他成功在那只北极狼的身上留下深可见骨的抓痕,但代价是被咬伤了小腿。

    鲜血很快渗出,狼末连眉头都没皱一下,一击得手后,他立刻换了一只完好的前肢进行攻击,每一次用的都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方式。

    狼群轮番上阵,一个回合下来,他们在狼末身上留下了道道伤痕。

    但他们也没讨着好,他们的伤势比狼末更重,还有一只北极狼被划穿了腹部,鲜血横流,失去了战斗的能力。

    看上去他们似乎势均力敌,汪白却心里清楚,狼群并没有用全力。

    他们对付狼末,是本着最小伤亡的原则,想用最少的损耗拿下狼末。

    汪白明白狼群的顾虑,因为他们还要尾随迁徙的驯鹿群,还要留存体力繁衍,他们也压根不觉得,狼末有这个能力对抗他们整个族群。

    一个回合下来,头狼有些后悔了。

    他意识到眼前这头狼比他想象中还要强大,继续保守地进攻反而有可能被逐个击破,索性怒吼道:“全都给我上!”

    狼群呼啸着冲了上来,狼末以一敌六却丝毫没有畏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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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奋力扑咬那些向他攻击的北极狼,哪怕拼着受伤,也要从敌狼的身上咬下一块肉来!

    他这不要命的打法,饶是高傲的北极狼都忍不住心生恐惧,狼群稍稍退后,不再和狼末缠斗,反而将他们团团围住,轮番进攻。

    他们想耗死狼末!太卑鄙了!

    狼末根本没有喘息的时间,他疲于应付狼群的袭击,更可恨的是狼群采用的车轮战术毫无规律,让他不得不全神贯注地提防着来自四面八方的敌人。

    他身上的伤口越来越多,一只后腿都无力地半跪着,看得汪白心疼不已。

    小萨摩耶勉强地爬到狼末身边,哀求他快点跑。

    狼群知道狼末不好惹,不会浪费体力冒着危险去追他,只要狼末逃跑,就很有可能生还。

    狼末的眼神决绝,从未想过临阵脱逃。

    唯独在看向汪白的时候,他的眼中多了几分难得的温柔。

    就在这时,不远处传来了狼群的怒吼。

    汪白循声望去,差点喜极而泣——是狼二他们!

    狼越带领狼群朝着他们的方向飞驰而来。

    头狼不想为了一条小狗和这么多北极狼混战,稍作权衡后,他决定率领狼群撤退。

    狼末敏锐地察觉到对方头狼萌生了退意,便瞅准时机,在头狼撤离之前,狠狠地将獠牙嵌入对方的后腿根部。

    头狼吃痛,拼命地踢蹬后腿,想要摆脱狼末的钳制。

    可狼末却宁可挨踢也死死咬住不放,竟然生生把他的后腿扯断,大片大片的鲜血喷涌而出,狼末吐出嘴里的断肢和碎肉,注视着狼群逃离的背影。

    狼越第一次见狼末受这么重的伤,气得咬牙切齿:“我带他们追上去,把他们挨个咬死!”

    狼末:“算了。”

    和敌对头狼一样,他也要考虑到狼群接下来的捕猎和求偶。

    要把体力和精力用在刀刃上。

    狼群蹲坐在狼末身边,为他放哨,野戈将路上捡来的小蓝狐狸放回了汪白脚下。

    小狐狸年纪还小,大概还不知道什么叫做受伤,见汪白在这,便下意识地想要抱他。

    却被狼末叼起来,丢给了野戈:“你负责照看她,别让她乱动小狗。”

    野戈领命,叼着小狐狸走到溪边,让她玩耍,自己则在旁边看着,以免她溺水。

    直到现在,汪白才有了捡回一条命的真实感。

    他望向狼末,嘴角止不住上扬,他们活下来了,真好。

    狼末没有去管浑身的伤,趴在汪白身边为他舔舐伤口。

    但他冷峻的脸庞,还是透露出了几分难以遮掩的疼痛。

    一定很疼吧,汪白心疼极了,他学着狼末的动作,轻轻地舔着狼末身上的伤。

    比起他的皮外伤只是看着吓人,狼末的这些伤则要可怖得多,全是和狼群搏斗时留下的打斗伤。

    伤口大多很深,最深的一道伤口是在右肩上,隐约可以看到露白的骨头。

    舌尖轻轻扫过伤口边缘,生怕不小心碰到内里的血肉,汪白眼眶发热,深恨自己的大意。

    这些日子在极地过惯了安逸的日子,他都忘了并非所有地方都像先前那样地广狼稀,更何况这条路是驯鹿迁徙必经之地,肯定会有猛兽伺机而动。

    狼哥想让他跟着也是为了他的安全着想,可笑他会错了意,还以为狼哥非要带上他一起去相亲。

    要是他们一开始就和狼群一起行动,就不会遇到危险了。

    自责的萨摩耶将一切过错都揽到了自己身上,殊不知狼群对他的看法却有了极大的转变。

    蓝眼戳了戳同伴的皮毛:“没想到这小狗看上去小小一只,胆子却这么大,居然敢和那群狼对着干。”

    长尾与有荣焉:“也不看看是谁带大的,他啊,天生就有我们狼族的风范。”

    狼越轻嗤一声:“也就那样,还不是遍体鳞伤,勉强够格当我们狼群的一份子了。”

    “难怪狼王那么护着他,”皮皮自认为找到了真相,“普通的狗哪有他那么坚强,依我看,狼王早就发现了小狗的与众不同,所以才决定养着他。”

    狼族有着强烈的慕强心理,当汪白展现出他宁死不屈的一面时,他在狼族心理不再是储备粮,而已经成为了合格的同伴。

    狼末瞥了他们一眼,狼群立马噤声,不再言语。

    他转过头,舔了舔汪白泪汪汪的小狗眼,然后仔仔细细地将小狗身上的血污都舔干净。

    一狼一狗互相舔舐伤口,他们之间的气氛和谐、温暖、浑然天成,任谁都插不进去。

    这让汪白想起了一句话:我梦中的白马王子,是一个盖世英雄会驾着七彩祥云来娶我。

    对他而言,这里没有白马王子,只有白狼王子,也没有七彩祥云,有的只是伤痕累累的一狼一狗。

    却一点都不比那句话营造的意境差上半分。

    唾液本身就有消毒的功能,野生动物处理伤口最常用的方式,就是舔舐伤口。

    狼末把汪白的伤口舔了个遍,尤其是那本该又卷又长的尾巴,现在却被那只头狼咬秃了。

    汪白的尾巴特别敏感,狼末一碰他就想躲,但顾及到狼末身上有伤,他只得克制自己躲开的冲动,好让狼哥舔个尽兴。

    其实汪白自觉得他的伤并无大碍,倒是狼哥他伤得太重,光靠唾液杀菌不太可靠,还得再想想办法。

    他先把自己和狼末的围巾取下,一条绑在了狼末受伤的后腿,一条绑在了伤口最深的后肩,止血的同时防止发炎,一举两得。

    狼末完全不把自己的伤当回事,蜷缩着后腿,仅用三条腿走路,也要带领狼群找地方埋伏,准备狩猎。

    轻伤不下火线。

    汪白能理解这段时间对狼群十分重要,所以狼哥不想因为自己的伤拖累狼群。

    正因如此,他不打算阻拦狼末,他会和狼群一起,用身体和忠诚,守护着他们的王。

    作者有话要说:

    汪白:用身体和忠诚,守护着他们的王。

    狼末:身体和忠诚,我都要了。

    第35章 互相伤害啊

    沿着小溪一路往上, 狼群在寻找最佳的埋伏地点,汪白却将目光投向路过的花花草草。

    他曾经在查阅资料的时候,看到过一种叫做北极罂粟的植物, 这种植物只长在极地,和鸦。片的原料野罂粟同为罂粟属。

    不过,北极罂粟的罂粟壳没有那么强烈的镇痛效果和成瘾性, 所以不能用来制作毒。品。

    汪白想要找到它, 是因为这些生长在寒冷地带的小花,它的汁液可以止血和止疼。

    尽管效果远不如罂粟壳那样明显,但在极地已经是不可多得的疗伤草药了。

    小溪旁植物众多,却没有汪白想要找的。

    长得最多的,是一种十分矮小的绿色植物, 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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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植物叫做极柳,因它多见于北极, 也被叫做北极柳。

    极柳的高度大约只有两三厘米, 但它们却是不折不扣的树,别看它一株就只有两三片豌豆瓣大小的嫩叶, 实际上它们不仅有叶片,还有细细的树干,甚至还有朵朵肉眼难辨的小花。

    等再过半个月左右,小花凋谢,还会吐出像柳树一般的柳絮。

    它们也是世界上最小的树木, 独木不成林,它们在小溪旁扎了根,慢慢便长成了一片极柳林。

    汪白一爪子下去, 就要踩塌好多好多的极柳。

    但他是一点负罪感都没有, 因为冒出头的叶片和小花, 都不过是极柳的一小部分。

    它们的树根在表层的土壤中匍匐生长,长达十几厘米,即便叶和花凋零,也不会影响到整棵极柳的生命力。

    极地环境恶劣,不论是动物还是植物,都需要拼尽全力才能存活。

    汪白默默往旁边挪了挪,免得踩到它们,没想到竟然意外发现了藏在岩石缝后面的北极罂粟。

    “汪汪!”汪白连忙叫停狼群。

    狼末听到小狗的呼唤,第一时间赶到了他的身旁,用眼神询问他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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