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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40-50(第5页/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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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阿丰都觉得激动。

    这个夜晚,和阿丰一样激动未眠的,还有很多人。

    府城之中,春香楼上,临街的一个房间依然灯火通明。

    “小姐,已经很晚了,休息吧。”丫鬟月儿道。

    “你先睡吧,我不困。”纤纤一手持着一卷书,可已经很久没有翻页。她另一只手托着香腮,怔怔地望着窗外的夜色。

    “小姐,你是在想那位曾公子吗?”月儿忍不住问。

    “你怎么……你别胡说,我哪里是在想他。”纤纤的俏脸上泛起了一抹红。

    “城里姓曾的公子那么多,小姐怎么知道我说的是哪个?”月儿不由笑了。

    “你这小蹄子,敢戏弄我了?”纤纤佯怒,将手中的书卷丢了过去,落在床上。

    “小姐,你既然想他,我们就去寻他。反正鉴湖社学离这里也不远。”月儿道。

    纤纤没有言语,但是去寻他的念头一旦出现,便在脑海中萦绕不去。

    少女未眠,未必都与相思有关。距离文峰村几十里之外的刘美,正趴在路边。

    此时月朗星稀,夜色融融,正是红袖添香或者酾酒临江的好时候。只是,刘美来此却是要做一件不是很风雅的事情——抓人。

    她要抓的是一个贼人,确切说是一个马贼,一个自诩来去如风、官府拿他都没办法的马贼。

    刘美在马贼的必经之路旁的草丛中藏好身形,她就等着雷霆一击的那一刻。

    为了这一刻,她做足了准备,自信万无一失。然而,此刻她仍然静不下心来。

    刘美长得并不美,但也不丑,长相很普通。她的身份是一个镖师。自她曾祖父起,他们家就始终吃这碗饭,一直从她祖父、父亲传到哥哥和她。

    比较幸运的是她有这个哥哥。在镖局里,她可以只挂个名,多数时间都是四处闯荡。当然,她倒不担心自己的安全。因为家学渊源,她自小习练了一身非凡的武艺——寻常的大汉,三五个都不是她的对手。

    半年之前,她就盯上了附近山中的这群马贼。这群马贼几乎无恶不作,偏偏行踪诡秘,很难捕捉到他们的踪迹。渐渐地,无论是府衙还是县衙的捕快,都放弃了,只有她这个不吃公家饭的还在坚持。为了获得对方的讯息,她专门乔装改扮在山中活动,最后终于得到了马贼的二头领今晚将从这里路过的消息。为此,她便早早地藏在了这里。

    刘美往远处张望了一番,又趴在地上听了听声音,慢慢地在草丛中坐起来。蚊虫在她的脖颈处叮咬,她浑然无觉。

    刘美善使刀剑,也会一些内家功夫。调理了一阵气息,她又检查了自己的兜囊。摸到兜囊中的一块块石头,她心里踏实了许多。这些石头,是她的底气所在。

    据刘美了解,这个马贼的二头领,本事不错,但在所有的马贼中并不算突出。之所以他能坐上第二把交椅,与他狡猾多智有关。这些年马贼在附近的声势日壮,与他的筹谋布局有很大关系。若是今晚能擒获他,便相当于打瞎了恶狼的一只眼。

    又过了有两个时辰,路上仍悄无声息。只有曲折的小路在月光的抚摸下,散发出了柔柔的光。刘美从身旁拔了几棵艾草,搓出汁液涂抹在皮肤上,用艾草的味道来驱赶蚊虫,随后开始琢磨。难道是把消息弄错了?或者是走漏了风声?

    刘美想了想,又摇了摇头,将这两种可能都否定了。马贼今晚从这里通过,是她亲耳听到的消息,而且这条路,是附近通往山中的唯一路径。马贼只要行动,就没有错过这里的道理。至于说走漏风声,更不可能。她独自一人出来,势单力孤,却也让她的身份很隐秘。她不说,不会有人知道她的意图。

    这种等待,很烦躁,很无聊,也很辛苦。可是刘美还是希望再继续等等。这些日子,她看到了很多被马贼戕害的百姓的惨状,内心充满了让马贼付出代价的冲动。

    衙门管不了的我来管,这是刘美乐意做的事。

    大不了白熬一夜,算不得什么。刘美想。

    就在刘美宽慰自己的时候,清脆的马蹄声从远处传来了。

    骑在马上的崔康之,心情颇为愉悦。

    他今年三十七岁了。早些年前读书的时候,他还不会骑马,但每每读到孟郊的“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总是浮想联翩。从孩提时就开始苦读,及至少年、青年,金榜题名的荣耀,是他最大的梦想。

    除了孟郊的诗句,最让他印象深刻的就是从小就从先生那里学到的汪洙《神童诗》中的句子:“天子重英豪,文章教尔曹。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将相本无种,男儿当自强……”在这种信念下,他学得很刻苦。他也相信,自己必定将出人头地。

    只是参加了几次县试,无一例外地落第。那些看起来不如他的人,慢慢地成了秀才,甚至举人,还有一两个,成了进士,达到了他梦想中读书人可以做到的极致。

    渐渐地,崔康之的心态就难以平衡了。再加上常年供他读书,他的家境越来越差。当父母带着遗憾病逝之后,崔康之觉得自己终于认清了这个世道。于是,他不服气。他认为读书耗费了他太多的时间、精力和金钱。他要把这一切弥补回来。为此,他走上了另外一条路。

    一介书生,乱入江湖。起初,他受过骗,也受过伤,不过,他有一股子狠劲,更有一些奇谋诡计。渐渐地,他混出了一些名堂。只是,在道上混,名气太大并不是好事。最终他所在的团伙引起了朝廷的注意,被官兵打散了。他流落到这里,加入了这群马贼,成了二当家的。

    他的日子过得还算舒坦,但又觉得自己有点怀才不遇。可是,没有更好的去处,他还是耐心地在这群马贼中发挥着自己的作用。

    当他觉得日子缺少刺激,已经近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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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聊的时候,他遇到了如今马上驮着的另外一个人——本地盐商之女蓝灵。

    崔康之是在府城的庙会上偶然看到蓝灵的。乍一见面,蓝灵的风姿便把他征服了。蓝灵的气质很奇特,既有大家闺秀的端庄,又有小家碧玉的俏丽,一双闪亮的眸子似乎蕴藉了这个世界山河湖泊所能孕育的所有灵气。

    崔康之混迹江湖这么久,一直没有娶妻。可是看到蓝灵第一眼,他就想让她做自己的妻子。

    不过他的身份很糟糕。明朝的商人地位虽然不高,但是在掌握了巨大的财富之后,便能够撬动许许多多的力量,拥有寻常百姓难以企及的威势。更何况,蓝灵的父亲还是本地首屈一指的盐商。

    崔康之知道,走三媒六聘的路径,他和蓝灵是无缘无分的。没办法,崔康之只好采用自己心中的巧法。

    又是一次庙会,崔康之早早雇了几个地痞无赖,引走了跟随她的下人,把蓝灵迷倒了。如今,失去自由的蓝灵伏在马背上,无论如何挣扎,都难以返回家中了。今晚之后,她就是他的人了。

    虽不曾中进士簪花游街,但是把一个佳人绑在马上带回去,崔康之有中进士的欣喜。没了功名,但也少了束缚,也算惬意。

    对方终于来到,之前还略略紧张的刘美反倒是彻底放松了下来。

    按照预先的设计,刘美蜷缩在路边的树丛间,手伸进了兜囊,取出了三块圆石攥在手中,眼睛注视着前方的路面。

    四围很安静,刘美的心也很静了。当年习武,父亲就对她说过,惊慌不会带来一丝益处。

    一切片刻之后即将分晓。

    “哒哒”的马蹄声越来越响,越来越近。刘美听了听马蹄的声音,猜测这马贼还带了不轻的财物。

    眨眼之间,一匹雄俊的黑马就到了眼前。马上坐着的是一名身穿黑衣的男子。只看体型,刘美就知道他是马贼的二头领。不过,她还发现,马贼身前,还伏着一个女子。因为头发披散,看不清面容。

    没有更多的时间去思索,刘美扬起手,三颗石头已经飞出,两颗袭向黑马,另一颗则奔着马贼而去。

    投掷飞石,便是刘美的底气。

    随着一声马鸣和一声闷哼,黑马和马贼同时中石,各自负痛。

    受惊之后的黑马猛然抬起前蹄,将马上的女子掀落下来。饶是如此,马贼却没有掉下马鞍,正试图稳住黑马。

    刘美一把接住落下的女子,同时又是两颗飞石击出。

    马贼惨叫一声,额头中石,已然流出血来。黑马再中一石之后,愤然奔走,带着马贼不见了踪影。

    刘美有些遗憾:这种情况下,还是被他跑了。

    就在她刚刚解开女子身上的绳索,取出女子口中的布团没多久,一阵更加嘈杂的马蹄声在前方出现。刘美站起身一看,竟然有三人骑马奔来。他们的装束和马贼一样。

    “不好!他们有人来接应!”刘美来不及惊叹女子的花容月貌,拖着女子就直奔路旁的树林而去。

    只有到了林中,才有机会躲开马贼的追击。

    马贼看到她们二人入林,果断下马,道:“追上她们!”

    此时,天边泛起了鱼肚白,正是肖平和阿丰带着两个衙役前往山谷的时候。

    第47章 疯跑的男女冒险,但不鲁莽

    太阳照在林上,偏偏没有一丝风,整片山林中变得无比闷热。

    因为流汗过多,刘美和蓝灵各自的头发都黏在了一起,衣服也几乎湿透了。

    已经跑得近乎绝望的蓝灵早已没了大小姐的风范,躺在地上的枯叶上直喘粗气,口鼻中的响动如同风箱。若非刘美刚刚告诉她,贼人已经被甩掉了,她恨不得直接一头撞死。

    这种末路狂奔,是她平生第一次,到了极限的时候,简直比死都难受。

    刘美也在倚着树干喘气,却没有坐下。她道:“这里是马贼的活动范围,还不安全。我们必须尽快离开这里。”

    蓝灵试了许久,才说出话来:“我,我真的走不动了。”她说出每一个字的时候,都感觉到嗓子撕裂般的疼。

    刘美看到蓝灵的模样,知道她已经耗尽了气力,确实走不动了,便道:“那我们找个地方躲一躲,天黑之后再想办法离开。”

    此时,肖平和阿丰距离他们已经不过五里。

    因为商量好一天之内就往返,所以曾芸芸并没有跟随他们前往。在家中也无事,曾芸芸去了社学。

    鉴湖边上,已经有县衙派来的人,在和里正、当地乡绅等一起商议如何安置这些人。大的章程,知县已经敲定,他们商讨的不过是一些细节。这件事是知县上任后的头一件大事,上上下下都十分重视。大家都很卖力,都希望给知县留个好印象。

    讲堂内,学童们边读书,边斜着脑袋倾听着外面的动静。曾芸芸干脆没有留在讲堂内,而是坐在外面的大树下打瞌睡。

    来到这个世界三个月了,她终于戒掉了手机和电脑。脑海中存储的图书可以随意翻阅,比看电子书还方便,可惜没法打游戏。不过,三个月的时间里经历的这些事情,可比游戏要精彩许多。

    打着瞌睡,曾芸芸却还是记挂着肖平此行是否会顺利。如此燠热的天气,什么都不做都热得不行,更何况是要走这么远的路。不过若单单是两个衙役和阿丰一起去,谷内的流民未必敢迁移出来。肖平此去,代表的是县衙的信誉。

    此时,肖平和阿丰确实不舒坦。虽然他们一大早就出发了,而且坐着衙门派来的马车,但依然逃不脱酷热天气的折磨。

    马车夫和阿丰差不多黑,终年吃苦,倒是闷声坚持着。平日里县衙抓差,别说银子,铜钱也弄不到几个,做不好还可能挨一顿打。这次则不然,银子在出行前就给下。因此,马车夫感觉到十分踏实,即使热一些,也心怀愉悦。

    两个一同来此的衙役,没行多远就开始骂娘。不过,这是知县亲自安排的差事,而且马车上还坐着知县面前的红人,他们并不敢过分,只能拿天气出气。

    肖平让阿丰把带来的瓜果分给他们一些,二人立即对肖平感恩戴德。除了咒骂天气,其余的时间则是在告诉肖平沿途经过的村落、山水的一些情况。

    两个衙役,一个叫宋富,一个叫何贵,名字都起得很富贵。不过两个人长得都黑乎乎的,言行举止也比较粗俗。不过他们都是衙门里积年的差役,对于吉水县十分熟悉,看在瓜果的份上给肖平讲起许多掌故,倒是绘声绘色。

    “肖公子,你看前面这岭,叫卧牛岭。你从这个角度看,这岭像不像一头牛?在卧牛岭上,还有一个哨口,叫朱砂冲。那里的土红得像血一般,因此得名。”宋富道。

    “卧牛岭山险林深,常有一些贼人出没。不过有我们两个在,一般的蟊贼不敢在太岁头上动土。”何贵道。

    “那就有劳二位公差了。”肖平道。

    “哪里。到时候交差时,还需要肖公子在县尊前美言几句。”二人道。

    “那是一定。”肖平笑道。

    阿丰闷声不说话。衙门的这些差役,流民被贼人欺负的时候,他们从来都没有出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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