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可以很好的解释,为什么小白在佛像面前许愿让宋魇死亡,会招致杀身之祸的原因。
尸陀林怙主代表死亡和无常,对生命终结的敬畏,展现的是骷髅形象,也就是在告诉世人,人生最后不过一具白骨而已。就是放下我执,放下心中执念。”
二福皱眉,头皮发紧:“这些寓意到底有什么用?我现在就算是知道这些寓意都是通关的线索提示,但是这里面没有一个能告诉我通关方式的。
总不能,我现在盘腿打坐念经,等着修成正果吧?!”
“这是不可能的事情,”秦驹说,“因为四天时间,是不可能修成正果的。”
二福无语:这是重点吗?
孙嗲嗲可能觉得自己是智商有问题:“抱歉,这说了半天,我还是不知道怎么通关。”
“通关的办法,就是门外那片我们经常出入的迷雾森林。”宋魇说,“尸陀林在佛教中也有修行场的寓意。”
“可是迷雾森林里什么都没有,还总是死人,这算什么修行?”
宋魇:“还记得在迷雾森林里,玩家死亡的时候,人会消失这个设定吗?”
“记得。”
“那人去哪儿了?”
这道题可难不倒孙嗲嗲:“都变成贡品,摆上贡案了呗。”
“那在变成贡品之前呢?人在那儿?”
“这”
众人沉默了几分钟。
秦驹微微一笑,瞬间了然了宋魇的意思:“迷雾中,有一个名为修行的空间,修行失败的结果,就是成为贡品,被天葬。
宋魇的意思,应该是说,我们要想通关,就要进入神秘的‘修行空间’。”
“啊?”孙嗲嗲直摇头,“那不是得触发死亡条件才能进入的什么狗屁‘修行空间’吗?”
宋魇点头:“尸陀林怙主的寓意是放下我执,贪生怕死也是一种执念。”
孙嗲嗲往后缩了缩脖子:“这和送死有什么区别?贪生怕死是每一个生命的本能!这也叫执念啊?”
“放心,我去。”
大家都看向了宋魇。
二福是知道宋魇的,永远是那个冲在前头的人,忙拦着:“魇哥,可不能瞎说啊!”
“我没有瞎说,”宋魇站起,“如何涅槃?唯有——向死而生!”
此时饭桌上,一片沉默。
秦驹往后一靠,满脸无所谓,反正又不是他去送死。
孙嗲嗲虽然在副本里一直受到宋魇照顾,但他想活着,因此也没有去阻拦宋魇的决定,缩子座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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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聋哑人。
只有过命兄弟二福不同意,坚决道:“不行,这绝对不行!”
宋魇笑笑:“放心吧,这次就是赌一把,如果输了,我也只是前脚走,大家后脚到而已。”
抱着坐收渔利的秦驹和孙嗲嗲,瞬间眼神一变,有几分尴尬和羞愧。
这个宋魇平时不显山不露水的,一旦认真起来确实是能够惊艳四座的程度。
但要论起挖苦人,扎人心,也是丝毫不甘示弱的。
“时候不早了,大家睡吧,没准这是我们在一起的最后一晚。”宋魇这个明天准备送死的人,反倒是在场四人中最轻松的,他去了自己的床位,钻进被窝睡觉。
半夜的时候,二福睡不着,凑过去:“魇哥,你是怎么知道肖娜是被张二河掐死的?”
“因为你。”
“我?”
“吃馕的时候,我让你擦掉脸上脏东西,其实是让你把血擦掉。”
“什么?”二福吓得直接坐起来了。
其他两位也没有睡,被动静吸引后,看向了这边。
宋魇拍拍二福,不要一惊一乍的:“咱们回来的路上,你不是摔了一跤吗?当时脸就是贴在肖娜的手上的,血应该就是那时候从肖娜指甲上沾到的,是张二河残留在她指甲缝里的血。
迷雾中,不让一个人发声,只能是掐脖子。
而且——当时棕熊咬住的,也是张二河的脖子!”
二福条件反射的摸着自己的脖子,总觉得脸上沾到血的地方,有种难以言说的别扭感觉。
“宋魇,”秦驹的视线盯着高高尖锐的房顶,问,“明天,你要赴死,有把握通关吗?”
“没有。”
这个回答,既干脆又利落,秦驹险些没有反应过来。
宋魇:“我们死的几率是百分之百,这是肯定的,也是迟早的事儿。
如果在已知结局下去博一把,那死的几率就是百分之五十。”
“有道理。”孙嗲嗲真心佩服宋魇,不禁说了句。
结果被旁边的二福直接瞪了一眼,讥讽道:“有道理,你怎么不去死啊?”
孙嗲嗲瞬间蔫吧,他是个新人,不懂副本,能活到现在可以说是个奇迹。
这奇迹离不开宋魇的帮助,他其实心里也看不起这样落井下石的自己,但他想活着,只是想活着而已。
害人这个念头,从来没有在他心里有过,他就是普通人而已。
既没有宋魇的聪明勇敢,也没有秦驹的知识经验,更没有二福的义气担当。
这样一通分析下来,自己简直就是个废物。
但他不敢大声说话,只能把头缩在被子里,接受自己是个卑微蝼蚁的事实。
这一夜,每个人都没睡,心里都装着各种心思。
天亮了,关着的门缝上依旧夹着催促他们进入迷雾森林,到寺庙祈福的纸条。
“魇哥,你要不要再考虑一下?”二福蹙眉。
宋魇拍拍他的肩膀,笑着说:“放心吧。”
然后在其他三人的注视中,独自一人走进了迷雾森林。
成败在此一举。
要面对自己的阴暗面,宋魇还是有些忐忑的,他觉得自己身上的阴暗不少,不知道内心深处的阴暗,究竟是什么。
好奇和恐惧,在心中纠缠。
宋魇带着这样的复杂情绪,不知在迷雾中走了多久,等他停下来后,闭上眼,定了定心神。
“来吧,我也很好奇自己内心深处的阴暗,究竟长什么样子。”
睁开眼后,他脱掉了鞋子,这些天没洗的脚,足够亵渎神明了吧!
而他想象中会出现的光怪陆离场面并没有出现,迷雾散开了些,眼前出现了一条乡间小路。
小路两旁是茂密的庄稼地,比人高的玉米杆,绿油油的铺满了大地。
一阵微风吹过,像是母亲的手在抚摸。
宋魇愣神了片刻,有人突然拍了他肩膀一下,那股熟悉的乡音瞬间响起:“诶呦,这不是老宋家的儿子吗?”
他扭头,对上了一片黑色裤子,抬头后才对上了一张粗糙的脸,风吹日晒的皮肤有些黝黑。
怎么,自己变成了一个小孩子?!
那人半蹲着,摸着自己的下巴,看看他:“这娃是咋了?我是你隔壁赵叔啊!”
“赵叔?”
“唉,这就对了。”
“来找你爸啊!那儿呢!”
宋魇顺着他指的方向看过去,在玉米地里晃动的那片玉米杆处,找到了一位佝偻着背,埋头干活的男人。
那个男人,他从记忆深处深挖,渐渐在男人脸上拼凑出了十年未见的模样。
赵叔见这孩子呆愣,就帮忙叫喊了下:“喂~老宋,你儿子来给你送饭了。”
送饭?
再一低头,就发现自己手里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个竹编的篮子,里面用白布盖着两个馒头和一碗咸菜。
地里干活的男人抬起头,用脖子上搭的毛巾擦汗,赤裸着精瘦的上身,叉腰朝这边看:“宋魇,你娘做好饭了?快到爹这儿来。”
还没有完全进入角色的宋魇,满脑子都是浆糊宕机状态,耳朵听到的声音也是嗡嗡的。
那位赵叔拍拍他,轻轻往前一推:“去吧,你爹等着你给送饭呢。”
这句身体十分瘦小,四肢还不太稳当,走两步就晃三下。
第104章 玉米地里的男人,笑容约和善,宋魇浑身就越颤抖。……
玉米地里的男人, 笑容约和善,宋魇浑身就越颤抖。
面前的路,只有五十米, 他挪动的极其缓慢,耳边还能听到身后赵叔和其他村民聊的天:
“哎呀,老宋真是好福气啊, 五十岁的时候,居然孩子老婆热炕头全齐了。”
“可不是, 老宋是咱们这儿出了名的老实人。”
“前些时候出去打工,带回来的女人, 结束了光棍生涯。”
“咱们这些人啊,连女人的手, 还没有摸过呢。”
“真是羡慕啊~”
那些人, 渐渐走远。
而宋魇还没有走过一半去, 突然对面的男人变了脸,三两步上来,一把躲过竹篮子, 一把拎起宋魇娇小的身体, 往旁边一扔。
接着高大的玉米地遮掩, 他抽出皮带, 狠狠得打在宋魇身上。
内心深处的恐怖满溢而出,宋魇浑身僵硬, 抱着自己的双手都在发抖。
他想跑, 可身体却在恐惧的状态下动弹不得。
直到男人抽得累了,把皮带往旁边一扔, 坐到地上,打开篮子里的白布, 随即就是破口大骂:“贱女人,老子在外面干活这么累,就给老子吃这些?回去老子一定打死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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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到‘打死她’,宋魇也不知道自己哪来的力气,爬起来,摇摇晃晃就要走。
“嘿,你干什么去?”男人怒瞪着他,“老子还没有吃完呢,一会儿这些破烂让老子拿回去?”
宋魇又坐下,他低头看着地上的蚂蚁爬到光着的脚背上,眼神无波无澜。
玉米地外的土路上有一辆小轿车开过来,车窗摇下,一个嘿呦肥胖的脑袋冒了出来:“那个老不死的。”
老宋见到来人,立马放下了馒头,笑嘻嘻的弓背哈腰上去:“虎哥虎哥。”
胖子立马皱眉:“你都五十多岁了,喊我哥?咒我死呢?”
“没没没,”老宋一脸谄媚,见对方凶狠,往后躲了躲,“那,爷,虎爷。”
“你——”胖子抬手就抽了他一巴掌,“你媳妇呢?”
“在家,在家呢。”
老宋捂着被打的半张脸,笑嘻嘻的指路。
胖子刚准备走,看到了玉米地边坐着的宋魇,笑着拍拍老宋:“那小子没准是我的种,照顾好我儿子啊!”
老宋笑呵呵的:“一定一定。”
直到车子扬长而去后,老宋的嘴角耷拉了下来:“呸,不就是仗着自己是村子儿子吗?牛什么?老子要是投个好胎,一定比你强!”
骂完人,发泄完,老宋扭头又看到宋魇,捡起地上的皮带狠狠的抽了过去。
等宋魇拿着篮子干活去的时候,就听到了女人的哭声,以及那个肥头大耳提着裤子从房子里走出来。
宋魇瞪着他,但对方好像并不是很生气,伸手摸摸他的头:“儿子,爹走了。”
他瘦小的手,直接打开了头上的那只猪蹄,往家里冲。
破旧漏风的屋子里,光线不充足,黑漆漆的。
凌乱的炕上,坐着一个头发乱糟糟的女人。
孩童轻轻靠近,女人抖动的脊背在看见他的时候,突然停止,含泪的眼神里顿时充满愤恨,拿起旁边扫炕的笤帚,狠狠扔了过去。
不偏不倚,正打在宋魇的脸上,笤帚尾端划破了他的脸,像是一滴血泪从眼眶滑落。
女人撕心裂肺的怒吼:“滚,滚出去,都是因为你,我才不得不这么痛苦的活着。”
宋魇麻木的走出去,周围的小孩子们跑来跑去,隔壁赵叔家的男孩儿是这一带的小霸王,经常带着其他小盆友围着宋魇跑,还叫他‘小野种’。
像是一种习惯,又像是一种麻木。
宋魇不觉得自己是真实活着的,他唯一的爱好就是去村里的学校呆着。
这里的学校有来支教的老师,那些老师人很好,经常会打开教室的门,隔着墙壁教授没有钱上学的宋魇。
学校有一个姓王的男老师,自从他来任教后,就在门口放了书桌和凳子,有时还有铅笔和练习本。
王老师曾经好几次去家访,希望能说服老宋,不要叫孩子去地里干活,让他去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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