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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The end(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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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这些年轻的鳄鱼,都没见过魏城口中粉红色的河豚。

    魏城有些沮丧,但还是决定再坚持几天看看:“你们先回去吧,这里有我就行了。”

    恩特:“好,那我们晚上再过来。”

    “不必,”魏城也不是那种剥削同伴的扒皮,“实在遇不到就算了。”

    水路就这么一条,宋远征在赶来的路上,不可避免遇到了返程的恩特他们。

    他想躲起来,奈何恩特他们认出了宋远征,上前向他问好。

    宋远征只好尴尬地和大家肢体交流了一会儿,随后分道扬镳。

    看来魏城是来找他的族群,不过宋远征想不通的是,为什么魏城要特地游到这么远的地方和族群汇合?

    难道是为了捕猎?

    眼下旱季已过,降水量激增,鳄鱼应该不愁吃喝才对。

    特地跑这么远来捕猎说不通啊!

    满腹狐疑的宋远征只能继续往前游,亲眼看看魏城在搞什么鬼。

    终于,经历了漫长的两个多小时,宋远征总算抵达了洪泛森林。

    魏城的气味就停留在这里。

    水豚从河水中探出头来,正巧和蹲守在岸边的魏城对视。

    魏城哪里想得到,粉红河豚没等到,却等来一只粉嫩的水豚。

    他眼底闪过一抹惊喜,快步朝着宋远征爬行而来,沉入水中将他的小水豚托了起来。

    宋远征也不知道从何问起,即便问了,魏城或许也给不出答案。

    他环顾四周,这片区域他曾经来过的,这里不就是魏城的族群先前暂时的栖息地嘛!

    难道说魏城想家了?

    不对啊,洪泛森林的这片栖息地,是魏城的族群被人类侵占了家园后,寻找的临时住所。

    后来他和鳄鱼们一起占领了凯门鳄湖,前后不超过一个月时间把?

    魏城要是想家,也应该去他原来的,被人类侵占的栖息地才对。

    那到底是为什么呢?

    思忖间,一道粉红色的身影出现在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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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视线中。

    宋远征定睛一看,原来是粉红河豚!

    粉红河豚的学名叫做亚马逊海豚,这是一种只出现于亚马逊流域的明星河豚,它同样是体型最大的淡水豚。

    它的长相与海豚相似,喙部又长又尖,可容纳一百四十颗牙齿。

    所以美好的事物更适合远观,凑近了看,恐怕会被那密密麻麻的牙齿吓到。

    尤其是密集恐惧症患者,怕是见不得这样的场面。

    除了粉色之外,亚马逊河豚还有许多不同的颜色,但最出圈的,还是粉色河豚。

    毕竟如此显眼又如此梦幻的颜色,实在是和危机四伏的雨林格格不入。

    宋远征也是被它那亮眼的粉色所吸引,连忙招呼魏城:“快看啊,粉色的河豚!”

    魏城也没想到,他苦苦寻觅的粉色河豚,居然在宋远征到来的那一刻出现了。

    来得太是时候了!

    魏城快速游向粉色河豚,意图明显——他要把这条河豚抓来,送给小水豚当礼物!

    这番操作吓得宋远征赶紧从他背上跳下来,拽着他的后腿往岸上拖。

    魏城不敢抵抗宋远征,只得老老实实被他拉上了岸。

    “这种生物很稀少的,还是放过它吧。”宋远征以为魏城是要捕猎,“我陪你去抓别的猎物。”

    魏城用吻部蹭了蹭宋远征的脸颊,他只是想让宋远征看一看粉色河豚的奇景。

    这是他所能想到最美好的事物了。

    宋远征注视着魏城的眼睛,福至心灵地,他似乎明白了魏城的意思。

    难怪魏城要跑这么远,原来是为了让他一睹粉色河豚的风采。

    粉色河豚的确很好看,通体粉红色,仿佛从童话故事中游出来一般。

    可是再奇特的事物,再亮眼的风景,也比不过他触手可及的爱意。

    “魏城,我好像忘了跟你说件事情。”

    炫目的粉红色在被淹没的森林穿梭,漫天的水花闪烁着迷离的光影,带着潮气的春风,吹遍了亚马逊森林。

    所有的美好堆叠成曲,却不如爱侣口中的一句——

    “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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