掐起我的脸对准她,又问了一遍:“你是谁?他不告诉我,那就由你亲自告诉我。”
天老爷,她真是漂亮,高耸的鼻梁和明媚的褐色瞳孔。我招,我招。
“我叫穆里斯,在中国东部的一个小县城里出生。”我借用了伊实的口头禅,作为我的艺名。
“谁问你这个了?你和他在约会,是不是?”她声音里有惶恐,不过依然很强势。
我拂开她的手,只有这样我才好发音,“没有,我在他家做小偷,被人赃俱获之后求他给我口饭吃,你见到的也只是我再度作案的现场而已。”
“你觉得这很好笑吗?”克洛伊荒唐地瞥开目光,又瞥回来,眼里还是蓄满了泪水,“不管怎样,离他远点,听见了吗?离他远点!”
她抹了抹眼角,裹紧大衣,往雪地里走去。
她为什么不住下呢?我望着她的背影想,脸皮没有我这么厚吧。
我本想目送她直到她上了某辆接驳车,结果该死的风又给了我一耳光。
“你要在门口待到什么时候?”伊实抵着门边,问。
我沉默。
“没聊完怎么不追上去接着聊?”他很会用英文翻白眼。
我默默起身,拍了拍裤子后面的雪,从他身侧挤进门,也可能撞了他一下。
“晚饭想吃什么?准爸爸。”我很绅士地问道,一路往里走。
伊实用力关上门,也许还是那股风在助力,总之余震从我的脚底心一路漫延到头顶,仿佛这是何等龙潭虎穴。
“我现在心情一团糟,你最好别掺合。”他说。
我嗯了一声,去厨房给自己弄点伙食。拌了一碗蔬果沙拉,烤了几片面包和牛肉,站在锅前直接用餐,叉子划过锅底发出刺耳的声音,在墓碑上刻墓志铭时我也会用这么大的力气。
晚上我又躺回了沙发,那张迎着落地窗,垫子可以掀开,柔软适中的沙发。我一直开着电视,有点儿演变到过度依赖的程度,一直开着,有时装模作样地换个频道看。
伊实沐浴完,看到我一副“就算抓我尾巴也起不了劲”的模样蜗居在那里,说我冻坏了脑袋。我不予置否。
他走过来,扯了扯我身上的毛毯,那是我唯一的保护罩,“去床上睡。”他说。
我一动未动,发空洞的呆。
伊实蹲下来,手指在我眼前晃了晃,确认我至少还有眨眼的本能。
“连一个问题你都问不出来吗?”他说。
我这才瞥去一眼,嗓音生涩地开口:“你让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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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掺合。”
“那是因为你直接抛了个荒谬的答案给我。”
我闭上眼睛:“没必要。”
伊实盘腿而坐,手伸进来握住我的手,他老把它当成一个麦克风,又或是拴住宠物的链条,举着牵着心里才踏实似的。
“为什么不问?你
应该要问。如果你在想,那就问。“他说。
我故意留了个空档,问:“俄语的没必要怎么说?”
“Ялюблюебя。”他回答得轻巧且迅速。
这在意料之外,我感到好笑,虚脱的好笑:“没准你在耍什么花样。”
“嗯,知道你不信我。”伊实吻了吻我的指尖,沉声低语:“但我也不想让你从马背上摔下来。”
几乎是一瞬间,我的眼眶发酵变酸。由于担忧核泄漏,我不免紧紧地闭着双唇。
“很抱歉吼了你。”他擦过我的脸蛋,像对待一个洋娃娃。
这份温柔有太多值得诟病的地方了,如果只是心疼,他会粗鲁地把手指塞进我嘴巴里让我咬两口解气,如果只是安慰,他会二话不说地亲口撬开我的牙齿逼供,但他却像对待一个洋娃娃一样对待我——表明他此时,正和我一样破碎。
不管是因为什么而破碎,总而言之,我们半斤八两,或者说,势均力敌。
伊实埋下脸,“我不知道从何说起……可能你也一样,这很难……最烦人的是它们不会自己就这么流走。”
“她明天还会来吗?”我问。
“不会。”
“How?”
“我这没她想要的了。”
“你人就在这。”
“但没有她想要的。”
算了。
我关掉电视机,缩进毛毯与世隔绝,是人是鬼都得遵循原则,不随便打扰被窝里的人。
过了很久,漫长又狭窄的时间,我在逼仄的沙发里睡过去-
第二天醒来,胳膊还是那条胳膊,床还是那张床,人还是那个人。
只有我被偷袭。
第24章 第24章他不在家
正如笔盖和皮筋始终受到地心引力的驱使而把坠落和不见踪影当作人生目的一样,伊实开始气愤我每晚屡教不改地睡在沙发。管天管地还管得了人睡觉吗?我说,我躺在沙发熬个夜也不允许?总之接连几天,这样的暴动都在发生:我固执地在沙发窝到很晚,他固执地等我睡着觉把我抱回卧室。他在等我妥协,实际上我从来没说过第二天醒来第一眼看见的还是他,心里感到有所不服什么的。
克洛伊那天之后究竟有没有再来拜访无从知晓,因为伊实连着两日白天出门晚上回,先是给前同事搬家,在一起喝了点小酒,后是重操旧业在马场骑马,结束后喝了点小酒。这大概就是他平日里的生活,唯一不同的地方是现在身后跟了一个拖油瓶。
“不去。”我记得我每次都是这样回答的。由于后面没能给出足够有说服力的理由,伊实一律充耳不闻。
前同事的新家在海边,两座独栋红色小木屋之间有一套被雪覆盖的长方形桌椅,我用上面的雪捏了两个小雪人,一个大一个小,大的躺着,小的站着,我便是用这种极其隐晦的方式表达自己的野心。
伊实说他们新家的位置非常适合钓鱼,既有雪山的庇护,又有海浪的勾引,除了提高了中风的风险,就金钱和情绪的价值上来说,搬家是正确的决定。我一时间竟听不明白这是认可还是反讽。
好在他的前同事跟我一样愚钝,老好人似的龇个大牙笑。他十分欢迎我,哪怕我铁了心不愿开口讲话,他还是贡献出家里最美味的蟹棒和棕奶酪招待我。以至于最后我有点流连忘返,被伊实骂了一顿。
“他可不识字,认不出你脸上‘拜托拜托收留我吧’这一行大字。”他捏着嗓音说。
不跟他吵,我一点儿都不想跟他吵。他自己还有一堆毛病需要修理呢,竟管起我来了,弼马温的风范。
后来在马场,我实在看不下去了,酒精没有成功摧残他的身体算他厉害,没有嚎啕大哭这一正常人类应有的能力也算他倒霉,可凭什么带上我东奔西走?我又不需要劳心费财地用一个绯闻去掩盖另一个绯闻,用枝繁叶茂的外在活动去掩盖更加枝繁叶茂的心理活动,这一切毫无意义,至少我没得选择,所以我觉得毫无意义。
所以在伊实骑马的时候,我用他的手机给布鲁克打去一通电话。
“喂,是我。”我语气严峻,如同一位经验丰富的刽子手遇上了一具棘手的尸体。
“你?哦,你。”布鲁克咳了两声,嗓子清晰了些,“抱歉,中午的披萨放了很多芝士。怎么了,为什么给我打电话?伊实说你再也不理我了,从此记恨上我了。”
“还好,那天我们差点上床了。”我说,尽可能表明我对他的谅解。
“啊……我想也是,我说的没错吧。”
“听仔细点,是差点。”
“开什么玩笑,他站不起来?”
“不是,我紧要关头想起了你的话,偏要和你作对而已。”我故意找不痛快,瞎扯淡的本领还是初中学到植物嫁接那一课时得到的启发,倒要看看能擦出怎样的火花。
布鲁克果然垂头丧气:“你还是怪我咯?”
“我想问你一个问题。”
“什么都可以,只要你答应下次还一起出来玩。”
“伊实的地址是你透露给克洛伊的,对吗?”
“……”
对面陷入海水退潮般的沉默,良久,才发出截然不同的声音,更为沮丧和痛心疾首:“一时糊涂。”
我咬了咬唇,问:“为什么?处心积虑地把他藏起来,现在又大大方方地供出来,在我的国家,叛徒是最可恨的。”
“在哪儿都一样,孩子。”布鲁克说,“但有些事情必须做个了结。”
“那不是了结,是纠缠,了结是像我一样什么都不要,拖个行李箱就他妈的一个人到这里,是他妈的开车从不拐弯也从不踩刹车,这才叫了结好吗?你分明就是在制造纠缠!”我越说越躁,说错了几个词,但伟大的名言名句总是在错误中产生的。
布鲁克再次沉默了片刻,好似贴心地留给我喘息的时间,而后才说道:“孩子,你并不知道他们的过去。”
“我也不想知道。谁没有过去?我难道一出生脑子就有问题吗?过去过去过去,一个个过去毁了当下。”
这一次,布鲁克的沉默没有尽头。
我最终还是没有放出满肚子的邪念,否则又干出什么躺在土里也追悔莫及的事,被阴间同事挖出来咀嚼,说难怪没人给我烧钱。
“布鲁克,”我恢复原来薄而轻的语调,说:“你做好人就做到底,无论用什么方法,把伊实支开,还我个清净。对了,干脆把他们锁在一间房里,不做。爱就出不去。就像你说的,总要做个了结,你就是上帝,我是你的随从,算我求求你,给那个执迷不悟的家伙下一记猛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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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听到答复便挂了电话,伊实下马往这边走来,抄近道越过栅栏,也就只有这种时候他知道最近的道路是哪条。
“我打电话给布鲁克了。”我不打自招,不过其中带点儿挑衅的成分。
“说什么了?”伊实穿上外套,出我意料的是他好像并不在意,“水。”
我从包里拿出水壶递给他,说:“跟他说,我没有讨厌他。”
伊实扯了扯嘴角,“那真是辛苦你了。”
大概在暗讽我兴师动众。
某些赌局在下注之后就必须得离开了,不然血溅到衣服上百口莫辩。不过,呆着或许也能听到好消息,比如某人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而在十五之前本人未雨绸缪早就找好了容身之处。
布鲁克花了一天的时间想到办法引走伊实,至少在我看来是这样,就算事实是这两位情比金坚的忘年交兄弟把酒言欢,用我作下酒菜,那也无所谓。
重要的是一位金发美人得偿所愿,一位白发冤大头治好了夜长梦多,以及这里一位黑发宅女耳根清静。
伊实临走前警告我哪儿也不许去,尤其是屋外那片海,我笑他一大把年纪了还有分离焦虑,当bbysitter还当上瘾了。这句话惹得他二话不说地折返回来,站立在我面前,用审视的眼神预判我的人身安全,最后俯下身咬破了我的嘴皮 。
他琢磨琢磨,对着我莫名其妙的神情说:“对,bbysitter从不失职,乖乖睡觉吧宝贝。”
“……”我恼怒地推开他。
要走就快点走!夜长梦多会传染的不知道吗?!
伊实走了,我也用一双拳头殴打并掐死了一具枕头。
电视剧的大结局是在任何医院都买不到的致幻剂,镜头转到清晨的街道,一家虚了焦的蛋糕店,门口的盆栽,滴下来的露水,到这里就结束了。让我拍,就拍下一秒一块巨大的霓虹灯招牌突然从天而降,砸烂蛋糕店和那顶装腔作势的盆栽,理由是,魔幻现实主义也算一种现实。
我在笔记本电脑上搜索最近的天气预报,天晴,but多云。中国象棋有种局面叫做困毙,没被将军,but无子可动。古有夸父追日,今有我追极光。能把同一部色。情。片反反复复利用的人注定长情,汲取快乐或许是最初目的但绝不是那人的最终目的,不然你就瞧着吧,裤子流淌到脚踝,餐巾纸攥在手里,东风若不来这一切都是白费,他会维持这样的姿态直到找到自己的缪斯之神为止。
对了,厨房里还有一点儿Smsh*,味蕾上的刺激勉强能弥补这世间求而不得的遗憾。于是我煮了一锅纯牛奶,把巧克力妙脆角丢进去,直到里面的芯变得软烂,立马捞起。尝一口发现颇得伊实的要领,相处这么久我也学会了做湿垃圾。
落地窗长得太像魔镜,若有似无地印出我的影子,又制造出一幅接近真实的幻境,令人很难不把发丝捋到耳后然后问“谁是这个世界上最美的女人”。
可惜时间证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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