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有什么条件?”郑直摸了摸腰间的配枪,“现在和我下去,我还算你自首。”
“郑警官,你到底是聪明还是傻啊?”常中生从兜里掏出一把手枪,然后用风衣的衣角擦了擦枪口,“你说我要是毙了你,李富德会不会难过到去死啊。”
“你应该没有这个本事。”郑直把抢抽了出来,“你跑不了了。”
常中生一边擦枪一边往悬崖边挪,风吹过他的后背,衣服发出哗哗的响声。突然他把枪口冲天开了一枪。
巨大的响声惊扰了山里的鸟,孙建树听到声音先是蹲下,确认没有问题后极速前进。枪响或许意味着常中生已经动手了,他在对讲里不停地呼喊郑直的名字,但始终得不到回复。
“这把枪是沈文兴给我的,我从来没用他杀过人。”常中生站在悬崖边上,脚下的石头都被他踢落了两颗,“他说人血太脏了,好枪不应该沾染污秽。”
郑直把抢举起来,一步步逼近常中生,他现在不敢轻举妄动,如果开枪,哪怕是打中对方的膝盖,常中生也会因为惯性掉下去。
雨停了,躲在云层后的月亮终于露了出来,月光像一盏舞台上的聚光灯照在常中生和郑直中间。
孙建树蹲在郑直身后十米的草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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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观察着一切,他心里长舒一口气,郑直和常中生都还活着,这是目前最好的消息。
忽然,他看见常中生给手里的枪上膛了,那只银色的手枪被举起来直指郑直的胸口。
“郑警官,这个世界上只有我不想做的事,没有我做不到的事。”
说完常中生就扣动了扳机。
在那一秒,郑直被本能反应支配开了枪,子弹直冲常中生的小腿。两声枪响之后对立面的两个人都倒下了,常中生直挺挺的从悬崖上掉了下去,消失在月色里。
孙建树第一时间冲出来抱住郑直,一队的其他成员则跑到悬崖边查看。
天太黑了,除了水流声,他们得不到任何信息。
“快捕捞。”郑直躺在地上喘着粗气,他感觉肩膀被打穿了。孙建树一边扶着他一边在对讲里布置任务,他心里有一个结果,那就是常中生不可能活。
郑直被抬下山的时候看见了勾陈一,那人站在宋明明旁边,月光照在他脸上只反射出两行眼泪。
勾陈一随着担架一起上了救护车,他抓着郑直的手,除了哭做不出任何反应。
医生还在检查郑直的伤口,万幸的是没有伤到别的地方,而且因为穿了特殊装备,伤势比预想中好很多。
“没事啦。”郑直的拇指拂过勾陈一的脸蛋,“我答应了你会注意安全的。”
·
在去往医院的路上郑直还是想着常中生的事情,他让勾陈一帮他给宋明明打个电话。
“现场情况怎么样了。”
宋明明沉默着,郑直只能听到那边嘈杂的争吵声。
“喂?”
“常中生消失了。”
【作者有话说】
《难平》这一卷可算是结束了,不知道大家的阅读体验感怎么样呢?
还是希望大家多提意见,毕竟是第一次写这么长的文,肯定有很多不好的地方,需要你们的push才能进步哦~
《难平》的番外字数还挺多的,是常中生的自传,和两位主角没什么关系。我就不避雷啦,反正看着看着觉得不对劲就退出来吧~周末会放出来哦~
周日开新的一卷。
爱你们~谢谢大家的支持!
求评论(让我看看我滴亲亲宝贝们)
42 《笑忘书》常中生小传
◎我爱他,于是我复制他。◎
我知道火柴一点完你就要走掉,你将和温暖的火炉、烤鹅、辉煌的圣诞树一样消失不见。——《卖火柴的小女孩》
我第一次见到沈文兴是在石门山下的废品站内,那时我刚从“魔窟”逃出来,却没想到外面的世界和那里一样糟糕。
不知道走了多久,我才到了这个地方——一个破旧废品站旁边的一个小山洞里,虽然臭不可闻但却能保暖。这对我来说已经是最大的幸运了,我迫不及待的和半个在路边捡的馒头一起住了进去。
当天晚上我就见到了沈文兴。
他站在一群人的最前面,手里抓着一个男人的头,就像控制一颗皮球那样。他把对方的脸摁在一台正在运作的机器前,那台机器发出巨大的响声,两边的滚轮向内旋转,我之前见过类似的机器,在孤儿院的食堂里,那个肥腻的厨子会把一些连着骨头的臭肉放进去,挤出来的东西变成肉饼落到我们的碗里。
被控制的男人的眼睛瞪得很大,他的嘴不断张合,血从嘴角淌出来,舌头不断吞吐着,鼻涕和眼泪布满了他的脸。
我没有听到他发出任何声音。
我躲在窗户外面,透过裂缝看着这一切,紧紧地咬住了自己的嘴巴。
突然,那个男人拼命地蹬腿,沈文兴的脸上居然露出来一丝微笑,他把男人甩到地上,身后立马上来了两个黑衣人把男人架起来,强迫他跪着。沈文兴往墙边挪了挪,他的后背挡住了我的视线,我听到打火机的声音,他应该是点燃了一支烟。
我蹲在墙角不敢动,怕暴露也好奇。里面的人说了一堆我听不懂的鸟语,但是听起来语气很严肃,大约过了五分钟,我快要在墙根底下睡着了,一声尖利的痛喊穿进我的耳膜,那声音让我想起孤儿院的禁闭室,甚至更加恶劣。我害怕到捂起耳朵,企图封闭自己,但怒吼和惨叫一直没有间断,而且越来越密集。我闭上眼睛把自己缩成一个球,脚趾在那双破烂不堪的鞋里来回抓着。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的手都感到麻木,眼皮因为用力闭紧也开始抽搐。声音好像消失了,我放松了一点,把眼睛睁开,看到了一双很漂亮的棕色皮鞋,鞋头上沾染了一点红色的痕迹。
我抬头,发现沈文兴站就站在我身前,他像一头雄狮一样,眼神里写满了对猎物的渴望。接触他眼睛的一瞬间我忍不住发抖,感官都变得敏感起来,我嗅到了空气中弥漫的血腥味,直觉告诉我应该跑,但是我的腿软的像面条,身体抖的像筛糠。
他蹲下来,如同一团能把人吞噬的黑影一般压了过来,我又闭上眼,这是我常年面对恐惧的下意识行为,他把手放在我的头上,没有扣住也没有拎起来,就是平稳地、轻轻地放在上面。
“小孩你叫什么?”
沈文兴的声音从我的耳朵里流进来,我的身体定住了,不知道怎么回答他的话,我怕他也杀掉我。
“我什么都没看见。”我疯狂地摇头,头发在他手心里来回扫,他没有做声,我喊的更凶了,直到身边出现第二个人。
我听到那个人说应该杀了我。
然后我就听不到任何声音了。
多日的舟车劳顿和惊吓已经让我筋疲力尽,我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在一张柔软的床上,身上套着肥大的衬衣,料子滑滑的,四肢没什么力气,但是我感受到了久别的清爽。
我坐了起来四下张望着,这是一间很大的屋子,月光透过薄纱淌进来,一直流到床边。我尽量轻地挪到床沿,发现地板上铺了地毯,我的脚踩在上面就像踩在棉花上,那一刻我以为我已经死了,因为他们说天堂是世界上最舒服的地方。
“小孩,你醒了。”
我看见一道光从房间的黑暗处漏出来,一个高大的身影立在那里。我认得这个声音,我应该还没有死。
他朝我走过来的时候我闻到了一种苦丁茶和香火混合在一起的味道,直到很多年后,我还是清晰的记得这个味道的感觉,沉重、冷静、凄苦,就像沈文兴这个人一样。
“你叫曹燃对吗?”
他蹲下来,直视我的眼睛,月光在他的瞳孔里形成了一个光圈,看起来他很想从我这得到一个答案,但我什么都没回复他。
“我叫沈文兴,你以后叫我文兴哥就行。”沈文兴把手放在我的小腿上,“饿了吗?医生说你已经好多天没有好好吃饭了。”
这次我点了点头,并且终于鼓足勇气,对着我的大腿喃喃地叫了一声:“文兴哥。”
·
我在那栋别墅里住了六个月,沈文兴每天早出晚归,我好几次在窗台上看见他从车上下来,衣服上沾着红色不明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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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但是他来找我的时候身上总是那种重复的味道,和雪白的衬衫,我有很多问题想问他,比如他和我相遇的那个夜晚被摁在机器旁的男人到底怎么样了,比如他的工作到底是干什么,比如我每天能干什么……这些问题最终都被他那双眼睛堵了回去,我知道我不应该问,也不能问。
后来有一天,沈文兴带回来一对中年男女,他们两个脸上都有点浮肿,衣着看上去也和这里格格不入。我坐在客厅里,摆弄着沈文兴前天给我带回来的变形金刚,他之前让保姆带着我看了那个电影,当然有时候他也会亲自陪我看。
“燃燃,你过来。”沈文兴坐在皮质沙发上,右手拍了拍他身边的位置。
我走过去坐下,眼睛定在那位妇女的脸上,她长得很和善,头发干净利索的拢在后面,和旁边的男人站在一起脸上还有一丝少女的娇羞。
“这位先生叫常世成,这位叫梅萍。”沈文兴揽住我的肩膀,“以后他们就是你名义上的父母。”
父母这个词对我来说有点陌生,以前也会有很多人来孤儿院领养孩子,但是我从来不在被收养的名单里——我对他们来说太大了,没人想承担养出白眼狼的风险。
我并没有因为听到这个消息而感到高兴,很显然这对男女会带我离开这里,但我不想离开沈文兴,这几个月住下来,就算我是个傻子也能明白只有在这里我才能过上少爷日子,眼前这两个人显然做不到。
当然如果再加一个理由那就是我舍不得和沈文兴分开。我爱他,虽然这句话听起来有点轻浮,可是这是事实。相信我,如果有一个人愿意无私的照顾你,在外做一头恶狼但回家就变成伯恩那,你也会爱上他,至少是想和他待在一起。
“所以你也不要我了,是吗?”
我的眼泪堆积在眼眶内,仿佛只要听到一个“是”字就能把整个客厅淹没,在这半年里我早已经摸索出用自己的方式抓住沈文兴的心。我真是坏透了,那个老巫婆说我妈是婊子,我是婊子的种,自然也不会是什么好东西。
“是因为我前天让你回来陪我吃饭你生气了吗?”我的声音越来越小,最后只能咬紧嘴唇,低着头,任凭一大滴眼泪砸在沙发的皮面上发出一点声响。
我感受到他的手放在我的头顶,就我第一次面对他的那个夜晚一样,但是他没说话,我能感觉到他的眼睛在注视我,那束光好像要把我的脑壳打穿。
我晃了晃脑袋,企图甩开他的手。
他把我带进了书房。
这里是我的禁区,家里的阿姨不允许我靠近,但真正走进来才发现这里和我想象中很不一样——这是家里最“简陋”的地方,只有一套普通的桌椅以及成排的柜子。
沈文兴坐在椅子上,这次他拍了拍自己的大腿示意我坐上去。他很高大,那个时候的我坐在他腿上甚至够不到地面。
“燃燃,我不是不要你了。”他两只手箍着我的肩膀,好像前两天餐桌上的龙虾,“跟我在一起很危险,我需要把你放到更安全的地方。”
可能是看我没什么反应,他有些无奈拿起桌子上的地球仪,指着上面的一个点说:“燃燃你看,我们现在在这里,但你以后有可能去别的地方,世界很大,我不能直把你关在家里。”
“可是我不想离开你。”我的双臂搭在他的肩膀上,双手变成一个环圈在他脖子上,这是我之前在流浪的路上和粉红房子里的女人学的,她们喜欢用这样的动作把那些肥头大耳的男的留下来,然后让他们心甘情愿地掏钱。
我现在和他们的处境没什么不同。
“我不会离开你,我只是把你存放在更安全的地方。”沈文兴轻轻拍着我的后背,“你可以把这件事理解为一个游戏,你只需要扮演一个小朋友,然后平安的长大,等任务完成我们就不用分开了。”
“多久才算长大?”我的声音闷闷的,把眼泪和鼻涕都擦在他昂贵的衬衫上,在上面留下一圈圈深色的痕迹。
“你可以保护自己的时候就算长大了。”
·
我最终还是和常世成回了家,临走之前我让沈文兴给我取一个新名字,他在一张纸上写下了“常中生”三个字,我带着这张纸条和三箱行李离开了沈文兴的别墅。
常世成的房子算不上豪华,但比我在孤儿院时的条件要强上百倍,他们为我准备了单独的房间,房间里有一个独立的展示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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