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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90-100(第4页/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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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百姓。就是实在可惜了点——想来小皇帝在此之后,也不敢朝堂当做自己玩物随意摆弄了。凭对方的本事,应该能成长为一代明君。

    ……说不定还是后世可以拿来大书特书的傀儡皇帝反手生撕权臣的好例子。

    陆霄双手揣在袖子里,莫名的觉得背后有点凉。

    他忍不住抖了抖。

    结果背后突然传来一阵咳嗽声。

    陆霄听着耳熟,仔细一想,顿时就卧了个大槽的赶紧站板儿正了,然后摆出一副正经表情来回头向那人行礼。对方操着略有些喑哑的嗓音让他起来,抬头便瞧见了张面无血色的脸。

    沐云书穿着一身普通华服,裹了个厚斗篷站在雨雪里,身形单薄得仿佛要被这北方吹走似的。他表情莫辨地看了一阵陆霄,低声问:“朕……来晚了几时?”

    “良辰方过,棺椁刚刚入土。”陆霄垂眸道,并敏锐地瞧见了对方藏在袖中隐隐在发抖的手,又悄悄补了一句,“……是王妃的,另一位还未曾动,陛下可要去看看?”

    “……是吗。”沐云书怔怔望去,嘴唇动了动,似有意动。只是伫立良久后,又忽地转了身,哽咽道:“罢了,想来他也不愿再看到朕,否则何必一死了之……此处交由你操持,不可怠慢丝毫。”

    陆霄在旁,听了心里一阵摇头。不过他并未表现出分毫,而是低头沉声应了句:“诺。”

    沐云书没回他,一个人深一脚浅一脚地消失在了风雪之中。

    远远看着,许是十分难过的。

    时间眨眼飞逝。

    约莫因为现今皇位是踩着无数尸骸重归掌中的,沐云书不敢再如曾经那般肆意张扬、说风就是雨的,行为收敛不少,性格也变得温和内敛了许多,倒是获得了许多老臣的支持。渐渐地,也在民间得到了不少百姓的夸赞。

    虽说本该是件令人高兴的事情,毕竟这一度是他的毕生目标——但少了那个本该被他当做邀功对象的人,就再难生起半分兴奋之情了。若早知有今日,重回当初,他宁愿咽下去满腹委屈不甘,也不会选择之后的路。

    那个人实在太好了,好到都把他给惯坏了。所以他才那么不知天高地厚,只觉得有些事情不必遵循天命,只一己之力便足够扭转乾坤。

    可惜,现实永远都是残酷的。不似梦中,万物皆在鼓掌。

    又一晚自噩梦中清醒。

    沐云书急喘着气,挥手阻止了急急来查探的小太监。他随手取了件外衣搭上,自榻上走下来,就着月光走到新政殿的外室来。时逢朗月当空,格窗半开,一室银光铺撒,照得屋内熠熠生辉。恍惚间,仿佛又看到了熟悉的人影昏沉地半倚着坐在那,燃着红烛批阅奏折。

    现在他也开始学着那人的习惯,总是坐在对方爱坐的地方,机械地模仿着对方。只愿如同当初所期待的那般,能悄悄走近过去,能有人给小憩的他披一件衣裳。然而每每午夜梦醒,只余下快要燃尽的残烛陪伴左右。抬头再看,屋外的小太监仍碍于他的命令,探头探脑地因为那蜡烛而焦急不已。

    与太后那里,是早就闹翻了的。

    若说当初还有几分母子之情,又或是存了几分指望他能保得一世富贵的心,也在看到谦王服毒自尽后全部消失殆尽了。兰盈这个女人,永远考虑的都是自己,说是自私自利、愚蠢到极点也无妨。可唯有一件事,是绝对不能触碰了她的底线的——谁若是敢碰了谦王,她必要与其拼命到不死不休。对那人,她可以任性处之,别人却不可伤害分毫。便是当初荣帝,都没有勇气在谦王面前撕了这女人的面具,大抵也是因为如此。

    对那人的心,他们彼此谁都未曾少却一丝一毫。设身处地,亦可感同身受……有些事情,说出来只会变本加厉地伤害无辜人罢了,还不如藏在心中,佯装不知。

    如此深爱,却眼睁睁地看着对方在自己面前合眼,甚至束手无策到只能袖手旁观。沐云书总想,若先帝在天之灵看到这等情况,怕不是要日日入梦纠缠,直到折磨死他方肯罢休吧?

    被个野种夺了皇位不说,挚爱的胞弟还被对方给拖累得只能一死了之明志。这等结局,便是放在戏文里也是要闹哭无数寻常女子的。更何况竟是身边之事?如今想来,还是那人太过宽厚的缘故了罢。换了旁的人来,何至于将这一手好牌刻意打的稀烂,只是因为心中不忍——

    不忍自己养大的孩子客死异乡?

    所以宁愿自己死了,也不肯下半分狠手?

    你说,那么好的一个人,怎么就偏偏高傲得连头颅都不肯低下半分,悄悄地将心里所想告知一二呢?如果只从这点儿来看,丢出去告诉别人他俩并无半分血缘关系,想来是谁都不信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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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出一辙的傲骨,如出一辙的不善表达。或许唯一不同的就是那人是很好很好的,可他却烂到了骨子里。

    所以好人死了,坏人还活着,活得还挺滋润。

    沐云书忽地就想起来了太后。

    她也是做了一辈子坏事,把她爱也是最爱她的男人给耍了个团团转,如今功德圆满,终于过上了她曾经梦寐以求的日子。唯独谦王现今死了,她也算是生活没了奔头。自那日在继明殿与他当众闹翻并甩了他几耳光后,俩人从此正式决裂。尽管他仍是每天做做表面功夫,勤勤恳恳去平福宫谒见生母,对方却是再不肯见他。

    前几月,找了个念经念得极好的老和尚进宫来,闹着要剃度出家去。

    看,这等恶人还能受佛经普渡,妄想来日早登极乐。可那个人呢?连王位都被虢夺,只能借由发妻的名义方可葬进本该由他躺着的王侯墓中。而即便如此,他都险些嫉妒得发疯,不准让人将对方与谦王妃葬在一处。若非因为不愿看到那人因他所故连入土为安都乞求不得,他怎可能就此罢手?

    别人看不出来,那个人也看不出来,当真以为他也是瞎子么?

    太后闺阁时与谦王妃姐妹同心,名声享绝京师,怎会因为一个假意结婚便就此决裂?就算逞一时之能,以谦王妃性格,此事过后必将全盘告知对方,又岂会在归京之后屡屡两看两相厌?俩人自此形同陌路?

    谦王妃骗得了谦王,却骗不过太后。自小一同长大的情谊,心思再如何隐藏,那也是骗不了彼此的。谦王妃之所以从未吐露出口,不过因为谦王并不曾对她有过半分男女之情。所以她只有默默忍着,装作毫无兴趣的模样,以掩饰自己的感情;所以她尤其不能忍受对方将她一人抛下、只身赴死;所以她才会选择在那人走前甘愿自尽,只为了黄泉路上还可与那人携手同行。

    至于他缘何知道?

    天下苦情之人皆是如此。大抵因为暗恋的感觉分外肖似,是以总能闻到了同类的味道。幸运的是谦王妃还能得一席正妻之位,生同衾,死同穴。他则如同无家可归的野狗,只能龇牙咧嘴地冲着他人虚伪地狂吠,以装作自己并不是一无所有。

    可这又能怪谁呢?

    只能怪他自己贪得无厌,以至于连最开始属于自己的那部分都不得不拱手让人。

    沐云书坐着批了会儿折子,忽地就看着这些白纸黑字厌烦了起来。他朱笔一掷,穿起衣服就要出宫。左右他是皇帝,也没人敢拦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坐了辆马车扬长而去,真是束手无策。

    好在他还有点当皇帝的自觉,知道自己不能无缘无故就玩失踪。便写了封信,叫车去了陆霄家,将信一丢,直说自己要偷跑出去散心。

    这就很过分。

    陆霄才被他拉着喜迎升职没多久,眼见就要拨开云雾见天日了,谁知当头一棒,丢下来这么大个无理取闹似的要求来。哭也不是,笑也不是,只得哭丧着脸、就差跪在地上求他别乱闹。不然诸位老大臣明日早朝见了自个儿,怕是要打死丫个奸佞方可解恨。

    沐云书见他阻拦,脸一沉:“朕便出去随意游玩的权利都没有么?”

    “有的,有的。”陆霄赶紧开口附和,“陛下若想出去游玩,只消一声,想来北周百姓必将自告修建行宫,夹道欢迎陛下。何须偷偷跑出去呢?”

    “哦?那关外百姓当如何?”沐云书挑眉问道。

    陆霄立刻闭了嘴。

    聪明如陆霄,怎会不知道沐云书这句话背后的意思?那简直就是明晃晃地在暗示他此次所行为谁——当初匈人之乱后,匈人小王子投靠北周,自此开启了匈人与北周百姓间的和平时代,直至北周内乱也未曾进犯分毫。而谦王则趁此机会整顿了一番边关乱象,也顺手开了关允许匈人与北周百姓可以自由贸易,借机来潜移默化匈人。长此以往,匈人必将土崩瓦解,再兴不起兴风作浪之心。

    有此一提,小皇帝言下之意便昭然若揭——

    陆霄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一个人。他自认比不过谦王在小皇帝心中地位,便乖乖退却在旁,只管收拾小皇帝搞出来的烂摊子就是。

    ……反正也不是第一次遇见这种事,小孩子偶尔的任性,就随他去吧。

    沐云书如愿以偿来到了他心心念念了多年的地方。

    他记得自己还是个稚龄幼子的时候,便惦记了许久这片苦寒之地。当时年级尚小,只觉得铁甲战马,沧浪濯缨才是男儿一生所归。太傅给他勾描出的边关胜景令他心潮澎湃,而威名声赫的皇叔更如同毕生追赶的目标一般,几乎成为了他理想中的模样。虽说后来白鹿山一见,与印象中形象甚是不同,却别有一番熟悉感,反倒令他倍觉亲切,从而忍不住倾注了更多的感情进去。那人也并不因十数年都未曾与他相处过便疏离于他,只是总教导他要律己以严,身为一国之君不可肆意胡来。长此以往,沐云书便也渐渐遗忘了自己原本的梦想。

    如今,才想起他最开始的执念,其实并不是想做这天下之主的。

    最初的最初,他其实是想来这与风沙为伴的边关,为那人守得一方安宁。

    进城时已至傍晚,城内张灯结彩,好不热闹。沐云书本微觉诧异,后才想起这几日该是中元节了。宫内遇中元节,是向来不太热衷的,自不如民间这般繁复多彩,仿佛在过什么盛大节日一般。

    他未曾经历过这等景象,不免好奇。凑到一个摊位前,左看右看了半天。

    摊主是个老人,看着这青年人一身锦绣华服,眉宇间不掩好奇之色,便知这定是个富家公子,甚少见过这种粗陋玩意儿。便赶忙诚惶诚恐地为他介绍起自己扎的这些花灯来。沐云书在宫里长大,精致花灯不知见了多少,各个都手巧得胜过这老人百倍,自然觉得无趣。反倒是瞧见河灯,觉得稀奇得很,指着让这摊主卖了他个,借了纸笔站那写画了半天。

    买完河灯,也不肯让跟在旁的侍卫帮拿,宝贝似的捧着,按那摊主所说走到了这城城中唯一的一条护城河旁。

    这座小城虽位处边关附近,却离漠北还远得很,是以有护城河这等奢侈之物。沐云书来那河附近之时,许是刚好撞到放灯的时候,人群拥挤在河边,等候着放下写给亲人的河灯。他自幼娇生惯养,未曾见过这等情况,又不乐意和一般平民一起排队,顿觉十分无趣。可左右又不肯随处丢了自己写好的这灯,只得百无聊赖地沿着护城河往下走,以期找到个清净位置。

    也不知是他运气好还是别的,走了约有半个时辰,就在他耐心都快消磨殆尽之时,面前忽地出现了个近水石梯。沐云书正愁找不到地方,不由眼前一亮,疾步走了上去,将手里河灯小心翼翼地放了河里。

    说实在的,他也不知自己这番所作所为究竟有何意义,又或只是权作一个心理安慰罢了。但奇迹般的,他自打出宫以后便闷在心中的一口气,奇迹般地消散了不少,就仿佛那人已经放下这些过往一般。

    他顿觉双眼一热。

    就在这时,身后一阵喧闹传来。

    沐云书骤被打扰,心情糟了不少,免不了皱着眉头回望,不想却见了个提了满串河灯的小姑娘,站在那儿和几位他的便装侍从纠缠。说了几句,那小姑娘脸上露出愤慨神色来,很是愤愤不平,仿佛被这几个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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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脏的大人给欺负了似的。

    他看着好笑,又觉得这小姑娘怎么也不看像是个坏孩子,便喝止了几个侍从,让他们把那小姑娘给放了过来。

    那小姑娘看见他,脸上浮现出欢喜神色,直说:“谢谢哥哥!”

    说完,冲几个侍从吐舌头做了个鬼脸。

    实话说,她拿着好几个灯,还要做这动作,实在很有些困难——张牙舞爪的,让在场大人纷纷有些忍俊不禁。沐云书也忍不住笑了,招了招手,随意问道:“放给谁的?你爹娘呢?”

    “娘亲去城街卖扎的花灯啦!”小姑娘甜甜笑道,“她走前嘱咐我记得一定要来河边放灯,不然……”

    说着,她做了个扇脸的动作,脸上摆出很疼的样子龇牙咧嘴道:“我就完啦!”

    “哦?”沐云书挑挑眉,“那你可得感谢我把你放过来了?不然你娘亲回来定要揍你一顿。”

    “是,是。”小姑娘眼睛一转,机灵道,“所以我这不是来感激您了吗!”话罢摘下一只河灯塞到他手中,非说是赠他的谢礼。

    沐云书看着手里比自己买的便宜货还要简陋的河灯,忍住了翻白眼的冲动,心说怎么也是小丫头一番好意,总不能太过严苛,只得捏着鼻子收了下来。

    但左想右想也想不到准备放河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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