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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80-90(第4页/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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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只是临时的。”

    因着往年他总是喜欢在春季卖腌笃鲜,冬季卖冬笋,竹鼠年年都见不少,然而见到不等于能抓到。

    这竹鼠打洞逃窜的速度极其快,且竹林遍布了许多竹鼠洞,一旦转进洞穴里十有八九就抓不到了。

    他抓到竹鼠的次数还真不多。

    沈哥儿脸颊泛红,抿着嘴悄悄看了他一眼,笑了说:“没有,这、这不难的,你寻着一个细竹子找。”

    方初月有些诧异,就这么水灵灵地告诉他了?

    沈哥儿说:“我去找干竹叶,生个火把它熏出来。”地面上的干竹叶被雨水打湿,压根生不了火。

    “我背篓里有火把和干艾草,我去拿。”方初月跑去背篓里拿,又跑回来。

    俩人有些陌生,干起活来倒是合拍。他们很快将干艾草点燃,塞进洞口里,

    将草帽折起往里头扇风。

    烟一熏,洞穴里竹鼠的吱吱声越发刺耳。

    方初月右手捡了一块石头,沈哥儿则拿着背篓准备等竹鼠出来就扣上去。

    竹鼠暴躁了好一阵,声音渐行渐近,手里的石头被攥紧,一见那灰色的圆脑袋从洞口探出来。

    方初月瞅准机会,直接运转灵气,将灵力附在石头表面,手腕一用劲儿,石头“嗖”一下,破开了空气,精准地将竹鼠砸晕在洞口处。

    一半的身子还在洞穴里边。

    沈哥儿拿着背篓准备扣上去的手停住,张着嘴巴扭头看,好厉害啊!

    方初月神色淡淡,随地扯了一根藤蔓将竹鼠捆起来,递过去说:“给你。”

    “乔夫郎,”沈哥儿摆手道:“这是你打的,我不要。”

    方初月手一顿,“唤我方哥儿,月哥儿都可以。”

    估摸着是本村人的缘故,村子里见着他了多是喊方哥儿的更多,熟络一些的叔伯婶子则会喊他月哥儿。

    这是他头一回听人喊他乔夫郎,方初月只觉得哪里怪怪的。

    沈哥儿有些尴尬地点着头。

    “本就是你发现的,肯定有你一半。”

    方初月说完,又提议道:“不若这样,肉归你,皮毛归我,或者肉归我,皮毛归你。”

    方初月倾向于要皮毛,这竹鼠长得跟兔子一般大,竹鼠毛柔软,硝制后做成围脖或者坎肩正好。

    沈哥儿想了下,冬天快来了,他压根没有什么御寒的衣裳可以过冬,拿皮毛回去做个坎肩勉强够用。

    “我选竹鼠肉吧。”沈哥儿做下决定,肉能一家人一块吃。

    衣裳的话,到时候塞下稻草柳絮进去,也一样能御寒。

    “好,那就这么分了。”方初月拿着竹鼠,“等出去了我再把皮剥下来?”

    沈哥儿自然没有不应的,这里离深山有段距离,但难保没有其他东西。

    说定后,沈哥儿准备回去找马二婶,脚步一迈,就踩到一团东西。

    “啊——”直接摔在了地上。

    “你没事吧?”方初月问道,看过去,才发现沈哥儿踩到的竟然是一条蛇。

    方初月脚尖移动,准备弃人不顾。

    犯不着为了一个不熟悉的哥儿冒险。

    下一刻,浅眠被惊扰的蛇显然有了动静。

    头抬起来了!

    “啊!”方初月方寸大乱。

    算了。

    他猛然将灵力打出去,一边扯住沈哥儿衣领,将人整个提溜起来往后边跑去。

    “呼……”耳边风声瑟瑟。

    跑出去很远,方初月往后一看,发现后头什么都没有,他立马松开手。

    沈哥儿坐在地上,猛地咳嗽出来,“咳——”

    被命运扼住的喉咙总算有了呼吸的机会。

    方初月表情有些尴尬,连带着脸颊和脖颈泛起红色:“抱歉啊。”

    “是我、我咳咳……该多谢你。”沈哥儿不是那般不知好歹的人,他边道谢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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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是如今,我没、没什么可以……报答你的。”

    方初月摆手:“不用谢。”

    沈哥儿抬头,看见方初月手里逃跑都还没丢下的竹鼠,他说:“那这竹鼠我不要了。”

    方初月嘴角一僵,“真没事,竹鼠说好那样分就那样分,救你不过是我顺手而为。”

    救命之恩绝对不能拿着竹鼠肉抵消的。

    绝对。

    倒是没再说什么不用谢之类的话。

    沈哥儿听了他这话,愈发感动起来,双眼湿润地看着他,“月哥儿,你人真好。”

    方初月返回去将背篓拿上,听到这话,有些想笑。

    他人好?

    “我准备回去了,你呢?”方初月问,“要不要送你去马婶子那?”

    沈哥儿顿时热泪盈眶,用力点头。

    “走吧。”

    俩人往另一边走去,沈哥儿再次重复道:“你人真好,之前是我误会你了。”

    啊?

    方初月皱眉,道:“今天早上是我俩头一回见面吧?”

    看着沈哥儿的眉眼打量起来,确实没见过啊。

    “确是如此,只是……”沈哥儿又道,“赵林你认识吗?”

    三月中旬的时候,他们族里一位一直老大难的大龄光棍终于娶了一位夫郎进门,那人就是赵林。

    “认识。”

    方初月咬着牙,最后憋出了两字来。

    赵林这个名字,就算化成灰,方初月都不会记错。

    若不是他给乔岳下迷药,害得他们被人拦在屋子里……

    赵家人赔礼道歉时说是赵夫郎这个做小爹拿的主意,其实真正拿主意的是赵林。

    这事瞒得住别人,瞒不住赵家人。也不知道是赵家的谁给传了出去。

    等传到他耳中的时候,赵林已经出嫁了。

    再加上当时赵家人已经上门道歉了,他们再抓着此事不放就显得很难看了。

    方初月捏紧拳头,对于赵林这个人还是厌恶得不行。

    若是一开始知道沈哥儿与赵林有渊源,他根本不会开口与这人搭话。

    沈哥儿看他脸黑黑的,生怕方初月会误会,连忙解释,“我不喜欢他的。”

    赵林嫁给了沈强后过了几日好日子,从某一日开始,沈强就开始对着赵林拳打脚踢。

    那会儿他爹娘还在,见了有些于心不忍,还去拦了几回,把他带回家里上药。

    自那以后赵林就时常到他们家来,整日和他以兄弟相称。

    沈家一直一脉单传,到了他爹这辈,更是只他一个哥儿。沈哥儿头一回有哥哥,新鲜得很。

    与赵林关系很是不错,对沈强的举动更是义愤填膺。

    好景不长,地动后,爷爷奶奶相继离世,紧接着是他娘,到了中秋过后后他爹也撑不住了。

    偌大的沈家空荡荡起来,只剩他一人。

    头七刚过,沈氏族人立马上门来,说他一个哥儿不能霸占沈氏的田地和房子,必须要将他赶出去。

    沈哥儿自是不愿意,拖了小半月,那赵林便来劝他。

    听到这里,方初月神情复杂起来,忍不住开口打断,“他哄你两句,又吓唬你,你就真搬出来了?”

    “你就没试着找其他人帮忙吗?又或者直接将屋子地契卖了,然后拿着银子直接跑。”

    沈哥儿被说得一愣一愣的,窘迫羞愧地点头,“我以为他是真把我当弟弟来着……”

    他和婶娘说自己是因为怕没卖给老光棍所以才跑出来的,实则根本不是这样。

    搬出来后,他就住到了沈强家。当晚有些害怕想去找赵林,就听到赵林与沈强的对话。

    赵林竟然为了讨好沈强,想要把他塞给沈强当小妾。

    当成哥哥的人为了讨好他的丈夫,选择把自己给献祭,这样不堪的事情沈哥儿压根说不出口。

    而有关于方初月和乔岳的事情,沈哥儿都是从赵林那听来的。

    如今想来赵林这种人,嘴里能有几句是真话。

    今日与月哥儿相处了好长时间,沈哥儿便笃定一定是他误会了,月哥儿人好着呢。

    方初月算是头回见傻成这样的哥儿,他看了好几眼,最终确实是真的。

    不是装的。

    一开始只以为这哥儿就是胆小了些,没想到傻成这样,难怪被人两句话就哄了去。

    方初月简单把赵林干的事情说了一下,沈哥儿立马道歉,“原来是这样啊,他真可恶,算计了我,还算计了你们。我误会你了,对不住啊。”

    “没事,不关你事,你又没在我面前说什么。”

    哪怕心里有误会,人也只是多看了他两眼,哪有什么错啊。

    “你人真好。”沈哥儿感动地说。

    方初月:“……”

    他的良心是不会痛的,救命之恩还是不能用田鼠肉抵消。

    “我以后可以常去找你吗?”

    “别吧,我相公会吃醋。”

    方初月拿乔岳当借口,是真不想与他打交道,怕自己也会变傻。

    “啊?”沈哥儿还想说些什么,便听见方初月说,“婶子在那边,你自己过去吧,我先走了。”

    方初月飞快跑走,速度比方才逃跑时还要快。

    ……

    后山。

    “凭什么你说什么我们就要做什么?”

    “就是啊!”

    经由乔岳的夺命式训练,终于有人开口骂,能答应过来锻炼的人不管被逼的还是自愿的,心里还是希望自己的异能有所长进的。

    可这不代表他们要舍了命去啊。

    再者,队伍也不是乔岳的一言堂,还有王多粮的人。

    田柱子反驳道:“本就是山子带队,自然要听山子的。”

    “凭什么?他领悟了一点点东西就能当队长了。如今我也领悟了啊,他什么都不干,就死命训我们,自己抱着手在那里看。”

    这人愤愤不平,又说,“要我说队长得能者居之。”

    “没错,能者居之!”

    李二牛说,“你们的异能都是些火啊雷的,队长是身体强化,怎么与你们打!”

    “没事。”乔岳摆摆手,对于面前的景象早有预料,王多粮被他夺了队长一位,心里肯定是心不甘情不愿的。

    队伍里一共有三十六人,包括他在内,有二十四人都是觉醒了异能的,也是村子里绝大多数的异能者。

    而剩下十二人,虽然没有觉醒,但还年轻,脑子也灵活。

    如今王多粮又摸到了点突破的法子,肯定早就按耐不住,想将队长拿回去了。

    若是以前,乔岳估摸着就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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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躲懒才是他的天性。

    奈何这是性命攸关的大事,队长一职绝对不能还给王多粮。

    “能者居之,行。”

    乔岳说:“那就谁想当队长,就上来和我打一场。”

    站在乔岳这边的人不少,一听他这话,替他着急,“队长……”经过这几日的训练,他们是真心实意把乔岳当成队长的。

    田柱子看了乔岳一眼,改口道:“说到做到啊,谁输了都不许赖账,不然我柱子瞧不起他。”

    “嘿你这话,怎么知道我们一定输。”而站在王多粮那边的人面露喜意,又和乔岳说,“大气!能者居之,粮子上啊!”

    王多粮装腔作势,摆手推拒,打算来个三请三推再出手。

    “我来!”

    王多粮望着说话这人,笑容难看,半晌后说:“行,那就你上。”

    这人叫雷天,是一个具有雷属性异能的壮汉。

    约莫三十岁出头,早些年当过兵,后头侥幸回来娶了王多粮的弟弟当夫郎,因此雷天比王多粮大上四五岁,却是王多粮的弟夫。

    雷天一脸络腮胡子,肌肉虬结,个子不高,但十分壮硕。

    “我可不会手下留情,乔队长,你可不要哭着回家找小爹。”雷天伸出一根手指,银白色的雷电在指尖出现,如同银蛇舞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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