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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35-40(第4页/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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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一扫,一个人也没有看见。时间不等人,不敢多耽搁,向着东区的山林奔去。

    猎场是很大的,若是没头苍蝇地找,怕是下个月也找不见人。该氪金的时候不能小气,我在系统那里买了一个实时标记目标人物的小地图,定位到那个什么什么沙姆。这种人的名字我没耐心记。

    有了地图还是要慢慢找,但我在山间行走的经验已然十分丰富,根本难不住我。过了东西区的过渡地域逐渐看到零星的人,都是些衣着高雅,端坐高头大马之上的贵族,甚至还有些漂亮的贵族小姐,一身精致衣衫,妥帖打扮,由仆人牵着马在玩。

    难怪猎场要分区,东区的雅与西区的野确实有些格格不入,或者说——不打起来就是天大地大的好事了。

    离地图上的标记愈来愈近,我停下往身后凝神看了看。不知是错觉还是怎样,从东西交界那里就好像有人跟着,几次回头看又什么都没有。

    “难道是太紧张了?”

    正是关键时候,不能马虎大意。为以防万一,我在原地扔了一个烟雾弹,趁着浓雾飞速七拐八拐地绕路跑。

    觉得就算真有人跟着也该甩开了,我擦擦手心的汗,稳住心跳,将痛觉感知调低。越是靠近目标,脑子里有关他的记忆就越清晰。这应该是游戏的影响,但我并不排斥,这样可以让我更深入地贴近那个真正的奈奈生。

    越是深入,记忆就越清晰。

    她太可怜了。

    十四岁的时候被卖给有着变态收藏癖好的布兰登公爵,他把她当做最完美的情人收藏,生活在玻璃柜中,用药水洗去身上所有疤痕,不许她身上有任何瑕疵,不许她哭不许她笑,只准做他喜欢的表情。

    她好像一个美丽的布娃娃,被提着线安排好一眼看到头的生命。外表光鲜亮丽、精致璀璨,而内里早就千疮百孔。

    到她死之前那六年,她去过最远的地方竟只是布兰登公爵的海边别墅。她脖子脚腕带着锁链,在别墅巨大的玻璃落地窗前看海。那时候窗户外高悬着星辉闪烁的银河,银河烧出一道无限璀璨绚烂的光。

    在那道光下,她看到海岸边影影绰绰的阴影里停着一艘海贼船。船上旌旗飘扬,她一颗心跟着旗子颤动,等回过神已经打开了窗户,眼神落在海贼旗上挪不开,好像世间万物的脉搏都在和着旗子舞动的频率振颤。

    只一眼,她就爱上了那面海贼旗。爱上了,那面旗子所代表的自由的意义。

    入了神的她没有注意到窗外的树上盘着一条毒蛇向她吐芯,等发现的时候毒蛇已经弓起身子,随时准备扑上来。她怔怔地看着毒蛇,等待死亡降临,心里并没有恐惧,只有即将解脱的释然。

    突然一声枪响,毒蛇从树上掉下来。她往枪响的地方看去——那艘停靠的海贼船上,一个咬着烟的黑发男人刚刚收回手上的枪,没有再往这边多看一眼,好像只是举手之劳。

    明月当空,浩瀚的大海仿若一片茫茫的雪原,天上的银河一动不动,地上的雪原波澜壮阔。那艘海贼船和那个轻描淡写救了她的人就在那个月夜烙印在她心口。

    奈奈生在这个月夜看到了不一样的世界。她想,既然自己连死都不怕,还有什么好怕的呢?

    被玻璃柜钉住的粘稠岁月里,他们正是那片海上不断呼唤她的光,从遥远的地方不断飞掠至她眼中,而在其后波浪滔天的海上叫她有投身风雨也不再回头的勇气。这份勇气把她带去那片大海,吞没前生,赐予今世。

    我想,也许“奈奈生”的眼睛也正和我一起见证着这一切。我即是她,她即是我。

    我们是同一个人,也喜欢着同一个人。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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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二周目的修罗场

    ◎“你怎么会在这里?”◎

    布兰登公爵是个很怕死又爱讲排场的人。只是来打猎,他就要带上大大小小十几二十个护卫围着他护卫安全,另有仆从若干,待他打猎累了,便要搭凉棚、摆躺椅小桌、放水果小食,热了要打扇,冷了要加衣,好像瓷娃娃一般。

    但他今年实际已有四十多岁了,不过保养得好,看上去只有三十多。头发一丝不苟地梳在后面,打着发蜡,黑色绸缎精细裁剪的衣服在太阳下反射着精巧花纹的光。那张脸尚算能看,却有一股极阴郁的气质,阳光也冲不散。眼睛细长,眼尾上挑,看人的时候如一根钉子似地扎过去。

    一定要比喻的话,这个人好像僵尸和吸血鬼的结合体。

    我的身体在本能地怕他,目光捕捉到他的时候,手会控制不住地抖,枪都握不稳。深呼吸平复心情,我藏在离布兰登休息地几十米远的大树后悄悄等待时机。

    之所以选择用枪而不是果实能力,是因为我的果实能力除非配合上霸气,否则没有直接杀伤效果。用金头神箭,让人自杀也行不通,这种直接威胁到对方生命的命令会使对方清醒,进而摆脱部分束缚。

    所以还是直接用枪效果最直接。

    为了安放一只困着白虎的笼子,仆从把周围的树砍了好多,倒方便了我瞄准。

    我举起枪,强逼自己冷静下来,抛掉杂念,稳稳地举起枪。从瞄准镜看去,风动山林,艳阳高照。

    乌鸦栖于树梢,林木深深。

    手指搭在扳机上一点一点用力,我的耳朵嗡嗡地响起来,世界化作一片海,声音和画面淹没水中,全身的感觉都麻痹了,只有手中的枪是唯一所系的真实。

    “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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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枪响穿透重重林叶,比风还快地冲上天空,海水退去,耳朵再度接收啾啾鸟鸣,一只飞舞的蝴蝶在丛丛野花中穿来穿去。

    我吐出一口气,右手按在侧腹,热热的血流顺着干净的衣滴落,蝴蝶和野花,都变成大红色了,好像一朵朵盛放的野玫瑰。

    竟然还有狙击手在这里,这个布兰登公爵真是比我想的还要贪生怕死。已经那么多护卫了,居然还不忘在暗处安排一个狙击手保护自己。刚才那一枪被我及时避开了要害,只是流了点血,并无大碍。

    动作飞快地换了几个遮挡的地方,子弹顺着我跑过的地方打。我停在一颗巨石后悄悄探头看,布兰登已经被护卫们团团围住,护得滴水不漏。更麻烦的是那个不知道在哪里藏着的狙击手。因距离远,我那点见闻色范围根本找不到。

    闭上眼,在脑子里复原刚才的情况——我是从哪棵树跑到了哪棵树,又从哪棵树跑到了巨石后,而那些子弹都是从哪里,又是沿着怎样的轨迹打来的?凡是事物存在,必有其痕迹。狙击手藏得再好也有破绽,子弹的轨迹是永远不会说谎的。只要结合这几次射击的轨迹一定可以定出他的位置。

    是西南方。

    确定了大概的方位,我探出一双眼观察,参天大树下是比人还高的灌木,满目的绿荫,肉眼根本看不到人影。

    这样不行,时间拖得越久对我越不利,得让狙击手再露一个破绽才行。

    我用武装色缠上全身——这样特别费体力,我平时从没这样试过,也不确定自己能撑多久——再把枪收起来,化出爱神弓箭。左右确认了下环境,我跳出去,故意放慢了些动作。

    狙击手果然连射了三发子弹,我不躲不避,用武装色硬扛,趁他没来得及换位置,搭上武装色缠绕的铅头神箭射出去——

    成功了!

    用武装色缠绕的铅头神箭除了原本的果实能力作用,本身也有杀伤力,那个狙击手估计一时半会儿都不能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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