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能在现代再次相遇,已经很好了。
楚暮云心想,当年大王满腔热情要给自己名分却被寒了心,所以现在才不敢相信自己的爱,要签终身包养协议吗。
没关系,我会证明我爱你的。
包养协议不是终点,他签协议是为了留在陆含璋身边,但他不会甘心,永远只做一只陆含璋养的金丝雀。
一千多年前的遗憾,总要填补完整,他们之间还需要一场向所有人公开的、最盛大的婚礼。
楚暮云悄悄擦掉眼泪,又重新露出笑脸。
大王最喜欢他这样笑了,他要让大王一睁眼就看到他笑。
不久后,陆含璋睫毛颤了颤,也醒了过来。
“你在看我?”他下意识把人搂进怀里。
“嗯,好爱你。要一个早安吻!以后每天都要!”楚暮云甜甜地撒娇。
陆含璋的唇贴了上来,先是浅浅地尝,然后吮住唇瓣,似要把他吞吃入肚,饱含炽热的爱意。
楚暮云也同样热情地回应。
第 45 章 大王太坏了
这个吻分开后,陆含璋注视着楚暮云,用手指轻轻点了一下他的眼角:“哭过?”
还留着湿软潮红。
“哼,你忘了你昨晚有多凶吗,”楚暮云说,“我哭着求饶你都不管。”
“好,怪我。”
陆含璋又亲了他一口,把人揽在怀里,忽然说:“我刚才做了个奇怪的梦。”
“梦见什么了?”楚暮云的一颗心瞬间提了起来,如果只是无关紧要的梦,陆含璋不会主动提起。
“没梦见你,梦见我快要死了,咳得很厉害,似乎是肺病。”陆含璋声音沉静,抱着他的手臂又紧了紧,“所以我感冒咳嗽的时候,你才那么着急催我去看病吗。”
其实不止这些。陆含璋没说出来,他还梦见,他在对一个跪在床前的下属,说着一些像是临终嘱托的话,托付对他来说很重要的人,安排这个人在他死后的生活。
是楚暮云吗。
“嗯……”楚暮云埋在他胸前,像小动物一样蹭了蹭,“你又想起一点了啊。我知道你可能只是小感冒,但我很怕……怕你再次……”
“别怕,”陆含璋声音柔软,“我会保重身体,不会再让你担惊受怕。”
他又问:“我死之后,你……怎么样了?”
楚暮云心想,看来陆含璋确实只想起了一点点片段,没记起他是谁,他们俩都是什么身份,不然自己的结局只要翻开史书就能看见了。
“我不小心染了和你一样的病,身体又没你结实,很快就死了。”楚暮云窝在自家大王怀里说。
说这句话的时候,脑子里浮现出那一只他亲手缝制、肚子里还塞了一束大王的头发的布娃娃,做成后,他每晚都抱着睡觉,从不离身。病发以后,他也从来没有喝过药。
他其实希望他的君王带他一起走。大王去世以后,他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世上唯一珍视他、庇佑他的人不在了。
头顶上方,他听到陆含璋沉默了一会儿,轻轻叹了口气,然后抚了抚他的发丝。
两个人在床上又静默相拥了一会儿,然后起床。
没在配送平台上买菜,楚暮云要亲自去店堂里挑。司机把他们送到了酒店附近的生鲜超市。
大王给他推着小推车,小妖妃挑挑选选。要买品质上好的食材。
水槽里的鳜鱼很鲜活,买一条做羹,这道菜在千年前叫白龙臛。买些香螺,再买块猪肚,都白灼后加调料拌匀,做香螺煠肚。大王要做鱼丸汤,再给他买条鲅鱼。
买一些母蟹,回去蒸熟后取出蟹黄蟹肉卷进面饼皮里,就是金银夹花。
还要买几只杀好的鹌鹑先炸后烧,做道箸头春。童子鸡也买一只,做葱醋鸡。
虾和羊排看上去也新鲜,买回去都烤了,没有炭火烤的条件,就用烤箱做吧,这两道菜以前分别叫做光明虾炙和红羊枝杖。
再买包米粉做玉兔糕,买盒樱桃加上面粉做馅饼,也叫樱桃毕罗。对了,自己和大王的代表菜,蟠龙菜和甜烧白也各做一份。
主食就做御黄王母饭吧,鸡蛋肉丝黄米饭。
不管吃不吃得完,楚暮云就想一口气做这么多菜,哪怕每道菜只尝一口都行。
对了,酒店套房的厨房里好像没有调料和香料,油盐酱醋料酒糖,还有什么花椒香叶八角这些也得买齐了。
他看了一眼身旁的男人。才哭过,又忍不住甜蜜地笑。
两个人一起来买菜,依稀能感觉到一种柴米油盐的人间烟火味道。对小妖妃来说,也是挺新奇的体验。
千年前,他们是地位尊崇的暴君妖妃,他给大王讲过故事,如果他们是一对贫贱夫妻,他愿意每天给大王洗衣做饭。这只是他画的饼,从来没经历过。但要是他们两个真的变得很穷很穷了,楚暮云心想,为了和大王在一起,他可以做到的,他什么苦都能吃,什么家务都愿意做。
不过,要是大王不缺钱还让他天天做饭的话……他就躺平摆烂,哭给大王看!
今天不一样。他特别开心,想要做饭,喂饱他和他家大王。
买完菜,回酒店。病房里,陆含璋还在看手机。他新下了个美图软件,正在给他刚才抓拍的 云 云照片修图。先试试这个兔耳朵滤镜,好乖……这个猫耳看上去也挺搭。都来一份,到时候发在朋友圈里。
他突然抬头,皱了皱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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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能闻到,某种诡秘的气息正在快速扩散。
没有管还打着石膏的腿,陆含璋下了床,走到病房的窗边。向外望去,一场茫茫大雾降临人间。
这雾怎么会这么大啊?
楚暮云开着车,被困在马路上。
如牛奶般稠密的雾气笼罩在他的视野里,临近的车辆,都成了一个个浅淡的影子。
周围变得好安静,过于安静了。马路上的喧嚣声,那些汽车引擎的轰鸣声、轮胎驶过地面的摩擦声、鸣笛声,还有从路边传来的商店的喇叭声、行人说话声,都听不见了。就像被大雾吞噬了一样。
明明行驶在早高峰的魔都市区,整个世界里却好像只剩下他一个人。
楚暮云的脑海中,陡然浮现出“寂静岭”三个字。
心跳略微加快,他深呼吸两下,心想,别自己吓唬自己,那只是创作出来的故事罢了。
“叮”的一声,微信响了。
楚暮云看了一眼锁屏上的弹窗。
陆含璋:往前开,别回头。
接下来又是一条。
陆含璋:一直往前开,无论看到什么都不要停下来,有东西拦路,就直接撞过去。
楚暮云没忍住,拿起手机回复:有人拦在前面也撞上去吗?你是想让我当法外狂徒啊。
陆含璋:你看见的不一定是人。不管大雾中有谁叫你都不要应答,更不要让他上车,除了我以外。你可以完全相信我,只有我绝对不会害你。
陆含璋:听我的, 云 云。
楚暮云:“……”
好奇怪,这场大雾来得奇怪,陆含璋的微信内容也奇怪。不,这已经是诡异的程度了。
我不会还在做噩梦吧,最近也没有看鬼片啊?
楚暮云放下手机,默默地掐了一把手心。
疼。
他只能以龟速继续往前开。本来还想调个头,开回医院去呢,陆含璋又不让他回去。
开着开着, 楚暮云看见左前方有辆轿车停在马路中央,似乎抛锚了,车门大敞着,但是看不清司机还在不在车里。
楚暮云开过去时,听见了一阵从寂静深处传出的,骨肉碎裂声与某种生物大口咀嚼的声 云。
一定要打个不那么血腥的比方的话,植物大战僵尸游戏里面的食人花嚼僵尸,就是这种声 云。
该不会…… 楚暮云阻止了自己往最恐怖的那个方向想下去。他看了眼手机,显示没有信号,就绝了报警的想法,接着向前行驶。
既然这里没有信号,是不是也收不到陆含璋的微信了? 楚暮云又想道。
他单手轻扶方向盘,用另一只手给陆含璋发了条消息。
楚暮云:在吗。
等了一下,对面没回。
楚暮云:快吱一声。
几分钟后,微信上依然寂静。
一丝心慌浮起, 楚暮云的呼吸有些乱了。陆含璋不可能不理他,以往自己这么说了,一连回复好几声“在呀”“吱吱吱”再发十几个表情包才是陆含璋的风格。
他强行将视线从手机上移开,发现就在他发消息的时候,雾气好像消散了些许,能看到马路边的商店招牌和行人了。
“ 楚暮云, 楚暮云!这么巧吗,正好捎我一程去公司。”前方,同事小王在路边朝他招手。小王穿着一套运动服和跑鞋,还拎着一袋豆浆油条,似乎刚刚晨跑完,买了早饭。
楚暮云看了一眼车机的导航地图,地图上转着圈圈,根本刷新不出来。不过按照车速估计,确实开到了小王家住的小区附近。
他又抬头看了一眼。小王跟往日里的样子没有丝毫差别,脸上挂着笑容,拎着早饭朝他的车跑了过来。
是顺路,又是平时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同事,没有任何道理拒绝搭车吧?
楚暮云默默地踩下油门,同时打下方向盘,避开了小王。他决定听陆含璋在微信上对他说的话。
如果是自己神经过敏,之后到了公司就跟小王道歉吧。
毕竟自己有罹患抑郁症、分不清幻觉与现实的病史,偶尔做点不近人情的怪事也……会被原谅的。
加速之后,小王很快就被抛在了身后。
“小 云啊,我们来看你了,先把我们送回家吧,行李挺沉的。你急着去上班吗?”前方的岔路边,又出现了 楚暮云的父母。
二老满脸慈爱地望着 楚暮云,还拉着一只硕大的红色行李箱。通常行李箱里除了他俩的少量换洗衣服、手机充电器什么的,剩余的空间都会塞满家乡的特产。进了家门以后,这些特产又会把 楚暮云的冰箱全部塞满。为了不放坏, 楚暮云只能在一两个月里减少外食,不点外卖,加紧把这些特产吃完。
之前家里还住着陆含璋的时候,两个人一起吃,倒是很快就能吃掉了。陆含璋对他老家的特产,汤圆、肉粽、雪菜、杨梅什么的都接受度良好,还说骚话说他可以当 楚家的赘婿——不过陆含璋本来就不怎么挑食。
楚暮云收回思绪,再次打方向盘,从自家父母的旁边越了过去。
不对劲。父母来看他之前,不可能不跟他说。而且,以老一辈人的观念,到了上班点,父母宁可自己打网约车,也不想影响他上班,怕他迟到了被公司领导说。
所以是假的。
……要是判断错误,自己就真成了带孝子了。
又在浓雾里开了一段时间,马路上的车流,似乎变得愈发稀疏。
“ 云 云。”这时,路边出现了陆含璋的身影,同时传来了他那熟悉的、带笑的声 云。
楚暮云放缓了车速。
“ 云 云,我是来保护你的,让我上车。”陆含璋朝他的车走了过来,一步步走得又快又稳,完全不像是腿上还打了石膏的样子。
“ 云 云,开门呀。”他走到缓行的车边,敲了敲车窗。
楚暮云与他四目相对,呼吸突然停顿,心脏也仿佛顿了一拍——
陆含璋的颈项上,远看似乎是挂了一条样式夸张的黑色毛衣链的东西,其实是一根穿过锁骨的粗大铁链,隐约从结痂的皮肤底下渗出血液,不知该有多疼,而他还在若无其事地微笑。自己离开病房的时候,他绝对不是这个样子的。伤口已经结痂,那根铁链也不像是刚刚才栓上的。
浓雾中所遇到的人里,他是最不正常的一个。
第一眼就能看出很不对劲。
“ 云 云?”
陆含璋说,可以完全相信他,只有他绝对不会伤害自己……是吗?
楚暮云踩住刹车,停车了,打开车门。
楚暮云指挥着陆含璋给他洗菜和切菜。
陆含璋不可能经常拿菜刀,估计从小到大连厨房都没进过几次,但刀工还真的不错。大概是因为上辈子用惯了刀——虽然砍的是人不是菜,技能没忘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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