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什么吵?”
门帘被太监掀起,郭皇后由人搀扶着,从寝宫内走出。她不眠不休,亲自照顾永昌帝一天一夜,眼下是一脸疲惫,在瞧见争执的皇子时,更是叹息不已。郭皇后道:“万岁爷已经醒了,诸位请回罢,这几日辛苦大家了,所幸万岁爷洪福齐天,现下只需静养就好。”
众人听了这话,纷纷高呼万岁。
郭皇后又道:“璜儿、珩儿、璂儿,你们先别走,万岁爷有话要和你们说。”
于是三人互相对视一眼,神色不明,各怀鬼胎,掀起衣摆,随郭皇后入了内。
周嬗抬起头,远远瞧一眼他六哥的背影,一如往日的挺拔,只可惜右脚微跛,也不知是否还能恢复如昔。
……
“宣王脑子可能不太好。”
盥室里水汽蒸腾,周嬗泡在热水里,只露出半个脑袋,乌发在水中浮沉。前几年剪去的头发,经过三年,又长了回来,柔顺光亮,就是打理起来有些麻烦。
“怎么说?”
张瑾为顺口问道,他正在搓澡豆,满手的沫子,茉莉花香融化在盥室里。
于是周嬗将昨夜的情形绘声绘色描述一通,靖王的大义凛然,宣王的无理取闹,以及周珩若有若无的不耐烦……
“……明明是宣王自个作孽,请了那么多的方士入宫,怂恿那位吃来历不明的仙丹,要我说,这次病重,宣王最好先保住自己的脑袋,就他那脑子,和六哥斗……有点可怜。”
张瑾为搓好了澡豆,半蹲在木桶前,伸出双手:“头递过来。”
周嬗就将头递过去。
揉头发的手力度适中,周嬗很满意,微微眯起了眼睛。他在热水里泡了许久,两颊浮着酡红,唇不点而红,肌肤剔透如花瓣。
张瑾为俯下身,亲了亲他的眉心。
周嬗接着道:“说起来六哥,一连跪了好几天,我昨夜看了,又有点跛脚……我明日带姥爷去一趟六哥府上,看看是不是复发了。”
“好。”
张瑾为舀了一勺温热的水,冲去周嬗头发上的沫子。为防止眼睛口鼻进水,周嬗用手紧紧捂着脸,任凭温水从发上流下。
沐浴是件大事,尤其对于爱干净的周嬗,他磨磨蹭蹭,恨不得把皮都洗掉一层,还不忘絮絮叨叨,继续说着昨日的事。
总结下来就是:六哥英明神武,靖王虽然平时不是个东西但昨晚上挺像个人,至于宣王,比已经死掉的裕王还要蠢笨如猪。
张瑾为一面听,一面在心里惆怅地叹气。
“你转过去。”而身旁的周嬗总算洗好了,他探出一根手指,戳一下张瑾为的手臂,瓮声瓮气地下命令。
转不转身,做不做君子,皆在张瑾为的一念之间。
他转过身,背对周嬗,问:“那我呢?”
周嬗正在拿一旁的干帕巾擦身子,闻言歪了歪头,不假思索道:“你?你很好呀!”
……
秋日的午后云淡也风轻。
周嬗洗了长发,用干帕子擦不干,只好躺在廊下的美人榻上,长发散着,让干爽的秋风吹干。
廊下挂了一溜的鸟笼,有绣眼、画眉、百灵等,全胖成了球,连绿豆眼都看不见了。鸟是孙逸养的,从陕西一路带回京师,个个生龙活虎,也不见水土不服。
院里的猫三年不见,也胖了不少,又逢秋冬换毛,更是蓬成了一坨坨大毛团,对着鸟笼里的胖鸟虎视眈眈。
好在鸟笼挂得高,猫儿也得不了手。
周嬗舒舒服服地躺着,跪了好几日,今个总算得了闲,张瑾为也在,两个人靠在一起,翻看这几年流行的话本。
经过三年的战火,他们待在一起,哪怕不说话,只是靠着彼此,也是很好的。落叶纷飞,鸟鸣啾啾,院外隐隐传来侍女们的笑闹声。
偷得浮生半日闲。
读了小半本书,周嬗伸了个懒腰,问:“你昨个去兵部交接公务,新同僚怎么样?”
张瑾为笑:“也就那样,都是些和善有分寸的人,兵部尚书江崇大人是个孤臣,相处起来不用太顾忌党派的规矩。”
周嬗点点头:“那就好。”
两个人又不说话了,看书看猫儿看孙逸养的鸟。
说起孙逸——老人家回了京城,这几日都在摆弄他的医馆,几年没回来,欠了好些租金,周嬗叫人去给他还了,交给一直跟着孙逸的孙景。他一生专研医术,除了喂喂鸟,偶尔去医馆坐坐诊也不错,他脑子是糊涂了,但面对病人却一点也不含糊。
再说回府里,翠姨和老姜打理得井井有条,之前萧条的花园焕然一新,小桥流水,花木繁盛,颇有几分江南的风韵。两口子的手艺也愈发精进,周嬗一回来,就被塞了十几种不同口味的点心,一天到晚嘴都不带停的。
周嬗仿佛回到了刚来状元府的日子,那是姑且算得上平安喜乐的一段时光。
“爷,您有封信。”
扫砚在院门外徘徊许多,不忍打扰里头的安宁,可惜来信的人身份重要,他咬咬牙,还是出了声。
张瑾为从榻上直起身,道:“是谁的信?”
“是……梅先生的。”
老师?
张瑾为神色一喜,急忙接过扫砚手里的信,迫不及待拆开,细细阅读。
这些年他忙于军务,与老师的交流极少,两人相隔大半国土,一个在西北,一个在东南,也不方便传信。
随着大宁军队的胜利,梅子谦被请回朝中,官复原职,他还没到达京师,就已经写下数封长信,请人交予器重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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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嬗无心打扰张瑾为,他一个人继续翻话本,这话本里头讲兄弟几人夺家产,甚至为此大打出手,引发了好一番笑话。
这作者也是胆大,鬼晓得他是不是在暗讽朝局,不过写的确实生动活泼,读起来令人欲罢不能。
若要说周嬗心中的皇帝人选……
只能是六哥了。
论贤论德论功绩,他六哥哪样没有?
但是……张瑾为呢?
即使过去三年,张瑾为与周珩在西北共事,互帮互助许多,彼此之间确实关系不错。另有睿王最疼爱的妹妹乃嘉懿公主周嬗,众人皆知。如此看来,既是并肩作战的伙伴,又是最亲近的妹妹的丈夫……
于是朝中许多人都认为张瑾为是睿王党。
但并不对。
周嬗支起身子,看向张瑾为的背影,一时眸光幽深。
……
梅子谦心向靖王。
读罢长信,张瑾为的心缓缓下沉。
夜幕微垂,西天泛起紫色的云雾,在靛青的天幕翻涌不息。
他回过身,瞧见周嬗披散着长发,正一动不动回望着他,见他转身,还笑了一下,唇角绽出酒窝。
第47章 老师 你们还年轻,儿女的事倒也不用着……
景春阁的生意依旧兴隆。
与三年前相比, 这儿又推出了许多新菜式,说是来了个新厨子, 尤擅长江南菜系。
张瑾为由伙计引上楼,一路领到僻静的“澜”字间,喧闹渐渐远去,他浅浅叹口气,推门而入。
“怀玉来了。”
老人靠在窗边,听见声响,微笑着回头。一别经年, 老人比三年前更加瘦了, 不过精神矍铄,满面红光。
“老师。”张瑾为行礼, “好久不见。”
“三年不见, 你我之间怎还生疏了?坐罢!”梅子谦笑笑, 指了指桌子上的酒壶,“今个就咱们师生二人, 你别拘着, 和我好好喝上一杯。这是我自个酿的酒, 在家乡的李子树下埋了二十余年, 喝过的都赞不绝口, 你尝尝!”
“老师说的哪里话?学生方才一见老师, 心中感慨万分, 老师辞官回乡,学生远去边地, 本以为此生再难见一面,不曾想命中有数,能与老师再会于京师。”张瑾为恳切道, 他一掀衣摆,款款落座。
“命中有数……唉,兴许罢!”梅子谦摆摆手,面露苦笑,他端起酒杯,对自己最得意的学生举杯道,“来,喝酒,何苦想什么命与数的?”
张瑾为也举杯:“我敬老师。”
不愧是二十年的陈酿,入口清列绵长,张瑾为一杯饮尽,细细回味几番,感慨道:“好酒!”
梅子谦抚掌大笑:“好就行!”
师生两人吃了点菜,对饮几杯,方才停箸,但并未谈国事,而是聊起了家常。
梅子谦说他回乡三年,在西湖畔当私塾先生,放课后就去湖边垂钓,过得相当逍遥快活,又提起自己的儿女与孙辈,脸上不自觉流露出慈爱与温柔,与素日里严肃的形象大相庭径。他含着那抹慈爱的笑,意味深长看了几眼张瑾为,呵呵道:“说起来,怀玉,你与公主成婚近四年,怎么还没个一儿半女的?”
张瑾为夹菜的手一顿,面不改色道:“在边地三年,硝烟四起,战火不休,我与公主聚少离多,我在前线打仗,他在后方安顿百姓,要是有了孩子,岂不是苦了他?”
“也是,你们还年轻,儿女的事倒也不用着急。”梅子谦捋了捋胡子,眼眸里闪过一丝精光,“不过说来也稀奇,最疼爱的妹妹都嫁出去四年了,当兄长的却连王妃也不肯娶,这个睿王殿下,还真是令人看不透。”
来了。
张瑾为心头一紧,他放下筷子,笑道:“睿王殿下出家多年,又奉的是全真道,自然是不肯娶妻的。”
“那更是稀奇了。”梅子谦给两人的杯子满上酒,“一个皇子,竟出家当了道人,这也就罢了,只当是心有所依,求道明身,却不曾想尚未还俗,就迫不及待协理朝政了。”
酒是好酒,菜也是好菜,话却不是好话。
张瑾为抬眸,望向自己的恩师,心里一瞬千回百转。他并不指望靠自己的一面之词就能打动梅子谦,况且他也并非完全属意周珩,在局势明朗之前,一切皆有可能。
“老师,睿王殿下他……”
……
“唔唔!”
周嬗试图从周珩的魔爪里挣扎逃跑,但他哪里是周珩的对手?即使周珩此刻正躺在榻上,右腿扎满银针,也不妨碍他探出半个身子,对着周嬗的脸颊肉上下其手。
无他,实在太好捏。
柔软细腻,加之周嬗今个偷懒,未施粉黛,素白的小脸如同出水芙蓉,看起来尤为可怜可爱。
在周嬗生气之前,周珩适时停了手。他见眼前的人泪眼汪汪,连忙叫侍女端上点心,好生哄了一番。
周嬗气道:“要不是看你身子不好,我方才真想把你丢出去!”
周珩拿起一旁的书,随意翻几页,哄道:“好啦好啦,快吃点心,新来的厨子,从宫里拨的,特意叫他做了你爱的丝窝虎眼糖,等会你走的时候,记得带上几盒。”
于是周嬗一脸幽怨地吃点心,他鼓着腮帮子,将各个口味的点心都尝了一遍,然后提起裙子,大摇大摆地坐到榻上。
“你在看什么。”他把头凑过去,靠在兄长的肩膀上,还把手里的点心往周珩嘴里塞。
周珩不爱吃甜的,冷不丁被他塞了一大口甜腻腻的枣泥糕,差点噎死。周珩一摔手里的书,勉强吞下点心,冷笑道:“你要噎死你皇兄吗?”
说完,便伸出手,要去挠周嬗的痒痒肉。
周嬗警觉非常,连忙从躲开周珩的手,一面躲一面嚷嚷道:“你捏我的脸!我喂你吃点心!我恩将仇报,是六哥不要脸!”
真是被宠坏了!
周珩气得直冷笑,正欲狠狠挠人痒痒,忽听门外传来“哎呦哎呦”的叫唤声,原来是孙逸,老人家见两个人闹作一团,唯恐他们压到了银针,赶忙跑进来劝架。
“哪能这样闹?!”孙逸苦哈哈地跑上来,把周嬗抱下美人榻,“要是一会银针偏位了,或者扎到你身上了,该怎么办?”
周嬗悄悄吐了吐舌头,撒娇道:“姥爷,我晓得错了——”
孙逸实在受不得他撒娇,拍了拍他的肩膀,然后弯下腰,给周珩取针:“会有些疼,还请睿王殿下忍耐一下。”
周珩颔首:“无妨。”
腿伤是去岁留下的,当时周珩指挥的军队深陷重围,厮杀一日一夜。等周珩被下属从尸山中挖出来时,他的右腿血肉模糊、几可见骨,又受了严重的内伤,气息微弱至极。多亏黄瑞英与孙逸二位名医,才从阴差手中夺回了一条命。
如此严重的伤,即使渐渐愈合,也在周珩腿上留下一道狰狞的疤痕,不过就算美玉微瑕,却更显铁骨铮铮。
取针时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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