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 后厨内,纪冰把塑料筐里的碗盘放进水槽里,撸起袖子开始洗。
左手拿着洗碗布,洗刷的动作很利索,右手扶着碗边,明显僵硬。
她还是干起了老本行,没学历,没技术,不识字,到哪儿都不行,只能卖力气。
也不太会跟人打交道,同事间的闲谈她也插不上嘴。
无非就是谈论最近追的电视剧,喜欢哪个偶像,哪个牌子的护肤品好用,或者谁谁谁的八卦之类的。
她不感兴趣,也听不懂。
索性上班的时候就埋头干活,下了班就走。
时间长了,就会有人觉得她脾气古怪,不合群。
不过她倒是不在意,上班挣钱,下班走人,没有多余的精力去社交,也图个清静。
小众因为特立独行而与大众不同,就会莫名其妙被扣上孤僻的帽子。
这个世界貌似只有拉帮结派才被称之为愉快,正常,反之,就会被说性格内向,多愁善感,甚至会因为朋友少而被嘲笑。
就连一个人坐下吃饭,都会联想到‘孤独’。
奇奇怪怪。
第二遍冲洗的时候,老板进来了,是个年轻女人,叫沈织,刚结婚不久,这家二层饭店面积不算小,以前是她父亲开的。
父亲去世后,她就继承了,算是祖传家业吧。
“纪冰,腿好了吗?”
纪冰点了点头,“已经没事了。”
接着,沈织递过来一个信封,“这是你这个月的工资。”
纪冰看了一眼,擦了擦手上的水,接过,“谢谢。”
“不用谢。”沈织笑了下,说:“你把这些碗刷完就下班吧,今天没什么客人,都提早下班,我也得跟我老公去约会了。”
纪冰把信封装进口袋,点了点头,继续刷碗。
沈织歪头看了她一眼,笑说:“你们这些小年轻应该多出去走走,冬天最适合谈恋爱,尤其像你这个年纪的女孩,找个能对你嘘寒问暖的,小日子过得才惬意。”
纪冰刷碗的动作顿了下。
沈织继续说道:“要不要我给你介绍一个,小伙子人不错……”
“我有。”
沈织啊了声,懵住。
纪冰继续低头刷碗,说话的声音不大,但很清晰,“我有喜欢的人。”
沈织惊讶地瞪大眼,“有喜欢的人了?什么时候的事?”
“很久了。”
沈织看了眼她瘦削的侧脸,好奇道:“那,是你暗恋人家,还是你们已经谈了,也没见你把人带来过。”
纪冰垂下眸,抿了抿唇,半晌都没再开口。
沈织见她不想说,也压住好奇心,没继续追问。
快走到门口了,又折回来,“差点忘了,这个给你。”说话间,她拿出一张门票。
“我老公和他朋友一起开了个摄影展,大后天给你们放一天假,一起去看。”沈织把票递过去。
纪冰忙完手里的活,擦了擦手,拒绝道:“不了,你们去吧。”
沈织叹息地哎呦一声,“一起去吧,就一上午,中午我们大家一起吃个饭,不会耽误多长时间的。”
纪冰抬睫,看了她一眼,又低头看了眼她手里的门票,面露难色,“我真的看不懂这个,你给别人吧,给我也是浪费。”
沈织不依不饶,“我们大家都去了,你必须要去,不然他们又该对你不满,说你脾气古怪,不合群了。”
“无所谓。”纪冰淡淡道。
“我知道你不在乎他们怎么看你,那你就当陪我去,我邀请你陪我去看,总行了吧。”
话已至此,纪冰再不好推辞。
两人相识在那年秋天,因为一瓶果汁。
阮雨出事后,董园就带着她搬到了清河市。
纪冰跟着过来,董园想让她住过去一起生活,被拒绝了。
一方面,她知道阮雨在刻意躲着她,担心自己会影响到阮雨的情绪。
另一方面,纪冰不想依靠董园,她一个人带着阮雨已经够难了,不能增添她的负担。
纪冰当时想,如果我一个人无法在这座陌生的城市生存,那我拼命逃出来是为了什么。
刚开始,她的状态也很差,浑身上下只有一把刀,一张身份证和一张照片。
手里紧紧拿着那只男式运动鞋,逢人就问有没有见过这只鞋子。
大家都以为她是疯子。
在餐馆端过盘子,在酒店拖过地,打扫厕所……
睡过公园的长椅,也睡过路灯下的马路边。
不过,她的每一份工作都做不长,她不怕吃苦,只是无法久待。
寻找罪犯的急切心情,令她无法停下脚步。
没钱的时候就去挣点,然后再换一个地方找人。
她没办法再像以前一样规划目标,一步步去做。
阮雨出事,她心绪杂乱,慌了手脚。
像一只无头鸟一样,在这座陌生的城市跌跌撞撞,没有方向。
几个月后,她遇到了这家饭店的老板。
她当时刚跟别人打过架,一个十几岁的男生,脚上穿着运动鞋,系的梯形结。
她一个女孩,并没有讨到便宜,最后,捂着胳膊,一瘸一拐地走了。
梯形结,40码,本市人,从未去过平安镇。
不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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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当时灰头土脸站在马路边,有人递给她一瓶果汁。
她看着那瓶颜色鲜艳的果汁,跟王春梅给她喝的是一个颜色,她眸色陡然变得阴沉,挥手打掉。
没想到,晚上两人又遇到了。
开饭店,经常半夜回家。
没想到会被流浪汉尾随。
纪冰坐在马路边,正思考着晚上在哪里过夜。
就听见沈织恐惧的尖叫声。
她冲过去,毫不迟疑地挥刀。
那流浪汉见她跟不要命似的,看见森冷的刀刃心底也怵,不想自讨没趣,扭头跑了。
自此,两人算是正式认识。
沈织就留下她,让她在店里打工。
时间长了,她的心也渐渐沉稳,不能太过心急,还是得按照计划来。
可怎么计划?她到现在也不清楚。
没有计划,也计划不了,只能大海捞针。
大后天一早,大家先去店里集合。
十几个人,沈织包了一辆小巴车。
摄影展是从早上八点,到晚上八点,为期三天。
到了地方,再散开,各自组队。
“纪冰,我得去找我老公,你自己先到处看看,有什么事给我打电话。”沈织说完就走了。
纪冰站在门口,朝里看了眼,毫无兴致。
她单手插兜,站着不动,并没有进去的打算。
“让一让,别挡路。”身后倏然响起一道不耐烦的声音。
纪冰回过头,被他耳垂上戴着的蓝色耳钉晃了下眼。
视线清晰后,她眉头一皱。
“旁边有路。”没什么语气地说道,也不动。
对方也认出她来,翻了个白眼,不屑地切了声,“可老子就想走这条,让开。”
纪冰陡然沉了脸,眼神直勾勾地盯着他。
故意找茬儿?
不让。
“杨则天,你又欺负人,我要告诉爸爸。”一道稚嫩的声音插进来。
杨则天嘶了声,回头喊:“杨允菲,你怎么还是这么不懂礼貌,要叫哥。”
纪冰抬起眼,又眯起。
是那天那个小女孩。
“咦,姐姐,怎么是你啊。”菲菲认出她,惊喜道。
杨则天扭头看向纪冰,又看着菲菲,撇了撇嘴,“你至于这么开心吗?平时见到你哥我,也没见你这么开心。”
菲菲满脸嫌弃地看他,“见到你这张又丑又大的脸,我开心不起来。”
杨则天不满地嘿了声,刚准备给她一个脑瓜崩。
‘咳咳——’倏然,不远处传来阵阵咳嗽声。
菲菲偏头,躲开他的手,扭过头,关切道:“舅舅,你还好吗?用不用去医院?”
“不用,谢谢菲菲关心。”说话这人语气温柔,眼眸含笑。
纪冰撩眼看去,见他身侧还站着一个男生。
个头很高,黑短发,眼眸深邃,瞳仁漆黑,鼻梁高挺,眉毛很浓,五官棱角分明。
与其说帅,不如说凶。
他板着脸,嘴唇紧抿,透着凶相。
穿着一身与年纪不符的黑色西装,脚踩同色皮鞋,但又很符合他自身的气质。
少年老成。
他的视线紧盯着纪冰,眉头皱了下,又松开。
反观被菲菲叫舅舅的男生,眼型偏圆,双眼皮很明显,脸部线条柔和,五官立体,但并不锐利。
温柔中透着几分儒雅,很舒服的长相。
他勾起唇角,微微笑着,面色有几分病态的苍白。
“许赋,菲菲的舅舅。”他走到纪冰面前,温和地笑着。
话落,他拿着手里的方巾捂住口鼻,连续咳了好几声。
菲菲担忧地看着他。
听他咳不停,杨则天皱起眉,“阿赋,要不然你先回去休息吧,我进去跟我小叔说一声,就说你来过了,心意到了就行。”
许赋又咳了几声,淡笑道:“我没事,我先去跟姐夫打声招呼,实在撑不住了,我就回去,你们不用担心,我自己的身体我清楚。”
话毕,他又看向纪冰,歉意地笑了笑,“抱歉,失态了,我身体一直都不太好。”
纪冰没接他的话,转身进了展馆。
不认识,没话聊。
“你看这人什么态度。”杨则天撇着嘴,骂骂咧咧。
菲菲怼道:“你什么态度,人家就什么态度,so cool.”
“小白眼狼,胳膊肘往外拐。”
一个小时过去,展馆内已经聚集了不少人。
纪冰慢步走着,时不时瞄几眼展板上的照片。
不同的风格分别挂在不同的展板上。
分为不同的板块:自由,幻境,光影,向生,濒死,黑白,人间。
工业风装修,白色的移动展板,斑驳的金属射灯。
自由是奔走在草原上的动物。
幻境是水中倒影,水波轻动间,透着几分模糊的神秘感。
光影是天与地的连接。
向生是人体扭曲到极致的哭泣呐喊。
濒死是白纱与人的缠绕,见影不见人,表演着死亡的多种形态。
黑白是不起眼的小角落,有人,有物,有景,张张皆是苦难。
最后一个板块:人间。
纪冰看着展板上的彩色照片,跟前面截然不同的风格,五彩斑斓。
天上人间,颜色尽收眼底。
美好,有活力。
最后一块展板看完,她右转,走向靠墙的角落,拿出手机,刚准备给沈织打电话。
视线一转,整个人突然僵住。
她立马扭头看过去,瞳孔骤缩,脸色瞬间惨白。
手里握着的手机差点被她捏碎,她呼吸急促,胸口上下起伏,身体因震惊而不停颤抖。
那是挂在角落里的一张照片,不大,也不怎么起眼,很容易被忽略。
照片上是一个女孩,蓝天白云,开裂的水泥地和灰色墙面为背景。
她穿着一条长裙,深粉色的,V字领,蓬松的荷叶边长袖,收腰款,外面是一层纱质的,裙摆有一道道褶。
裙面上缀着很多粉白色的兰花。
女孩手里握着盲杖,黑发散在脑后,她笑着,嘴角漾着两个圆圆的小梨涡。
是阮雨。
第75章 追凶
“纪冰, 你在这呢,我刚还想去找你。”沈织挎着一位年轻男人朝这边走。
李时北,沈织的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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