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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40-44(第5页/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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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髻如云,红裙欲燃,越发衬得其秾丽眉眼比衣衫上绣的海棠还更娇艳。

    海棠,人间富贵花。

    士子们被这灼灼的华颜一晃,俱交首接耳:“那是哪家宗室女儿?”

    有聪明人已经猜到:“先前陛下认回流落的亲生女儿,想必这位就是嘉阳殿下了。”

    人群中的波动没有影响叶莺,她定定望着对面礼台上的挺拔身影,屏住了呼吸。

    他怎地不在家好好休养,跑来祭孔宴?

    这是她第一次见崔沅穿上官袍的样子……

    也是第一次见他穿着红衣。

    深秋阳光洒在他身上,袍服随微风而动,既有文官清雅,又有上位庄重。

    清华贵重,容德威仪。

    崔沅遥遥看了过来。

    隔着高台,隔着满场士子,四目相对。

    白衣胜雪,银杏铺地。

    对视的目光里,都是灼灼的红。

    众人望着高台上两道身影,不约而同生出个念头。怎地这么般配,都穿了一身红,就好像是……

    崔沅的目光在人前十分平静,仿佛只是寻常一眼,叶莺却从中读出了幽幽。

    他正是来“捉奸”的。

    因今日出现在这里的年轻女眷,都是来为自己挑选心仪的夫婿的。

    在这目光下,叶莺搭在栏杆上的手不由觉地收紧。

    仿佛有电流过遍全身,整个人被那种心跳砰乱到手指尖都发麻的悸动控制,久久不能动作。

    直至被人扯了扯袖子,这才回过神来注意到旁人的目光。

    羞意迅速攀上玉色面庞,手忙脚慌地撒开纱幔坐了回去。

    心中有种难以言喻的情愫翻涌着,叶莺躲在随风轻扬的纱幔珠帘背后,激越的鼓点声已经停下了,心跳还没降下来,脸颊比染了朝霞还更艳丽。

    义明调侃:“瞧,先前我说什么来着?”

    义明不知他们交集,只兴奋道:“今年竟是崔中丞?之前好像是生病辞官了吧,如今又出仕,想来是好了?”

    叶莺抬眼看她。

    崔沅生得这般俊秀,又才华出众,很难不使人动心。

    可义明看见她绯红的面颊,话音一顿,罕见地正经起来,“嘉阳,你还是看看就好。这个人,之前怀庆倾慕的,死缠烂打了两年都没能让他下凡。我怕你伤心……诶,他适才是不是看了你一眼?”

    叶莺直接被她给逗笑了。

    那道清凌凌的声音念着祝祷序辞,沉稳而清越,缓慢而有序。那祝祷文辞典丽,用意深远,水平如叶莺这般门外汉听了都觉极好。

    水晶珠帘熠熠生辉,在叶莺眸中投落细碎光影。

    再次伸手拨开珠帘一角,士子们俱都静立,钦佩莫名地将视线投向那道沐光身影,向若而叹。

    叶莺也静静看着那道身影。

    时光仿佛倒流,记忆被拉回那个幽篁小院,那个清冷谪仙一般的人渐渐与眼前的场景重叠起来。

    爹爹真是傻了,一个人与这国朝最出色的年轻人两心相知过,眼里又怎么能装得下旁人?

    第44章 荐枕席暧昧不明,或引人窃玉偷香。

    叶莺坐在马车里,待马车辘辘驶出皇城,在安福门外与崔沅碰头。

    不曾想,挑开帘子看见一个令她惊喜的人。

    “白术姐姐!”叶莺眼睛一亮,让出了半边坐榻。

    白术冲她笑了笑,“今日我陪小殿下解闷。”

    目光落向两步开外,叶莺眼睛又亮了亮。

    今日出城祭拜灵王,两人不约而同都穿了轻淡素净的颜色,天青水碧般浅淡。

    崔沅一身士子白袍,站在那里,长身玉立。

    叶莺从这白袍想到前些天祭孔宴上那些白衣士子,里头不乏有几个眉目如画的,其中一个生了双桃花含情眼,性子也颇风流,隔着遥遥高台向她飞眼。

    好事的义明即刻遣婢女去打听对方出身家世,结果是已在老家娶了妻还生了孩子的。

    可把义明气得不轻:“这些人——这些人看多了话本,自己是穷酸秀才,就当咱们个个都是不顾家室也要下嫁的傻子吗?”

    那眉毛扬得老高,眼睛瞪圆的发怒样子惹得叶莺想笑。

    这个是的,书肆里头卖的那些个话本,里头惯爱写些大小姐为爱与穷秀才夜奔、寒门举子一朝高中被公主看上,金枝玉叶甘作平妻的故事,内容十分扯淡,至少竹苑里的丫鬟就没有喜欢的。受众、作者是谁,显而易见。

    但她从崔沅的书架上也没看见这种内容的闲书,对方用来打发时间的,多是些地方志、文人手记之类。

    见识的人越多,有了对比,叶莺越明白,不是所有人都有这种品格。

    心里想象他在外头对旁的贵女抛媚眼的模样,结果发现想象不来。

    因他根本不是一个轻浮浪荡的人。

    端起茶抿了一口,茗烟里冲白术甜甜一笑:“姐姐沏茶的手艺是我学不来的。”

    原以为再见到白术可能会不自在,谁想根本没有,还是有很多很多话说。

    崔沅打马跟在车侧,落后半丈距离,后边是凌霄京墨和相府几个侍从。

    出了城,叶莺便把帘子挂起来一边。

    风烟俱净,山色空濛。云迹淡淡,树树皆秋。

    牧人驱着犊群行在田埂上,远处茆屋野桥,近看柴门小径,不管是炊烟里飘来的粥饭香,还是屋顶上昂首打鸣的公鸡,都透出一股悠然自在的烟火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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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好!

    她再往外探了探脑袋。

    崔沅悠马过来。

    “冷不冷啊?”

    仗着马行速度慢,叶莺摸摸他的手。

    还好,比她的暖。

    叶莺便笑了。

    时近霜月,已过了小雪节气。昨夜下了阵半夹着雨的细雪,醒来后天色阴沉沉的,路面上倒没什么泥泞,都被人踩了个干净。

    只天气冷,冒出脑袋这一会儿,鼻尖就被冻得发红。

    因山里阴凉,云扶一定要她带上暖手的小袖炉,还穿了件斗篷,是东方白色的,上头用蜜合与灰白的丝线细细绣了芦苇与荻花,与这冬日之景十分契合。

    看着她笑嘻嘻模样,崔沅伸手给她拉了拉衣襟,“坐好。”

    厚厚的缎帘被放下,遮住了人间烟火,回到逼仄车厢里,叶莺撇撇嘴,吐槽,“可算知道你家公子从前为何一直没成亲了。”

    白术一乐。

    只过了会儿,帘子又被掀起一角。

    一团还冒着热气的荷叶包递了进来。

    叶莺闻见香气,高兴了:“雷公栗!这是哪里来的?”

    凌霄看眼崔沅,笑道:“那边有个骑驴的老叟,专卖这个的,闻着还不错。公子知道殿下喜欢这些小玩意儿,让买回来给殿下尝尝鲜。”

    叶莺塞了一颗进嘴里,“噗嗤”笑了。

    崔沅瞥她一眼:“笑什么?”

    “我只是奇怪从前拒食路边摊贩的长公子,如今竟会主动买。”

    “为什么啊?”

    叶莺歪头看他,学着怪腔调,“好难猜啊——”

    凌霄京墨在身后看好戏。

    人前呢。

    崔沅忍了忍,没将她怎么样,打马行去了前头。

    叶莺捏一颗栗进嘴,甜得眯起眼。

    本朝皇室依山为陵,且喜清净,除帝陵外并不精修陵寝,灵王便葬在距京畿四十里外的骝山南面。

    马车常速驶了半天,终于到了距陵墓最近的村落——河中县名下一个叫做平冈村的小地方。

    从这溪行往北数里,要过一片梅林,便到了灵王陵寝。

    因路况狭窄,马车无法通行,而溪面结了薄冰,二人只得下马步行前往。

    火红的寒梅,伴着两人雪似的白氅,特别特别好看。

    白术放轻脚步,扯了一把愣愣往前跟的凌霄,凌霄“噢噢”反应过来,又拽住了京墨的腰带。

    几人落后十好几步跟着。

    叶莺之所以会想到来祭拜灵王,并不只因为对方是自己素未谋面的兄长,更因为崔沅的缘故。

    那日祭孔宴后,宗室夫人女眷们皆在讨论崔沅风姿,其中赞许欣赏自不必说,更多则是唏嘘这绝境逢生的经历。

    相似境况,结局却不同,皇后难免伤怀,一连两日茶饭不思。

    这个事,旁人来劝都没用,也无人敢劝。

    叶莺带去了亲自下厨炖的燕窝鸭子肉粥,轻声道:“当我年幼时,便时时见刘御医手持一簿脉案沉思,有时钻研起来,也是茶饭不思,之后才有了这个方子。”

    “没有兄长,便没有今日之崔郎。娘娘不妨想着,非是兄长生不逢时,而是后来人承继了他的福泽。‘为万世开太平’,这必是与刘御医一般,值得青史留名的。”

    丧子痛,绝不是轻飘飘几句话就能带过的,比起青史名,叶莺自己也宁愿简单活着,但对于皇后来说,到底有些安慰。

    千家山郭静朝晖,日日江楼坐翠微。

    丛菊两开他日泪,山楼粉堞隐笳悲。①

    守陵人每日打扫,灵王的坟茔周围十分干净。

    他们净手焚香后再敬香祭拜。

    冬日里的阳光稀薄,落在汉白玉墓碑上,使碑体呈现出温润细腻的光泽。镌刻的碑文用掺了金粉的朱漆细细描过,熠熠生辉。

    崔沅也以平辈礼执香——

    承继了他的福泽,自己祭拜,是应该的。

    待插香入炉,看着直直上生的烟丝,崔沅道:“我幼时,曾见过灵王两次。”

    “一次春蚕亲耕礼,他站在皇后身旁,我被祖母牵着,远远地看了一眼。另一次我被梁王出言羞辱,他出来解围。”

    他的声音很轻,似怕惊扰了烟雾,“他生得更像皇后,秉性温和,待宗室中的郡主们极有耐心。若还在世,想来应会是个很好的兄长。”

    叶莺觉得自己应当与这兄长说些什么,但从未见过,甚至她出世时,对方已经身故。

    皇帝说,她的耳朵与灵王相似,皇后则常常望着她的下巴出神。

    只是光凭这般想象,仍是空洞。

    一时无言,默然作陪。

    一炷香燃尽。

    崔沅道:“走吧。”

    回城仍有两个时辰的路程,两人回到适才村子,叶莺眼尖地看见前方有脚店:“用过饭再回吧。”

    崔沅凝目看那茅草庐子,蹙眉:“天色已晚,要再耽搁,只怕赶不及回宫。”

    “我不挑,只要有人分我半个榻就成。”叶莺咬唇看他笑。

    待崔沅看过来,她才道:“想什么呢!我说的是白术姐。”

    最后还是在脚店要了羊肉跟韭饼,那炖羊肉的汤,叶莺还嘱咐店家:“萝卜切细细丝,与羊汤同煮,撒些椒,再来一碟子清酱,蘸着白肉吃。”

    店家问:“客人可饮酒?有自家新酿好酒。”

    崔沅白日是不饮酒的,叶莺甚至只见他饮过那一次,下意识就要拒绝。

    不意崔沅道:“便烫一角吧。”

    叶莺诧异地看了他一眼。

    那边白术几人也点了饭菜,没有要酒。

    待店家走后,崔沅道:“村野脚店,盈利多靠酒水。”

    叶莺一点就透,她想起适才那店家的身上,这样冷的天,只穿一件单薄夹袄。

    这人真是……

    店家自夸“好酒”,实际叶莺喝着与外头村酿没什么分别,唯有度数大些,她吃完饭出来,上马车时的脚步都是浮的。

    白术扶着她:“殿下当心。”

    崔沅接过手:“我来吧。”

    他饮了酒,便没再骑马,与她一同坐在车厢中。

    白术想了想,还是在车外辕儿边上坐了下来,没进去现眼。

    叶莺觉得自己头脑还算清醒,只有脸上热热的,殊不知此刻的她落在崔沅眼里,已经红成了一团彤云。

    车厢里,坐垫是加了绒的,又烧了暖盆,热气烘烘。

    “很热……”她嘟囔着要将帘子挂起来。

    崔沅将她手按住,“上回风寒才好多久?又忘了疼?”

    她素日不爱锻炼,自进了宫,每日的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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