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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0-30(第2页/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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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躁郁,烦闷,心口像压了一块大石头般沉闷无比。猛地,客厅传来一声巨响,是宋黎洲踹玻璃茶几的声音。

    宋黎洲也不知道自己的火气从哪里来,但他就是气得要死。似乎只有发现才能缓解,但很显然,并没有用。

    他的心口就像缺了一块,填不满塞不满,还漏了气。但他又不知道为什么会缺一块。

    发泄完,客厅内再次陷入一片寂静。他的行为并没有引起他人任何的注意力,也没有任何变化,客厅内再次只剩下他一人。

    一个人,坐在沉闷安静的客厅。

    一个人坐了半夜,一个人等另一个人。是的这并不是一场偶然遇见。而是有意为之,这场进组签约也并不是陈芳的意思,而是他的。

    不知道出于怎样的一种心理,在得知沈斯怜退组后,宋黎洲便向导演推荐了白伽。后又通过暗示陈芳,让她把这个角色给白伽。

    给一个和他一向不和的队友。

    一个让他看来并不靠谱的队友。

    宋黎洲也搞不清楚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他只知道这个决定是在看到那张合照后出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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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张火爆全网,昨天晚上挂了一夜热搜的《绿洲》剧组大合照。照片里的青年白发雪肤,与另一个人静静站在一起,明明是极其养眼的一幕却让他觉得格外扎眼,刺目。

    宋黎洲不喜欢那张照片,更不喜欢照片里两人过于亲近的姿势。挽着一起的手,贴在一起的身体。

    他看着那张照片久久没有回过神,直到通过和王守相熟的其他助理知道他们今晚会回京后,他也连夜回了这里。

    宋黎洲的拍摄很忙,作为男主也很赶。他的剧本厚厚一沓,需要拍摄近五个月。这次离开,他确实有些不称职。

    但好在,剧组可以先拍不需要男主出镜的配角戏份。因此他有了个三天假期,回京处理一些事

    /

    另一边离开客厅回卧室的白伽并不是没有听到那声巨响,只是她不在乎,也只觉得宋黎洲又在发神经。

    她打开房门,推门进入。

    门后还是原来的样子,床单被套已经有人帮忙换过。早在上飞机前,王守便给EL的家政人员打了通电话。

    因此,室内已经做过清洁。

    白伽回来可以直

    接上床睡,她大概是真累了。拍完最后一幕戏,又连着坐了几个小时的飞机,喝过酒的人体温有些高。

    她感到疲惫,难得地有了些困意。

    将行李箱随便丢在角落,白伽进入浴室洗了个澡,很快就陷入昏睡。这一夜过得很快,等第二天她醒来时已经是下午的两点。

    公司那边安排送餐的人,已将食物放到餐桌上。白伽没什么胃口,洗了把走出卧室并没有进厨房的打算。

    这是一栋安全隐私度拉满的市中心林区别墅,闹中取静,一个一听就很昂贵的词。这种地段这种房子,价值不菲,但是少数用钱也买不到。

    EL有钱,公司财大气粗。但并不意味能拿下这套明显带有很强阶级地段的房子,还是托沈斯怜的福,他家里格外宝贝这个儿子,要当明星随他,但绝对不能去住外面那些不安全的地方。

    当明星最注重隐私和安全,所以沈家人通过控制EL给他们安排到了这里,同样为了他们宝贝儿子的身体,这地方选的一切都是最好最优。

    就打比方这边的自然环境,过分茂盛的植被在钢铁城市里并不常见。除了大片的绿还许多白伽叫不出名字的名贵花草,在房子前面是一片较为开阔的草坪,而草坪外是院子,再往右走又是一个自然湖泊。

    白伽没什么目的地往外走,昨夜的雨已经停了。酷夏基本只需要几个小时路面上的雨水就能晒干,白伽赤着脚来到园子里。

    草地柔软,带点温热。

    第23章 chpter23破土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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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沿着院子边缘往前走,看着这些开得茂盛的绿。无聊之际,她总会在这栋房子周围逛逛。

    周围的草地有专人打理,会有定期清理修剪倒也干净整洁。白伽赤着脚漫无目地逛着,直到在某个开得艳丽的燃昌山丹面前停下,那上面停留只绿色的蜻蜓,透明带着薄膜的翅膀。

    细长的身体,细小又精致。

    这是个自然生态环境很不错的地方,白伽时常会看到松鼠,蛇蚁一类的小动物。有时是青蛙,山雀。

    因为小时候生活在苹果园,总与自然打交道,白伽对这些生物有着很特殊的感情。

    同样对一些人类会害怕的虫子,也有着特殊情感。大概是接触得多了也就没什么害怕的情绪,她在那个开得艳丽的燃昌山丹前停下了脚步。

    她盯着那只蜻蜓,看着它在花茎上停留。不知道是该说它胆子大还是比较蠢,在她明显逗留靠近时也没有飞离。

    白伽有观察虫子的习惯,源于幼时在乡下苹果园的日常。那是个人烟稀少的地方,何况不大的孩子。

    几个山只有他们一户人家。

    白伽是孤独的,她不能打扰劳作的爷爷奶奶。就需要自己度过很长一段时间,所以了解、探索、观察组成了她的全部童年。

    沈斯怜就是这时候看到她的,站在院子里并不起眼的一角,她今天穿了一身很休闲的棉麻短袖以及一条淡卡其色短裤。

    裸露出修长的手臂和细长的大腿。

    白伽很瘦,但不是那种过分无力软弱的瘦。很让人难以想象的酗酒的他却有一身还算有力的肌肉,看起来薄但爆发力强。

    他推开院子大门,拖着不大的行李箱进入。开门声吸引了观察蜻蜓中的人,她循着声音来源看去。

    就见沈斯怜正在向他走来。

    一夜不见,他看起来好了很多,身上那股难以去除的病气都少了三分。

    此刻正朝她走来,白伽看着来人没什么太大情绪变化。直到他真的来到身边,才将落在花瓣上的手收回,插入口袋淡淡道:“病好了。”

    白伽自认为和沈斯怜关系不差,当然这不是说他们关系很好。而是和平的没仇怨,不用一见面就要死要活,而是可以平和相处的关系。

    这样的关系显然是还不错的。

    白伽率先开了口,沈斯怜紧张的心绪有了宣泄后。他点点头,嘴角带上一丝淡笑。温柔,缱绻的,像山茶一样无害。

    “嗯,好了很多。”

    “你在看什么?山丹吗?”他顺着他原本的视线看向那一株大山丹,艳丽的红色在一片绿中格外耀眼。

    在他过来的那一瞬,山丹上停留的绿蜻蜓已经飞走。白伽并不是话多的人,也不觉得这话有什么好和沈斯怜说。

    所以她顺着青年的话道:“嗯。”

    沈斯怜:“很漂亮,我也很喜欢山丹。”

    白伽的视线再次落到了那株山丹上,它确实漂亮,花瓣硕大,绿叶粗长,花蕊垂着淡淡的黄。在这个以绿色为主的花园里格外鲜艳,明亮,就像是点亮一所暗室的灯光。

    不过,白伽并没有回应这个话题。

    她只是静静地看着那株红。

    这是午后的三点多,日头已经不那么晒。两人站的地方也有一道墙影,午后院子里的风和煦清爽。

    带动那些攀爬在墙上的绿萝,随风轻晃。白伽看着那些花草,身边多了一个人也并没有打搅她的兴致。她和沈斯怜没有再说话,也或许是看出她兴致缺缺,沈斯怜也没再开口。

    两人就这么安静地在院子里欣赏这难得的午□□院,直到清粼粼的夏雨悄然而至。

    不更应该说是有人拿着水管往这边滋水,是宋黎洲。

    来不及躲避,大片的水滴便落在两人身上,随即留下了大片水痕,水珠,连带着他们脚下的草地也湿了一大片。

    不知道什么时候,宋黎洲穿着拖鞋戴着墨镜从后院过来,这是个炎热的季节。他一身黑色背心,灰色短裤。

    裸露在外的手臂肌肉线条紧实有力,有着很明显的锻炼痕迹,随之而来的还有他身后一只欢快的浅色金毛狗。

    它犬吠着跟在男人身后,此刻正往前院跑。在看到他们时,金毛明显愣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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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随即是奔跑的动作停下,它趴下前肢弓起身子不可置信地看着眼前人,紧接着就是兴奋的大叫几声往他们这边扑来。

    当然,主要是往沈斯怜身上扑。

    金毛犬的颈上有一个小狗项圈,深褐色的皮料下坠着一枚Q版骨头,项圈上刻着一串英文字母,那是它的名字。

    不过很显然,大家更喜欢叫它的中文音译名:“戴夫。”

    金毛犬已经两岁,成年体。

    性格热情奔放,爱撒娇,此刻围着沈斯怜的大腿疯狂转圈撒娇,吐着舌头拿大脑袋蹭他。沈斯怜也很喜欢这只金毛犬,他摸了摸大狗的脑袋,安抚性道:“戴夫很想我,我也很想戴夫。”

    他揉了揉大狗毛茸茸的脑袋,这时狗子的主人已经将水管移开。淅淅沥沥的水流,洒向另一边茂密的草场。

    随即是,宋黎洲那句可有可无地道歉:“抱歉,没看到你们。”

    他单手插兜,将朝向他们的水管挪开,说着抱歉的话,脸上却没有一丝愧疚。

    四分之一的外异血统,让他的脸部伦裤看起来格外深邃立体,此刻那双带有很强攻击性的黑眸黑沉沉地看着他们。而那只闹腾的金毛犬,是他的狗。

    但此刻,他并没有管的想法。

    深邃的眼眸静静注视着站很近的两人,直到觉得久到有些不妥,他才缓慢移开。

    但很快又移回来,只是这次他的眼睛里不再是两个人。而是只有一个,白伽。

    他的肩头沾了很多水,此刻,更是有水珠顺着他的脖颈往下滴落。白伽可不觉得宋黎洲是不小心的,但她同样也不觉得宋黎洲这么没品。

    何况,她身边还站着另一个人沈斯怜,众所周知沈斯怜和宋黎洲关系好。

    所以很大程度,这真的是只是一场意外。也好在那水管里的水流并不大,那水管也是附近的园艺工人用来给花草浇水的,所以喷头做了很特殊的雾化处理。

    喷出来的水,说是水流,更像是浓郁一些的温柔水雾。白伽摸了把脖颈上的水,也就移开了落在他们身上的视线。

    同样,这场突然出现的意外并没有让沈斯怜多想。何况这是个炎热的夏天午后,水管里的

    也并不怎么大。

    除了打湿了一点衣料,并没有留下太多痕迹。也没到需要换衣服的程度,他抚摸着金毛狗,视线看向许久不见的宋黎洲。

    两人距离上次见面已经有半个月,本来按照计划早七八天就要见的,但是后面他改了主意也就不了了之。

    所以在这里见到宋黎洲,沈斯怜是有片刻疑惑的,他冷了语气,淡淡道:“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众所周知,《饥饿》是某平台耗资近亿,主推的年度大戏。拍摄周期长,场景多。

    按道理来说宋黎洲回京估计还要一个月,才能有几天假期。但他现在就出现在了京都,沈斯怜说这话时还在抚摸那只黏人的金毛狗大脑袋。

    这条金毛狗是他们还在练习生期间时宋黎洲养的,那个时候他们都很忙,宋黎洲请了专人照顾,但有时候沈斯怜也会帮忙照顾。

    所以这条金毛犬对他而言,也很特殊。但再特殊也比不了另一个人,沈斯怜很快就收回了手。

    这话虽然是在和宋黎洲说但他的视线早就飘移到了白伽身上,他看到青年移开了视线,看到他脖颈沾了许多水。

    他用那只并没有抚摸过金毛犬的手,从口袋里拿出一块方巾,向前走了一步将东西递到白伽身边,软了语气:“用我这个吧。”

    见到递过来的东西,白伽迟疑了片刻。最终还是接了,因为沈斯怜的好意,也因为她确实需要。

    白色的方巾,带有淡淡的黛香。

    白伽将她贴到颈侧,柔软的布料只消片刻就将水滴擦干。等她弄好在想东西该怎么处理时,沈斯怜又道:“给我吧。”

    白伽不是个会自我纠结的人,确定沈斯怜说让给他,她也就真的给了。细白修长的指骨夹着那方巾帕放到他手中,而沈斯怜也毫不在意那东西上的水渍。

    将其收紧放回口袋。

    这并不是一个多么让人惊讶的场景,但问题是做这个事的人是沈斯怜,一个有着严重洁癖,性子格外冷清的青年。

    那张照片,还能说是酒后失态。

    可现在呢,那张被他小心翼翼收回口袋的帕子,是在他清醒的情况下,是在他眼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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