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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90-100(第5页/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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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鹿聆眼眸微动,轻笑了声,转过身,手指轻挑起林却的下巴,迫使她必须与她对视:“嘴上讲着抱歉,眼睛里倒是一点歉意没有——没什么好瞒着我的。”

    鹿聆松开手,向后轻靠在化妆台的边沿,双手抱在胸前,睥睨着面前规矩站着的林却——闷。

    与街头忽然的初见时候的感受重合。

    胸闷缓缓蔓延开,像满溢出来发柠檬汁,浸透她整具身体,侵占所有感官——

    最后,鹿聆舒了口气,挪开视线,讲不清是安慰林却,还是以一种极其祥林嫂的方式,诉诸委屈:“她们说的什么我不用看也都知道。”

    “出道第一天,我就知道会有一些和我本人八竿子打不着一点,但就是会被一些人奉为真典的传闻存在——或许是很小一部分人,但声音最大的总也是很小一部分人。”

    “我不想解释了,也懒得解释,你也没必要掩饰什么——”鹿聆直起身,向前走,“掩饰,就好像她们说的你也赞同一样。”

    “你不可以赞同。”

    鹿聆在林却身边站定,温热的气息扑在她的耳垂上,耳朵很快泛上了一层红晕,头脑和心脏一起短暂停摆。

    休息室内,工作人员都在忙着自己的事情;台前的灯光,媒体,也已经蓄势待发。

    而她们在众目睽睽之下,摊开心脏——

    “我没有赞同。”

    鹿聆准备后撤的刹那,林却倏地握住她的手,“之前没有,现在没有,以后也不会。”

    她还想说什么。

    但当视线再次与鹿聆相撞后,想说的话最终还是咽了回去,突兀伸出的手也松了下来——

    “咚咚咚——”

    鹿聆循声看去,林却背过手,握住鹿聆手腕的那只手在身后不觉紧攥着。

    “——鹿老师,我们可以上场了。”

    “好——”

    林却回过神,强迫自己集中精神,黎黎递给了她一个相机:“一会儿你就在侧台,拍几段花絮,多拍一会儿,后期剪辑的时候也好有的选。”

    “好——”

    鹿聆登场,林却距离她只有两米远,这样近的距离,她望着被闪电一样的闪光灯和暴雨降临一样的快门声包围的鹿聆,然后低头望着在她镜头里的她。

    她此刻站在风暴中心。

    她在风暴中心微笑着,直视着那些予她荣光,也赠她雷霆的一切。

    “漂亮啊,”

    “呦呦。”

    她这样看着,思绪无意识飘散,现实与刚才在她手机中一闪而过的信息杂糅,她开始幻想——

    这些对准她的闪光灯中,会不会忽然出现一道刺目的红色光线,然后一头野兽,巨大的身形,青面獠牙,这里的一切都变得混乱,

    相机被踩碎,那些躲在屏幕后面肆意对鹿聆指点的人也如同碎掉的相机,碾落成尘埃。

    她会站在她面前,护着她,无所畏惧地与那野兽对峙。

    那曾经让她死亡的能力再次从她的躯体内迸发,化作一把刀,无坚不摧的刀,劈向它——鲜血,溅落;

    巨兽,倒下。

    猩红,滚烫,红色模糊视线。

    她以一种绝对悲烈惨状的姿态,站在她的面前。

    那圣洁的白的裙摆也沾染了鲜红。

    沾染鲜红的食指,碾落在她唇之上,红色之上是她的唇——亲爱的,我们共享同一片红色。

    想带她逃走,像那个她们一起躲在蔷薇花下的夏天。

    那是独一无二的夏天,是被她亲手埋葬的往生。

    ——可是,好想吻她,在此刻。

    于闪光灯前。

    在风暴中心。

    “……LURING,抱歉,我还有最后一个问题。”

    林却回过神,第一时间确认手中相机的画面。

    鹿聆无视黎黎做出的手势,对那位记者笑了下:“您请讲。”

    记者显然也没想到鹿聆会答应,原本暗淡下来的眼睛瞬间明亮,推了一下鼻梁上的眼镜,机关枪一样输出问题:“您真的会出演林天娇一角吗?您觉得可以演绎好这一角色吗?”

    鹿聆的笑容明显怔了下。

    林却拿着相机的手也不觉收紧。

    林天娇,吗。

    【作者有话说】

    一则小通告:

    某渡的微博和抖音已经注销,明天新笔名就和大家见面了,因为微博已经注销,所以就在这里和大家提前讲一下吧,新笔名是:桃子廿。

    廿,二十的意思,写文的时候我二十岁;桃子是我最喜欢的水果。

    换个甜甜的名字,希望能让我自己也甜一点[亲亲]

    第96章 chp96.

    ◎相对自由,相对勇敢◎

    林天娇是第五十四届文学奖最佳小说《火!火!火!》的女主之一,另一位女主名为邱丽雅。

    故事围绕两个人展开,随着小说获奖,网络上也涌现了大量的同人作品,这在现在文学向作品里,称得上是“罕见”。

    两人之间的感情如同小说的名字,是一抹浓郁的、如同火焰的红。

    主角林天娇的出场时十三岁,在海岛中央的广场上,与一群孩子进行决斗。

    邱丽雅是这场霸凌的发起者。

    她是海岛渔会会长唯一的女儿,对林天娇进行霸凌的理由十分简单:不顺眼,至少在开始抛出的原因是这样的。

    海岛是被高速发展的世界所抛弃的一部分,这里的女孩们没有被规训,她们的暴力也是暴力,是信奉最原始弱肉强食原理的拳脚相加。

    林天娇当然不会坐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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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待毙。

    她知道她们对她实施暴力,是因为邱丽雅。

    无关是非对错,只是邱丽雅让她们这样做。

    邱丽雅是学校的老大,她妈妈是海岛的老大,自然所有人都要听她的话,如果不听,下场会和她一样——怎么会一样?

    林天娇不理会扑上来喽啰。

    她们是没有自我意识的傀儡,是主动走入牢笼的囚徒,她们和她一样该死。

    最该死的还是高高站着,揣着手臂冷眼漠视傀儡继续傀儡的邱丽雅。

    林天娇只看着她,双拳紧攥,腿被打软,嘴巴还是硬的。

    她咒骂邱丽雅是假装天才的蠢材,是天底下头字号的蠢蛋,是剁碎扔进海里都会被鲨鱼嫌弃恶臭的垃圾。

    落下的拳头越重,她的咒骂便越恶毒,直到她骂道那一句“只会靠母亲作威作福的虫子”,拳头停止了。

    林天娇躺在地上,邱丽雅的影子完全挡在她的眼前。

    她的眼睛已经肿起,从鼻子里流出的温热顺着唇齿间的缝隙渗进舌头,邱丽雅的影子毫无预兆地靠近,林天娇下意识蜷缩——

    “呵。”

    僵住。

    “你这不也是害怕?”

    邱丽雅居高临下睥睨着她,鞋尖一下下戳着林天娇的侧脸,极尽羞辱,开口的同时扫过周围所有人,一字一句说:“你的妈妈,你们的妈妈,有一个算一个,也都一样看不起我的我妈妈,但是那又怎么样——她们和你们一样,见到我们就只想躲着走。”

    “谁稀罕你的爱。”

    自此之后,林天娇开始了对自己的复仇,十三岁到三十三岁。

    三把火,第一把火烧向邱丽雅和她引以为傲的母亲,但这把火被林天娇母亲的眼泪扑灭;

    第二把火,烧向成年后的邱丽雅,这一把火燃起,但最后也熄灭了,熄灭于一个来自邱丽雅的吻;

    人们称她们之间是爱情,但林天娇知道,她与邱丽雅从来不是爱情。

    她恨她,恨到骨头里,流淌在血液里;活着,那她们之间只有她可以活着;死了,那她撑着最后一口气,也要拉她下地狱。

    于是,第三把火,点燃了她自己。

    故事的最后,满天的红,早已荒芜的海岛沦陷在熊熊燃烧的火焰中,意识消散的最后一刻,林天娇看到一个身影,一个她恨了,也记了一生的身影,走进了火海。

    这样看,《火!火!火!》似乎是一本简述狗血烂俗爱情故事的小说,关于她的评价也好坏参半。

    著就这本书的作者双白,对此并没有发表任何观点。

    她没有接受任何公开采访,颁奖典礼由出版社主编代劳。

    但就算是主编,也无从知道她的长相,甚至于声音也一无所知。

    “我们大多数时候用邮件交流,相对老派的现代交流方式。”

    主编这样说。

    “但可以确认,双白是女作者。”

    一个偏激、同时又十分有道理的观点:文字不仅有温度,和人一样,文字也有性别。

    质疑双白性别的人也有,但和斩钉截铁认为地球上方形的人数量无二。

    出道作便斩获最佳文学奖的女作家,当所有人都在翘首以盼她的第二部作品时,她却销声匿迹了五年。

    而这五年,关于《火》要改编为电影,电视剧的传闻没有断过,几乎是每个月都会爬上热搜一下,但始终没有实锤。

    关于林天娇和邱丽雅,呼声最高的两位是鹿聆和一身荣光,归来不过三十岁的影后视后楚漫。

    当然,是指十六岁,两人离开海岛后的故事线。

    但这个“饼”,目前确实没有砸到鹿聆身上。

    提问的记者来自《全球电影报刊》,鹿聆大脑飞转,最后选择了真诚:“——我并没有接到相关的邀约,也没有接到试镜通知,甚至不知道《火》真的要拍摄电影版本,但,”

    鹿聆直视镜头,落落大方:“如果编剧老师和导演老师看到了这段采访,我诚挚地推荐我自己——我非常喜欢《火》,也推荐所有人阅读,但今天时间有限,就先不做过多解释了;”

    末了,鹿聆把话筒还给《电影报刊》的记者,视线相撞的瞬间,鹿聆莞尔,眼眸灿灿直视着她——光鲜亮丽的*女明星与短袖长裤,夹着厚重镜片,装扮简单利落的女记者,她们之间的差别巨大,一个服务灵魂,一个探求是在的真相,好像天生的敌对关系,宛如林天娇与邱丽雅;

    “——谢谢你哦,让我有了这个毛遂自荐的机会。”

    记者微愣,口罩后的嘴角有些不好意思地上扬,但仍然保持着职业应有的沉着与素养,含蓄地点头,镜片后才眉眼弯起。

    侧边,黎黎稍稍松了一口气,同下场的鹿聆招了招手,而她自己准备上前迎接的刹那,余光瞥到一遍拿着相机、低着头,表情隐没在光阴中的林却。

    不知怎么的,心中忽然闪过一丝不好的预感。

    “——林,”

    林却回过神,看向黎黎的同时,自然扯出一丝笑容。

    黎黎怔了下,收回视线,向前迎上了鹿聆。

    鹿聆瞥了一眼相机,原本已经没有表情的脸,重新扬起一丝笑容,绕过黎黎,向着林却——手中的相机,好看的眼睛眸光扑闪着:“——高跟鞋穿的脚好痛。”

    “下次试试礼服裙搭运动鞋。”林却浅笑,语气平静,“会创造新的流行。”

    “嗯……”鹿聆像是真的在思考,余光瞥向相机,轻笑了声,林却便透过镜头与鹿聆视线相撞,她调侃的语气里是从容的骄傲:“下一次活动可以试一下,女人拥有不穿高跟鞋的自由。”

    林却怔了下,她整理好心情,镜头重新正视着鹿聆,身后的雷霆风暴对准了下一个人,下一个人之后还有下一个人,而她们已经优雅退场,在相比之下并不光鲜的长廊中,硌脚的高跟鞋被随意地拎在手上,鹿聆穿着舒服的拖鞋,她们一起向着休息室走着。

    活动之后还会有晚宴,但她不想参加了。

    林却在她身前,望着镜头里,因为一项工作收尾,表情终于松弛自然,精心打造出来“自然松弛优雅”的发型变得有些散乱,但在镜头中,不是配着冷白色闪光灯的镜头中;它们和她一起,真的活了过来。

    “什么是自由?”

    鹿聆脚步顿了下,她们已经到了休息室门口。

    黎黎本想告知林却可以停止录制了,但在听到鹿聆讲出“女人拥有不穿高跟鞋自由”时,她下意识扫过自己,以及身边的同事们,有些黑色幽默的是:唯一被要求穿着并不舒适、崴脚系数疯长的高跟鞋的人,是讲出这句话的人。

    “……自由啊…它是一种勇敢吧。”

    鹿聆没有再看镜头,而是望着镜头后的人。

    这时她才惊奇的发现,昨天晚上一直穿着裙子的林却,不知道什么时候更换为了行动上更为舒适的运动装,唯一突兀的是,相比其她人符合夏天的短袖长裤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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