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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30-40(第3页/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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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朋友呗,我记得他有吧。”

    “真羡慕,卡地亚呢。”

    “羡慕啥,都说林总有女朋友,但你看他女朋友露过面吗,而且他别说秀了,还有点避之不谈的意思,上嫁吞针,你受得了男朋友去哪儿都不带你,觉得你拿不出手吗?”

    “那倒是,从来没见林总秀过恩爱,而且他忙得要死,到处飞,基本不着家,我可受不了。”

    童安鱼心道,哪有你们猜得那么惨,人家是青梅竹马诶。

    而且送卡地亚的红宝石吊坠还不够表达爱意吗?

    她当年可是收个煎饼果子都开心半天。

    学姐的婚宴从周六开始,一直狂欢三天,作为铁杆闺蜜,童安鱼必然参与全程。

    当年她博士毕业能去因特尔工作,都靠学姐强力内推,这让她几乎没吃什么找工作的苦,轻松积累了经验,并把经验带回了核芯科技。

    他们当年几个住得近的学生报团取暖,学姐是里面唯一的ABC(美籍华人),没想到一晃居然和另一位师兄结婚了,两人还打算到国内工作。

    所以童安鱼除了真诚祝福他们俩新婚快乐,还希望邀请学姐和师兄入职核芯科技,为中国半导体添一份力。

    她给学姐准备的礼物是一幅连理图,出自知名画家之手,价格不菲,收藏价值更甚。

    周六一大早,童安鱼就差司机带上礼物,赶往薰衣草庄园,顺便也想给学姐帮帮忙。

    没想到她刚一到,还来不及把礼物拿出来,学姐就拉过她的手,满脸歉意:“小鱼,跟你说件事。”

    “你说。”童安鱼热心肠。

    学姐叹气:“我真不知道你家和林淮叙的恩怨,你也知道我从小在美国长大,对国内的企业根本不了解。”

    “林林淮叙?”

    不是她想象的那样吧

    “我也邀请了林淮叙。”学姐沉痛道。

    童安鱼深吸气:“你认识林淮叙?!”

    学姐苦笑:“他是我大学同学啊,你知道我大学学计算机,博士选的半导体方向。”

    “!”

    救命她真的知道!

    读博那会儿他们聚餐无数次,聊天无数次,学姐提过无数次,但她居然一次都没把学姐和林淮叙联系在一起。

    他们都念斯坦福,都学计算机,当然很大可能是同学啊!

    要不是她当年恋爱谈得如火如荼,也不会申请到他的母校读博,这大概就是宿命吧

    “没事,真没事,我和林林淮叙也是T大校友。”童安鱼挤出笑来。

    幸好她当时做完手术记忆不好,没跟学姐提过谈恋爱的事,不然今天恐怕更乱了。

    学姐体贴道:“我尽量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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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俩安排远一点,反正婚礼人多,你们应该也没机会说话,不过都是我的朋友,希望你理解我。”

    朋友

    他还是我前男友呢。

    “我当然理解,你别操心了,大家都是成年人,还能怎么样呀。”童安鱼气定神闲的样子。

    但送出礼物,等学姐和白人师兄一转身,她就丧了。

    早知道林淮叙也会来,她在电梯间躲他干嘛呢。

    婚礼要忙的事很多,要接待的人也多,童安鱼以娘家人的身份帮忙核对人数。

    直到下午五点,婚礼开始前一小时,林淮叙赶到。

    时值黄昏,红霞仿佛渗漏的油彩,蔓延至薰衣草田,将田岭染成一片火红。

    京市一贯大风,今日却雨歇风止,他的影子被夕阳拖得很长。

    他穿了很得体的礼服,在司机和秘书的跟从下迈上台阶,古堡阁楼很合时宜地传来钟声,与他步调保持一致。

    童安鱼挠了挠下巴,在他名字后面打了个对钩。

    实在被夕阳晃得有点目眩。

    林淮叙来到跟前,站定看着她,原本沉寂暗淡的瞳仁突然有了几分光彩。

    昨天没见到,没想今天见到了。

    这完全是巧合,并不是他有意安排。

    断供退学后,他和斯坦福的同学也断了联系,后来开始创业,才陆陆续续重新接触,他也不知道童安鱼会和他的同学相识。

    “礼物。”童安鱼闷声提醒他,简直不敢抬眼。

    因为是学姐的婚礼,为了不喧宾夺主,她打扮的很低调,裙子是藕荷色,淡雅,清新,遮着肩膀和小腿。

    但林淮叙穿的礼服可真特么帅啊,一点没有加班干活时的死气沉沉,快把她治愈多年的颜控弄复发了。

    想当年路易威登艺术展,林淮叙穿一套租的廉价西装她都觉得快超过明星了,没想到那只是半成功力。

    林淮叙始终垂眼盯着她,一抬手,秘书将红宝石吊坠递过去。

    “卡地亚红宝石。”

    童安鱼伸头一望,愣住,愕然抬头,脱口而出:“你这宝石是送学姐的?”

    居然不是送元晴的。

    而且就像那几个petprty员工所说的,这种参加婚礼的私人场合,他居然带司机带秘书,不带女朋友?

    他这人对女朋友太冷淡,难道是一以贯之的?

    但能给公司分红,也不算是不好吧,他可能只是不会表达或者忙得没有仪式感。

    林淮叙挑眉。

    这问题倒有趣,就好像她早就知道他买了这颗红宝石。

    “你以为我是送谁的?”林淮叙附身,双手撑着白色桌面,双眼如澄澈湖水,又如天边明月,静静望着她。

    童安鱼吞咽,再吞咽,喉咙发干。

    干嘛这么看着她。

    这样她怎么撒谎啊?

    林淮叙并不见好就收,他隐隐觉察了什么,稍蹙眉:“我很奇怪,难道你心里还有个人选吗?”

    她从哪儿来的人选?

    是不是误会了什么?

    “我没有啊。”童安鱼反驳。

    宿敌的压迫感好强,怎么目光像有温度似的。

    果然不承认。

    林淮叙轻叹气,伸手捏住她攥紧的平板:“告诉我,你认为我会送谁?”

    他实在有点疲惫,接连吃了几天流食,胃里发酸发涩,连手指都没什么力气。

    要不是为了给婚礼捧场,他大概只想卧床躺着。

    秘书惯会察言观色,不管童安鱼是谁,不管林总和她是什么关系,秘书都表现得极为不感兴趣,拉着司机躲远了。

    问问问!

    就你会问啊!

    小童也有几分暴脾气。

    板脸,瞪眼,绷唇,一气呵成。

    “元晴呗。”

    林淮叙心尖像是被火燎了一下,生出些灼热的希冀来。

    所以那天在LONGCUT不是他的幻想,她真的有点在意。

    就像当年大年初三,在学校食堂一样。

    那是不是意味着,她还有回心转意的可能?

    童安鱼有点不理解那一瞬林淮叙的眼神,很复杂,他的手也有点轻微发抖,连带着平板另一端她的手指也在抖。

    “我为什么要送元晴?”林淮叙逼问。

    “猜的。”童安鱼烦躁的很,藏在心底那点别扭心思也被他逼问到底,“我警告你别拽我平板。”

    她跟他对着干,却没想一用力,居然真的把平板拽回来了。

    林淮叙脱了手,指腹被平板边缘磨得发红。

    童安鱼抢回来也惊讶了。

    奇怪。

    宿敌这一身肌肉,居然力气还不如她?

    “童安鱼。”林淮叙双眸敛紧,好像更理直气壮,沉声问她:“不是说吃窝边草的连兔子也不如吗?”

    还有一句他没问出口。

    绝对不跟发小在一起,怎么就你忘了?

    童安鱼后知后觉想起来,这是她曾经警告他的话。

    时过境迁,他居然还记得?

    刚刚将前一波朋友送进教堂的学姐一回来,就看到林淮叙和童安鱼针锋相对,气氛紧张。

    学姐提裙子就跑。

    白人师兄在后追赶,操着生涩的中文:“肿么辽,老婆?”

    学姐用她这辈子学会的第一句中文咆哮:“我艹,我两个朋友要打起来了!”

    第34章 宿敌不择手段也恭喜我,彻底沉沦。……

    学姐过来及时将两人拦开了。

    她拽过林淮叙的手臂,偷偷朝童安鱼努努嘴,然后说:“好久不见了淮叙,怎么感觉你比上次见瘦多了?”

    林淮叙大学毕业出国那会儿他们见过,后来林淮叙将卡牌游戏卖掉的钱投到留学行业,学姐也帮忙牵了线。

    林淮叙淡笑:“最近比较忙。”

    他总是能很快切换情绪,不露丝毫破绽。

    他取过桌子上的卡地亚红宝石,交给学姐:“这次去新泽西看到的,我记得你大学时喜欢红宝石。”

    “对,我现在也喜欢,谢谢淮叙。”学姐将林淮叙越带越远,拉着他往教堂里走,“不过你这次是去接受问询和审查,还惦记着我结婚,我都有点过意不去了。”

    “都还好。”对于那两周的经历,林淮叙说得轻描淡写,但稍微了解点内情的人都知道,他的处境有多么艰难。

    “你妈妈现在还在国外吗?”这是曾经林淮叙最挂怀的事,学姐还记得。

    “嗯,不过她去年回国离了婚,现在已经自由了,她习惯了农场里的生活,不愿意跟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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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七年前发生的某件事,明知荟和林德的离婚一直拖到去年才完成。

    林淮叙完成了与林德的新协议,林德终于松口,放明知荟自由。

    明知荟此时已经在农场呆了很久,农场主是个五十岁的中年男人,对她很照顾,上次聊天,林淮叙估摸她已经找到了新的幸福。

    林淮叙卸掉了压在肩上的担子,转头却发现,身边已经空无一人。

    他夜以继日的工作,不放过任何可乘之机,却是将每个亲人推离自己身边。

    他一开始就很清楚,却无法自私的要求任何人留下。

    白人师兄望着老婆远去,朝童安鱼耸了耸肩。

    童安鱼笑。

    师兄努力说中文:“你没事吧?”

    童安鱼摇头:“没有。”

    但她却在回想林淮叙那句话。

    他那么理直气壮,目光那么沉,那么黑,眼神没有丝毫的动摇和躲闪,似乎在不吃窝边草这个问题上毫不心虚。

    难道元晴还是跟以前一样,只是以朋友身份待在他身边?

    他给她分红,只是和给孔嘉树与冯俊达一样,没有任何别的意思?

    那他那个谈太早的女朋友又是谁呢?

    白人师兄打断了她的思路:“陆旷飞机晚点,六点才能到。”师兄指了指表盘。

    “陆旷也来,我以为你们还要回加州办一次。”童安鱼很惊喜。

    陆旷和她同届同导师,也是他们当年报团取暖华人团体的一员,而且陆旷高中就出国了,烧的一手好菜,他们经常买了东西到陆旷家聚餐。

    一般是童安鱼切菜,陆旷烧菜,学姐做蛋糕,白人师兄摇鸡尾酒,还有其他几人帮着打扫卫生,刷碗,或是烤饼干。

    读博那四年,他们跟亲人也差不多。

    偶尔需要加班,或者有了好事喝酒庆祝,一群人随便倒在哪个人家的沙发上睡过去都是常有的事。

    师兄:“加州也会聚,这次更隆重。”

    “那陆旷还挺奔波的。”童安鱼感慨。

    他们这波人毕业后都去了各家大公司,平时工作也很繁忙,想集中抽出时间聚会已经很难了。

    学姐和师兄就是考虑到这点,才两边都办一次,留在北美的人就去那边,在国内的就来这边。

    陆旷一直在圣何塞的阿斯麦软件和研发中心工作,童安鱼没想到他会特意飞十多个小时回来参加婚礼。

    师兄:“陆旷似乎在看中国的工作机会,你也知道,那边对华人越来越提防。”

    童安鱼疑惑:“他怎么没跟我说,我家——”

    但她很快顿住,意识到陆旷既然不说,说明他不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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