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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1章 谋杀 李知再见到褚明彰,……

    李知再见到褚明彰, 是团队内的向导将他带回来的。

    算他运气好,都那幅样子了还能被人找回来,可也算不上有多走运……他们准备的冷藏箱里没有那种蛇的蛇毒血清。

    要打血清只能去最近医疗点, 好在那是最后几天了,他们已经准备回去, 要从所在位置赶到医疗点也耗费不了多久, 一行人乘坐汽艇赶过去……那时候褚明彰已经要不行了。

    所有人都焦急不已, 这时候李知的镇定便堪称冷漠,褚明彰口吐血沫子,嘴唇一直在动, 向导凑过去听——向导是本地人, 母语是葡萄牙语,平时跟他们交流用英语,对中文一窍不通。

    他根本不知道褚明彰在说什么,只能依样画葫芦的学, “li……zhi…”

    褚明彰什么都不说,只是一遍又一遍地重复这两个字, 向导不明所以, 用葡语问了身边一圈的人, 最后用英语问李知,他在说什么, 这究竟是什么意思。

    李知摇摇头, 说他也不知道。

    他能说什么呢, 都这副德行了还有什么可说的。

    他在叫李知的名字。

    李知闭上眼睛, 后背向后仰去靠着。

    沉沉地叹气。

    褚明彰最后当然活了下来,卡在最后期限内……之后又在医疗所内待了两天,差不多了, 没事了,便跟李知两个人一起回了国。

    当医生在他醒来后告诉他再晚三分钟这条手臂就别想要了,再晚十三分钟这条命也别想要了的时候,褚明彰没有表现出半分的恐惧与后怕,他甚至颇觉轻松地笑了笑。

    “看来我很幸运。”褚明彰这样说,“可能是因为有你在身边吧。”

    医生是巴西人,前半句话褚明彰是用葡语说的,后半句却是用中文,说给谁听的不言而喻——且褚明彰说这话时,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李知。

    这一眼看得李知心尖一跳。

    他是有意地将褚明彰丢在那里,换言之——他是有意让褚明彰死。

    没有比那一刻更好的时机了,在这样一个雨夜,一片吃人都不吐骨头的地方,老天给了他这样一个机会,几乎将褚明彰所有的生路都堵死了,蛇的毒液侵蚀他的血脉,他好像已然死亡的、腐烂了一半的动物。

    他的姥姥说命不是自己说了算的,那现在,算不算天说了算。

    他的生死与自己没有关系,李知决定让命运来决定他的生与死,他带走了所有武器用来防身,当他看到营地的时候,又将那些东西扔进了边上湍急的溪流里……它们带走了所有痕迹。

    没有人会知道李知与褚明彰见面过,李知决定将其瞒进肚子里,他自己回来了,折返回来的向导及团队看到他,先是松了一口气,他们尝试着联系褚明彰。

    白天应当不像夜晚那样困难,但是褚明彰与他们断联了,他们这才意识到事态的严重,又开始兵分多路地去找此次雇佣他们的老板。

    李知矢口否认自己见过他,他好像被吓到了,英文说得磕磕绊绊,他看起来太荏弱了,漆黑的瞳仁还留着惊吓过度后的不安,没有人会质疑他撒谎,没有人舍得再对他说重话。

    他佯装累极了在帐篷里睡觉,可实际上,李知翻来覆去……那群巴西人走了一段功夫了,他们找到褚明彰没有?

    如果他们找到了,他会活着吗?

    如果他死了,他还能不能找到弟弟?

    李知心烦意乱,最终他疲惫地昏睡了过去,再醒来时外头一片嘈杂。

    褚明彰被几个身强力壮的巴西保镖抬回来了。

    当褚明彰一遍又一遍地叫着李知的名字时,李知也在心里一遍又一遍地祈祷着他不要活下来,让他死吧……让他忘记是自己将他丢在那里。

    李知曾经动手杀过褚明彰一次,用花瓶。

    但那时候他发了疯,这是李知第一次在完全清醒的情况下下手,见死不救,算不算一种谋杀?

    他甚至拿走了所有武器,让褚明彰连防身的机会也没有,他要他死在那里,死的彻底。

    未泯的良知让他对此恐惧,对褚明彰的怨恨让他感到痛快,当他下定决心转身离开的时候,又不知道为什么想去方才手指碰到褚明彰皮肤的触感。

    冰冷,像死人的温度,隔着一层皮摸到坚硬的骨头——也是这只手,之前被他用门板夹烂了。

    李知的心尖颤了颤,脚尖勾到了枝藤,他的脚步停了下来。

    他没有回头。

    所以他跨过那条挡住他的藤,走掉了。

    ***

    老实说,虽然想着什么命数自有天定,但是李知心里还是认为褚明彰一定会死在那里的,他能活过来还是在李知的意料之外,但是他担心的事没有发生。

    褚明彰根本不记得李知将他扔在那里,乃至于见死不救,劫后余生,他腻李知腻的更厉害,甚至说是因为有他在,所以老天才眷顾他。

    “我庆幸那条蛇咬的是我。”褚明彰总是这么说。

    他说这话时总是定定地注视着李知,目光带有款款深情,好像那真是他的肺腑之言,内心所想,他握着李知的手,紧紧捏着,“那蛇毒发作后,叫我有点记不清当时发生了什么。”

    “那时候,你怕不怕?”

    问的那么真挚,真的连李知都信了,信他当真记不得当时发生了什么……然而其实褚明彰什么都记得。

    他喝醉了,踉踉跄跄地摸到李知家里来,一下下地拍门。

    李知那会儿叫了个外卖,还当是外卖送上了,根本没想到出现在门外的不是他的外卖,而是理应在隔壁市出差的褚明彰,褚明彰醉醺醺地看着他,然后伸手紧紧抱着他。

    陌生的气息使朱古力在家里不安地上蹿下跳,细长的榉木挂衣架被她撞倒了,上头的帽子、外套乱七八糟地倒了一地,李知想抬手将它扶正,褚明彰却像个失去唯一依靠的孩子一样,神色惊慌地伏在他身上——

    “不要走。”他的身形像一片岩,将李知完全的笼罩住了,他抓着李知的手腕,那细瘦的腕子之于他如溺水者的浮木,病入膏肓者的解药,“你要把我丢下吗?”

    李知躺在地上——地上铺了厚厚的地毯,很柔软,可他浑身都绷紧了,他注视着褚明彰的眼睛,他明明没有说明白,可李知就是忽然的明白了他在说什么。

    “你很想我死吗?”褚明彰说。

    “如果有一天,你真的要我死。”他捉住李知的手放在自己的心口,隔着胸膛,火热的心脏在李知的手上跳动着,“你亲手了解我。”

    “李知,我爱你。”

    ***

    那晚上李知大发慈悲,没将褚明彰赶走,把他扔在客厅过道让他睡了一夜,隔日醒来两个人都没提这些事,褚明彰歉疚又小心地看他,“我耍酒疯了。”

    “下次回自己家去疯。”李知抿了一口咖啡,“你吓到朱古力了。”

    褚明彰看向那只猫,朱古力偎在李知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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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察觉到褚明彰的目光,她斜了斜眼睛,尾巴大力地甩着,在李知腿上拍了两下。

    “好了,不生气,好吗。”李知低下头,在她绒绒的头顶亲了亲,朱古力又往他怀里腻了腻,舒服地打着呼噜。

    褚明彰看着他们,这一幕完全地展现出这平静早晨的安宁幸福,尽管这份幸福与他半毛钱关系也没有,但褚明彰的唇角还是轻轻地勾了起来。

    长毛猫的毛一年四季都掉不完,李知放下与朱古力腻了一会,脸上就沾了几根,褚明彰一直看着他,此时下意识地伸出手来想替他将那猫毛捻走。

    可当他的手即将伸到李知面前时,李知又倏然反应过来,极快地躲掉了。

    褚明彰的手伸在半空,注意到李知警惕的脸色,褚明彰有些尴尬,悻悻地将手缩了回来,他指了指自己的脸,提醒李知,“有猫毛。”

    李知伸出手指,轻轻将脸上的猫毛拂走了,褚明彰跟个学生似的正襟危坐在他面前,紧密地注视着李知的每一个举动,绞尽脑汁地想说些什么,好活跃下气氛,拉近与李知的关系。

    “一早就喝咖啡吗。”

    “很伤胃。”

    咖啡的苦涩,带着一丝草莓的甘甜,李知眯起眼睛,只是说,“我喜欢。”

    “那我去给你煎个三明治好不好?”

    李知当然不会说“好”,他会说不要,但褚明彰不能不做,李知其实很挑,他不喜欢机器煎出来,嫌太干,他喜欢浸满蛋液的面包片,然后再煎,煎到微微焦脆,放上一样恰到好处的培根鸡排,还有翠绿的生菜叶。

    油烟的味道与煎三明治的香气萦绕在身侧,褚明彰装好盘,将三明治端出去,隔着一扇透明的玻璃门,他看到李知蹲下身,拿手指逗弄朱古力的小鼻子。

    一层染了雾气的玻璃模糊了眼前的场景,明明是真实发生的一切,却像一张老照片,宽松的白衬衫衬他脖颈越发修长,鬓角的碎发柔和他的脸颊轮廓,纤瘦的一道身影,如一株只绽放在梦里的,似有若无的铃兰,泛着淡淡的香气……像捉摸不着的一缕幽魂。

    “褚明彰。”李知忽然出声,将褚明彰的神魂叫了回来,他有些不满地看向他,“你还要站在那里多久。”

    “对不起。”褚明彰端着东西出来,他坐在另一边,看着李知喝一口咖啡再吃三明治,看他因为对食物满意而猫一样的眯起眼睛,却想起这东西是褚明彰做的,所以极力掩饰着喜欢的样子。

    真的……褚明彰在心里长叹…

    真的,好可爱。

    如果一辈子可以这样延续下去,延续到生命的尽头,他愿意永远这样,将李知放在他的心尖,要他汲取自己源源不竭的心血所融汇的爱,他爱李知。

    李知是他活下去的唯一理由,是他的上帝,信仰以及全部,李知笑一笑,他的世界万里晴空。

    他渴望这样的日子永不结束,然而“死期”比他想象当中要来得更早。

    当然,当飓风真正来临之前,人们总是对此毫无察觉的。

    只是在某一个普通的早晨,褚明彰的办公桌上出现了一份新的文件。

    第102章 孤儿 他的名字叫敏漂,一……

    他的名字叫敏漂, 一个缅甸名字,意为聪慧、漂亮。

    具体年龄不详,没有出生记录, 显示的最早记录是他被卖给了居住在腾冲的一对云南夫妇家里。

    卖过去的一年后,丈夫开始酗酒, 酒醉后开始家暴妻子, 妻子不堪忍受, 逃走了。在逃跑之前,她将孩子丢到了腾冲当地的一家孤儿院内。

    孩子在这家孤儿院内长到了四岁,然后开始尝试逃跑, 总共逃跑了五次, 前四次都失败了,没跑多远就被抓回来,接受“教育”、“管教”……实则就是惨无人道的折磨。

    他的左腿骨多次骨折,落下了终身残疾。

    这是一个小瘸子。

    第五次, 他终于逃离出了那座牢笼,离开腾冲后却到了缅甸境内, 几经辗转被拐卖到了缅北克钦邦的一家孤儿院内。

    孤儿院由废弃的佛寺偏殿改造而成——它建在密林之中, 却还是不免被周围的炮火殃及, 顶部的三分之一都没炸没了,只用一层油布草草地盖着用于遮雨, 贴在墙上的佛像早已脱落, 端坐在殿内正中央的大佛被炸没了一半, 身上蒙了一层灰翳, 慈悲之面也狰狞。

    二十来个大小不一的孩子东倒西歪地倒在地上,三个里面就有一个缺胳膊少腿的,他们争先恐后地去抢着吃一碗玉米糊, 还有比较瘦小地缩在角落里生啃刚挖来的野菜……最角落里,一张脸吸引了李知的注意。

    照片不多,寥寥几张,几年生平写不满一张纸,但是每个字都像是用鲜血写就的,哪怕这是一个陌生人也不免让人动容,更何况……

    “这一张。”站在李知面前的那个男人将照片捡出来,“就是他。”

    李知将照片翻了个面,照片背面写着敏漂两个字,男人继续说道,“这是前两年一个美国记者拍的,他想写一篇关于这家孤儿院的专访,离开之前,他提出了要收养这孩子。”

    “为什么?”李知问,“那么最后怎么没收养?”

    “因为……”男人叹了口气,“您将照片转过来就知道了。”

    李知将照片翻转过来,不同于先前那张缩在角落里,是以面容有些模糊的照片,这张照片拍的很漂亮,孩子似乎不太会无所顾忌地大笑,所以勾唇的样子是羞涩的、内敛的,但他应当很开心,因为一双眼非常明亮。

    “这个美国记者,曾有传出过恋/童/癖的传闻。”

    李知愣愣地抬起头来,抓着那照片的手都在无可遏制的发抖,肉眼可见的,他的脸色刷白,而后死死捂着嘴,飞奔进盥洗室,男人在房间外也能听到他呕吐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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